认识中国国情的一个重要问题_帝国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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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99(2002)05-0525-07

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社会由封建经济形态逐步演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毛泽东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明确指出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并对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形态的历史起点、形成过程、主要特征及历史走向等进行了详尽的阐释。

旧中国的社会性质究竟是“半封建半殖民地”,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这是关于中国国情认识的一个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重要问题。就毛泽东而言,在《论持久战》及其代表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中认定并论述了旧中国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但在这之前曾使用“中国是一个许多帝国主义国家互相争夺的半殖民地”[1](第94-95页)的提法,强调“微弱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严重的半封建经济同时存在”[1](第172页)。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文件和决议中也曾多次使用过这样的概念和表述。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其他重要领导人以及有关学者的研究中,又多使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提法。特别是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中,也同时使用了“把一个封建的中国变为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的提法与表述。关于旧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用语顺序问题,也不是一个一般概念的逻辑问题,而是关系到基于对中国国情的本质、社会性质的主体内容以及社会主要矛盾的不同认识而产生的理论形态的基本概括,并且直接涉及革命与建设过程中目标与路线的制定、政策与策略的执行,甚至还影响着与此相联系的其它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当然,这种不同的认识和判断都是以旧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相应变化以及由此决定的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为依据的。

今天,“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概念已广为人知并被普遍接受,成为人们解释中国民主革命时期一切社会问题的出发点及基本依据。但是,为了进一步研究指导中国民主革命走向成功的正确理论,仍需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概念进行全面的科学考察和历史回顾。

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前,中国国内还没有人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做出科学的分析。列宁在研究帝国主义特征时,相应研究了中国、印度和波斯这样一些遭受帝国主义侵略的国家的状况和变化。对于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完全受帝国主义统治的国家和地区,列宁沿用了当时西方的传统说法,称之为“殖民地”。同时,列宁最早提出和使用了“半殖民地”这个概念来表述和界定那些本国政权还没有被颠覆而又遭受到帝国主义侵略的国家。他在1916年初写的《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一文中说:“中国、波斯、土耳其等半殖民地国家和一切殖民地,总共达十亿人口,这里资产阶级民主运动一部分刚刚开始,一部分远未结束”[2](第724页)。在同年撰写的名著《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更明确地说:“我们把波斯、中国和土耳其列为半殖民地,其中第一个国家差不多已经完全变成了殖民地,第二个和第三个正在变成殖民地”[2](第802页)。在该著作中列宁还特别指出:半殖民地国家就是“半独立国”[2](第805页),“它们在政治上、形式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被财政和外交方面的附属关系的罗网包围着。”[2](第837页)数年后,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的国家”[2](第426页)被列宁在《论尤尼乌斯的小册子》一文中再次提到。以上论述说明列宁对包括中国这样的国家的社会性质已形成了一种相对完整的认识。1912年7月,列宁在《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中,指出当时的中国仍是一个“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2](第800页)。据此,“半封建”的概念也是列宁最早提出来的。不过,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对此未再有更多的论述,也没有把“半封建”与“半殖民地”联系在一起论述。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为了确定自己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必然要认清中国的国情,探讨中国的社会性质。1921年7月“中共一大”遵照马克思主义的现成结论,把中国革命的任务定为“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3](第6页)。这样的理论前提和国情判断,自然就把中国社会误认为是资本主义社会。1922年1月,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这次会议确认了当时的中国是“殖民地”,因而提出部署中国革命任务必须以列宁的《民族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中的原则为宗旨。这一决定和认识给了年轻的中国共产党人以很大的启示。此后,中国共产党人逐渐放弃了“一大”时对中国国情和革命性质的错误认识,一些有益的理论探讨,在逐渐地用列宁的民族殖民地理论观察和分析中国社会现状过程开始形成。1922年5月1日,蔡和森在《中国劳动运动应取的方针》一文中说:“在中国现在半封建的武人政治之下,无论哪派军阀得势所形成的资本主义,总不外是‘恐怖的资本主义’”[4](第84页)。这是“半封建”概念在中国的最早提出。不过,蔡和森这里说的“半封建”,所指的仅是不民主政治现状的层面,还没有涉及经济领域。在中国最早提出“半殖民地”概念的是陈独秀,他于1922年6月在《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一文中指出:“东交民巷公使团简直是中国之太上皇政府,中央政府之大部分财政权限不操诸财政总长之手而操诸客卿总税务局之手,领事裁判权及驻屯军横行于首都及各大通商口岸,外币流通于全国,海关、邮政及大部分铁路管理权操诸外人之手,这些政治状况者是半殖民地的状况,不能算是独立的国家”[5](第85页)。1922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发表的《第一个对于时局的主张》中提出,中国是一个“半独立的封建国家,执政的军阀,每每与国际帝国主义互相勾结”[6](第37页),表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和国情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属性的认识已经比较清晰了。这一认识是一个重大的进步,是过去所不曾有过的正确的新认识和新观念。

1922年7月,“中共二大”第一次把“半殖民地”的提法写进党的文件,并突出地阐明了中国国情和社会性质中的封建性。中共二大在《第一个对于时局的主张》中认为:中国是一个“半独立的封建国家”,“中国名为共和,实际上仍在封建式的军阀势力统治之下,对外则为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势力所支配的半独立的国家”[6](第36页)。这里,中国社会的封建属性受到了格外的重视,由此突出了中国革命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性质。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最后的决议案中两次使用“半殖民地的中国”的提法,此后该提法逐渐被接受和确定下来。陈独秀在“三大”召开前夕,曾到广东高师做了《关于社会问题》的报告,指出:“中国表面上虽说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其实是个半殖民地。何以呢?你看中国政治经济的实权都操在外国人手里,只因有北京政府的名义存在,还不算是完全殖民地。若一旦撤销北京政府之承认,实行国际共管,那就完全是殖民地了”[5](第295页)。这就清楚地认识到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的区别,故而不再像“二大”那样把“殖民地”与“半殖民地”混同使用。

1925~1931年期间,王学文发表了《中国经济现状概况——其过渡性质——余之观察法》、《中国现状之一面观》及《中国经济学界概括》、《中国经济的性质是什么?》等一系列文章,在这些文章中王学文提出了中国社会性质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思想。

1926年,蔡和森首次把“半殖民地”和“半封建”两个概念联系起来阐述中国社会的性质。他在1926年底给莫斯科中山大学中国学员所作的《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的报告中,在阐述中国社会现状及党的任务时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环境是资产阶级德莫克拉西尚未成功,而是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共产党不仅负有解放无产阶级的任务,并且负有民族革命的责任”,并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的各阶级”[7](第10页)进行了逐个分析。这里,分别使用了“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中国”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两种表述方式。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认为,中国资产阶级军阀的反动虽然胜利,然而那些产生伟大的中国革命之社会经济政治关系仍旧存在。民族资本主义要求从帝国主义的压迫下解放出来,这便是中国革命之第一个经济基础;封建势力与民族资本主义的冲突,是中国革命之第二个经济基础;乡村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冲突,这是中国革命之第三个经济基础。这里的分析,实际上包含着“半殖民地”与“半封建”两个基本特征。

1928年6月至7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在斯大林和共产国际的帮助指导下,“六大”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做出了正确的判断:“现在的中国经济政治制度,的确应当规定为半封建制度”,“中国经济的特点,土地关系的特点,很明显地是半封建制度”;又指出:“农村的封建关系之余孽,还有帝国主义压迫半殖民地的制度维持它。”“帝国主义对于半殖民地的中国的剥削,阻碍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这就是说,中国共产党认为大革命的失败和蒋介石政权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中国社会性质发生了变化,中国仍然是一个半封建和半殖民地的国家。

1930年后,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大论战展开。钱俊瑞、薛暮桥、孙冶方等批判了中国农村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观点,提出并使用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概念。

1935年,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吕振羽在对中国古代史作了社会形态的初步分期的同时,提出中国近代的社会形态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完整概念。他认为,“中国社会的现阶段,便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建筑于其上层的诸形态的东西和其下层的基础相适应”[8](第449页)。

1938年5月,毛泽东在其名著《论持久战》中指出:“中日战争不是任何别的战争,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帝国主义的日本之间的20世纪30年代进行的一个决死的战争”[9](第447页)。这是毛泽东在其著述中第一次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完整概念。此后,毛泽东在1939年12月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不但确定地使用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完整概念,而且系统地论述了这一社会的形成过程及其特点,指出:“自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便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自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武装侵略中国以后,中国变成了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9](第626页)毛泽东从十个方面揭示了帝国主义如何用一切军事的、经济和文化的压迫手段,使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的全部过程,还从六个方面概括了这个社会的基本特点。以此为基点和依据,他作出了对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性质和前途等一系列革命基本问题的科学阐述和正确结论,从而建立起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体系。自此之后,上述对中国近代国情本质和社会属性的基本认识便趋于规范化和定型化,并在中共党内形成了共识,一直使用到现在。

1946年1月,学者王亚南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入分析和研究了旧中国国情的特征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演变过程,借鉴了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国思想界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争论的成果,特别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的国情观,写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的研究》(《中国经济原论》)一书,从学术成果的角度深化和丰富了关于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形态的科学认识。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以及学者在列宁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革命理论指导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不断提出、完善的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形态性质的认识,即“半封建半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提法,构成中国共产党人最富理论创造和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国情基础、现实依据和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过程中不断辛勤探索的理论奇葩。

严格从科学的意义上考察,“半封建半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半封建”两种对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基本概括是有着明显区别的。

首先,是对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主体认识的差异。

“半封建半殖民地论”着眼于中国近代社会的封建主体性。虽然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导致了中国封建经济的解体和封建社会的演变,但中国从本质上讲仍然是一个以农业为本,以农民为主体,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封建经济无论在数量、质量还是结构方面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近代社会的基本属性和总体面貌。因此,该论认为半封建是中国近代社会的主体和国情的本质所在,而半殖民地则是从属这个主体的国情的另一个重要方面。1922年7月中共二大“宣言”明确指出:中国经济“尚停留在半原始的家庭农业和手工业的经济基础上面,工业资本主义化的时期还是很远”;“政治方面还是处于军阀官僚的封建制度把持之下”。中共早期思想家蔡和森虽较早地使用了“半封建半殖民地”这一概念,但没有把这一观点作为关于中国社会的定性概念展开阐述。到20世纪30年代上半期,以王学文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工作者从各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论证了中国社会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批驳和否定了其它错误的认识和观点,成为当时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最具代表性和真理性的正确认识。毛泽东在其早期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等名篇中对中国社会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中的封建性质和半封建性质,进行过深入具体的考察和分析。正是以这些国情分析和判断为依据才提出和论述了关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中国革命的根本任务,构成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客观依据和理论基础。到了以后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等论著中,毛泽东继续强调:近代中国,“封建时代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是被破坏了;但是,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不但依旧保持着,而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然的优势”[9](第593页)。“现在的中国,在日本占领区,是殖民地社会;在国民党统治区,基本上也还是一个半殖民地社会;而不论在日本占领区和国民党统治区,都是封建半封建制度占优势的社会。这就是现时中国社会的性质,这就是现时中国的国情。”[9](第625页)

“半殖民地半封建论”则强调和突出中国国情和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性。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在经济上控制了中国的国民经济命脉,并同中国的封建统治阶级及封建军阀势力相互勾结,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为中国长期以来贫困与落后的根源。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后,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和华北及其它大片国土的侵占,中国国情与社会性质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属性及特征日益突出和加剧。对此,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有系统而深刻的论述。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近100年帝国主义的入侵,特别是1931年以来,日本帝国主义企图把中国变成其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严峻国情,是“半殖民地半封建论”强调和突出“半殖民地性”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对于革命任务的确定和前途预测的差异。

“半封建半殖民地论”认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封建主义,打倒地主阶级,消灭封建剥削,实行彻底的土地革命,与此同时,当然也要打倒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在民主革命的成果基础上,继续完成相应的社会变革,再从事社会主义革命。“中共二大”关于中国革命分为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步走的正确思想就是以此理论为依据的。

“半殖民地半封建论”则认为中国民主革命的首要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推翻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殖民统治,没收官僚资本的全部财产,非如此不能打倒中国的封建主义。同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的充分发展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指出,中国现时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改变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社会。他还说明,这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阶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连接。“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只有完成前一个革命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想要“毕其功于一役”是不行的。但是,想要在这两个革命中间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也是“走不通的”。

再次,是关于民主革命过程中政策和策略的差异。

“半封建半殖民地论”既然认为中国革命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革命对象是封建主义,革命的敌人是地主阶级,因此在以土地革命为核心的中国民主革命中对待封建土地所有制及其代表地主和富农的政策就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在农村革命根据地中,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基本任务,是领导农民解决土地问题。“中共八七会议”指出:“土地革命问题是中国的资产阶级民权革命中的中心问题”,是“中国革命新阶段的主要的社会经济之内容”[10](第246-247页)。1928年“中共六大”更从多方面分析了这个问题。大会通过的《土地问题议决案》指出:中国“现在农村的社会经济制度,完全受过去的封建制度之余毒束缚着”。“土地关系的特点,很明显地是半封建制度”。这种“土地占有制度的问题”,就是“中国土地关系的根本问题”,“土地使用关系上的剥削亦就成为剥削农民之主要的根本方式”。必须推翻封建剥削制度,打倒封建地主阶级,没收地主和富农的土地财产,实现“耕者有其田”,才能充分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革命热情,最终完成反封建的中国民主革命的任务。但由于国情所决定,在中国反封必反帝,不反帝反封建的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在抗日战争中,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所带来的民族矛盾上升和阶级矛盾下降,为了形成并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及其历史任务,虽然对土地革命的基本路线和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但这仅仅属于革命斗争中的调整。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和人民解放战争向纵深的发展,就必须重新回到原来的轨道上,继续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最终完成土地革命。

“半殖民地半封建论”因为主要着眼于中国国情和社会性质中的半殖民地属性,强调中国资本主义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中国革命的主要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突出解决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因此在政策和策略上,重点是反对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而在为了完成这一历史使命所形成的统一战线中,对封建主义及其代表地主阶级,在政策和策略上应有较大的灵活性。突出表现在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上所采取的“三三制”方案和土地政策上的“减租减息”制度。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抗日根据地陆续进行普选,建立“三三制”政权,停止实行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为了发动农民群众并适当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中共中央决定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同时也适当地保证佃权。这是在民族战争的条件下兼顾农民和地主两方面利益,把坚持统一战线和解决农民问题恰当地结合起来的政策。

复次,是对革命成功后中心任务估计方面的差异。

“半封建半殖民地论”强调,中国革命的重点是反对封建主义,推翻地主阶级,根本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及其社会经济制度,全面彻底地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再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的充分发展,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以突出工业化为重点,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和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在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民主与法制建设,提高全社会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境界,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准备好精神文明条件。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世界上要向其它国家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放和交往,充分借鉴和吸收一切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相适应的经济管理方法和其它文明成果,从而为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准备充分的外部条件。这里,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历史阶段,而非简单的、策略性的过渡形态。

“半殖民地半封建论”认为,在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仅仅是一个带有很强策略性、政策性的过渡形态,其时间的长短,视革命形势的变化和革命进程的快慢而定,简言之,不是一个相对稳定并且时间较长又需要充分发展的社会形态。中国革命成功之后,要么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要么经过短暂的过渡,迅速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由于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性,即资本主义经济的一定发展,因此中国的工业化问题并不十分迫切,而是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迅速赶上或者超过世界上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奋力赶超和大步跨越式前进,实现共产主义也不是特别遥远的将来。同时也由于资本主义的一定发展,新的社会制度对于反封建的任务并不重要,因而民主与法制建设因为已经有了相应的基础也不特别急切。

新中国的成立,表明中国国情以及社会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再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或者“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但是,旧中国社会性质的基本特点的历史沉淀性与历史遗传性仍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其中的不少问题究竟应该如何处置,仍然关系着对于旧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科学地认识、区别并把握旧中国“半封建”与“半殖民地”两大基本特征以及各自的意义、地位与作用,不能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1、旧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虽然有所发展,但占主体与优势地位的仍然是封建经济关系。这就是说,中国既没有进入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也没有形成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国革命的实质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2、经济建设是新中国的中心任务,实现现代化是新中国的奋斗目标。因为新中国诞生的母体曾是一个经济落后、政治专制、文化低下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两个汪洋大海”(在农村是小生产的汪洋大海,在城市是小手工业者的汪洋大海)决定了中国实现工业化的迫切性,其道路不但极为艰巨,而且具有必须充分认识的长期性与复杂性,实质上是完成本来应当由资本主义完成的历史任务。在这种情况下,不但要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而且要切实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急了,冒了,快了,过了都会犯“左”的历史性错误。历史与实践告诉我们,犯长期性“左”的主体错误是有国情基础的。

3、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联结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与新中国社会主义的“桥梁”,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新。这一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帝制,但由于革命任务的多重性与复杂性,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远未完成。从现实看,政治体制改革不但要加大力度,即时推进,而且中国国情的基本特点决定了其主题在于反封建和反官僚资本主义。

4、旧中国社会经济关系的封建主体性直接压抑并限制着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展,社会生产力表现出低水平、多层次、不平衡的特点。这种国情特点意味着新中国的生产关系结构应当是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其发展形式与目标模式应当是以商品交换为实质内容的市场经济。

5、由于中国国情的封建主体性所决定,“三农”问题解决的情况如何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基本问题。农业问题,说到底是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特点与构成问题,具体又表现为经济增长方式与经营方式;农村问题,说到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结合方式(生产方式)问题,具体表现为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以及脑体差别;农民问题,说到底是经济关系与人力资本构成问题,具体表现为劳动者素质与利益实现形式。如何有效并妥善解决中国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三农”问题,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之举。乡镇企业发展与“公司+农户”模式实际上已经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打开了“中国式之门”。

6、旧中国经济的封建主体性表明,一方面是家庭式小生产,自给自足,自我发展;另一方面是官本位,等级制,闭关锁国。因此,改革开放就具有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性。中国必须更大规模、更大范围、更大跨度地走向世界,回归世界经济主流。只有获取以国际贸易为路径的经济一体化平台,才能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富民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收稿日期:200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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