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要矛盾的层次性_系统思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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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最初,由于笔者注意到哲学教研书谈及人口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时,只讲人口数量而不提人口质量,因而写了题为《应重视人口质量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的文章,刊于《甘肃理论学刊》1989年第3期。此后, 由于对我国日益膨胀的人口数量的忧虑。写过一些杂文、短评,并发表了题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新探》的文章,认为膨胀的人口数量与低下的人口质量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这个观点看来有一定的偏颇性,主要是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支持,因而发表之后马上便引发了争论(参看《理论探讨》1993年第1 期所发表之姜连兴文:《膨胀的人口数量与低下的人口素质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吗?——与吉彦波同志商榷》)。由于笔者已认识到传统社会主要矛盾理论存在着理论基础不足的问题,为弥补这一缺陷,又在《桂海论丛》1993年第1期发表了《论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与特征》一文,并针对姜文的诘难进一步从理论上进行了完善(参看拙文《社会主要矛盾与唯物辨证法若干问题——兼答姜连兴同志》,载于《张掖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

上述两文中,笔者提出,社会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是特殊与普遍的关系,二者不是绝对同一的。因此,不能用主要矛盾的内涵来取代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定义。为了不使社会主要矛盾等同于主要矛盾而导致理论的混乱,为了使社会主要矛盾范畴具有独立的理论意义和操作价值,应把社会主要矛盾定义为:它是在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中与历史前进成反的运动的最主要的东西;它的出现已经或将要极大地阻碍社会进步和社会基本矛盾的正常运行;这种反社会进步而动的因素与其对立面构成这个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

至此,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论建构似乎划上了一个句号,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当面对现实时,又不能不思考,难道在同一时间里存在着一个不分地区、不论城乡、不看单位、不问认识和操作主体的绝对相同的社会主要矛盾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国家领导人眼中的社会主要矛盾不会相同于省长、市长、县长;国防部长心中的社会主要矛盾不会等同于教委、体委、经委、计委领导人。认识的主体不同,主体的利益不同,观察范围不同,历史的跨度不同……便会有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诸多社会主要矛盾形成一个矛盾系统,这就要求我们研究社会主要矛盾的层次问题。

二、社会主要矛盾的层次性

层次在哲学原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表征系统内部结构不同等级的范畴。任何系统内部都具有不同结构水平的部分……层次从属于结构,依赖结构而存在。系统内部处于同一结构水平上的诸要素,互相联结成一个层次,而不同的层次则代表不同的结构等级,层次依赖于结构,结构不能脱离层次,没有也不可能有无层次的结构。(《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弟84页)

毫无疑义,社会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存在着复杂而有序的结构,而结构又是有层次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矛盾的共同体,在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中,必定有一个主要矛盾。如此,社会这个大系统应有它的主要矛盾;社会又是由诸多事物、系统构成的,每一个系统还应有自己的主要矛盾;构成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又是分为层次的,每个层次也应有自己的主要矛盾。形象地比喻,它象一个蜘蛛网,由圆心四射的纲连接起从中心到外围的一个个网结。社会这张大网(大系统)是由一张张互相依赖的小网眼构成的。圆心是最高层次的主要矛盾,也就是全社会(全网)的主要矛盾,牵一发而动全身; 而一个个网结则又是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的主要矛盾。在相应的范围里,它也有着“纲举目张”的作用。

但问题并不仅仅如此。因为社会是动态的。动态的社会不仅表现为在过程上是发展的、变化的、运动的——因主要矛盾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转变,而且就一个具体的阶段来看,或者说从相对静止的意义上看,表现为层次的社会主要矛盾系统也并不是从中央到地方(从中心到周边)其重要性依次递减,不是这样的。对社会正常运行和发展进步产生影响的因素很多,但不外两个方面,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按现在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的传统观点、正统观点,应该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处于最高层次的、核心的社会主要矛盾,是在一个阶段内稳定的全国意义上的社会主要矛盾。一本可能引起民族矛盾的内容有问题的书,似乎提不到社会矛盾这个层次。但是,如果处理不好这本书的问题,就可能带来极为严重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从动态的角度看,便一下子凸现到主要矛盾的位置了。在不久前,就是一本书。成为国际政治的热点,众所周知,成为穆斯林世界和西方国家之间矛盾的焦点。

上述的例子说明了内部条件变化引起社会主要矛盾系统中层次的变化。外部条件同样可以引起这种变化。一个国家不是孤立存在的,总是和世界各国特别是几个主要国家处在矛盾斗争中的,因此,国家之间,特别是非常时期在非友邻国家之间,鸡毛蒜皮的事也可以变成国家间一场战争的导火线,甚至爆发世界大战。中日“九·一八”和“七七”事变是所谓“日本兵走失事件”引起的,中英鸦片战争的导火线是中国检查扣压了一艘持过期英国护照偷运鸦片的外国船,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是刺杀了一个奥国王子。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位于极低层次(在社会矛盾网格系统中处于极边位置)的矛盾,便一下子凸现极为关键的位置。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便极大地干扰了“需要和生产”这个“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从直接的意义上看,这种小事,在一个短时期内,已上升到国家第一位大事——最高层次的核心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地位。对于国家最高领导人来说,总是在通过处理社会主要矛盾而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国家最高领导核心的基本任务,就是处理一个个不断出现的社会主要矛盾。

上述情况表明,社会主要矛盾是一个具有层次的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网格。它不但有相对静止意义上的风格性结构,而且还有条件性变异。因此,充分认识社会主要矛盾系统层次的复杂性、变异性,对其从哲学的层面上进行尽可能严密细致的划分,是十分必要的。

三、社会主要矛盾层次的划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离开时间和空间的事物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对社会主要矛盾系统进行层次划分时,首先可以从时间和空间意义上着手。

从时间的即过程的意义上看,哲学层面上的社会主要矛盾大致可以划分为这么四个层次:一是贯穿人类社会的,二是贯穿一个社会形态的,三是贯穿一个社会形态中某一历史阶段的,四是在某一历史阶段中的某个具体历史发展时期的。很显然,这就涉及到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关系问题了。由于我们认为社会主要矛盾是一个系统,并对其进行了过程意义上的层次性划分,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这个过去在哲学上纠缠不清的问题,便一下子迎刃而解了。社会主要矛盾和社会基本矛盾是同一个东西,但由于视角不同而分开了。同一个矛盾,放在它赖以存在的具体环境里,或者说,认识主体、利益主体从不超出这个矛盾所贯穿的时间看,相对于当时的其它社会矛盾。它是社会主要矛盾,而从一个较为长期的历史视角看,即就与这个矛盾不同时存在的其它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在这个视点下已转化为社会基本矛盾)而言,则是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比如,就抗日战争时期而言,相对于其它矛盾,中国人民和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是当时中国面临的主要矛盾,但从整个中国革命史的层而看,在抗日战争时期,社会基本矛盾就是中国人民和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

从空间上看或从地域的大小、影响范围的广狭看,社会主要矛盾系统也可以分为这么几个层次:一是针对全球范围内的即对整个人类而言的;二是就一个大的地区如西欧、北美,南非或亚太地区而言的——正因为如此,目前经济的区域化倾向和全球化倾向同样明显,全球有关贸总协定、世界银行等组织,区域性组织则层出不穷;三是对一个国家而言的;四是对一个国家里某个地区、某个行业、某个单位、某个系统而言的。从空间上对社会主要矛盾系统进行层次划分,也有利于我们理解两个哲学问题:一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问题;二是主要矛盾的主体性、价值性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又是同一个问题,要求我们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社会矛盾本来无主要和次要之分是,认识主体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对社会矛盾群体进行了划分,主要矛盾也就是对认识主体的利益具有决定意义的矛盾,而非主要矛盾也就是对认识主体的利益不具有决定意义的间接性矛盾。而社会矛盾又是彼此制约的,国家的利益决定着每个省区、每个公民的利益,是国家范围内的最高利益。因此,国家面临的主要矛盾就成为这个国家内的社会主要矛盾,其它一切矛盾都是次要矛盾。对一个地区、一个系统来说同样如此。另一方面,如果原来的次要矛盾已经影响到主体的根本利益,不解决它就会影响主体的正常存在和顺利发展,那么,次要矛盾就上升为主要矛盾了。同样,由于上一个层次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直接影响到下一个层次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决定着下一个层次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因此,从全局的意义上看,社会主要矛盾的层次问题也就是社会矛盾的主次问题。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是统一的、辩证的、转化的。

正如任何哲学的和世俗的、感性的和理性的东西都是既统一又对立的一样,社会主要矛盾也可以分为理论性的和操作性的,隐性的和显性的,具体的和抽象的,或直接的和间接的这么两个层次。例如,关于需要与生产的矛盾,从理论上看,它的解决无可否认是社会主要矛盾。如果人的需要都可以满足,还会有什么矛盾呢?社会矛盾、阶段斗争不就是因为需要不能满足才引发的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就“初”在生产水平较低,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增长吗?把这个矛盾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实在是天经地义、绝对正确的。

但是,绝对正确的东西便是绝对值得怀疑的。试问,哪个社会的矛盾、斗争不是因为需要不能满足而引发的呢?想什么就有什么还需要斗争吗?显然,把需要与生产这么一个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矛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缺乏具体的操作性。我们应该分析,是什么东西在影响着我们生产的扩大和进步?如果,生产的扩大和进步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不可能再取得更快的速度来满足需要。我们又应该分析,是什么东西使得需要如此之大,如此难以满足?把握住什么东西就可以使需要和生产的差距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缩小?——这个东西(矛盾)便是操作性的直接的社会主要矛盾。只有从这个矛盾入手,才能切切实实地缩小生产和需要的差距,解决理论上的社会主要矛盾。不然,仅仅指出“人不吃饭要死”,“人的需要依靠生产”这样一些“绝对真理”是毫无意义的。社会科学中有一个重要的认识方法、思维方法是“抽象法”。抽象“是具体的对立面,是被我们从对象的全部联系、全部关系中抽取出来、孤立出来的东西。它是许多关系中的一个关系,许多属性中的一个属性,许多方面中的一个方面”(吴元梁:《科学方法论基础》第107页)。需要和生产的矛盾是一个具体, 形成这个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基本的当然是需要过大而生产规模小。造成需求过大,其原因也很多,可能是人们有着不切实际的过高的需要,或者是由于人口过多而造成需要基数的过大……;从生产能力小、规模小这方面来看,也有许多原因,如生产效率低,生产设备少,能耗过大,品种单一,生产规模或科学技术水平低等。我们要从这诸多原因(联系、关系、方面)中抽象出本质性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东西来。“科学的抽象方法就是在认识或研究过程中,有意识有目的地撇开研究对象的某些方面、因素和属性,并将对象某一方面的关系、属性抽取出来的研究方法”(同前书第109页)。相对于具体,抽象出来的东西无疑是片面的。但是, “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列宁:《哲学笔记》第181页), 更深刻地反映着实质。具体的社会主要矛盾(需要和生产的矛盾)却没有操作性,而具有操作性的又恰恰是经过科学抽象的,似乎是片面的、偏颇的东西,这也是一对矛盾。认识过程就是解决矛盾的过程。就是从感性具体到思维的抽象,再到思维的具体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而寻找真正的具有操作性的社会主要矛盾,则是一个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的过程。

寻找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方法,是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过程。这个抽象的终点,作为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出发点的抽象”应该是什么样的东西呢?

“作为出发点的抽象,必须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同时它必须是极度的抽象,它在所研究的对象这一范围内不以其他方面、其它因素为其生存和说明的前提。相反,其它方面、“其它因素都以它为前提而被说明、被理解。它在我们所研究的对象中是最后的抽象,抽象的极限。如果再做进一步的抽象,就会超出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就不能反映对象在研究范围内的本质”(吴元梁:《科学方法论基础》第113页)。

笔者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新探》一文中之所以把“膨胀的人口数量与低下的人口质量之间的矛盾”作为社会主要矛盾,正是因为它属于一个这样的抽象、即抽象的终点或“作为出发点的抽象”。因为,从这个矛盾中,我们还可以继续抽象出新的矛盾。比如,造成人口数量膨胀的原因,可以是计划生育部门工作不力,或是基层干部观念有问题,或是群众生育观念有问题;造成人口质量低下的原因,可能是教育管理部门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经济落后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教育体制的原因。但是,不论怎样这分别已是各具体部门应该负责的东西而非中央最高决策人考虑解决的因素了。但是,人口质量和数量之间的矛盾,固然各系统各部门都可以考虑、可以解决,但作为一个涉及面广、原因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它的解决,非最高决策人、最高决策部门莫属。从这个意义上看,从感性具体到思维具体的中介点、转折点,即抽象的终点和思维具体的出发点,就全国层面的社会主要矛盾而言,应该是人口数量和质量之间的矛盾了。

由于社会是分为许多大系统的,因此,我们从系统的区分这个意义上,可以把社会主要矛盾的层次分为经济领域的、政治领域的、文化领域的、伦理道德领域的、民族宗教领域的等等。当然,这些相对于最高层次的根本的社会主要矛盾,都是次一个层次的,或者说是次要矛盾。

人类社会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层次划分,从一定的意义上看,这种划分甚至是无限的。但是,我们还必须指出,最重要的社会主要矛盾,或者说哲学层面、政治学层面的确会主要矛盾,仍然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面临的主要矛盾。这是因为,从人类社会存在着不可遏止、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部斗争这个意义上看,国家是经常存在的最高级别的独立利益单位。

四、余论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四化建设现实的需要,理论界加强了对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研究。外延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什么?理论界曾先后提出过“工业化和农业小生产之间的矛盾”、“城市化和落后的农业社会机制的矛盾”、“新技术革命与低下的人员素质之间的矛盾”等七八种之多。笔者关于社会主要矛盾层次性理论的提出,虽然未必就能彻底地解决理论界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争论,但是,起码是提供了一个思维的工具。用这个工具去反思这个争论,应该说许多问题即使不会迎刃而解,也将能够豁然开朗。

至此,由于对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全新的定义,进行了层次的划分,也进行了外延的探讨,笔者的社会主要矛盾研究便可告一段落了。谨以此求教于学界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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