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周易》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朱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周易》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部重要元典,备受历代士人尊崇,出现了不同理解视域下的《周易》观和生生不已的易学延展长河。生为南宋一代理学宗师的朱熹,在前人解易的基础上推出了自己的《周易》观,为易学的发展注入了理学的新内涵。
一、关于《易》的作者与基本性质
众所周知,传世的《周易》通行本,包括经与传两个组成部分。经由六十四卦的卦画与卦爻辞组成,分为三十卦的上经与三十四卦的下经两篇。传则有《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文言传》、《说卦传》、《序卦传》以及《杂卦传》七种十篇,汉代之后称“十翼”。经传十二篇的作者与《周易》一书的性质,是首先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
由《晋书·束皙传》所载西晋战国魏王墓《易》书之发现,到近年来马王堆帛书《周易》、阜阳竹简《周易》、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周易》等简帛佚籍的面世,以及一些可能与筮占相关的所谓筮数或数字卦的出土,可以看出,《周易》经传十二篇的形成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大致而言,它们是在汉代儒者的最后整理编纂下,于宣帝年间确立的。(参见王新春)《汉书·艺文志》载:“《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班固,第1703页),对十二篇的成书与作者有过后来成为共识的经典性表述:“《易》曰:‘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同上,第1704页)这是认为,《周易》经传先后由宓戏(伏羲)、文王、孔子三位距汉代可谓上古、中古与下古的圣人作成。其中,伏羲首画八卦,文王重叠八卦为六十四卦,并作卦爻之辞,析六十四卦的卦爻画与卦爻辞系列为上下两篇,孔子则作《彖传》等七种十篇。
就重卦之人与卦爻辞的作者,后世微有歧见。对此,唐孔颖达在《周易注疏》卷首八论中作了初步总结。他说:“重卦之人,诸儒不同,凡有四说:王辅嗣等以为伏牺画卦,郑玄之徒以为神农重卦,孙盛以为夏禹重卦,史迁等以为文王重卦。”(孔颖达,第23页)又说:“其《周易》系辞凡有二说:一说所以卦辞、爻辞并是文王所作……郑学之徒并依此说也。二以为验爻辞多是文王后事……验此诸说,以为卦辞文王,爻辞周公。马融、陆绩等并同此说,今依而用之。所以只言三圣,不数周公者,以父统子业故也。”(孔颖达,第25页)
朱熹赞同四圣作《易》之说,称:“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袠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作之《传》十篇,凡十二篇。”(朱熹,第1册,第30页)
关于《周易》一书的性质,《汉书》的《艺文志》与《儒林传》尝言:“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班固,第1704页);“及秦禁学,《易》为筮卜之书,独不禁,故传受者不绝也”(同上,第3597页)。朱熹也基本认同这一观点。在他看来,《易》创始于伏羲,因文王、周公之努力,令六十四卦符号系列之外又增添了卦爻辞的文字系列,而使《易》之为书深深烙上了周代的印记,有了《周易》之称。伏羲之《易》有符号而无文字,文王、周公之《易》符号文字互诠互显,二而归一。但是有一条是共同的,即伏羲之《易》与文王、周公之《易》皆为卜筮之书。不但如此,及至孔子作《十翼》,《易》仍然保持着卜筮之书的基本品格。他认为,四位《周易》经传的作者,皆是围绕卜筮这一中心从事其画卦、系辞、释义的:“《易》本卜筮之书……想当初伏羲画卦之时,只是阳为吉,阴为凶,无文字。某不敢说,窃意如此。后文王见其不可晓,故为之作彖辞。或占得爻处不可晓,故周公为之作爻辞。又不可晓,故孔子为之作《十翼》。皆解当初之意。”(朱熹,第16册,第2181页。下引朱熹文献仅注册数和页码)伏羲画卦为了卜筮,文王作卦辞也是为了诠显六十四卦所涵蕴的吉凶祸福之意,周公作爻辞则是为了进一步揭示六十四卦下的三百八十四爻所符示的吉凶祸福之意,而孔子作《十翼》的目标,亦是为了开显各卦爻和卦爻辞所包含的意蕴及其所以然的道理。
就历史发展的过程而言,《周易》古经本系卜筮之书,《易传》各篇的先后问世,则将其提升为一部蕴含了天人之学哲学意蕴的经典。从此,以天人之学为基本学术品格的易学成熟起来,并且有了学与术的划分:着眼于哲学性的天人之学解读而运用《易》的,属于学之列;从卜筮的角度解读、运用《易》的,归于术之列。后者渐渐为主流士人所鄙薄,乃至形成了这样一种见识,即认为将《易》视为卜筮之书乃是对这部经典的亵渎,是对创作这部经典的圣人的不敬。朱熹有见于此,发表了自己的不同观点,他说:“《易》只是为卜筮而作,故《周礼》分明言太卜掌三《易》:《连山》、《归藏》、《周易》。古人于卜筮之官立之,凡数人。秦去古未远,故《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今人才说《易》是卜筮之书,便以为辱累了《易》;见夫子说许多道理,便以为《易》只是说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无不在也。”(第17册,第3446页)又说:“《易》本为卜筮设。如曰‘利涉大川’,是利于行舟也;‘利有攸往’,是利于启行也。《易》之书大率如此。后世儒者鄙卜筮之说以为不足言,而所见太卑者,又泥于此而不通。故曰:《易》者,难读之书也。”(同上,第16册,第2195页)可见,朱熹认为《易》为卜筮之书,才是它的本质和历史的真实。
二、对《周易》筮法的解读
关于《易》的筮法,《系辞上》叙述过一种运用蓍草筮占的“大衍之法”:“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第1册,第130-131页)这一占卜之法遂成为传世的《周易》的经典筮法。
对于这一筮法,朱熹以理学的视域作了自己的解读,加入了用占筮接通太极之理的新内涵。他认为,筮占中,取五十策蓍草,“置其一不用以象太极,而其当用之策凡四十有九。盖两仪体具而未分之象也”。(同上,第247页)将五十策蓍草取来,置其一策不用,意味着筮占过程开始之初,接通了天地万物和整体大宇宙背后之终极所以然,即太极之理。太极之理与气相即不离,其始也气浑然为一,太极之理在其中。五十去一之后的四十九策蓍草浑而未分,意味着筮占接通了天地尚未分化的宇宙本始的浑然一气。而将四十九策蓍草信手分为两份,分置左右,左天右地,则意味着筮占接通了天地,所谓“分而为二以象两”,而“两谓天地也”(第1册,第130页)。继之,自两份中右边象征地的蓍草中取出一策,放到左手小指与无名指之间,以象征人,意味着接通了人,从而天地人三才皆进入了感通过程,所谓“挂一以象三”。《易》的核心是天地人三才之道,于是三才之道彰显。接下来四策四策地分数左边、右边分别表征天与地的蓍草,而将余策或一或二或三或四分别夹于左手的无名指与中指、中指与食指之间。四四分数,意味着接通了四时,所谓“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余策置于手指之间,意味着接通了闰月,所谓“归奇于扐以象闰”。奇,奇零,谓余策。中国传统历法,为一阴阳合历。二十四节气属于阳历,共有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月建属于阴历,一个平年三百五十四日。一岁之间二者即相差十一又四分之一日。故而两年置闰一次,五年则两闰。筮占要接通之,故需继续操作。所谓“四营而成易”,即四度经营操作完成一变:“四营者,四次经营也。分二者,第一营也。挂一者,第二营也。揲四者,第三营也。归奇者,第四营也。易,变易也,谓揲之一变也。四营成变,三变成爻。”(同上,第255页)自将四十九策蓍草信手分为两份,至将左右蓍草四四分数后的余策夹于左手相应指间,便完成了筮占操作的一变。四营之前的操作,接通的是太极之理与天地尚未分化的浑然一气?四营所接通的,则是人置身于其中的以天地为造化之本的处于往复循环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过程之中的大千世界。这一世界,一次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构成一岁,岁岁交替之间又有闰月的出现,筮占皆接通之。第一变结束之后,依此进入第二变、第三变。三变完成,即可确定一爻。一爻确定,再重新合拢五十策蓍草,一如上述,再来一同样的三变,又可确定一爻。如此持续进行六个这样的三变的操作,十八变下来,即可确定一个六爻之卦,由此便可论断所占事项的吉凶祸福了。(参见同上,第246-256页)
这里,朱熹指出,运用大衍筮法进行操作的过程,就是人借助蓍草实现与太极之理、浑然一气以及天地分化后以天地为造化之本的永恒流转的大千世界的感通的过程,也就是接通并最终与之感通为一的过程。接通进而感通为一,其具体格局与情势即呈现于所得的卦中。卦中爻的变与不变、爻性的阴与阳、爻与爻间的关系格局,即符示着占问事项的吉凶祸福。不难看出,朱熹的上述识见正是以理学的天人宇宙总体图景及其相互关系的学说为根据的:《易》之符号所开示的一切,不过是理学观念的具体演绎而已,这一点将从下面的论述中进一步得到说明。
三、符号之《易》蕴含的天人之理
《周易》由八卦、六十四卦的符号系统以及卦爻辞和《十翼》的文字系统构成,它们互诠互显,成为《易》的一体两面。汉代的象数易学家以及北宋的邵雍看重前者,玄学义理易学及理学义理易学的代表程颐则看重后者。朱熹综合两者之见,认为《易》的核心在于卦,由六十四卦所组成的有符号而无文字之《易》是《易》的根本;这一符号之《易》最为圆融,它有着无限丰富的蕴涵,是宇宙人生万物万象万变的象征。
朱熹认为,由卦所符示的《易》之谓“易”,其内涵有二,所谓:“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之《易》。”(第1册,第30页)交易、变易反映的是由构成卦的阴阳爻所符示的阴阳彼此之间的关系:“交易是阳交于阴,阴交于阳,是卦图上底……变易是阳变阴,阴变阳,老阳变为少阴,老阴变为少阳。”(第16册,第2160-2161页)朱熹基本接受了由北宋著名易学家邵雍在前人基础上所最终确立起的先天易学观,认为伏羲当年据太极而分化为的阴阳两仪所画出的奇偶之画,即为《易》爻画之本始。两种爻画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两画之四象。四象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三画之八卦。八卦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四画之十六符。十六符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五画之三十二符。三十二符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六画之六十四卦。所谓“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第1册,第19-21页)阴阳爻画如此交互叠加,遂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之局,并以此格局相互对待。最明显者,莫过于由此所成的先天八卦圆图与先天六十四卦圆图中,八卦彼此之间与六十四卦彼此之间的相互对待。八卦圆图中,乾()与坤()一上一下纯阳纯阴相互对待之外,兑()与艮()、离()与坎()、震()与巽()分别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的格局相互对待。六十四卦圆图中,乾()与坤()一上一下纯阳纯阴相互对待之外,左边属阳的诸卦与右边属阴的诸卦,亦分别以阳中有阴、阴中有阳的格局相互对待:“《先天图》一边本都是阳,一边本都是阴,阳中有阴,阴中有阳,便是阳往交易阴,阴来交易旧,两边各各相对。其实非此往彼来,只是其象如此。”(第16册,第2160页)这就是所谓交易:阴阳互涵,错杂一体,而又与另一阴阳互涵、错杂一体者相互对待。例如泰卦()与否卦()、归妹卦()与渐卦(),两组卦各系阴阳互涵、错杂一体而又因彼此阴阳互反而相互对待。所谓变易,则是阴与阳的相互转化。交易昭示的是阴阳已成格局的对待互显,变易昭示的是阴阳流转互通的过程:“‘易’有两义:一是变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对待底。”(同上,第2157页)宇宙人生万象,皆可纳入卦中爻画所符示的阴阳的范畴之内;《易》所开示的,约而言之,就是这一阴阳底蕴。故而他说:“《易》,只消道‘阴阳’二字括尽。”(同上,第2160页)阴阳范畴涵括阴阳二气和由之所造化出的天人宇宙间阴阳两大类事物与现象。在朱熹看来,对《周易》一书做出诠释而有《伊川易传》传世的程颐,仅仅揭示了《易》的变易之义,而没有揭示其交易之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阴阳有相对而言者,如东阳西阴,南阳北阴是也;有错综而言者,如昼夜寒暑,一个横、一个直是也。伊川言‘易,变易也’,只说得相对底阴阳流转而已,不说错综底阴阳交互之理。言‘易’须兼此二意。”(同上,第2157页)所谓“错综底阴阳交互”即因阴阳之互涵,而使得阳中更分阴阳、阴中亦更分阴阳。他说:“一物上又各有阴阳,如人之男女阴阳也。逐人身上又各有这血气,血阴而气阳也。如昼夜之间,昼阳而夜阴也。而昼阳自午后又属阴,夜阴自子后又属阳。便是阴阳各生阴阳之象。”(同上,第2159页)又说:“统言阴阳,只是两端,而阴中自分阴阳,阳中亦有阴阳……男虽属阳,而不可谓其无阴;女虽属阴,亦不可谓其无阳。人身气属阳,而气有阴阳;血属阴,而血有阴阳。”(第17册,第3127页)
交易令六十四卦除乾坤两卦之外,各阴阳互涵、错杂一体而两两相互对待,从而使此六十四卦呈现三十二对对待互显之格局。变易则令六十四卦流转互通,无有终穷。在朱熹看来,借助于爻画之阴阳,《易》透过六十四卦所符示的阴阳交易与变易底蕴,涵摄蕴示了天人宇宙间阴阳之气及由此所造化出的事物、现象、格局,以及彼此之间环环相扣、无有终穷的流转互通。当然,正是由于阴阳的上述变易流转,既可将其视之为二,亦可将其视之为一:“阴阳做一个看亦得,做两个看亦得……做一个看只是一个消长”(第16册,第2156页);“阴阳只是一气,阳之退便是阴之生,不是阳退了又别有个阴生”(同上)。由此,《易》开显出这样一幅整体大宇宙图景:阴阳为造化之源,化生出纷纭复杂、千姿万态的万物万象;万物万象因阴阳之气的造化,而归属于相互对待的阴阳两大类,而它们的属阴属阳,并非单纯简单地因其或为纯阴之物或为纯阳之物,而是阳中层层无尽地分阴阳、阴中层层无尽地分阴阳,而令两大类阴阳互涵,以其一为主而已——以阳为主者属阳类,以阴为主者属阴类,于是,对待中同时彰显着互涵;阴阳之气所引发的大宇宙中的阴阳两大类势力的此消彼长、流转互通,使万物万象生化日新,流转互通。
朱熹还进一步认为,阴阳也并非最具究竟意义的因素,阴阳背后的所以然,即大宇宙终极的所以然,乃是太极之理:“盖盈天地之间,莫非太极、阴阳之妙,圣人于此仰观俯察,远求近取,固有以超然而默契于心矣”。(第1册,第217页)而“太极者,象数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称,形器已具而其理无朕之目”。(同上,第218页)太极为阴阳造化的所以然之理,又成为造化所成的大宇宙、万物万象的终极根据。太极之理即阴阳而在阴阳,即阴阳造化所成的万物万象而在万物万象,即阴阳两大类势力的消长过程而在此过程,即上述过程所促成的万物万象的生化日新、流转互通而在此生化日新、流转互通,从而最终落实为整体宇宙大千世界的终极根基。所谓“象数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称”,即谓“自两仪之未分也,浑然太极,而两仪、四象、六十四卦之理已粲然于其中”(同上,第217页),《易》象数符号系统的两种爻画之两仪、两画之四象、三画之八卦、四画之十六符、五画之三十二符、六画之六十四卦尚未显现之前,其所以然之理已浑然地具备于太极之中了。也就是说,在阴阳之气分化消长并造化宇宙万物万象之前,其所以然之理已存在于太极之中。而所谓“形器已具而其理无朕之目”,则谓阴阳所造化的有形有象的万物万象出现之后,太极之理也内在于其中。于是,整体大宇宙“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第17册,第3167-3168页);“盖合而言之,万物统体一太极也;分而言之,一物各具一太极也”(第13册,第74页)。整体大宇宙或万物之总体,只有一个太极之理,此一理成为整体大宇宙的终极根基的根据;具体到万物中的每一个体,各自又完备地禀受了同一个理,从而皆具备了共同的终极大宇宙根基的根据,拥有了终极大宇宙根基之支撑。而且,“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第23册,第2755页)气塑造了事物的形体,太极之理则在气造化事物形体的同时,被赋予了事物,直接内化为事物的本然之性。因之,事物的本然之性就是整体大宇宙的终极根据,就是终极大宇宙根基之支撑。而太极之理乃是一绝对至善的令物生生之理,它使大宇宙充满无限生机生意,使万物生化日新:“太极只是个极好至善底道理。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太极,是天地人物万善至好底表德。”(第17册,第3122页)“太极如一木生,上分而为枝干,又分而生花生叶,生生不穷。到得成果子,里面又有生生不穷之理;生将出去,又是无限个太极,更无停息。”(第16册,第2567页)由此,以太极之理与气的相即不离为造化的大本大原,基于这一太极之理,宇宙万物万象已然而又本然地联通为一体,构成了相互内在而非外在的密切关系,汇集成一本万殊、无限开放、永恒流转、日新不已的有机宏大的生命共同体与生命性洪流。这一联通一体、相互内在的情状,也就成了事物之间已然而又本然的关系格局与存在方式。而正是这一关系格局,生动地诠释和彰显了大千世界的有机统一性与丰富多样性。朱熹认为,这才是《易》借助其卦的符号系统所涵摄和开示的宇宙大图景。
在朱熹看来,人就置身于上述生命共同体之中,这一共同体即构成了人的生活世界和其人生终极价值的实现之域。人与这其中的一切内在相连,因而即能接通共同体,与万物感通为一。但人置身其中的各种情势,对人而言具有有利与不利的价值意义,因而人能否依太极之理做出适切之回应,即成为问题的关键。而《易》之卦的符号系列,恰恰符示了各种复杂多样而又变化无穷的情态,以及基于太极之理所应当采取的回应之道,所谓“说尽天下后世无穷无尽底事理”(同上,第2227页)。但这种“说尽”不是直接具体地就人就事就物就势就实的说尽,而是符号化地涵摄:“《易》自是不惹着事,只悬空说一种道理,不似他书,便各着事上说”(同上,第2232页);“《易》之所说,皆是假说,不必是有恁地事。假设如此则如此,假设如彼则如彼,假设有这般事来,人处这般地位,便当恁地应”(同上,第2242页)。这就与另一部经典《春秋》形成了鲜明对照:“《汉书》:‘《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易》以形而上者,说出在那形而下者上;《春秋》以形而下者,说上那形而上者去。”(第16册,第2243页。原书标点有误,兹订正)冯友兰先生对《易》的理解与之颇为相通,他说:“周易哲学可以称为宇宙代数学。代数学是算学中的一个部门,但是其中没有数目字,它只是一些公式,这些公式用一些符号表示出来。对于数目字来说,这些公式只是一些空套子。正是因为它们是空套子,所以任何数目字都可以套进去。我说周易可称为宇宙代数学,就是这个意思。周易本身并不讲具体的天地万物,而只讲一些空套子,但是任何事物都可以套进去,这就叫‘神无方而易无体’。”(《周易纵横录》,第7页)
正因如此,朱熹申言读《易》绝非易事:“《易》最难看,其为书也,广大悉备,包涵万理,无所不有。”(第16册,第2229页)当弟子问及“读《易》未能浃洽,何也”时,他回答说:“此须是此心虚明宁静,自然道理流通,方包罗得许多义理。盖《易》不比《诗》《书》,它是说尽天下后世无穷无尽底事理,只一两字便是一个道理。又人须是经历天下许多事变,读《易》方知各有一理,精审端正。今既未尽经历,非是此心大段虚明宁静,如何见得!此不可不自勉也。”(同上,第2227-2228页)读《易》一需沉潜宁静广博之心,二需丰富人生阅历与生命感悟,三需基于太极之理的天人宇宙大视域与厚重德性。因此他告诫弟子:“如今不曾经历得许多事过,都自揍他道理不着,若便去看,也卒未得他受用。孔子晚而好《易》,可见这书卒未可理会。”(同上,第2228页)这里,也渗透了朱熹用理学的工夫对待《易》的态度,即使程颐等人也未曾识得《易》之“不可易读”之意。
四、“画前之易”是《易》之精髓
朱熹主张,读《易》的最高境界当是超越《易》之一书,即超越《易》卦的符号系列以及文字系列,充分体会出“画前之易”的深刻哲理。
他认为,当年伏羲正是在真切体会到大宇宙中交易、变易之深厚底蕴及其所以然,体会到基于此的整体大宇宙图景和人置身其中的人生应然之后,才画出了涵摄蕴示这一切的符号系列,从而推出了《易》。作《易》圣人试图以卦的符号系列涵摄蕴示的这一切,即所谓“画前之易”。读《易》之人如能进而自己体会出这一“画前之易”,才会达致当年作《易》圣人的境界。此虽甚难,但宜孜孜以求:“看《易》,须是看他卦爻未画以前是怎模样,却就这上见得他许多卦爻象数是自然如此,不是杜撰。”(同上)这就进一步强调了邵雍“须信画前原有易”(《二程集》,第45页)的思想。
依朱熹之见,画后之《易》虽本于画前之易,涵摄蕴示了画前之易的一切,并借助卜筮以显其用,但文王、周公创设文字系列之后,已偏于说一番道理了,因而障蔽了这些道理之外的一切。及至孔子作《十翼》,铺陈道理的意味就更浓了,使以交易、变易为核心底蕴的整体大宇宙图景的内涵更难以彰显。因此他指出:“今人读《易》当分为三等:伏羲自是伏羲之《易》,文王自是文王之《易》,孔子自是孔子之《易》。读伏羲之《易》,如未有许多《彖》、《象》、《文言》说话,方见得《易》之本意只是要作卜筮用……及文王、周公分为六十四卦,添入‘《乾》元亨利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早不是伏羲之意,已是文王、周公自说他一般道理了。然犹是就人占处说,如卜得《乾卦》,则大亨而利于正耳。及孔子系《易》,作《彖》、《象》、《文言》,则以‘元亨利贞’为乾之四德,又非文王之《易》矣。到得孔子,尽是说道理,然犹就卜筮上发出许多道理,欲人晓得所以凶,所以吉。卦爻好则吉,卦爻不好则凶。若卦爻大好而己德相当则吉;卦爻虽吉而己德不足以胜之,则虽吉亦凶;卦爻虽凶而己德足以胜之,则虽凶犹吉。反复都就占筮上发明诲人底道理。”(第16册,第2290-2291页)自文王至孔子,所言之道理本身没问题,但却渐次偏离了《易》的卜筮本意,障蔽了画前之易与画后之《易》的丰富蕴涵。他反复申言这一点,并就四圣《易》说并无二致之见提出质疑:“学《易》者须将《易》各自看,伏羲《易》自作伏羲《易》看,是时未有一辞也。文王《易》自作文王《易》看,周公《易》自作周公《易》看,孔子《易》自作孔子《易》看。必欲牵合作一意看不得。今学者讳言《易》本为占筮作,须要说做为义理作。若果为义理作时,何不直述一件文字,如《中庸》、《大学》之书,言义理以晓人,须得画八卦则甚?”(第16册,第2182页)
朱熹还明确指出,读《易》须圆融,而不应拘于、滞于一些道理。拘于、滞于一些道理,不但难以充分体认到伏羲画后之《易》与画前之易丰赡深湛的底蕴,而且还会使自己的心灵由阔转狭:“文王之心,已自不如伏羲宽阔,急要说出来;孔子之心,不如文王之心宽大,又急要说出道理来。所以本意浸失,都不顾元初圣人画卦之意,只认各人自说一副当道理。及至伊川,又自说他一样,微似孔子之《易》,而又甚焉。故其说《易》,自伏羲至伊川,自成四样。某所以不敢从,而原《易》之所以作,而为之说,为此也。”(同上,第2191页)这是说,不仅“四圣”,及至孔子之后,程颐作《易传》更是大谈特谈人事义理,离《易》之本意愈来愈远。有鉴于此,朱熹敢冒对于文王、周公、孔子诸圣及先贤程颐的大不敬,重新探究《易》之本意,推出了富有创见且简明扼要的诠《易》著作《周易本义》和《易学启蒙》,并通过讲学和书信往来,表达了自己的《周易》观。
总之,朱熹站在易学史发展的高度,通过重新审视体认天人宇宙之理,研判古今《易》说,推出了极具见地的《周易》观。他虽视《周易》为卜筮之书,但绝不同于一般术士对此的理解,而是将其视为有画前之易与画后之《易》深刻内蕴的卜筮之书;他也不是为了教人单纯用《易》占筮,而是着眼于引领人们体认《易》所蕴涵的人所置身其中的作为生命共同体而存在的宇宙之理,学会针对不同情势通权达变,用生命去了悟并践行基于太极之理的人生应然之道,化《易》之道为自身之道:“须是以身体之。且如六十四卦,须做六十四人身上看;三百八十四爻,又做三百八十四人身上小底事看。”(同上,第2242页)经过朱熹的这番辩证拨乱,《易》之学问最终落实为了一种生命之学、实践之学,还《易》以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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