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进入复查换证高峰期获证3年企业要再取资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无公害论文,高峰期论文,要再论文,农产品论文,换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4月以来各地无公害农产品陆续进入复查换证高峰期。与正常申报不同, 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具有申报材料数量进一步简化、产品检验报告要求更加灵活、产品现场检查尤为重视等特点。
由政府推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自2003年4月启动以来成效显著,截至去年年底,全国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3636个,年平均增长率124%。通过对获证产品的监督抽检情况来看,经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总体上安全可靠。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处长朱彧告诉记者,随着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修订以及农产品污染因素和生产条件的变化,在企业获证3年后,对获证产品实施到期复查换证,可以保证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有效性、标志的权威性和消费的安全性。尤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后,贴有无公害标志的农产品在北京、黑龙江等一些实行市场准入的地区可免检入市。
据了解,去年是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全面开展的第一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本着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的改进、推动措施,使得复查换证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除停产、转产和已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外,到期复查换证率超过了80%,实现了复查换证率75%的预期目标。
第一,明确复查换证要求,规范换证工作行为。2005年下半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就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的特点,在对正常申报认证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技术规范,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2006年,根据复查换证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心又出台了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二,因势利导,确保换证工作到位率。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3 年前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产品实施有效期的延展措施。2006年,共对20 个省(区、市)9189个地方认证转换产品实施了有效期延展措施,规定有效期自转换之日起3年内有效,从根本上稳定了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成果,充分体现了便民、服务和责任意识。同时,他们对到期复查换证产品实行提前预警。凡是即将到期的产地和产品,提前3~6个月通知相关的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换证准备。中心还对重点地区进行现场督导,协助地方相关方面开展复查换证工作。
第三,强化现场检查,提高换证工作质量。去年,换证重点省份江苏和福建两省对所有申报复查换证产品都实施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关键的环节,有效确保了换证工作的质量。
第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调动获证单位的换证积极性。部中心和大多数省份,为推进复查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都安排了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复查换证工作,减轻了各级工作机构的资金压力,调动了各获证单位换证工作的积极性。
第五,实施集中会审,提升换证审核工作效率。针对2006年复查换证产品时间集中、地区集中的特点,充分借鉴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认证转换工作经验,对换证工作采取了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报送、联合审查的工作方式,分期分批集中换证,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今年是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关键之年,因为产品数量多,共有9741个产品到期,约占已认证产品总数的40%;转换产品占绝大多数,将近80%;到期时间多集中在上半年,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
目前中心要求各级工作机构高度重视,加大复查换证工作推动力度,确保复查换证率达到超过70%、力争80%的目标。一要做好跟进服务工作。做好提前预警,提前3个月向有关工作机构和申请人下发复查换证通知和到期产品目录, 督促及时换证。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复查换证督促工作,对重点地区,进行现场指导,协助开展好复查换证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二要完善复查换证制度。如建立失效产品退出通告制度,对到期未进行换证的产品实行退出公告,以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形象,依法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三要突出重点,简化程序。按照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复查换证技术规范要求,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在坚持大的政策制度稳定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工作程序和环节,可先行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展开试点,以确保复查换证的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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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换证与正常申报有何不同?
申报材料数量进一步简化。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只需要提交申请书、产品检验报告等5份关键性材料,正常申报时要求的质量控制措施、 生产操作规程等材料在复查换证中则不必重复提交。
产品检验报告要求更加灵活。为降低申请者负担,复查换证对于产品检验报告的要求更为灵活。比如,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检验报告》、省级以上农业部门实施例行监测或监督抽检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以及涵盖申报产品必检参数的代表性样品《产品检验报告》等均视为符合规定要求。
产品现场检查尤为突出。开展现场检查是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尤其突出了现场检查的作用。根据规定要求,申请者可以出具合格的现场检查报告来替代产品检验报告。
此外,在申报材料的组织和审查方式上,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在部分省(区、市)实行统一报送、联合审查,分期分批集中换证,以提高换证工作效率,体现了“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
(摘自《农民日报》2007.4.19.⑧ 联系电话:010—85815522转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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