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美学如何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一条基于现象学视域下的可能路径论文

环境美学如何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一条基于现象学视域下的可能路径论文

环境美学如何超越人类中心主义?
——一条基于现象学视域下的可能路径

梁 灿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摘 要: 西方环境美学至今未能彻底澄清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虽然它正确地区分了主观的审美体验与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以强调自然的客观独立性,然而由于缺乏对审美体验的本质进行现象学分析,因而无法真正把握审美体验与审美对象之间的显现关系,从而无法真正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困扰。现象学在反人类中心主义问题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把现象学的相关理论吸纳到环境美学的理论体系中,对于环境美学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返观环境美学在澄清人类中心主义问题上的不足,另一方面为其超越人类中心主义提供一条可能的路径。

关键词: 环境美学;人类中心主义;现象学

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犹如幽灵般困扰着西方环境美学。在阿多诺、卡尔松和伯林特等人的环境美学思想中,反人类中心主义理论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尽管他们各自的理论出发点和方法论并不一样,但他们在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上却是一致的。人类中心主义最大的问题是以人的尺度为出发点和归宿,把自然异化为可被人类任意宰割的“牡蛎”。自然之所是不再受到应有的尊重,而只能沦落为人类欲望的奴隶。在澄清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上,西方环境美学家们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试图超越传统的主客对立关系,还原本真的自然之美。然而,人类中心主义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澄清,有关争议至今没有退场,如彭锋教授就指出:“阿多诺和卡尔松真的采取了‘超人类立场’了吗?……我们怎样才能摆脱人类中心主义?”[1](P94)

为什么西方环境美学至今未能彻底克服人类中心主义问题?进一步来说,对于环境美学而言,人类中心主义是否是一个无解的难题?在西方环境美学陷入困境之时,我们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发现了一条可能的路径。胡塞尔的反人类中心主义理论主要分为两个步骤:首先,严格区分意识行为与意识对象;其次,基于对意识行为之本质的分析,澄清意识对象如何能够在意识行为中如其所是般显现自身。关于第一点,环境美学与现象学是一致的,两者都致力于严格划分审美体验与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不同之处在于第二点:环境美学把审美体验视为一种心理事实,因此不可能真正澄清审美体验与审美对象之间的显现关系。而现象学对意识行为(包括审美体验)的分析则是基于一种本质分析,意识行为在这种本质分析中不再被误解为一种心理事实,即不再被误解为人的认知,而是指称事物显现的先验条件。

由于缺乏对审美体验的本质进行现象学分析,西方环境美学无法把握审美体验的真正内涵,从而无法彻底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困扰。对于环境美学来说,借鉴和吸收胡塞尔现象学有关反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返观环境美学在澄清人类中心主义问题上的不足,另一方面为其超越人类中心主义提供一条可能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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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美体验与审美对象

西方环境美学家反对以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他们的理论出发点。如作为“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的阿多诺指出,自然美是不可界说的:“自然中的美,如同音乐中的美一样,就像转瞬即逝的火花,你刚要捕捉它时,却一闪眼不见了。”[2](P129)自然美的“不可界说性”,或者说不可概念化,是相对于作为审美主体的人而言的,它“超出主观的感受范围”[2](P130)。由此,阿多诺批判了以康德式的自律性主体为出发点的美学观,他认为,从谢林开始,“自然美之所以从美学中消失,是由于人类自由与尊严观念至上的不断扩展所致。”[2](P110)同样,卡尔松指出,众多自然审美模式之所以被指责为人类中心主义,是因为“这些模式并不总是鼓励鉴赏自然如其所是以及自然本身的特征”。而他所倡导的自然环境模式,“将审美鉴赏的基础建立在自然的科学观念之上,因而赋予自然审美鉴赏某种程度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有助于排除环境的和伦理的批评,比如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3](P29)伯林特认为,不存在未经人类干预的自然。“自然界并非独立的领域,其本身是一种文化的产物”[4](P151),这意味着在环境审美中人参与的不可或缺性。但与人类中心主义不同,伯林特强调人与自然不是一种分离的关系,即不是人站在自然之外对它进行打量和算计,而是一种不可分离和相互影响的关系。

抛开人的认知而孤立地谈论自然的“自在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如上所述,环境美学和现象学都通过严格区分作为意识活动的审美体验与作为意识对象的自然,以强调自然并非人类可以为所欲为的“牡蛎”。不过,对自然独立性的强调,并不必然意味着把自然预设为康德式不可知的物自体。自然虽然不是人类的创造物,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可以科学地认识和经验自然,如卡尔松所指出的,“尽管我们没有创造自然,但我们对它有大量的了解。”[3](P79)赫伯恩也认为,科学能够把握自然之所是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真正有待澄清的是审美体验能否像自然科学一样把握自然,而不致于有损自然之所是。赫伯恩认为,只有通过取消拟人论的“信念”,我们才能“发现”到真正的自然,因为拟人论无法“丰富我们的经验”,我们在其中只能经验“自身投射到自然之上的东西”[7](P269)。

诚然,自然的相对性并非当代西方环境美学所追求的目标。赫伯恩指出,严肃的自然审美与真理有关,它要求我们回到真实的自然本身,认识本真的自然,以区别于肤浅的自然审美,“我们必须根据自然本身的情况来考察和思索自然,这就是给审美鉴赏设定一个严肃目的的目标。”[6](P71)这里所说的“根据自然本身的情况”即不是以人的立场为出发点任意规定和认识自然,而是纯粹地依据自然本身来正确认识自然。卡尔松同样反对将自然相对化,他批判了自然审美鉴赏的对象模式和景观模式,其批判的理由是:“这两种模式都没有彻底地实现严肃的和恰当的自然鉴赏,因为每一种模式都歪曲了自然的起初特征。”[3](P18)而他所主张的自然环境模式则要求“我们必须鉴赏自然本身”[3](P19)。

首先,就研究对象而言,两者均以意识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但心理学把意识行为视为某种事实性存在进行研究,将之“设定为经验事实的世界中体验着的人或动物的体验”[8](P340)。而现象学不是把意识行为当作某种生物的心理过程进行研究,而是纯粹地“谈论的是感知、判断、感受等等本身,谈论它们先天地、无条件的普遍性中作为纯粹种类的纯粹个别性所含有的东西,谈论那些只有在对‘本质’(本质属、本质类)的纯粹直观把握的基础上才能明察到的东西”[8](P359)。现象学对个别的事实不感兴趣,它仅仅致力于研究“那些在直观中可把握、可分析的体验的纯粹本质普遍性”[8](P340)。胡塞尔在此所说的“本质”,不同于传统哲学所说的从诸个别事实中归纳或抽象得来的本质,对本质的把握不是源于对个别事实的归纳或抽象,而是来源于本质直观。对于本质直观,个别事实仅仅起到一种例示作用,而这种例示作用既可以在“经验所与物”中得到满足,也可以在“纯想像的所与物”中完成,这意味着对本质的把握,“丝毫不包含对任何个别的事实存在的设定”[9](P54)。比如,当我们试图去把握一个几何图形的本质时,并不需要在黑板中把它描画出来,而仅仅凭借想像就可以完成例示的作用。同样,对意识行为的本质的把握,也不需要事先设定意识行为的事实性的存在。因此,现象学不关注某个人或作为人这个种类的意识行为,而仅仅关注意识行为的本质结构。

当审美体验被理解为某个人或某个物种的事实体验时,审美体验与作为对象的自然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一种事实性的因果关系。这种事实性的因果关系表明审美体验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后天的偶然性关系,而不是一种先天的本质显现关系。这里的“先天的本质显现关系”是指审美体验如其所是般显现自然,而不是把自然视为人的主观产物。根据生物进化论的理论,人是物竞天择的结果,人的认知形式也是后天不断进化而来的,这体现了人种的偶然特征,因为它很可能根据环境的变化而演化成另外一种形式。因此,当我们把审美体验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视为一种偶然性关系时,其不可避免的结果是:“认识只是人的认识,并束缚在人的智力形式上,无法切中事物本身的本质,无法切中自在之物。”[8](P31)

既然如此,为什么说他们仍然未能彻底地澄清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具体言之,胡塞尔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首先体现在对意识行为与意识内容进行严格的区分。人类中心主义(包括一切心理主义)的荒谬之处在于它混淆了“作为观念统一的判断内容与个别的、现实的判断行为”[5](P138)。对于胡塞尔,同一律“A=A”作为一个判断内容,无论谁来执行这个判断行为,它始终是同一个内容,它的内容和性质不以人的生物构造而发生丝毫变化,即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但是,对意识行为与意识内容进行严格的区分,即强调自然对于审美体验的独立性,这一思想同样存在于环境美学之中。如阿多诺认为,自然相对于人而言是不可界说和不可概念化的。“大自然的尊严在于尚未人化的这一特质,它凭其表现方式来抵制一切有意人化的企图。”[2](P132)赫伯恩认为,严肃的自然审美要求我们尊重自然,“自然不是我们的‘牡蛎’”[7](P271)。在自然审美体验时,我们与之打交道的是“自然之所是”,而不是拟人化的自然。在拟人化的自然,我们发现的不是自然之所是,而是“我们自身投射到自然之上的东西”[7](P269)。同样,卡尔松也认为,尽管我们并非对自然一无所知,但自然始终“不是我们的创造物”[3](P79)。

既然当代西方环境美学同样严格地区分了主观的审美体验与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以强调自然的客观独立性,为什么还说他们未能彻底地澄清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因为胡塞尔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不仅仅停留在《逻辑研究》第一卷对判断内容与判断行为的抽象区分,而且还在于在《逻辑研究》第二卷和《纯粹现象学通论》中对意识行为的本质进行具体的现象学分析。正如在《逻辑研究》的编者引论中,埃尔玛·霍伦斯坦指出:“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并不仅仅建基于对其成见和对其悖谬结论的批判揭示上,而且同样并且真正彻底地建基于对意识的现象学分析上。”[5](P xlvii)

由于接收机内各个器件的时延波动是非相关的,因此接收机总的时延波动通过求各个元器件时延波动的均方根的方式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因此,如果没有澄清意识行为(审美体验)的本质,以及没有正确理解意识行为与意识对象之间的显现关系的话,我们就不可能真正彻底地克服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就算严格地区分了主观的审美体验与客观的自然,在没有正确理解审美体验的显现作用的情况下,我们还是会不可避免地把自然归结为人主观意识的产物。

二、对审美体验的本质分析

在西方哲学中,人类中心主义有两大代表人物:一是古希腊的智者普罗泰戈拉,他以“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命题而著称;一是代近的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贝克莱,后者以“存在就是被感知”而为世人所知。两者的共同点在于:把事物的存在及其属性归结为人(种)的产物,从而取消了事物的自在存在。不过,他们却没有注意到,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一门理论学说本身是悖谬的。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一卷对人类中心主义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批判,他指出人类中心主义“带有一门理论所能带有的最大的荒谬性”[5](P136)。首先,它的荒谬性体现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同一个判断内容可以随着不同种类的判断者而可以为真或为假。”[5](P137)但根据矛盾律,同一个判断内容不可能既为真又为假。其次,根据休谟对归纳问题的分析,即从事实中始终只能推导出事实而无法从个别上升为一般,人种的构造无疑是一个事实,因此基于人种的构造而产生的真理“无疑也被赋予了事实的性质”[5](P138)。但是,赋予真理以事实的性质在本质上并不符合真理的定义,因为每一个事实都在时间上受到规定,而真理则是超时间的永恒存在。真理的相对性必然会导致世界(自然)存在的相对性,最终的结果是,“没有什么自在的世界,而只有为我们的或为某个其他的偶然生物种类的世界。”[5](P140)

(4)A厂四角切圆锅炉分隔屏和后屏受热面两侧吸热量偏差大。调整燃烧器摆角将火焰中心向A侧偏移后,降低了两侧屏底温度偏差,受热面两侧汽温偏差显著降低;调整SOFA风喷口水平摆角降低炉膛上部出口流速偏差,受热面两侧汽温偏差稍有降低。

当代西方环境美学对审美体验的考察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它们把审美体验看做是人的一个心理事实。如伯林特认为:“感性体验不仅是神经或心理现象,而且让身体意识作为环境复合体的一部分作当下、直接的参与。这正是环境美学中审美的发生地。”[4](P16)虽然伯林特强调的是身体在环境审美中的参与作用,但他并没有否认审美体验是一种“神经或心理现象”。把审美体验视为人的一个心理事实将意味着环境美学的一切理论知识都只能奠基于一门关于人的经验的心理学。换言之,环境美学的一切理论知识最终都要诉诸心理学的研究成果。然而,心理学是一门关于事实经验的科学,它对意识行为的研究属于一种经验研究,审美体验在其中被理解为在经验世界中存在的某个人或某类人的心理体验。基于这样一种事实经验研究,心理学无法说明内在的心理体验如何超越自身去通达它的认知对象,其结果只能是“把所有超越的客观性归结为借助心理学而得以解释”[8](P30-31)。因此,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不可避免地被误解为一种心理现象,从而区别于作为一种纯粹现象的自然。在这个意义上,环境美学不可能真正坚持审美体验与审美对象的严格区分,不可能真正回到自然本身,发现本真的自然之美。

自然当然可以被人们所认知,但如果我们谈论关于自然的认知和体验时,总是将之看做人的认知和体验,总是从人的角度出发来与自然打交道的话,如何确保我们关于自然的认知不是一种对自然的主观歪曲呢?换言之,我们的认知活动或审美体验是否能够如实地把握自然之所是?由此看来,仅仅依赖对意识行为和意识对象的抽象区分,而不具体地澄清意识对象(自然)如何如其所是般地在意识行为(审美体验)中被把握,我们就无法真正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困扰。

由此看来,赫伯恩关于严肃的自然审美,以及卡尔松的自然环境模式,与现象学“回到事物本身”的目标是基本一致的。首先,从消极方面来看,两者都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反对以人的观点或立场强加于自然身上,认为人类中心主义的结果必然是导致自然的相对化。其次,从积极方面来看,两者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均是为了回到自然本身,依据自然之所是来认识和经验自然。

传说伯乐是天上管理马匹的神仙。在人间,人们也称善于鉴别马匹优劣的人为伯乐。第一个被称作伯乐的人是春秋时期的孙阳。

③以长江为水源供水时,保障供水的优先次序应分段供给,即先“长江—洪泽湖”段,再“洪泽湖—骆马湖”段,后“骆马湖—下级湖”段,条件允许时兼顾下一区段。

其次,就研究方法而言,心理学对意识行为采取经验科学的研究方法,经验科学诉诸的是经验直观(即感性直观),意识行为在其中被理解为在具体时空中存在的某种生物或某个生物的特殊心理活动过程。当意识行为被理解为某种事实性的存在时,这意味着意识行为与意识对象之间先天的本质显现关系被降格为两种存在者之间的刺激-反映的因果关系。洛克的“白板说”便是著名的例子,后者把认知过程解释为外在的对象在一块“白板”般的心灵留下印记。与心理学的经验研究方法不同,现象学采取的是本质直观的研究方法。本质直观不以个别事实为认知对象,个别事实在本质直观过程中仅仅起着例示作用,它无法取代本质成为本质直观的对象。本质直观具有自己独立的认识对象。胡塞尔指出,“本质是一种新客体”[9](P52)。与经验直观一样,本质直观也是一种直观,“本质直观是对某物、对某一对象的意识,这个某物是直观目光所朝向的,而且是在直观中‘自身所与的’。”[9](P52)经过现象学的本质分析,胡塞尔发现意识具有这样一个本质结构——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只要某个存在者具有认知的能力,它就必须遵循意识的这一本质结构,全知全能的上帝也概莫能外。

在本质直观中,“自身所与的”意识行为不再被理解为某个人或某个种类的特殊心理过程,它与事实性的心理过程无关,而变成了事物显现自身的先验条件。在现象学看来,事物要显现自身,必须事先置身于光之中,而意识行为就是照亮事物的“光”,它是一切意向对象显现自身的先验条件。意识行为不是某种存在者,仿佛一块角落里的石头等待光的照亮,相反,意识行为本身就是显现他物的“光”。如果把意识行为理解为某种事实性的存在,它只会被降格为有待光去照亮的存在者,而不再具有“照亮”他物的显现功能。

三、现象学还原之必要性

在此,有两个问题亟待澄清:首先,现象学是如何从自然主义态度中把意识行为理解为某种特殊的心理活动,过渡到将之理解为事物显现的先验条件?第二,基于这种认识态度的转变,意识行为如其所是般显现事物自身如何得到保证?换言之,在显现事物的同时,“意识之光”是否会歪曲事物之所是?

胡塞尔指出,在前现象学还原阶段人们处于自然主义态度的总设定之中,按照这个一般设定,“我不断地发现一个面对我而存在的时空现实,我自己以及一切在其中存在着的和以同样方式与其相关的人,都属于此现实。”[9](P93-94)这个世界以及作为这个世界中一部分的我,都属于一种事实存在。即使这个世界没有在我的直观之中呈现,它仍然存在着,就算作为认知主体的我消失了,也不妨碍太阳明天照常升起。作为这个现实世界一部分的认知主体,同样属于一种事实存在,可以被当做一个事实性的对象进行研究。因此,认知活动不可避免地也被看做是一种事实性的心理过程。“人们可以根据它的种类和它的联系形式,像对待每一心理事实那样对它进行描述,并在它的生物发生学的联系中进行研究。”[8](P29)

现象学同样要求我们对意识行为进行研究,尤其是考察对象如何在意识行为之中显现出来。不过,现象学对意识行为的研究,绝不是把它看做人的心理事实,而是纯粹地对意识行为的本质进行现象学分析。

然而,自然主义态度的一般设定并没有真正揭示认知与认知对象之间的本质显现关系,反而遮蔽了事物如其所是般显现自身。因为当我们把意识行为理解为某种事实性的存在,它就失去了显现它物的能力,最终只能把认知关系误解为一种刺激-反映的因果关系。胡塞尔指出,要想正确认识意识行为的本质,进而正确把握事物自身,我们必须进行现象学还原。“将人的主观性包括到这种相互关联的问题中,一定会引起这整个问题之意义的根本改变,并最终一定会导致向绝对的先验论的主观性的现象学还原。”[10](P202)现象学还原要求我们悬置自然主义态度的一般设定,而对自然主义态度的一般设定的悬置,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Wnt/β-catenin通路的活性决定了MPCs是分化为成骨细胞还是软骨细胞。实验表明[23],敲除βcatenin的间充质细胞,会向软骨方向分化,而使骨生成受到抑制,生成异位的软骨。

第一,悬置外部世界的存在设定。“关于‘外部世界’的存在和本性的问题是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11](P362),我们有必要把这些有关事物存在的设定悬置起来、不做判断。一方面,通过对世界之存在设定的取消,现象学的研究不再借助于任何自然科学的理论成果,以及不再借助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因为自然科学建立在对世界存在这一设定之上,“实证科学的全部认识,它的全部问题和答案,它的全部假说和证明,都是建立在预先给予的世界的基础之上的。”[10](P312)因此,在排除了外部世界之存在设定之后,我们同时也取消了建立在这个存在设定之上的一切科学理论的有效性。值得一提的是,现象学取消自然科学的有效性,并不是否认自然科学在事实性存在层面上的有效性,而仅仅是拒绝在本体论层面上把自然科学的理论作为理解人与世界的出发点。

另一方面,在取消对世界之存在设定之后,世界(自然)变成了意识的相关项。胡塞尔指出,不存在纯粹客观的、与主体无关的事物:“一个自在的对象绝不是意识或意识自我与之无关的东西。”[9](P131)胡塞尔取消世界的存在设定,绝不是为了跟随休谟陷入一种不可知论之中,这种取消在现象学还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胡塞尔指出:“我并非像一个诡辩论者似的在否定这个‘世界’,我并非像是一个怀疑论者似的怀疑它的事实性存在;但我在实行‘现象学的’悬置,后者使我完全隔绝于任何关于时空事实性存在的判断。”[9](P97-98)凭借悬置“事实性存在的判断”,现象学在一种全新的关系中发现了世界的本真意义。这种全新的关系指的是“显现者与显现之间的本质关联”,即“对象与给予方式的普遍关联”。在这种全新的关系中,我们不再预先设定世界的存在,而是从世界的纯粹显现(即给予方式)中把握其自身。

第二,除了要求悬置外在之物的存在设定,现象学还要求悬置作为事实性存在的自我。在自然主义态度中,自我与世界中的其他对象一样被理解为一个现实存在的东西,而在自我中发生的意识活动理所当然地被视为一种事实性的心理活动。因此,对意识活动的研究最终只能诉诸心理学。胡塞尔指出,自我的存在设定也需要被悬置起来:“整个时空世界,包括人和作为附属的单一现实的人自我,按其意义仅只是一种意向的存在,因此人仅只有对某意识的一种存在的第二级的和相对的意义。”[9](P135)既然自我的存在设定同样被取消了,我们就不能再诉诸心理学的理论来解释意识行为。

经过现象学还原,如果说外部世界变成了意识的相关项,那么自我将会变成什么东西?更准确地讲,事实性存在的自我经过现象学还原之后将剩下些什么东西?如上所述,外在之物经过现象学还原成为了意识的相关项,这意味着“超越‘物’的世界是完全依存于意识的”[9](P134)。相比而言,在取消自我的存在设定后,意识行为本身固有的本质却并“未受现象学排除的影响”[9](P100),它变成了现象学剩余的纯粹意识,即先验意识。胡塞尔指出,纯粹意识是一种绝对的存在,“即它在本质上不需要任何‘物’的存在”[9](P134),因此它不受制于外在之物的因果作用,相反,外在之物则依赖于意识的显现作用。在取消了各自的存在设定后,意识行为(审美体验)与外部世界(自然)之间的关系就被还原为一种显现与显现者之间的本质关系,意识行为因此变成了事物显现自身的先验条件。

利率的非市场化是银行业高利润主要原因之一,但利率非市场化,商业银行不能进行风险定价,在降低不良贷款的压力下,会使贷款过分集中地投放到垄断行业的所谓“优质客户”之中,银行贷款投放的这种“傍大款”现象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阻碍了资金的合理化配置和经济结构的调整,降低了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

经过这种认识态度的彻底转向,意识行为就能够如其所是般把握事物自身了?换言之,作为自然显现自身之先验条件的审美体验,在显现自然的同时是否会歪曲自然之所是?这涉及我们如何理解自然的超越性问题。

首先,胡塞尔承认事物对于意识行为具有超越性。因为事物不是意识行为的一个内在的组成部分,如一片落叶上的枯黄不能等同于内在于意识行为的黄色感觉,但事物的这种超越性不是某种“形象表现或记号表现的超越性”[9](P120)。如果我们将之理解为符号表现的超越性,那么事物就变成了康德式不可知的物自体了。事物自身变成了认识不可抵达的目标,这显然有违现象学回到事物自身的初衷。胡塞尔指出:“在直接直观的行为中我们直观到一个‘物本身’。”[9](P120)在对某个事物的直观中,意识直接指向的不是某个符号或中介,后者被用以表象符号之外的东西,而意识直接指向事物自身,后者在直观之中直接显现自身。因此,我们不能把事物对于意识行为在本体论上的超越性,误解为某种“符号表现”的超越性。

其次,尽管事物的显现依赖于在意识中被给予,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事物本身的显现方式是由人的某种心理认知结构造成的。外在之物通过侧显来显现自身,如一棵合抱之树在任意一时刻它都仅仅向我们呈现它的某个侧面,无论观察者如何变换位置,树都无法把它的正面和背面一下子呈现在它的眼前。国内现象学学者郝长墀教授在阐述胡塞尔的观点时指出,尽管“侧显与侧显的对象是不可分割的”,但是“我们不能说,侧显是由于人类的认识能力所造成的。空间物质本身的本质决定了它们必然是以侧显的方式给予意识的”[12](P61) 。与外在之物的显现方式不同,内在的意识行为(如审美体验)则无法以侧显的方式显现自身。胡塞尔指出,后者只能通过自身的“反思的转向”而直接被把握,这同样意味着内在之物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们只能以非侧显的方式显现自身。因此,不同类型的事物具有不同的显现方式,这不是由人的心理认知结构造成的,而是由事物自身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上帝对此也不能有任何改变”[9](P122)。

原语翻译生态环境,广义上是指包括原语文本在内的原语语言、社会、经济、文化等宏观环境;狭义上是指原语文本的语言特点和文化特征。本文仅对狭义上的原语翻译生态环境进行分析,即寒山诗文本的白话文语言特点及其反映出的中国佛、道文化。

四、结语

通过借鉴现象学在反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成果可知,当代西方环境美学之所以未能彻底澄清人类中心主义问题,其原因在于自身在理论建构上存在不足之处。西方环境美学仅仅抽象地区分审美体验与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在缺乏对审美体验的本质进行现象学分析的情况下,把审美体验视为一种事实性的心理活动,从而无法彻底克服人类中心主义的困扰。而现象学在反人类中心主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通过考察审美体验的本质结构,现象学发现了审美体验与自然之间的显现关系。在现象学的本质分析中,审美体验不再被理解为某种特殊的心理事实,即不再被理解为人的审美活动,而是充当事物显现的先验条件。因此,审美体验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因果性的刺激-反映关系,而是一种显现与显现者之间的本质显现关系。另外,自然的显现方式不是由人的心理认知结构造成的,而是由自然自身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无论人类如何进化,人们也无法改变外在自然以侧显的方式来显现自身。

把现象学的有关理论成果吸纳到环境美学的理论体系中,对于环境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种对现有理论成果的吸纳并非没有先例,如伯林特的环境美学思想就深受另一位著名的法国现象学家梅洛·庞蒂的影响。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环境美学批判性地借鉴和吸收不同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有助于丰富自身的理论构建,也有助于加强其对现实生活的解释力和引导力。

参 考 文 献

[1]彭锋. 环境美学与“超人类立场”[J]. 哲学动态, 2018, (3).

[2]阿多诺. 美学理论[M].王柯平,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3]艾伦·卡尔松.环境美学——自然、艺术与建筑的鉴赏[M].杨平,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

[4]阿诺德·伯林特.环境美学[M].张敏,周雨,译.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5]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M].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6]Ronald W. Hepburn. Trivial and Serious in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 in Landscape, Nature beauty, and the Arts[M]. Edited by Salim Kemal and Ivan Gaskell.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7]Ronald Hepburn. Nature Humanised: Nature Respected[J]. Environmental Values,1998, (7).

[8]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M].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9]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M].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10]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M].王炳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1]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M].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12]郝长墀.论现象学中的“神学转向”[J].现代哲学,2012,(4).

中图分类号: B83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04(2019)03-0010-06

收稿日期: 2019-01-20

作者简介: 梁灿(1985 -),男,广东新兴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克雷茨曼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美学现象学。

(责任编辑 乔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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