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分解、企业稳定性与未来现金流预测能力_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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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14)02-0062-08

       一、引言

       根据经典的财务理论,企业的价值等于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基于此,提供有助于利益相关方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信息也就成为决定财务报表披露格式和内容的重要因素之一。有趣的是,有助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信息并不仅仅包括当前现金流量,应计项目(或者说权责发生制项目)对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理论界甚至认为,应计项目要比当前现金流量具有更强的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能力。[1]这一结论并不令人意外,作为现代会计的基石之一——权责发生制应该有其存在的道理。当然,现金流量表所提供的当前现金流量信息被认为能够提供应计项目之外的增量信息,如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中所指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了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对现金流量进行分解披露,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现金流量。分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逻辑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法,按照来源和用途进行分解,例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等;一种是间接法,列示了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存在差异的各种项目,主要是各种应计项目。我国会计准则要求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基础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即间接法)。而在其他一些国家(如美国),会计准则要求采取间接法提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在这种制度背景下,摆在学术界前面的问题是,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方面,直接法与间接法的预测能力谁更强些?这将直接影响到现金流量表的格式设计等相关问题。本文将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来实证检验直接法与间接法的预测能力,从而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经验证据的支持,也希望本文的研究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利用和解读会计信息。

       二、文献回顾和研究问题的提出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认为,利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的信息,能够便捷地得到直接法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个组成部分[2]。故此,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只要求采取间接法提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当然公司也可以自愿披露直接法下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一方面,这一规定激发了一些研究主题,例如FASB的判断是否正确,间接法是否比直接法能够提供更有用的信息。另一方面,由于同时以直接法和间接法披露的公司较少,这又给上述问题的研究设置了一些障碍,当然主要是针对研究美国公司的学者。

       Krishnan等(2000)以美国同时运用直接法和间接法披露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公司为样本,发现按照直接法分解的现金流量要比按照间接法分解的现金流量具有更强的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能力[3]。Cheng和Hollie(2008)发现,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能力方面,将现金流量按照直接法分解能够在应计项目之外提供增量预测能力[4]。由于前述的制度背景,这种研究对象可能存在自选择问题,即自愿以直接法披露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公司可能具有某种特征,这使得研究结论可能有偏。

       为了避免样本的自选择问题,一些研究者针对其他国家的样本展开研究。如Clinch等(2002)[5]和Arthur等(2010)[6]都以澳大利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Clinch等(2002)[5]研究发现,在解释股票回报方面,针对样本整体披露按照直接法分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并没有提供比现金流总量更强的解释力度,而针对矿山企业的样本分析却表明按照直接法分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比经营活动现金流总量有增量解释能力。在预测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方面,按照直接法分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增量解释能力。Arthur等(2010)[6]研究发现,在解释和预测未来盈余方面,按照直接法分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组成部分要比经营活动现金流总量有增量解释能力和预测能力。Orpurt和Zhang(2009)以美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调整了勾稽关系导致的直接法下现金流量各组成部分的计算误差,并控制了自选择问题后,发现按照直接法分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能够更好地预测未来现金流量和盈余[7]。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预测能力的研究相对较少。王化成等(2003)发现,披露现金流量信息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预测未来现金流量[8]。张国清(2007)发现,与单独提供会计盈余数字相比,提供现金流量数据能够改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预测。研究还发现,我国会计准则中同时要求披露直接法与间接法信息有利于提高利用历史财务数字预测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能力,但两种方法的预测能力不相上下[9]。

       从上述文献回顾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核心问题主要是:分解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否比总括的现金流量指标更好;按照直接法分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否提供了增量信息。虽然也有学者通过研究分析了直接法和间接法的预测能力优劣,但是将比较直接法与间接法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能力谁更强作为核心论题的研究较为少见。而且,以往的研究多是针对总体样本或分行业研究,没有根据两种方法的特征设置情景(例如企业业务的稳定性)来具体分析。西方研究的实证结果(Krishnan等,2000[3];Clinch等,2002[5])都是来源于成熟和稳定的发展经济体系,如美国和澳大利亚,而中国是一个充满发展活力的新兴经济体,发展速度较快是其有别于成熟经济体的特征之一。在此宏观背景下,微观企业的特征也有所不同,这很有可能会影响到直接法和间接法的预测能力。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构建实证模型,试图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时,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成分分解的多指标构建的预测模型是否要比单一运用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指标的预测模型效果更好?

       (2)直接法和间接法预测未来现金流量能力上是否有高低之分?

       (3)企业业务稳定性是否会影响直接法和间接法的预测能力?

       三、研究设计

       为了回答前述三个问题,本文采用了单变量预测模型、基于直接法的预测模型和基于间接法的预测模型来考察不同预测模型的预测能力,利用总资产平均增长率对样本进行分组比较,并利用绝对平均预测误差(MAPE)来比较各个模型的预测能力强弱。

       (一)预测模型

       1.单变量预测模型

      

       模型(1)考察本期总体经营性现金流量对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量的预测能力。这个模型同时也是下面两个模型的比较标准,用来分别考察分解的现金流量信息是否增加了预测能力。

       2.基于直接法的预测模型

      

       本文将直接法下的经营现金流量分解为四部分。与Krishman等[3](2000)不同的是,本文将利息的收入与支出归入其他现金流量项目。

       3.基于间接法的预测模型

      

       间接法下的经营现金流量的划分主要参照我国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结构。张国清(2007)[9]将资产减值准备与折旧摊销项目统计归入非现金性应计项目。本文认为这两项均为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主要项目,有必要单独列示。

       本文将通过回归拟合系数来比较各个预测模型的预测能力,调整后的拟合系数越大,说明模型的预测能力越强。

       为去除规模差异,本文将上述模型的各个回归变量都除以期初总资产账面价值。上述模型各个回归变量的定义如表1。

      

       (二)分组方法

       本文研究的样本期间为1998—2011年,这十几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建设蓬勃发展的时期。置身于这个快速增长的经济体中,中国企业经历着宏观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微观商业环境的不断变化,特征之一便是企业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由图1所示,14年间GDP的平均增长速度稳定保持在10%左右,而企业年度总资产平均增长速度则有非常大的波动。在2005年,平均增长率只有24.99%,2007年平均增长率为37.77%,最高点出现在2009年,平均增长率为51.62%,但2011年又回落至39.41%。

      

       图1 中国GDP增速与企业总资产增速比较

       当企业业务比较稳定时,企业的营销策略、采购政策、信用政策等往往也比较稳定。直接法中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分类(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所支付的现金等项目)直接揭示了企业现金流入、流出情况,在假定企业业务稳定的情况下,这些流入流出项目在各年度之间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间接法揭示了会计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差异,其中主要是各种应计项目,实际上在说明企业资产和销售增加对现金流量影响的传导过程。当企业业务不稳定时,更需要关注企业各项政策的变化如何影响现金流量,从而更好地预测未来现金流量。因此,当企业业务不稳定时,间接法与直接法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方面的能力差异将会更为明显。

       在本文中,采用总资产平均增长率作为企业业务稳定性的衡量指标。总资产增长率是企业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同年初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本期资产规模的增长情况。将样本公司在样本期间各年度的总资产增长率算术平均,就可以得到总资产平均增长率。本文根据计算得到的总资产平均增长率将样本公司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分成十组,分别进行回归分析。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从1998年开始披露现金流量表,故选取从1998—2011年间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本文根据下述原则对样本进行筛选:(1)由于金融行业现金流量披露与其他行业存在很大差异,所以样本中不包括金融业上市公司;(2)1998—2011年期间样本企业至少存在三个连续会计年度;(3)由于并购交易导致所报告的会计盈余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不具有连续性,为减少样本变量的奇异值,剔除样本期间发生公司并购的样本公司。经过以上程序后得到2348家样本公司的13994组数据。全部数据来自于万德(Wind)数据库。

       (二)描述性统计

       本文利用Stata统计软件对各研究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具体结果见表2和表3。研究发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平均值是0.078,这与Barth等(2001)所报告的0.08相差不大。从直接法来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四个组成部分中,其核心组成部分CASHIN和CASHOUT所占的比重较大,其他成分的比重较小。而在间接法下的情况下,各组成成分的平均值都比较小。

      

       (三)回归结果

       1.滞后一期的回归结果

       本文根据前述三个模型,采用滞后一期的样本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列示了模型1~3在估计期的调整后的拟合系数

。从调整后的拟合系数

来看,拟合效果最好的是模型3,其次是模型2,模型3的拟合系数要明显好于模型2和模型1。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解释和预测能力最好的是模型3,其次是模型2,最后是模型1。这与之前Krishnan等(2000)和张国清(2007)的结论不同。同时本文也发现与张国清(2007)研究相似的是,模型调整后的拟合系数

整体水平比较低,Krishnan等(2000)经调整后的

基本都达到了0.8,这个结果也显示,运用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难度要大于美国。

       2.按总资产平均增长率分组的回归结果

       表5是将样本按总资产平均增长率分组的回归结果。从表5列示的回归结果来看,当按照资产平均增长率分组进行回归之后,模型3的调整拟合系数

明显大于模型2和模型1,间接法的拟合效果是三个模型中效果最好的。

       图2列示了三个模型的拟合效果比较。从图中可以明显地看出10个组的拟合效果,对于每个组,模型3都好于模型2,模型2好于模型1,即间接法的拟合效果好于直接法,二者都好于模型1的拟合效果。从图中可以看到,在第1组以及后几组(尤其是第8、9和10组),模型3和模型2拟合系数曲线的差异比较大。第10、9和8组的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06.11%、52.24%和39.19%,属于高速增长的组别,而第1组的平均增长率为-1.49%,属于负增长。其他组的平均增长率在7%~32%之间,可以理解为发展较为稳定。这意味着,在高速增长组或负增长组,即业务不稳定的组中,间接法的拟合效果要比直接法好得多。在业务比较稳定的组中,两种方法的拟合效果差异相对较小。

      

       图2 滞后一期预测模型按总资产平均增长率分组的拟合优度比较

       (四)稳健性检验

       前文通过回归拟合系数来比较各个预测模型的预测能力,调整后的拟合系数越大,说明模型的预测能力越强。为检验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还通过比较预测期模型的预测误差来评价预测能力。预测误差越小,预测精度越高,模型的预测效果越好。具体地,采用模型的绝对平均预测误差(Mean Absolute Prediction Error,MAPE)来综合评定回归模型的拟合优度,从而判断哪个回归模型对

预测效果最好。

       绝对平均预测误差的公式为:

      

       本文将估计期模型的估计参数,后推一年运用到预测期,得到预测值并与实际值进行比较计算MAPE值,进而比较模型的预测精度。表6列示了不同年度数据3个预测模型的MAPE值。与表4的结果类似,模型3的MAPE在多数年度最小,模型2的MAPE在多数年度小于模型1。

      

       (五)实证结果分析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首先,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时,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成分分解的多指标预测模型要比单一运用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指标的预测模型效果好。会计准则提供直接法与间接法数据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利用历史财务数字预测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能力。其次,基于间接法的预测模型比基于直接法的预测模型能更好地预测未来现金流量,即间接法预测未来现金流量能力要更强些,这与之前一些文献的研究结果有所不同。Krishnan等(2000)[3]利用美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直接法的预测效果更好,但是由于披露直接法信息的美国公司较少,只有2%~3%的美国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提供了直接法下的现金流量数据,Krishnan的实证结果不可避免地受到样本量的影响。张国清(2007)[9]的研究结果没有给出这两种方法的比较,认为二者预测能力不相上下。最后,直接法和间接法的预测能力差距受到了企业业务稳定性的影响。分组的回归结果说明,对于资产平均增长速度较快的企业,间接法的预测效果要明显好于直接法。随着样本企业业务稳定性的提高,间接法的优势逐渐变得不那么明显。

       基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间接关系,由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需要对净利润进行两个主要层次的调整,一是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利润,二是将经营活动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利润转换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即把收入转化为现金流入,费用转化为现金流出。虽然收入的绝大部分会最终转化为现金流入,但就某一会计期间而言收入并不必然是现金流入;同样,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也并不必然都是当期的收入。要把收入调整为现金流入需要考虑应收预收项目的增减变化和收入中并不引起现金流入和应收项目变动的非货币性交换等其他调整项目。与直接法直接提供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量相比,间接法对采用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核对和补充说明,进而解释企业经营活动实现净利润的质量。间接法追踪了企业资产和销售增加对现金流量影响的传导过程,因此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方面比直接法更加准确。直接法核算现金流量的主要原理是以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直接法计算时受企业增长的不确定性影响较大。因此,当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性现金流量时,由企业不规则增长而导致的这种不规则波动更多地体现出来。故当企业业务不稳定时,直接法预测效果与间接法预测效果的差距会更加明显。

       六、结论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预测为准则制定者、投资者、学术界及会计实务人员等各方人士所关注。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我国会计准则要求在现金流量表主表中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组成部分,同时在附表中按间接法披露“从净利润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调整”过程。我国颁布现金流量表的目的之一即是“为了有利于报表使用者预测现金流量”。

       本文通过研究发现,与单独提供现金流量总量相比,将总流量分解成各部分信息能够改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预测精度,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同时提供直接法与间接法数据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利用历史财务数字预测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能力。直接法与间接法这两种方法在预测未来经营现金流量上存在着差别,采用间接法的预测效果要好于直接法。而且,企业业务的稳定性影响两种方法预测能力的差距。在对业务不稳定样本的预测上,间接法与直接法的预测能力差距更为明显。这为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提供了经验证据的支持,同时也提醒报表分析者和使用者在进行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时应该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尤其是企业业务的稳定性,以便更好地选择预测方法和提高预测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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