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实现“三清”政治社会--对党的十八大文件研究的思考_党的十八大论文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实现“三清”政治社会--对党的十八大文件研究的思考_党的十八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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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3)01-0001-08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努力建设一个“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保障和社会前提。廉洁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关涉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关涉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和各种利益集团。在廉政建设中,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却是关键。对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而言,洁是廉的基础,只有做到思想纯洁、作风纯正、行为纯真,才能在自己的公务活动中清廉自律,拒腐抗变,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在这里,敢讲真话、敢于担当、务实求真,就是一个领导干部做到廉洁从政的政治思想基础和道德人格保证。廉政文化建设要做到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就不能简单地停留在惩治几个贪官上,而必须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敢讲真话、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必须努力提高和培养广大干部敢讲真话、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人格。

敢讲真话,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是每个人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该讲真话,这是我们党一贯提倡和坚持的优良作风。我们党正是由于有千千万万敢于讲真话、做人光明磊落、襟怀坦白的领导干部群体,才塑造了党的光荣、伟大、正确的光辉形象。

那么,究竟什么是真话?领导干部应该讲的真话与普通人应该讲的真话有何不同?这是领导干部需要弄清的两个重要问题。

首先,真话是与真诚地讲话不同的。真诚地讲话是一种态度。显然,这也是领导干部所应该具有的态度,因为如果领导干部不能真诚地讲话,而是言不由衷,那么,他实际上是对听者的不尊重,听者就可能怀疑或者不相信他所说的话。但是,真诚地讲话毕竟和讲真话不是一回事,因为真话是就一个人所说话的内容及其性质而言的。它不能等同于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想法或者意见。事实上,一个人的“心”既可能是“公心”又可能是“私心”,其观点、想法、意见还可能是片面或者错误的,它“不是为了团结,为了进步,为了把事情弄好,向不正确的意见斗争和争论,而是个人攻击,闹意气,泄私愤,图报复。”[1](P360)而真话则与此不同,是指那些反映了事物真相的话。它不是对事物的现象的简单描述,而是那些不被现象所迷惑的实事求是的话。这就是说,真话的实质在于它的真实性、真理性,而假话却违背了真实和真理。这也说明领导干部应该讲的真话并非简单地来自于下级的汇报,对于下级的汇报,领导干部也应该坚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原则,经常而又广泛地听取下级的各种不同的建议和意见。需要强调的是,领导干部要讲的真话应该是来源于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这种实践不仅应该是持久、深刻和具有创造性的,而且应该是善于观察、勤于思考、能够更好地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生活的真相的。领导干部的调查研究也不应该是“例行公事”,只在表面上对群众“问一问”,更不应该“不屑多问”、“不愿深问”,而应该用心地“看”、认真地“听”、广泛地“问”,并通过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浅及深的分析,真正深入到事情的内部和本质之中,把握社会现象的真相和群众需要的真实情况。所以,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讲真话是真诚地讲话和讲真实的话的统一,是态度和事实的统一。真诚是真实的主观前提,它不仅能为把握真实创造条件,还可以增强真实的说服力;而真实则是真诚的客观规定,它不仅是衡量真诚与否的尺度,还可以增强真诚的感染力。

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公职人员,他同时具有“私人性”和“公共性”、“私人性人格”和“公共性人格”两重身份。我们这里讲的领导干部应该讲真话,是就其在公职范围而言的。它要求领导干部能够站在“公共人”、“公共性人格”的立场上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他不能如普通人讲真话那样可以有多样的甚至不同的价值立场,而只能基于我们党和国家所确立的那种价值立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他就与普通人无异,他就违背了领导干部作为“公共人”和“公共性人格”的社会期望。

领导干部要讲真话,不讲假话,作为社会的期望和公众的要求,关系十分重大。第一,对于领导干部自身而言,讲真话可以使自己内心宁静,为人光明磊落、襟怀坦白。因为一个讲真话的人,既用不着因担心露出什么马脚而致千方百计地掩饰自己、为自己辩护甚至如讲假话者那样“一条道走到黑”,又不会自责或者内疚,甚至担惊受怕、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担心自己的人格形象受到损害、自己的言行得不到他人的认同和支持。

第二,对于领导干部的行政活动而言,讲真话可以取信于民。领导干部是国家和政府的公务员,正如有的学者指出,一个讲真话、“公道的政府会激发人们的正义感。一个玩弄虚假欺诈的政府必然会使社会流行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伪善习气。”[2](P284)可以这样说,“在尘世中没有什么比分裂整个人类社会的谎言和背信弃义更为有害的恶行了。因为谎言和背信弃义先是分裂人们的心灵”[3](P579),这必然使民众与领导干部、与党和政府不能同心同德,民众会因此而极为反感,不相信领导干部的言行,领导干部的行政活动就会失去群众基础,执政党的形象就会遭到严重的损害。领导干部要取信于民,如西方社会的格言所说的,“诚实是最好的策略”。即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有失误,只要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假公济私,而是开诚布公,公开真相,民众是会谅解和相信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的。

第三,对整个社会而言,讲真话有利于社会风气的纯正。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与整个社会风气的营造有着直接关系。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讲大话、套话、空话、假话,那么,他就没有资格要求下级和群众讲真话,于是,巧言令色、溜须拍马的社会风气就会滋生,他也会很难再听到真话;如果他乐于讲真话和听真话,那么,他的下级和群众就会毫无顾忌地讲心里话,假话就不会再有市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就能真正纯正。

第四,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而言,讲真话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列宁强调:“我们的力量在于说真话。”领导干部讲真话,可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所取得的成就、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如实地摆在大家的面前,认真地听取各方的建议或者意见,进行全面而又深入的分析,这样有利于统一大家的认识,作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脚踏实地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反,不讲真话的人是难以找到解决问题和矛盾的科学而又有效的办法的,是很难做好工作、办好实事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却不敢讲真话。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其表现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讲套话、大话、空话,毫无实事求是之心,而有哗众取宠之意;讲上级领导愿意听的话,以投其所好,以获得上级领导的褒奖;讲与自己的职责无关的话,使他人无法了解自己的真实想法;讲避重就轻的话,以掩饰自己工作中的失误或者社会生活中所出现的重大问题,蒙骗组织和群众;讲夸大自己政绩的话,以骗取组织和他人的信任,造成自己具有突出的行政能力的假象;等等。甚而有的领导干部还千方百计地使自己的假话合理化,不惜为此而强词夺理。原安徽省阜阳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就被人称为“王三吹”。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他竟然要求他人虚报“政绩”,公然声称:“数字报大点无关紧要,又不交税,数字能鼓舞干劲”,“只要你能搞出政绩,就算你能,能上,关键不是让百姓看到政绩,而是要让领导看到政绩”。这种不讲真话,以讲假话为能事的恶劣行径,绝非细节或者小事,只会给党和政府、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极大的危害。实践证明,那些贪腐干部总是以讲假话为能事,因为他们的行径违背党心民意、害人害己,他们只能生活在谎言之中。

领导干部不敢讲真话,这绝不只是一种外在行政规范的要求问题,也是一个事关领导干部自身人品的重要道德问题。第一,讲不讲真话总是这样或那样地与领导干部的利益有关。如果领导干部过于注重自己的私利,甚至只从自己个人的私利出发,那么,他是不敢讲真话的。他会担心讲真话会影响自己的物质利益的获取或者职位的晋升,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说真话被穿小鞋,说假话升官发财”的现象,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这种不正常的心态的反映。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能够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不斤斤计较自己的利害得失,那么,他就会毫无顾虑地讲真话,无需掩饰自己工作中的任何失误。

第二,讲不讲真话总是与领导干部的能力有关。在强调管理效率和政绩的当代社会里,领导干部非常重视其履行行政职责的能力,并普遍地对自己的管理能力充满着自信。这是无可非议的。一般说来,领导干部的能力的强弱,是以他能够实现自己所预设的目标及其效率的程度来衡量的。这种预设目标虽然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但是,有的领导干部却往往更加重视上级的期望在确定这种目标中的地位。这样,上级的期望就可能被转化为领导干部对顶头上司投其所好,讲大话、表决心,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当其管理出现失误、管理效率不佳时,有的领导干部就会因担心上级或者他人怀疑自己的管理能力而说假话,不敢自我揭短,想方设法捂盖子,目的是为了不影响自己作为管理者的形象。

第三,讲不讲真话也与有的领导干部是否奉行好人主义的不良作风有关。对于好人主义,胡锦涛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他在第十六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明哲保身、患得患失,在原则问题上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处世哲学,不开展批评,不让人批评,甚至压制批评。”这种好人主义的做派是怕得罪人,甚至还为那些在工作中有缺点和错误的人辩护,文过饰非,以便为自己留条后路。好人主义也是阻碍一些领导干部讲真话的大敌。

要遏制和克服领导干部不讲真话的不良现象,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例如加速民主化的进程、完善干部选拔和管理制度等等,但对于领导干部自身来说,严格党性锻炼和加强道德修养是十分重要的。这主要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第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邓小平明确地指出:“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就是实事求是。”[4](P45)要讲真话,领导干部就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努力提高自己了解和把握事物真相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知识修养。同时,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原则。第二,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判断领导干部是否讲真话,不只是要看他讲的话是否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还要看他站在什么价值立场上为哪些人说话。对领导干部来说,判断其是否讲真话的根本价值标准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指领导干部的言行应该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评价标准,坚持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努力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创造有利条件。这是领导干部讲真话的价值保障。第三,弘扬公正无私的精神。人品是一个人言行的内在基础。领导干部只有具有公正无私的精神,才会有一身正气,才会诚心诚意,开诚布公,无所顾虑,而不会从一己之私、个人好恶出发,故意掩盖真相;才会因为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而“多管闲事”,而不会对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言行保持沉默、听之任之的;才会以事实为依据来坦诚地陈述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而不会无视真假,不顾是非对错。

敢讲真话,坚持党性原则,这是共产党人的真正本色。领导干部只有敢讲真话,才会做到上无愧于天,下无愧于地,中无愧于党、国家和人民,这样的领导干部才是真正的光明磊落、襟怀坦白的人。

一个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具有讲真话、光明磊落、襟怀坦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人格,也只有从他是否敢于担当、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外在行为才能予以判断。生活实践告诉我们,凡是能够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领导、好干部,都无不是敢于担当,始终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人。而人民群众之所以信服他们遵从他们,称颂他们,怀念他们,也正是由于他们具有这样一种高尚的品质和德行。

所谓敢担当,是指一种能够担负起做某种事情或行为并自觉地对其后果承担责任的实践精神。这也是领导干部应该具有的品质。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对某种事情或行为具有高度自觉的责任心;其二是力求使自己所做的事情或行为取得对党和人民有利的良好的效果。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领导干部应该具有高度自觉的责任心,这是力求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又是其不可或缺的精神动力。

之所以说领导干部应该具有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的行为特征和精神气质,这是因为:

第一,它是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主要表现在她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这些都是通过党的成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脚踏实地的工作来实现的,是由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所做的实实在在的业绩来表征的。如果离开了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党的先进性就不可能体现出来、落到实处。而要发展先进生产力、建设先进文化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就需要党的领导干部高瞻远瞩地把握生产力发展的趋势,殚精竭虑地寻求发展生产力的可行路径,想方设法地为发展生产力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就需要党的领导干部澄清、反对和抵制消极、落后和腐朽的思想观念,认同、提倡和宣传科学的、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来影响和引导广大群众;就需要党的领导干部带头抵制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真正地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积极地创造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条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第二,它是领导干部当好人民的公仆的必然要求。无论职位的高低,领导干部手中所拥有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都是人民委托领导干部用来为自己办事、进行社会管理的手段。为此,领导干部首先应该不断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地意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做和不应该如何做,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同危害群众利益的人进行不调和的斗争。领导干部要力戒做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但求无过”[1](P359)的“懒官”;要力戒做那种不注重行政能力和管理效率的提高、终日忙忙碌碌却无所作为的“庸官”;要力戒做那种随心所欲、指手画脚、是非不分的“昏官”和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不择手段地为自己牟取私利的“贪官”。不论是“懒官”和“庸官”,还是“昏官”和“贪官”,都忘记了自己的公仆角色,都没有履行对人民的政治和道德的责任,都会被人民所鄙视甚至唾弃,如胡长清、成克杰之流就是这样的反面教材。

第三,它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政府的公信力虽然同诸多因素有关,但最终还是由政府的所作所为决定的。民众看政府的所作所为,最直接的就是看其成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政府的公信力不是“说”出来的、“吹”出来的,更不是“骗”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是脚踏实地地“干”出来的。如果党的领导干部说得多而做得少,或者只说不做,承诺的事情不能兑现,甚至做的和说的完全相反,那么,这就远远不只是影响领导干部个人的威信和号召力的问题,而是关系政府是否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强有力的执政能力的问题。政府的公信力事关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古人说“天下将治,则人必尚行也;天下将乱,则人必尚言也。尚行则笃实之风行焉,尚言则诡谲之风行焉。”(邵雍:《皇板经世·观物内篇》)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虽说在政治生活中“说”也不可少,但远不如“做”重要。这是因为“以言感人,不若以行感人,言虚而行实也。”(石成金:《传家宝》初集卷五《知世事》)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要在“说”上千方百计、绞尽脑汁,而要在“做”和“行”上下足功夫,乐于担当,树立身体力行、为社会主义事业真抓实干的良好形象。这样才能实实在在地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既然领导干部的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如此重要,那么,有的领导干部为什么却不能如此呢?就我国当前的情况而言,除了有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之外,从领导干部自身来看,则主要是一个政治觉悟和道德品性的问题。首先,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是要付出成本的。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懒官”相比,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的领导干部是一个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人,他不只是要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有时还要挤掉自己的休息和享受天伦之乐的时间,消耗相当多的心力和精力,走访群众,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雷厉风行地解决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这就是说,他要承负比一般工作人员多得多的艰辛。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干部首先应当具有这种意识。如孔繁森逝世前一天在电话中被女儿埋怨自己只顾工作不顾家庭时,他语重心长地说:地委书记不只是一个职务,更是一种责任,党把这个责任交给我,我就要对阿里人民负责。如果领导干部不具有这种意识,希图过得舒服自在,那么,他是不会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的。

其次,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有可能出现失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只按红头文件和上级指示办事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承担这一历史重任,领导干部需要有高度的使命感,需要有敢为人先、敢闯敢试、敢于突破常规的实践精神,这样才能解决摆在自己面前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由于这种难题的解决往往带有尝试性,因此,在工作中就有可能走弯路、出现失误,以致招来他人的不理解、指责、反对,甚至失去已有的职位。敢于担当和乐于担当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有时就需要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迎难而进,忍辱负重,就需要具有毛泽东所提倡的“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

再次,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还可能会触动某些人或者利益集团的利益。在实践中,我们的领导干部即使其一切言论行动都能“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5](P1096),也明确了“对自己的行动或者不行动的结果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也要对没有料到的负作用和失误负责),其前提首先是承担在确定目标方面的责任”[6](P113),但是,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需要触及“敏感区”、“禁区”或者“雷区”。这就是说,他有可能因为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触动某些个人或集团的既得利益,招致这些人的非议、刁难甚至攻击。可见,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事先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勇气,没有坚定的信心和崇高的道德追求,他就很难做到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

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特征和精神品质,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来习得的,是社会实践磨炼的结果。领导干部只有在社会实践中自觉地加强锻炼,努力进行自我修养,才能成就自己的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的高尚品德。为此,他在社会实践中需要努力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正确的价值立场。不管人们自觉与否,价值立场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是多种多样的,其性质也有合理与不合理、正确与错误之分。由于价值立场对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起着定向定位和提供行为精神动力的作用,因此,领导干部应该坚持合理的、正确的价值立场。具体说来,就是他的一切言行都应该坚持从人民利益和社会主义事业出发,以人民利益和社会主义事业为其评价的最高标准,出于对人民利益和对社会主义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如果领导干部放弃了正确的价值立场,他就不但不会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党和人民所赋予的重任,反而可能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那样,将手中握有的权力变为自己捞取钱财和私利的工具,最终落得一个害人害己的可耻下场。

第二,坚持言行一致的原则。“言”和“行”既是领导干部必备的两种行政能力,又是其工作的两个方面,还是党、政府和人民群众评价其政绩的重要依据,如古人所说的“听其言而观其行”。正是因为如此,领导干部都希望自己成为既“能言”又“善行”的杰出行政人才,这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有的领导干部由于其能力不济和急于求成、不愿过多地付出等思想的作祟,就可能会言行不一。其主要表现是:言过其实,说得多,做得少,对组织和群众承诺多而兑现的少;言而不行,只说不做,只刮风、不下雨;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等等。这样做的结果自然是不能实现党和人民的重托的。因此,领导干部应该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其言与行之间的关系。古人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礼记·杂记下》),“能言不能行者,君子耻之”(桓宽:《盐铁论·能言》)。领导干部应该以此为戒,树立言行一致的正确的荣辱观。只有真正做到了言行一致,领导干部才会勇于并乐于担当党和人民所赋予的重任,身体力行地为实现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而努力工作。

第三,养成不务虚名的良好心态。人皆有趋荣避辱之心,应该说追求荣誉、名誉也是领导干部为人做事的一种动力。问题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所追求的荣誉、名誉是否名符其实。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应该正确地处理名与实、荣誉与耻辱的关系,慎重地对待名誉与实际行为、实际贡献之间的关系。古人说:“名与实对,务实之心重一分,则务名之心轻一分;全是务实之心,即全无务名之心;若务实之心如饥之求食、渴之求饮,安得有工夫好名?”(《王阳明全集》卷一《传习录上》)又说:“名心盛者必作伪”(吕坤:《呻吟语·修身》)。古人的这些话是值得党的领导干部借鉴的。就担当的内在本性而言,领导干部应该重“实”而轻“名”,“耻有其名而无其实”。这种“名”“实”相符的观念,一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具有真才实德。事实上,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既是一个“能不能”的问题,又是一个“善不善”的问题。党的领导干部只有将高尚的道德品质与突出的管理才能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地担负时代所赋予的重任。另一方面,它要求领导干部能够为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多做实际的贡献,能够清清白白地做官,实实在在地做事,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务虚名,不做表面文章,不摆花架子,不弄虚作假。

第四,确立积极主动的精神。勇于担当和乐于担当本身就是一种积极主动精神的表征。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不能只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更不能遇到问题就绕、碰到矛盾就躲,而应该做到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凡是有利于人民和国家利益的事就积极主动而为。这就要求:首先,不能搞本本主义。毛泽东指出,本本主义就是“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7](P111)。邓小平也指出,这实质上是“把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对立起来”[4](P142-143)。其次,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地探寻可行有效的科学工作思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职位越来越高,胆子却越来越小,一旦遇到问题和矛盾就上交,不敢承担责任。显然,这是同领导干部应当担当的职责背道而驰的。再次,要在“实”字上下功夫,积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干部不能消极被动、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而应该主动出击,努力寻找工作的突破口,敢于创新,敢于碰硬,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不掩饰、不推诿,能够及时纠正。总之,正如古人告诫的,只要“真心实作,无不可图之功。”(吴麟徵:《家诫要言》)

领导干部敢讲真话,做到光明磊落、襟怀坦白;敢于担当,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这说明他们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能够求真务实,有坚持真理、捍卫真理的勇气。而求真务实、坚持真理、捍卫真理是以明辨真伪为前提的。明辨真伪,做到求真务实、坚持真理、捍卫真理,既是领导干部要努力养成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智慧,又是领导干部可贵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精神境界。可以说,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就是一部在实践中求真务实、不断辨明真伪,坚持真理、捍卫真理的历史。

所谓明辨真伪,是一种依据正确的标准对某种事物或行为的性质进行科学判断和实际抉择的认识与实践能力。它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极为重要的素养,是求真务实作风的内在要求,也是进行科学管理、创造工作业绩的重要保障。

社会生活中各种问题和矛盾往往是纠结在一起的,社会的与个人的、传统的与现代的、客观的与主观的、正确的与错误的等各种问题都会摆在领导干部的面前,需要领导干部进行准确的分析甄别,科学地抉择和化解,真正做到求真务实。领导干部对真伪的明辨,表现为“求真”与“辨伪”两个相反相成的方面,其目标就是为了“去伪存真”。在新的历史时期,胡锦涛强调,我们要“不断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坚持长期艰苦奋斗之实;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实;求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之真,务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实;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8]因此,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深入实际,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努力求得这“四真”、“四实”,乃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和责任,也是搞好本职工作,服务大局,造福人民的必然要求。

领导干部要不断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领导干部所要履行的职责,是由社会生活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复杂矛盾所确定的。这些问题和矛盾多种多样,有些是真问题、真矛盾,有些则是虚假的、人为的;有些看上去是小问题、次要矛盾,实际上却是大问题、主要矛盾;有些本来很容易消解,如果过于敏感,将其主观地夸大或者处理的方法不当,它们就会转化为突出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和矛盾。这些都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明辨问题和矛盾的真伪。而要做到这一点,则只能是基于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和把握的。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是: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还较低,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将长期存在。领导干部要真正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就必须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既防止和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和错误做法,又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有利的条件,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住机遇,重视问题,化解矛盾,加快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步伐。

领导干部要不断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领导干部的决策是否科学,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其前提就在于他是否真正认识了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社会发展所固有的规律,尊重规律,运用规律。一方面,要认清社会主义建设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独特性,要集中力量解决我国生产力水平不发达与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要把握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吸取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合理的因素,用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领导干部要不断求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之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领导干部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准则。领导干部应该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的观点,坚信“民为邦本”、“民为国基”,高度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为此,领导干部就要不脱离群众、藐视群众,更不能站在群众的对立的方面,而要牢固地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以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衡量一切言行的标准,千方百计地为民造福,抵制一切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

领导干部要不断求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领导干部要清醒地意识到中国共产党执政与资产阶级政党执政的本质区别,不能简单地照搬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要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努力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搞官僚主义、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要主动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协商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正确地行使权力,严守权力行使的边界,避免权力的“滥用”和“误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现实社会是复杂的,不只是善恶并存、真伪难分的,有时还可能是扑朔迷离、真伪混淆、是非颠倒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识别真伪的本领,练就一双金睛火眼。为此,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第一,要坚持原则。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客观实践作为检验其言行正确与否的标准,尊重实践,立足实践,不以主观的东西来决定取舍;要坚持正确的道德标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标准,反对形形色色的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要坚持党性,反对那种“不讲党性,不讲原则,说话做事看来头、看风向”[4](P142)的错误倾向;要反对好人主义,认清好人主义是一种重关系、讲面子、徇私情,不守原则,不分是非,对各种不良风气视而不见、不敢坚决抵制,甚至是拿原则做交易的错误态度,必须坚持予以抵制。

第二,要顺应民意。民意就是民众的意愿和意志,它是民众的愿望和利益的表达。它虽然在其形式上是主观的,但其内容却是客观的,是客观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反映,是支配整个社会生活、规定社会发展的道路和关系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强大力量,因此,民意是不可违背的。党的领导干部在进行决策和解决实际问题时,都应该牢记前呼和浩特市市委书记牛玉儒的一段金玉良言。他说:“群众的事没有小事啊,对你们可能是小事,对老百姓就是大事。”领导干部的行政活动必须依据民意来确定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只有不小视、扭曲、违背民意,而能够尊重、顺应和实现民意,才能真正把握社会生活的真实,坚持社会历史的真理,也才能真正坚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宗旨,做到常怀为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损害人民利益的思想和行为。

第三,要提高能力。识别真伪,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就需要培养较强的识别能力,否则,就难以明辨复杂社会生活中的真假、是非、对错。领导干部所需要具备的能力是多种多样的,主要要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和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要提高自己的见微知著的预见能力,能够立足大局,着眼未来,针对社会生活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深入地思考群众在想什么、需要什么,解放思想,提前布局,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提高自己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科学分析能力,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主流;要提高自己的对社会生活的引导能力,帮助人们认清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是消极、落后和错误的,采取有效措施向人们传播科学、积极、高尚的思想观念,以扩大社会的共识,夯实党和人民群众同心同德的精神基础。

明辨真伪是为了坚持真理、捍卫真理、真正做到务实求真。领导干部坚持真理、捍卫真理、真正做到务实求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个人而言,它可以使领导干部明确方向,站稳脚跟,坚持正义,而不随波逐流,不同错误的倾向与潮流同流合污;就我们党的整体而言,它可以使我们的党始终保持自己的先进性,不断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而言,它可以使现实社会生活中所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理顺各种关系,使社会有序、顺利、和谐地发展。

总之,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既是领导干部明辨真伪、坚持真理、捍卫真理的道义保障,又是党和人民赋予领导干部的神圣使命。历史证明,无论在我国民主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克服重重困难,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开拓前进,夺取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就是因为我们党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又一批敢讲真话、勇于担当、明辨真伪,能够务实求真,为坚持真理、捍卫真理而献身的领导干部队伍。这是我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今天我们战斗在各个战线、各个岗位的党的领导干部,应该继承和弘扬这一伟大而光荣的革命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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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实现“三清”政治社会--对党的十八大文件研究的思考_党的十八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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