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天贵真:庄子的人生境界论及其美学精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庄子论文,美学论文,境界论文,精神论文,人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庄子一生,一直在追求“法天贵真,不拘于俗”的人生境界,这种境界实质上是一种精神境界,它在“天人合一”这一根本观念的影响下,把人生的最高境界与审美境界统一起来,对中国美学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
《庄子》一书中,“天”与“道”是经常出现的概念,也是庄子思想的基本范畴。就其基本含义而言,“天”就是指“道”。《天地》篇云:“通于天者,道也”,“道兼于天”。“道兼于天”的命题实质上即是“道法自然”的命题。因为庄子在使用“天”这一范畴时,一是指万物自然的本真状态;二是指自然“无为”的人生态度。这样,同在“自然”(即本性、本然、无为)层面上,庄子把“天”提升到与最高本体“道”一样的位置,使“天”与“道”统一起来。而庄子常使用“天”字以替代“道”字的意义,按照徐复观先生的理解,“可能是因为以天表明自然的观念,较之以道表明自然的观念,更易为一般人所把握”〔1〕。可见,“法天”即是“法道”,“天”、“道”一也。
“道”作为庄子思想的一个核心概念,既是代表宇宙自然天地万物本体的最高范畴,亦是代表一切物质和精神的本源。但庄子论“道”的主要目的,却不是探讨宇宙如何生成如何存在,而是为他的人生追求提供形而上学的宇宙本体论依据。从根本上说,它不是宇宙论概念,而是人生论概念。庄子将宇宙看作一个生生不息的大生命,宇宙生命从整体而言就是“天”,就是“道”。所谓“道法自然”、“法天贵真”,就是自然无为的人生态度与自然无为的宇宙生命的统一,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庄子一方面认为,“道”、“生天生地”为宇宙之本原;另一方面又认为,“道”“有情有信”,它内化于天地万物之中,并通过他们的生命运动表现出来。所以“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也”(《知北游》),“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导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澹然无极而众美从之。此天地之道,圣人之德也”(《刻意》)。这种从现实的人生体验出发对“道”的考察,自始至终浸濡着对人的深深关切,其出发点与最终归宿却以人为其焦点。因此,“道”的重心在人道,在人的生命存在的精神自由上,“法天”体“道”也就内在化为人生的最高境界了。陈鼓应说:“道成为人生所达到的最高境界,人生所臻至的最高境界,便称为道的境界。”〔2〕正是在人生最高境界的层面上,“道”和“天”的命题才在本质上是审美的和富有艺术精神的。
“道”和“天”的境界所体现的是“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在庄子眼里,人与世界完全是一个二而一、一而二的共生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道与天地万物为一最终演变还原为我与天地万物为一,我超越了自己与世界的区别、“我”与“非我”的区别,即超越了主、客二分的世界,“无己”、“无功”、“无名”,这就是“天”的境界,“道”的境界。庄子在《逍遥游》里曾讨论过两个层次的自由境界:说有个名叫列子的人能够乘风而行,然而“犹有所待者也”。他所待者就是风,所以他的自由在这个范围里还是相对的、有限的。庄子接着说:“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游无穷”便是一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与自然合一的“无所待”境界,庄子这里所描写的就是已经达到这种境界得到绝对自由的人。
从宗源上说,天人是合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作为根本、初始的本体之天是混一不可分的自然之天,人的本心也蕴含着自然的生机,与天合一而为“大通”之境。而后来天人便发生了分离,出现了人的“异化”和心物之累,便由天人合一走向了主客二分。而庄子天人之学的最终目的,正是解决如何使主客二分重新走向天人合一,实现向人的本真自然的回归。庄子反复强调“万物云云,各复其根”(《在宥》),“始于玄冥、反于大通”(《秋水》)等等,所谓根、玄冥、大通所表示的即是天,即是自然。而入天、复天、反天,就是与天合一,即是超越了物役、情累、人为的造作之后的由“累”到“游”、由“有待”到“无待”的天人合一境界。张世英先生曾把这境界归纳为人的精神活动发展的一个高级阶级,是在经历了原始的天人合一阶段、主客二分阶段之后向高级的天人合一阶段的回复。它虽然处在知识、功利、道德的客观物质世界之中,却又“不以物易其性”,是超知识、越功利、超道德的。这实际上即是产生审美意识的阶段。张世英说:“人与世界关系的最高阶段是审美意识,它是‘高级的天人合一’境界。”〔3 〕这一境界亦如冯友兰先生所说的“天地境界”。“天地境界”是四种人生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中的最高境界。这种境界表现为人与宇宙同一,而在这同一中,人也就超越了理智,获得了对宇宙人生的最终觉解〔4〕。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已进入知性、知天、乐天以至同天的状态,获得精神的最大自由,这也正是庄子的天人合一所要达到的最高人生境界,即审美境界。
二
“法天贵真”的“真”,作为“天人合一”的“道”的境界的另一种表述,在本质上是对生命意义的张扬和对生命之源的关注,是人和自由精神向自然本体的复归。如上所述,在本源意义上,天人是合一的,现在它们发生了分离,道性天性丧失了,人性扭曲了,在庄子看来这是十分可悲的事。《庄子》全书到处充满着对“失其性”、“易其性”、“伤其性”、“淫其性”、“迁其性”、“离其性”等等的谴责与批判,“性”指“真性”,即在物役、情累、心滞之前的“真人”之性,所以他大声疾呼要“反其真”。《秋水篇》云:“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民,谨守而勿失,是谓及其真。”所谓“反其真”,就是返回到自然而然的本真状态,达到自由与自然的统一,人只有复归自然达到“道”的境界,才能成为“真人”。“反其真”表达了人和宇宙的一体感,人对宇宙的认同感与融合感,也表达了庄子强烈的呼唤本性自由的回归意识。
在《庄子》一书中,“真”这一概念在不同场合固然有不同用法,但它的基本含义,乃是指人的本质中最真实的东西,是一种在主观精神上建构的与世俗社会相对立、与天地自然化为一体的自然境界。它类似于西方现象学所讲的“前对象世界”——未被反思思维与理性概念所污染、所遮蔽的本来如此的世界。现象学哲学家梅洛·庞蒂认为,在对象性思维之前,人与世界所发生的是一种素朴的、本真的、活生生的联系和接触。因此,这种接触是“前意识”的。而对象和主体的区分,是意识活动、理性判断、是非分辨的结果,因而“前意识”必然与“前对象”相继出现。在“前对象”的境界里,主体与对象,内在与外在的差异却消失了,主体与对象融合在一起,人回到了“生活的世界”——前对象的世界,主客体未曾分离的活生生的生命世界〔5〕。 这种回到“前对象”世界的现象学还原法,与庄子“反其真”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庄子对“前对象”世界的呼唤,是要消除现实世界的“尘埃之心”、“尘俗之气”,实现心理转换,培养一种不为世俗功利所牵引的超脱心态,带有更加明显的审美意味罢了。
现象学的代表人物海德格尔认为,“真”不等于“真理”,“真理”是西方主客二分的对象性思维的结果。在海德格尔看来,真理的本质固然是一种符合,但思想与对象之所以能够符合,恰恰因为在它们之间还存在着更为原初的、先于主客二分的、一元的关系,即一种摆脱一切理性、逻辑、认识的遮蔽的恬然澄明的“敞开状态”、“展开状态”。显然,这就是“真”本身。相比之下,“真”比“真理”要远为原初〔6〕。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知北游》)这里的“理”就是“真”,是万事万物的“敞开状态”、“展开状态”,是生成天地万物的最究极、最本原的实在,是对真实的生存状态“回归”内涵的揭示。这一回归的实质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就是要回到自然,达到自由与自然的统一。“回到自然”曾经是西方十八世纪的思想家批判现代文明所提出的一个口号,他们面对文明社会所造成的人的异化和虚伪,伤风败俗的堕落,大声疾呼要“回到自然”。但他们所讲的是一种野性的、原始情欲冲动的自然,它在反对宗法信条和封建伦理道德束缚的同时,把个性自由推向极端,走向自我中心主义和唯意志论。而庄子的回归自然,却是主张人与自然的汇通、融合,在把人的真性从宗法观念和伦理道德观念中解放出来的同时,把个性的本真自由消融在自然之道中。《天地》篇云:“致命尽情,天地乐而万事销亡,万物复情,此之谓混冥。”究极性命而挥发性情,与天地共乐而万事无忧,万物回复真情真性,这真性真情与人的纯真自然本性相联系,以心理体验的方式内化为天的境界,道的境界,这就是混同玄冥。因此,庄子对“真”的回归、对自然的回归本质上是“天人合一”的境界形态。“今夫天之与我,岂有二哉?莫适为天,谁别为我?凡我诗人之聪明,皆天之似鼻似口者也;凡我诗人之讽刺,皆天之叱吸叫嚎者也;凡我诗人之心思肺肠,啼笑寤歌,皆天之唱喁唱于刁刁调调者也;任天而发,吹万不同,听其自取,而真诗存焉。”〔7〕这不正是庄子“法天贵真”的自然境界的生动注脚和艺术写照吗?
三
怎样才能“反其真”,复归自然,达到“法天贵真”的自然境界呢?庄子提出了“虚静”悟道观。庄子正是在超越现实人生,追求生命的本真自由上,提出他的“虚静”说的。关于虚静,庄子主要提出了三个命题:“游心于物之初”(《田子方》);“心斋”(《人间世》);“坐忘”(《大宗师》)。“游心于物之初”就是游心于“道”。要想实现“游心于道”,庄子认为必须有一个修养过程,这就是《大宗师》所说的“外天下”,即排除对世事的思虑;“外物”,即抛弃贫富得失等各种计较;“外生”,即把生死置之度外。庄子把这种“外天下”,“外物”、“外生”的精神状态称之为“心斋”,又称“坐忘”。《人间世》说:“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大宗师》说:“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心斋”、“坐忘”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人们从自己内心彻底排除利害观念和心智活动,形成“无己”、“无功”、“无名”(《逍遥游》)的虚静心境,庄子认为这是游心于“道”,从而得到“至美至乐”的先决条件,是超越现实人生,追求理想的生命境界的必由之路。
应该说,庄子的“心斋”、“坐忘”所获得的自由,在社会现实中只能是一种虚假的自由,它所对社会现实的超越只能是心理的超越。而这种心理的超越,却是与审美超越内在相通的。
首先,“虚静”以悟道,正是一种审美观照。“心斋”、“坐忘”的关键是“忘我”、“忘物”,心境达到绝对静彻澄明的境界。这种以自由的心灵去观照宇宙自然、社会人生,正符合了审美观照最根本的心理特征与审美主体的精神自由。海德格尔说:“在作美地观照的心理考察时,以主体能自由地观照为其前提”,“心境愈自由,便愈能得到美地享受”〔8〕。徐复观认为:“在坐忘境界中, 以‘忘知’最为枢要。忘知,是忘掉分解性、概念性的知识活动;剩下的便是虚而待物的,亦即是‘徇耳目内通’的纯知觉活动,这种纯知觉活动,即是美地观照。”〔9〕这种纯知觉活动中,不存在任何抽象的和分析的内容, 此时人与世界所发生的是一种素朴的、本真的、活生生的联系和接触,是一种超越的物我合一的自由心态,这种心态有利于把握宇宙的生机与本真状态。而这,正是一种审美观照。
其次,虚静以游心于道,它以审美的、心理体验的方式突出了艺术想象的意义。虚静以“游心”,审美心境趋于无限自由,是审美想象力得以高度发挥的境界。所谓“游心”,不是现实生活之游,而是精神、内心之游。在虚静状态下,排除了外界纷繁世事的干扰,祛除了心中的世俗欲念,可以集中全部心神进入“神与物游”的心理状态,可以从具体的时空环境中超脱出来,提供广阔的心理时空,有利于展开审美现象。庄子说:“瞻彼阕者,虚室生白,吉祥止止。夫且不止,是之谓坐驰。夫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鬼神将来舍,而况人乎!”(《人间世》)可见,虚静以澄心,“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是引发审美想象力的重要条件。这一由虚静“以游无穷”的范式,为后来的艺术家、理论家所借鉴,使得虚静境界与艺术想象活动紧密联系起来,成为创作过程的必要心理前提。例如陆机把文学创作的构思心态描述为“罄澄心以凝思”(《文赋》),而刘勰则说:“是以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沦漏五藏,澡雪精神。”(《文心雕龙·神思》)许多艺术家的创作实践也都证明了虚静以诱导审美想象力的重要性。东汉书法家蔡邕讲书法创作时说:“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笔论》)唐诗人刘禹锡讲诗歌创作时也说:“能离欲,则方寸地虚,虚而万景入。”(《秋日过鸿举法师寺院便送归江陵引》)他们都认识到,诗人、艺术家只有摆脱各种主观欲念,具有了虚静的精神状态,才能容纳并召唤各种表象,使胸中涌现万千景象,与宇宙生命的节律脉动妙然契合,“收视反听,耽思傍讯,精鹜八极,心游万仞”(陆机《文赋》),“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刘勰《文心雕龙·神思》),想象力犹如天马行空,无拘无束地自由驰骋,有着不可预见的可能性和创造性。从庄子这里,可以鲜明地看到这一理论源头,千百年来是一脉相承的。
第三,虚静以“凝神”,把追求生命超越的自由心态与技艺活动的自由境界联系起来,就使虚静成为一种创造性的审美态度。虚静是一种高度自由的审美体验状态,这时“用志不分,乃凝于神”(《达生》),专心一志地凝神观照对象。这种观照与创造性的审美态度的相通,其内在精神正在于“游”。中国古代美学一系列范畴命题,如“感兴”、“神思”、“虚静”等等,均以“游心”为内核,将审美观照和审美创造统一起来。虚静以游心正是审美想象和审美创造力自由发挥的标志。刘勰的“思理为妙,神与物游”(《文心雕龙·神思》),陆机的“精鹜八极,心游万仞”之说,正是准确把握了这一点。这种创造性的审美态度在庄子的一些寓言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如《达生》篇“梓庆削木为鐻”的故事。梓庆削鐻前“必斋以静心”,斋三日而忘功利,斋五日而忘名誉,斋七日而忘自身,总之,就是彻底排除一切利害得失的考虑,这样就有了一个空明的心境,才能“以天合天”,创造出出神入化的艺术品。“以天合天”的核心思想,是在虚静中以主体的合目的性去契合客体的合规律性,从而进入深刻把握对象的境地。这正符合集中注意力去掌握审美对象之本质的创造心态,因而也就成为后世所效法的审美创造的最高境界了。
在“以天合天”的审美创作中,主体心性自然与物象性态自然契合归一,物化为隐含在意象、意境中的审美意蕴,实质上便是庄子“法天贵真”的“真”的内涵。日本笠原仲二说:“中国真正伟大的画家所努力追求的穷极目标,就是能够‘夺’对象(客观的自然和内在的自然的无区别)之‘真’,并把它形象地表现在画面上,也就是能够‘意造于真’。这就是说,自己要力求‘参造化’、‘齐造化之功’,能归投、融即于造化(穷极的、本原的生命的创造),达到所谓‘通幽冥’、‘默契天真,冥周物理’的境地。”〔10〕从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观念上说,“真”即自由。当然,如同艺术超越不同于现实的物质超越一样,这自由也并非是对自然界必然性的认识和把握所得到的自由,而是心灵的自由,精神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求“真”即是求“美”,是追求一种自由的精神境界。庄子的本意固然不在艺术创作,审美活动也不是他的目的性追求;但是,如果我们仅就“法天贵真”所要达到的人生境界来看,不正是铸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国美学与艺术精神么!
注释:
〔1〕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第368页。
〔2〕陈鼓应:《庄子论道》,《老庄论集》,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103—104页。
〔3〕张世英:《“天人合一”与“主客二分”的结合》,《学术月刊》1993年第4期。
〔4〕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77—378页。
〔5〕参见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转引自《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64—366页。
〔6〕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93、265、274页。
〔7〕贺贻孙:《陶邵陈三先生诗选序》。
〔8〕〔9〕转引自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 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63页。
〔10〕笠原仲二:《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