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产业界定指标及方法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技术产业论文,指标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技术成果被认为是一国市场竞争至关重要的因素,技术特别是高技术范围内的竞争愈演愈烈,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以增强国家的综合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已成为许多国家的战略选择。与之相对应的是分析评价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世界竞争格局的影响、寻求相应的发展对策,已成为许多国家竞相研究的课题。
要确定适当的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战略,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对高技术及其产业的概念、范围、特征等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和描述。高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以及生产效益的提高是通过引入和运用先进的技术来实现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讲,界定和划分高技术产业的标准中必须反映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复杂性,即反映产业中技术“高”的程度,这种程度是指高技术产业内的产品或工艺区别于其它产业部门的先进性和复杂性,通常表现为高水平的R&D及专利活动、大量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巨大的资金投入、十分迅速的产品和工艺淘汰、R&D活动的高水平国际合作和竞争等等,目前还很难有这些方面的定量指标。此外,也正是由于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结合先进的科学原理及新技术,在发展过程中必然要承担较高的风险,其发展方向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故真正要确定包含在产品或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复杂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在对高技术产业做系统分析研究时,高技术产业的界定往往是研究工作的难点之一。首先有以下问题要解决:1.什么是所要求的技术复杂程度;2.这种复杂性能否在产品水平或者工艺中得以体现,或同时反映在产品水平和工艺中;3.确定技术复杂性的指标是什么。迄今为止,对高技术产业尚无一致公认的定义及界定方法。
二、高技术产业界定指标
目前西方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所定义高技术产业的可量化的指标,一般有两个:(1)研究与开发(R&D)强度,(即R&D经费占总产出、工业增加值或销售收入等的比重);(2)科技人员或熟练技术工人占全体职工比重。许多高技术产业的定义是把上述一个或两个指标的组合作为界定高技术产业的标准,然而就这两个指标本身而言,它们各有其优点及局限性:
1.R&D强度:对一个产业而言,R&D活动,尤其是涉及到新产路、新工艺的R&D活动是产业技术变革的重要源泉。另一方面,由于市场是不确定的,要把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和工艺转化成切实的商品和工艺必然包含一定的不确定因素,要冒一定的风险,产品和工艺的研究开发过程也必然要承担风险并需要较高的成本投入。因此,从R&D所涉及的科学技术知识以及他们在商品和工艺中的最终应用的角度来看,R&D活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产业的技术水平,并为评价产业的技术水平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可量化的指标。
但另一方面,这种评价方法的一个难点在于R&D经费支出与经济变化引起的经济波动有关:经济周期变化、政府财政政策变化、政府直接投入变化等等都会引起R&D经费的变动,因此对R&D经费的评价要能够从其他经济因素的影响中分离出产业中技术成果的影响。
此外,R&D只是技术成果的一个投入指标,不能说明能产生什么样或是否能够产生技术先进的产品。即R&D与产出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线性关系,R&D的投入很大而几乎得不到所希望的结果的情况是存在的。而以专利批准量、科技论文产出量、技术许可证贸易所支出的专利权税等为基础的指标是一些试图显示R&D成果的测度指标,但由于数据的有效性以及概念、技巧等方面的困难,不可能既用科技投入又用产出指标来描绘出一个产业的技术状况。
虽然R&D经费只是一个投入指标,但与其他指标相比,又具有很大的优势:即R&D活动与诸如专利、科技论文等产出指标之间的极密切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作为投入指标的缺陷。同时,R&D在产业间或国家间能够得到更为一致的定义及统计范围,更具通用性,因而目前在界定高技术产业中,R&D强度是一个广泛使用的指标。
2.科技人员比重:科技人员比重反映了一个产业部门在开发新产品过程中利用科学和技术专门知识的能力,科技人员的高比重意味着产业内产品和工艺的技术复杂性。但是它的局限性在于:科技人员是一个内涵很广的概念,它包括不同的职业范畴,其中并不是所有的人员都直接与新的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有关,而开发和应用新的科学技术正是高技术产业的特征。例如计算机操作人员、计算机服务人员以及其他一些高技术设备维修人员也许在很多时候被当作技术人员看待,这些人比例的增加归因于许多因素,而不单是由于产品或工艺中的技术复杂程度的提高。并且他们的工作并不涉及任何与先进技术有关的高深的科学理论知识和原理。但另一方面,由于并不是所有高技术产业的工作都只由或只需要科学家和工程师来完成,一些复杂的技术工作可以分解为简单的工作,虽然这些简单工作本身并不能定义为高技术,但它们是高技术组合的一部分。因此,如何确定科技人员的范围,亦是一件困难的工作。
三、高技术产业界定方式
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方式来看,国外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可以分为两大类:
1.基于产业的定义,它直接采用有关产业的数据来划分高技术产业,比较典型的如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界定方法。
OECD于1986年第一次正式给出了高技术产业的定义[①a],将R&D强度(即R&D经费支出占总产出的比重)作为界定高技术产业的标准。R&D强度的计算以22个制造部门和13个OECD成员国80年代初的数据为基础。按照这样的界定标准,OECD把相对于其他制造业而言,具有较高的R&D强度的六大产业确定为高技术产业。产业代码采用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代码(International Standard of Industrial Codes ISIC)。1992年,OECD对R&D强度进行重新计算,结果仍未变。六大高技术产业为:
3845 航空航天制造业
3825 计算机及办公仪器制造业
3822 医药品制造业 385专用科学仪器制造业
383(-3832) 电力机械制造业
3832 电子以通信设备制造业
在上述定义中,R&D强度计算的数据是以70年代和80年代初的数据为基础的,但80年代以来,作为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技术的发展,使得产业的R&D强度有了重要的变化。依据1985~1986和1987~1989年的数据计算,并考虑到间接的R&D经费支出的影响,1994年,OECD专家对R&D强度的数据和计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根据总的R&D强度(直接R&D强度+间接R&D强度)重新对高技术产业进行划分,结果如下[①b]:
产业 总的R&D强度 直接R&D强度 间接R&D强度
高技术产业
航空航天制造业 24.2922.23
2.06
计算机及办公仪器制造业 14.3911.88
2.51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10.25 9.02
1.23
医药品制造业 8.75 7.82
0.93
中高技术产业
电力机械制造业4.06 2.98
1.08
汽车制造业3.90 2.90
1.00
化工制造业3.12 2.51
0.61
非电力机械制造业 2.66 1.79
0.86
注:计算数据为10个OECD成员国1985—1986年的数据。包括: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加拿大、意大利、挪威、澳大利亚及丹麦。
2.基于产品的定义,即依据产品有关数据,划分高技术产品群,如美国的界定方法(DOC3)。
1982年,美国商务部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国际标准贸易分类(ISTC)中产品类的R&D强度做了计算。通过投入——产出矩阵分析,根据用于生产最终产品的所有投入中包含的R&D价值量来确定总的R&D经费,即最终产品的R&D经费支出不仅包括用于产品开发的直接的R&D经费(direct R&Dexpenditure),而且包括中间投入以及资本货物中包含的间接的R&D经费(indirect R&D expenditure)。进而,用总的R&D经费占发货额(shipments)的比重计算R&D强度,把相对于其他产品群而言,具有较高R&D强度的产品定义为高技术产品群,并把生产这些高技术产品的产业归结为高技术产业。具体分类如下:
基于产业的定义是一种宏观的方法,把整个产业定义为高技术产业是一项相对比较容易的工作,同时它对产品中的不重要的变化是不敏感的,因此,这种评估方法更为笼统,反映的是一个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然而产业定义的局限性也正在于产业数据的过于综合、宏观,这使得一些更细致的分析工作受到很大限制。另外,基于产业的定义的这种数据的高度综合性,也使得一些明显不属于高技术的产品(尽管是高技术产业部门生产的)包括在高技术范围内;反之,另外一些由非高技术产业部门生产的产品恰恰可以认为是属于高技术范畴的。因此,这种宏观的定义方法有可能高估或低估了高技术产业部门的份量。
基于产品的定义方式是一种微观的方法。因为微观的方法非常详细,似乎更精确,其主要优势在于把产业内存在的技术密集性产品和非技术密集性产品区别开来,这就有可能在一给定的产业部门中计算真正的技术含量。同时它也弥补了一些宏观定义方式的不足,例如:某一产业的大量的R&D活动有可能影响到其他产业,如自动化产业的许多R&D活动是和电子产业的R&D有关系的,在基于产业的定义方式中,所有这些R&D活动的投入均被划归为自动化产业,这意味着电子产业总的R&D有可能被低估。基于产品的定义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但这种定义方式需要有非常大的数据基础,同时要消耗大量时间。它的另一个难题在于对定义和标准中的小变动非常敏感,不同的调查者很容易得出高技术产业部门不同的值。
两种定义方式的采用取决于很多因素,如:高技术产业划分目的、划分标准、时间以及数据来源的限制、产业技术变革复杂性等等。两种方式在不同的情况下都是很有用的,基于产业的定义方式更多地是从制定政策以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考虑。基于产品的定义方式更多在分析、评价和贸易及其竞争状况时采用。
虽然上述讨论的高技术产业的分类方法还不能为定义我国的高技术产业提供一个完善的基础,但这些指标和方法确实包含了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特征有关的重要因素(如高强度的R&D投入),同时其指标、方法和界定结果都为我国的高技术产业界定工作提供了借鉴。
四、中国高技术产业界定与分类的初步建议分析
由于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刚刚起步,尚未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同时由于统计体系不完善和统计资料来源受限制等问题,在当前情况下,我国尚不具备采用国外类似的方法测算、确定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基础,就管理而言,我国高技术产业的界定、分类工作可以分两步走:
第一步,为了探讨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道路,并为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有关信息,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先力图从宏观上把握高技术产业,参考国外有关高技术产业的分类,对我国相关产业进行描述和评价。
第二步,由于高技术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是受当时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时间限制的,是相对的,对高技术产业的划分也是相对的。因而,在第一步工作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战略目标和产业发展特点,以及统计指标体系的特点,兼顾国际可比的原则,设计我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指标、分类标准以及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可以将职业结构科技人员比重)与R&D强度结合起来作为界定我国高技术产业指标。
在界定标准的选择方面(如R&D强度究竟应该有多大或科技人员应如何定义等)应充分考虑如下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经济的重要性:即这些高技术产业一方面具有更高的增长率,另一方面又是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基本决定因素。二是竞争的重要性,在发挥劳动密集优势的同时,这些产业能够发挥科技的相对优势,产品不仅仅能转化成商品,同时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潜力或实力。而不一定要完全按照发达国家的标准。
注释:
[①a] OECD(1986),OEC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icators No 2-R&D,inventionand competitireness,Paris.
[①b] OECD(1994),Classification of High-Technology Products andIndustries,Party No9oftheIndustryCommitteeonIndustrialStatistics,DSTI/EAS/IND/WP9(94)11,Paris,19-21 Septmber,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