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新发展_邓小平理论论文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新发展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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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体现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关系根植于我国社会的历史与现实,经历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长时期风雨同舟的考验,在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走上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指导这条道路的思想理论——邓小平理论。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有许多重大的新发展。站在两个世纪的交会点上,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新的理论与实践,对于在新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就使中国共产党能够在正确的思想路线与政治路线上科学地判断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正确地发展党与民主党派关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对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作了新的阐述。他说:现在,我国的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86页。)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各民主党派“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容忽视的作用”。各民主党派“一定能够在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民主,加强法制,进行自我教育和促进祖国统一等方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04页。)

早在1956年,中国共产党就根据建国以来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变化,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作出过阐述。这年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决议中指出;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快速发展,引起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发生了变化,“各民主党派已经基本上成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随后,中共八大的政治报告又对这一变化作进一步的分析与判断。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8页。)这一阐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变化时对民主党派的新认识。这一新认识不仅得到民主党派的承认和拥护,而且极大地调动了民主党派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自我改造、自我教育、不断进步的积极性。但是,1957年以后党对我国阶级、阶级斗争状况判断的失误。以及国内外接踵而来的一系列政治风波的影响,致使民主党派被长期视为资产阶级政党。阶级斗争这根弦不时地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绷得十分紧张。虽然,中国共产党曾经多次努力调整与民主党派的关系。然而,长期存在于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中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迷误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清除。

可见,邓小平关于民主党派性质地位作用的论述并不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一般调整,也不是简单地恢复到1956年中共八大的认识水平,而是根据1956年以来20多年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变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所作出的新的科学判断。邓小平的论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地位作用认识的新发展:首先,肯定了民主党派在建国30年中取得了重大的进步,确认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政治面貌在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其政党性质已经由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联盟转变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其次,确认了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的重要地位;再次,指明了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合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祖国统一作出贡献的努力方向与历史责任。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地位作用的新的科学判断,受到各民主党派的一致欢迎和认同。他们一致认为,邓小平的这些论述完全符合民主党派建国以来进步和变化的客观实际。他们相继作出决定,把各自党派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上来,并且决心以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奋斗的目标,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因此,可以说这一新的科学判断是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在民主党派工作方面的集中体现,是对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一般理论原则的确立,也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发展的新起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的人们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坚持与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第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领导和支持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服务。

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成员大多数是学有专长的知识分子和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他们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邓小平曾对此作出具体的分析。他指出,在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成员和所联系的人们中,有大量的知识分子,不少同志有较高的文化科学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少同志是学有专长的专门家;原工商业者中不少人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营企业和做经济工作的经验;原国民党军政人员以及其他爱国人士也有许多的专长和社会关系。这些人有爱国热忱和事业心,有为祖国出力的强烈愿望。

各民主党派在实现自己的工作重点转移后,焕发出建设社会主义的极大热情。他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努力开拓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新领域。他们协助政府在开展经济咨询和科技咨询服务,开展社会办学,进行业余教育和专业培训,开展智力支边和扶贫工作,广开门路安置城镇待业下岗人员,促进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开展对外联络工作等方面,为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领导和支持民主党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实践活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专门就民主党派开展的经济咨询服务、智力支边扶贫、对外联络促进经贸文化交流等方面活动下达许多重要文件,积极为他们提供“知情出力”的条件,使这些由民主党派拓展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实践活动与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发展步骤相适应。

首先,为民主党派提供“知情”的条件,有关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关于发展经济、对外开放的文件、指示、批复,以及发展经济规划、方案和执行情况,要按照一定的文件阅读范围,发给民主党派的有关负责人,或向他们传达介绍。同时,还要政府有关部门向民主党派提供他们为经济、贸易、科技、文教等方面开展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其次,为民主党派提供“出力”的条件,主动向他们提出咨询课题,听取他们提供有关的信息及可行性方案。同时还要注意吸收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中的党外人士参加有关的领导机构。再次,为民主党派提供积极的指导,组织专门的交流和研讨,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协调关系,提高这些活动的组织化、专业化、协作化的程度,使之成为民主党派的长期性经常性工作。

20年来,民主党派及其成员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难以计数。这些活动扩大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影响,拓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新领域,积累了新的经验。

第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致力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使之从理论上实践上不断地得以丰富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实际形成于新中国成立之时。但在当时这项制度并没有在理论上和概念上确立为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总结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关系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地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的多党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04页。 )邓小平的这一论断第一次把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置于我国政治制度的高度,并且从理论上实践上推动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发展。

1979年起,中共中央恢复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定期座谈会。1982年,中共十二大把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1986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要多同民主党派协商,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并行成制度。”(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第2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年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明确地肯定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概念,并且提出了完善这项制度的任务。

同时,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和政治协商多层次多形式地展开,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许多民主党派和党外的代表人士被推选进各级人大和政协,参政议政。许多民主党派成员被举荐到各级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参加国家管理。更有许多民主党派成员被聘为各级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发挥监督作用。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就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重大事件、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1989年初,中共中央根据邓小平的提议把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经过与民主党派充分协商和共同研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于1989年12月作为中共中央文件正式公布。《意见》的贯彻与实施表明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新阶段。以后,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被分别写进了中共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这就赋予这一制度党纲的严肃性和根本大法的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从一个方面代表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它对于国家的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文化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积极帮助民主党派进行自身的建设与发展,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团结合作与政治协商创造了条件。

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优良传统,也是坚持这一合作的前提条件。在建国前夕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指出:“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注:《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37页。)建国以后,周恩来也强调处在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对民主党派负有团结、合作、教育和帮助责任。

由于十年动乱的破坏,使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遭到严重摧残,再加上各民主党派在组织上长期停止发展,导致1979年民主党派恢复活动时,他们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队伍都处于严重老化和残缺不全的状态。民主党派组织的这种状况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新时期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战略方针不相适应,也与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关系的发展不相适应。为此,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建设工作。

80年代以来,中共中央向民主党派提出许多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指导性建议。针对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存在的老化问题,中共中央提出:“民主党派中央和省级组织的老一辈领导人,为国家作出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挥他们的影响和作用。同时要积极培养一批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有一定群众基础和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青年,逐步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第154 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对于民主党派队伍的建设发展问题,中共中央提出:民主党派吸收新成员要注意政治质量,德才并重;发展组织要坚持已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坚持以大中城市、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要原则。为使民主党派顺利地做好组织建设工作,中共中央还要求中共各级组织、统战部门积极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非党中青年干部到民主党派工作。在进行这项工作时,中共中央特别强调“要注意尊重民主党派的意见”,不要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强加于人。在中国共产党的协助和推动下,各民主党派顺利地实现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与合作,产生了跨世纪的新一代民主党派领导人。民主党派的各级地方组织得到了新的建立和健全。民主党派成员的队伍也有空前规模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建设方面注入了时代的要求。一方面,由于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对我国的国情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规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建设发展的新步骤。作为合作者民主党派需要就这些新认识新理论与中国共产党形成新的共识;另一方面,民主党派组织的发展,一批新人进入了民主党派的各级领导班子,中青年逐步成为民主党派队伍的主体。他们富有朝气,为多党合作带来新的活力。但是,新一代民主党派代表人士与老一辈相比,他们对民主党派爱国奋斗革命历史和坚持与共产党团结合作优良传统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提高。为此,中共对民主党派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民主党派成员整体素质的意见。其中,特别向民主党派新一代的领导人提出,要在新老交替的基础上搞好政治交接,保持民主党派的政治方向不变,优良传统不变,优势和特点不变等要求。中共各级组织和统战部门为民主党派的思想政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帮助。自80年代起,全国从中央到地方重建和新建了一批社会主义学院作为各民主党派的联合党校。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也是民主党派自身不断进步的要求。他们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组织成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理论,学习各自党派爱国的革命历史和坚持同共产党合作的优良传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上不断与共产党达成新的共识。1997年,各民主党派在各自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一致确认,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时代主题。这就为面向21世纪的多党合作的巩固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实践积累,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共同奋斗的新实践和新经验的积累,使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对我国政党关系及制度的认识产生了新的飞跃。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第一次从国家政治生活的角度比较完整地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第146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这一理论首先概括地说明,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是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制一致的。就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而言,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实际代表工人阶级及其它社会主义劳动者结成联盟,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因而,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关系的确定,归根到底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制的根本要求。

同时,这一理论还概括地说明,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在国家政治生活的不同层面中表现为三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

在政治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领导与接受领导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我国革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民主党派在同共产党合作过程中作出的历史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这种关系的存在,与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并不相悖。因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的领导。民主党派作为政党,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平等。无论从历史的沿革,还是从现时的状况看,我国的民主党派都具有各自独立的政党组织,具有自己的社会基础,都反映了各自所联系的社会阶层的意愿和利益,在社会上发挥了自己重要的政治功能。

在国家政权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表现为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仅负责组织政府,并且在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以及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诸方面都起着核心的领导作用。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工作,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在政党之间,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在民主革命时期,这种友党关系实质是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民主的共同奋斗中,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建国以后,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也转变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份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友党关系也就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同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这三种不同层面的关系互相影响,互相作用,融汇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关系。

《意见》对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关系所作的这一理论概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的全部内涵,同时还揭示了这一政党关系所具有的中国特色。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与民主党派同共产党合作参政议政相结合,构成中国长期稳定的政党政治格局。在这个政党政治格局中既不存在所谓的轮流执政,也不存在所谓的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荣辱与共,对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负有共同的历史责任。

这一政党关系还显示了,在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党关系中,双方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共产党在这一关系中起着主导的影响和作用。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上对民主党派实施领导,促使民主党派不断走向进步。民主党派在这一政党关系中起着参政议政和监督的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把民主党派视为自己的诤友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国家政权的执政党,非常需要听到各种不同的意见和批评。在实施“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时,共产党强调首先是请民主党派对共产党实行监督。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监督能够有效地弥补执政党只听到一种话,只有一种意见而导致偏听则暗的缺陷,使执政党注意防止随时可能滋长的脱离群众和官僚主义弊端,始终保持蓬勃的朝气和活力。

值得重视的是,中国共产党认识我国的政党关系和政党制度的特色时始终坚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周恩来在评判我国民主党派时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思想:“各个民主党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71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样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揭示了我国的政党关系和政党制度特殊性。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这一认识问题的方法在中国共产党的新一代领导核心中得到继承和发展。江泽民多次强调: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第329页,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是长期历史形成的,适合我国国情”。因此,坚持和发展我国的政党关系和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顺应我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客观要求与自觉行动。

随着社会物质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各阶层利益格局的不断变化,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及时统筹兼顾,不断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针对我国社会现实情况的变化,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巩固我们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等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巩固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只要坚持遵循邓小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理论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就一定能够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发展,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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