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FDI优化中国产业结构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业结构论文,中国论文,模式论文,FDI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 -913X(2002)12-0014-03
一、利用FDI优化东道国产业结构的模式划分
(一)自然优化模式
1.理论基础:为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1966年)、小岛清的边际产业转移理论(1987年)和区域经济学的梯度转移理论。这些理论均认为产业转移源自经济发展层次高的发达国家,且发达国家进行产业转移仅是为了寻找海外廉价资源和市场,以及充分释放本国资源进行高科技研究开发活动;而接受投资的东道国接受并采用相对东道国而言的先进生产技术,能使潜在的比较优势显现出来。
2.特点:采取自然优化模式的国家和地区对接收国际产业转移不加干涉,顺其自然是其典型特征。主要措施是完全开放国内市场,顺应产业转移自然趋势使自身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3.决策因素:主要有供给因素、需求因素和干扰因素。供给因素指来自产业转移国的因素,包括转移国的转移产业类型、转移意向;需求因素指东道国自身的因素,包括东道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产业转移需求、高级要素和相关配套产业的层次等;干扰因素主要指外界因素,包括其他国家接收产业转移的意向和政策、政治因素等。只有供给因素和需求因素相互衔接,并排除干扰因素的影响,才能使优化模式的作用有效发挥。
(二)自觉优化模式
1.理论基础:赤松要的雁行形态论(1936年)、筱原三代平的重工业化理论和动态比较费用论(1957年)、 赫希曼的不平衡发展理论(1991年)和关满博的“全套型的产业结构”理论(1993年)。 这些理论从动态的角度出发,认为一国应合理分配本国资源,采用适当政策谋求产业结构的优化进程。如日本式的技术引进基本是:进口设备、学习技术、消化吸收、改进提高、国产,被形象地比喻为“一号机组进口,二号机组国产”,国家的政策引导是高效率的原因之一;动态比较费用论认为国家应积极扶植目前暂时处于幼小地位但收入弹性高、需求增长快及生产率上升潜力大的产业;不平衡发展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应集中有限的资本和资源,优先发展一部分具有战略意义的、联系效应强的产业;全套型的产业结构论理论则从产业技术角度解释一国不可能发展全套型的产业结构,而只能与他国相互依存、发挥其各自特色,以弥补自身技术缺陷。
2.特点:采用这种模式的东道国一般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有选择地引导FDI投向, 使其对本国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战略产业的成长有所助益,它谋求的是本国的长远发展。主要策略是采用适当的FDI 政策有选择地接收他国产业转移,并适当保护本国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战略产业。
3.决策因素:主要是要素禀赋因素、供给因素和干扰因素。一国的优化模式应与其阶段性的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相联系。
(三)综合优化模式
1.理论基础:综合优化模式的理论基础包括自然优化模式的理论基础和自觉优化模式的理论基础。一国既要通过开放国内市场,发挥现实比较优势,取得静态比较利益,又要着重发展本国的战略产业,谋求潜在比较优势产业的成长,以取得动态比较利益。即在将发达国家转移的产业与本国的比较优势相结合、大力发展本国现实比较优势产业的同时,主动发展本国独立的创新体系,挖掘本国潜在的比较优势并着力使其变为现实的比较优势。
2.特点:它的战略目标是谋取综合比较利益。综合优化模式不仅要利用FDI实现本国现实比较优势,又要利用FDI帮助本国挖掘潜在比较优势,以实现本国产业结构的优化。
3.决策因素:包括自然优化模式的决策因素和自觉优化模式的决策因素。其中,要素禀赋因素对一国综合优化模式的影响尤为显著。
二、我国现阶段优化模式的基本定位
根据主导产业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差异,可将产业发展划分为不同的梯度:劳动密集型阶段、资本密集型阶段和技术密集型阶段。一般而言,处于劳动密集型阶段的国家多采取谨慎的以自觉优化为主的综合优化模式,处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阶段的国家多采取以自然优化为主的综合优化模式。对于同一发展阶段,处于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比较优势的要素禀赋产业以自然优化战略为主,对有发展潜力的现实比较优势的要素禀赋产业和潜在比较优势的要素禀赋产业多以自觉优化模式为主。
现阶段我国基本处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过渡的阶段。因此,应采取自觉优化和自然优化并重的综合优化模式。此外,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业基本具有现实比较优势,如,机械、轻工、纺织等,应以自然优化为主;大多数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潜在比较优势,如,汽车、化工和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等,应以自觉优化为主。
三、我国优化模式的策略运用及效果分析
(一)20世纪90年代以前采取以自觉优化策略为主的综合优化模式
我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国家对FDI 的产业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如,国务院于1983年9月20 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对允许设立合营企业的行业进行规定,希望谨慎地引导FDI投向;对允许FDI进入的多数产业给予各种优惠措施,造成与内资企业相比的超国民待遇。尽管我国想把FDI引向对经济发展帮助较大的高技术产业、农业和基础设施产业等,但外商总设法将资金投向回收期短、回报率高的产业,如,1979年-1990年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为:工业部门58%,房地产公用服务业22%,农业部门2.85%,交通运输部门1.18%,建筑部门1.8%,商业部门4.15%,科技部门0.12%, 显然与我国利用FDI的目标相违。
(二)20世纪90年代为自然优化策略和自觉优化策略并重的综合优化模式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逐渐放宽对FDI的产业限制, 力图使产业结构更多地依赖自然优化,产生一定的实际效果,利用FDI 规模不断扩大。见表一。然而,随着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出现大量重复、盲目引进的现象,导致产品在国内市场低价位恶性竞争、在国际市场缺乏品牌形象及附加价值低。为更好地引导外资投向,1995年6 月公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1998年国家又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FDI的利用作出新的规定。总体而言,90年代我国优化策略运用的效果如下:
表一: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要素密集度分类
(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根据www.chinafdi.org.cn有关数据整理。
1.FDI在推动要素高级化演进方面:
由上表可见,20世纪90年代中期FDI 对推动我国产业结构技术进步作用不大,外资企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占全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比重由1995年的28.28%骤升至1996年的55.44%和1997年的55.51%,而同期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却由1995年的38.78%降至1996 年的9.86%和1997年的10.62%。可见,尽管我国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吸引FDI流向高资本、技术密集的产业,但外商仍致力于投资周期短、回报大的产业,如,纺织业、机械加工业等。1998年我国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尽管由于内外因素使我国利用FDI数额减少, 但由表一可见,FDI对推动我国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贡献巨大, 产品出口比重由1997年的10.62%上升到1998年的53.30%和1999年的54.09%,而同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比例却由1997年55.51%降至1998年的38.77和1999年的39.90%。
2.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进出口贡献率方面:
表二:外商投资企业对进出口的贡献
(单位:%)
注:①外商投资企业对出口增长的贡献率=(外企出口增长量/出口总额增长量)×100%
②1998年外企进出口贡献率为负是由当年全国进出口增长量为负,而外企增长量为正所致。
数据来源:www.chinafdi.org.cn
由表可见,外商投资企业是支撑我国进出口增长的重要力量,在个别年份成为主导力量。尤其是受199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绝大多数国内企业出口出现负增长,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却比1997年增长61亿美元,由此进一步显示外商投资企业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及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三)新世纪初进一步协调运用两种策略形式
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依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将不断放开对FDI的准入限制,并逐步取消对FDI的低国民待遇和超国民待遇,使FDI自然流向我国的比较优势产业。如, 2002年颁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积极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将原鼓励类由186条增至262条;限制类由112 条减少到75条;放宽外商投资股权比例限制;逐步放开原禁止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FDI的资金、 技术、管理和营销优势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等优势相结合,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在对产业进行自然优化的同时,我国还有重点地加强对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战略产业的培育和适当保护。如新《目录》鼓励外商投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和航天航空等我国仅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来华设立研发中心; 此外, 政策性鼓励FDI流向中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鼓励FDI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比较优势的产业。
总之,我国现行的利用FDI 政策体现了更广泛的开放性和更强的目的性,体现了自然优化和自觉优化的更好组合。
四、现阶段进一步协调两种优化策略的现实选择
(一)自然优化策略
1.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跨国公司进入领域积极培育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性的市场结构,通过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迫使跨国公司加快技术扩散。通过严格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使跨国公司之间、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之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外资企业在高水平竞争压力下动态地转让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2.重新定位政府的投资行为。政府投资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制定或研究产业政策、准入制度和发展战略上,强化制度和政策对项目投资的监管作用,变重“事前审批”到重“事中和事后监督”。通过立法或制定产业政策,编制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定期颁布国家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的产业目录,以透明、公平的准入原则和公开、规范的核准程序强化政府对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预测并公布各类投资比例结构,确定适度的投资总量和投资率作为年度宏观调控的指导性指标,对投资过热或不足及时发出预警,加强对投资的间接管理。
3.完善企业走出去的机制。企业应能够根据市场决定经营方面:对于失去或即将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根据生产成本最优配置的原则转移至其他要素比较优势更低的国家和地区;对于现实比较优势产业,将生产和销售链条延伸至世界各地以寻求资源和市场,以及捕捉高科技信息,如,海尔集团在美国硅谷设立研发中心,为的就是要捕捉高科技信息并激发自身创新潜能。
(二)自觉优化策略
根据行业特点和技术结构因素,结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方向,有选择地吸引具有较强联系效应和国产化倾向的跨国公司。
1.政策导向吸引联系效用强的FDI。利用FDI政策鼓励对我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重要作用的基础技术(如光电技术、软件技术、材料应用技术等)的引进;通过完善创新环境,提供税收减免和市场准入等激励措施,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且加大对中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开发。
2.完善质量引资的制度环境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提高FDI的技术水平;促进我国企业经营机制、管理模式的创新, 确立技术创新优于股权更新的政策导向;确立FDI进入时的技术标准; 鼓励处于创新时期和成熟时期技术的引入。
3.培育吸引FDI的配套产业群。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认为, 一国要取得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要有完善的相关和支持产业。同样的,一国要取得和他国相比吸引FDI的区位优势, 也需要有配套的相关和支持产业为FDI提供上、下游服务。 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要求其在世界范围内选择生产成本最低的生产地点,但东道国往往没有配套产业能满足其质量、时间要求。因此,多将自己原来的配套产业也带入东道国,如,为给德国大众汽车公司配套,德国大众在全球的配套企业已有100多家前来我国投资。可见,我国必须加紧建立自己的FDI配套产业群,争取使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加入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链条,从而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提高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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