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应用前景与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交易市场论文,供应链论文,农产品论文,前景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较新的金融与物流融合的创新服务产品,[1]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状态,涉及金融机构(银行、保险、担保等)、核心企业(一个或多个)、成员企业(供应商、分销商、物流企业等),因资金效率提高的好处在每个参与者身上都有所体现,逐渐成为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拓展业务的一个新选择。
综观我国供应链金融已有研究成果,其中绝大多数为银行与供应链金融及供应链金融与物流企业的研究,对不同于物流企业的电子交易市场与供应链金融之间关系的研究非常少,而且其研究主体仍围绕物流而非电子交易展开。因此,本文将以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中的应用为重点,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中扮演的角色入手,对比剖析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供应链金融成员企业的必要性,并通过提出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供应链金融应用模式,进一步深入分析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对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作用。
二、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必要性
1.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角度理解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模式实质上是跳出了单个企业的传统局限,站在整个供应链的高度,切合产业经济,为供应链内部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2]但理解这一模式的立场,各参与者并不相同。从银行角度看,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3]从供应链成员中小企业角度看,供应链金融是一种融资渠道,[4]目的是降低融资成本;从核心企业角度看,供应链金融是一种系统财务管理方案,目的是简化供应链各节点参差不齐的融资格局,避免出现意外的资金瓶颈。
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参与企业,也有着不同于其他参与者的立场。在供应链金融参与者中,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重要性尽管弱于决定农产品供应链优劣和对交易起决定性作用的核心企业,但也有自己特殊的作用和地位。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可称为农产品供应链的指挥协调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上能与供应商及时交流信息,下能与分销商和卖场等有效沟通,可以快速反应农产品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供需情况。因此,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角度看,供应链金融是一种赢利方式,目的是更好地发挥其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交易中心作用。
2.对比剖析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比较优势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面向供应链中所有成员企业的系统性融资安排。[5]从供应链金融角度看,农产品供应链不仅是资金链、产品链、信息链,还是一条信用链,只不过各节点间信用水平差异较大,处于农产品供应链中心环节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不仅有必要参与农产品供应链金融,还比其他供应链金融服务参与企业具有一定比较优势。
与银行相比,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与众多中小企业及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接触更多,其业务范围更广,更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实力和状况以及它们与上下游企业的贸易关系,更熟悉农产品规格、型号、质量、价值、市场供求等情况,从而能够比银行更为有效地对融资企业进行监督,保障中小企业订单的顺利实现。此外,由于银行对农产品所涉及的物流和资金流的封闭式控制缺乏专业性技能,也缺乏相应的工作人员,考虑到这方面诸多的监控成本,银行更愿意有一个专业的代理方与自己一同进行监控。与银行的监管职能相比,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将进行现场实时监管,能够比银行获取更多的风险预警信号,更好地识别和规避风险。此外,对于恶性欺骗问题,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农产品交易平台,凭借自己在农产品领域的影响力,约束企业的效果比银行更加显著。因此,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加入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分担银行风险,更为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困难,促使其融资更加顺利。
与物流企业相比,具有物流配送功能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农产品供销各方实现交易的平台,更了解交易详情和供需双方的需求,在反应速度和效率上具有优势;平台可为交易农产品提供专业检测服务,可以准确掌握和控制交易产品的质量、规格等信息,预防恶性交易事件发生,而第三方物流企业一般只负责将货物安全送达,至于产品是否满足需求并不在其服务范围之内,因此无法对恶性交易起到控制作用;平台还可根据交易到期时间,督促交易方追加保证金等,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规避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而第三方物流企业无法做到该点;平台具有对外宣传发布作用,也将起到约束交易双方的作用,而第三方物流企业则没有此项功能;此外,电子交易市场的信息化建设更加健全,能够更快、更好地完成每项物流配送任务,对于交易未履约问题,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交易平台,在解决货品问题方面比物流公司具有更为明显的优势。因此,具有物流配送功能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实施具有自己独特的作用,而且比第三方物流企业更适合承担供应链金融中的担保、监管职能。
综上,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优势和价值表现在成本价值、服务价值、风险规避价值、社会效益等几个方面。因此,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由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参与顾及供应链整体利益,既可帮助供应链提高效率,还可辅助银行有效降低信贷风险。
三、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供应链金融中扮演的角色
供应链金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涉及多个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其系统主体包括金融机构、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或物流企业)、融资企业、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等。系统主体间关系见图1。
实际上,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提供者既可以是物流企业,也可以是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农产品贸易公司、供应商和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目前,比较常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是银行作为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提供者。本文在已有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基础上,改进并简化供应链金融体系主体间关系,提出将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视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中的代理机构,作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中金融机构与供应链企业的中间环节。这样一来,将原来融资企业单独应对金融机构的被动局面,转化为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面对金融机构的有利局面,深化了农产品供应链企业的一体化存在形态,有利于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具体参见图2。
如图2所示,在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下,供应链金融代理机构(即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承担了供应链企业与银行博弈的中介职责,原有体系结构发生改变,供应链全体企业作为谈判一方,带来的整体感更强,因此具有供应链金融代理机构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会为供应链整体及各节点企业带来更多收益。
充当供应链金融代理机构角色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角色担当中获取了更多主动权,尽管其角色可能仍然包含融资企业的担保方、银行的代理监管方等,但角色中加强了管理和协调的作用。处于代理机构的位置,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自身在供应链中的角色是多元的,既是交易服务提供商,又是金融服务提供商,还是物流服务提供商。这里的金融服务提供商,主要指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协助银行调查企业信用水平,帮助银行对库存或其他动产进行监管服务,以激励银行为资金不足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等。
在资金不足的供应链中,融资企业往往会求助于银行以获取贷款服务。然而,银行可能会因担心企业信用风险较大,不愿意提供贷款服务,从而影响供应链效益。而如果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供应链金融代理机构并与银行结成联盟,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银行监控融资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及其为融资所提供的质押物等,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使银行可能愿意为资金不足的供应链提供商业贷款。因此,在代理机构角色中,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可与金融机构形成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享供应链的信息。可与供应链企业合作,为资金不足的供应链提供物流与金融集成的服务,可以解决供应链资金不足的问题。很显然,在该模式中,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可以为供应链创造新的价值。
四、供应链金融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中的应用模式
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模式是指通过农产品中介机构来建立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农产品企业和农户把农产品交给这个电子平台来进行网络营销。[6]该模式涉及农产品价值链和供应链的每个环节,交易过程包括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中实施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首先需要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模式相适应,因此本文以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订单融资模式为例,将其业务流程归纳如下:
(1)融资企业根据与下游核心厂商签订的电子订单向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提出供应链金融服务请求。在此期间,交易双方已向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提交了占交易总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2)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审核订单后,协助融资企业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供承兑担保,融资企业以待生产产品对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提供反担保。
(3)银行在审核订单真实性、评估订单价值以及相应风险后,对融资企业给予一定的分阶段授信额度。在此期间,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银行的合作代理监管方,凭借自己对农产品领域的了解,提供分阶段授信额度建议。
(4)融资企业拿到部分贷款后,进行订单项下的生产,并根据生产阶段向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提出下一阶段的授信资金发放要求。
(5)银行根据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提供的信息,向融资企业发放分阶段贷款。
(6)与此同时,下游核心厂商也将根据上游供应商交货时间的临近程度,向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不断补充保证金额。
(7)供应商完成订单并交由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初检后,配送到下游核心厂商。
(8)下游核心厂商收货后,补足交易金额,交易完成后的交易资金将首先用于偿还银行授信。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本文在上述流程中提出的分阶段授信概念,主要是基于农产品不同于工业品的生产特点以及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特点,具有一定创新性。能够在电子交易市场进行标准化交易的农产品,不仅生产周期长,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而且容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风险较大。因此,在如今电子化服务十分方便的条件下,分阶段给予农产品融资企业贷款,可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以确保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顺利实施。
对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中已经处于备货或装运阶段的有融资需求的农产品贸易型企业,根据其特点无需进行分阶段授信。总之,这种订单融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中的应用,对融资企业来讲,不仅减少了对融资企业自有资金的占用,有效提高了企业资金的周转率,获得了赢利的空间,还帮助融资企业扩大了贸易机会,大幅度提高了企业接受订单的能力;对核心厂商来讲,不仅保证了稳定的供货源,还有利于不断提高整条供应链的信誉度。
五、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开展对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作用
已有研究主要从银行、融资企业、核心企业的角度出发对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作用进行了阐述,但缺乏对作为供应链金融实施重要环节的代理机构作用的说明,本文将尝试说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开展对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作用。主要作用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活跃市场现货交易,增加产品交割量
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模式对参与者的资金实力要求较低,因此农产品市场交易中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较多,但受融资企业自身及农产品风险较大等因素限制,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导致一些企业在无力承担订单的情况下,开始采用非现货交易等手段获取利益,将本来以现货为主要交易方式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变成了一些企业对赌的场所。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实施,将帮助更多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根据风险规避原理,获得贷款的企业将更倾向于完成交易,获得固定收益。因此,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中的开展,将有助于扩大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现货交易量和交割量,获取更多交易佣金。
2.有助于市场管理能力的提升,规范农产品电子交易,减少线下交易量
由于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提供贷款的多少需要根据交易价值来判断,因此融资企业为获得足额的贷款支持,需要提交真实的交易数据信息,而作为供应链金融代理机构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也就同时掌握了交易双方真实的交易量。此外,供应链金融服务要求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拥有规范的合同、成熟的流程、严格的管理以及完备的信息化水平,因此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开展,不仅能够减少线下交易量,有助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获取更多交易佣金,而且有助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加强管理,规范交易。
3.有助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有效自觉提高保证金金额,提高交易门槛,促进合规企业进场交易
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承担着多元角色,既是交易和物流服务的提供商,又是融资企业的担保者以及银行的合作代理监管者。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角色定位,使其分担了部分农产品信贷风险,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为确保所分担风险的最小化,不仅会更加认真地考量交易双方资质,还会主动提高参与供应链金融交易双方的保证金额。这样,不仅有助于减少目前被国家禁止,而暗中却仍然盛行于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低保证金做法,而且有助于逐渐剔除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中的炒作会员,保证市场交易质量。
4.有利于增加利润来源,提高市场信誉度
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可通过担保等金融服务增加市场收入来源,形成以服务促交易、以交易促物流的良性循环,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中形成稳定的供应链网络,稳定市场客户,保证交易量。此外,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了供应链上企业信誉的共建和共享,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除加强自身管理外,也会对供应链上企业给予更多关注,以防止恶意事件发生。因此,作为供应链中心环节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供应链金融服务开展过程中有助于其信誉的提升。
5.有助于市场资金管理和健康发展
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开展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市场不仅是银行的合作代理监管方,还是融资企业的担保方。银行出于安全风险考虑,为防止市场与融资企业串通,也会加强对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资金的监管,不仅包括交易资金,也包括银行监管的客户保证金,使得供应链金融各主体相互之间形成一定的牵制与平衡。因此,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可减少或避免部分市场挪用客户保证金的现象,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六、结论
综上所述,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不仅有其独特优势,还有其重要作用。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供应链金融代理机构角色的存在,将有助于形成供应链上企业风险共担的格局,有助于通过协调活动促使各企业保持高度信任的状态,起到改善与增强合作关系、提高协作效率、保证供应链完整性的效果。总之,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不仅有利于促使供应链企业之间逐步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合作关系,平衡供应链上力量不对等的状况,破除信息不对称的危害,改善资源配置扭曲的状况,而且有助于自身的完善、发展、壮大,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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