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周恩来、刘少奇和周恩来在内的13人提出的禁止妇女缠足的提案_刘少奇论文

包括周恩来、刘少奇和周恩来在内的13人提出的禁止妇女缠足的提案_刘少奇论文

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13人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提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恩来论文,提案论文,妇女论文,邓小平论文,刘少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缠足,是在我国封建社会里形成的一种控制妇女,严重摧残妇女肢体正常发育的野蛮行为。

妇女为何缠足?《南村缀耕录》里说:南唐李后主令宫嫔“以帛绕足,令纤小”,“由是人效之”。缠足女人“莲步半折小弓弓,莺转一声娇滴滴”,于是“三寸金莲”受到啧啧称赞。两宋时期妇女缠足普及,正好满足了封建统治者对妇女施以控制的需要。林语堂曾著文揭露妇女缠足的罪恶目的:“缠足是妇女被幽禁、被压制的象征”,是“提倡男女隔离的一个手段”。《女儿经》里就直言:“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妇女缠足的痛苦惨状,《镜花缘》就有描绘:“始缠之时,其女万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时,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可是直到民国时期,这种野蛮行为还在继续,在解放区,缠足这种恶习也没有绝迹。要使缠足这种恶习绝迹,除宣传教育工作外,就要动用法律手段来改变恶习。

甘肃省庆阳地区档案馆珍藏着一份珍贵史料,即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13人于1939年7月16日亲自签名给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团转边区区长联席会议的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提案。

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13人为什么要以提案的形式,要求边区政府通过法律来禁止妇女缠足呢?因为缠足是摧残妇女的一种恶行,不明令禁止不足以移风易俗。要禁止妇女缠足,要彻底解放妇女,就要依法行事。

提案全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团转边区区长联席会议公鉴:

公民等谨向贵会通过下列法律,敬请公决:

一、所有边区妇女凡年在十八岁以下者,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一律禁止缠足;

二、所有边区妇女凡已缠足者,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一律放足;

三、凡违反本法第一条者,一经查出即处罚其父母或其家长一年以下之徒刑;

四、凡边区妇女年在十八岁以下违反本法第二条者,在本法公布后半年,即处罚其父母或家长半年以下之徒刑。

时间虽然过去了60多年,但这份提案仍然充分体现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高瞻远瞩,在革命战争年代关心妇女生活的革命情怀,为妇女的身心健康鼓与呼,解放妇女,禁止妇女缠足,使她们能以强健的体魄参加革命和建设。

由此可以看出,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13人提出关于禁止妇女缠足提案的重要意义,它对解放边区妇女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妇女解放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把她们从封建统治者用超乎以往心机的对妇女行为与心智的囿限中解放了出来。

这份提案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心妇女解放事业的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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