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当今时代能源形势越来越严峻,新能源的利用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一种重要能源形式,电力能源在当前社会上各个方面均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电动汽车的出现及发展就是其中一种。在电动汽车发展过程中,充电桩建设运营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电动汽车发展过程中属于基础内容。
关键词: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
引言
作为现行城市交通中的绿色产品之一,电动汽车因具有零排放、零污染等特点,成为节能环保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电动汽车使用的前提条件是有相应的能量补给来源,需做好充电站建设工作。尽管以往学者研究中,对于充电站建设规划等提出较多建议,然而关于民用充电桩运营的探讨却较少,这就导致无论在理论或实践层面,民用充电桩运营模式都缺少相应的指导。因此,本文对民用充电桩运营的相关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优势分析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充电桩可以建设成为直流充电个交流充电两种方式,交流充电桩在小区等车辆夜晚停放的位置,可以实现电动汽车正常的充电过程中,车辆处于闲置时间,正常停放,不会影响人们正常的出行、直流充电桩在一些公共场合,能让电动汽车在平时快速充电,满足在一些特殊条件下,人们的应急充电,也不会耽误太长的时间。具体如下:(1)对于整车充电模式而言,其能够对低爷电力进行充分利用来充电.可降低电费.然而过长的充电时问会导致使用车辆不便:对于快速充电方式而言,其充电时间虽然比较短,然而需要较高充电费用.同时也会使电池使用寿命大大缩短,另外.对于整车充电模式而言.在需更换电池时需要较高费用。对于更换电池模式而言,其租赁费及电费支出相对而言可能较高,然而能够使电池购买费用得到很大程度静约,并且这种方式具有较好灵活性及方便性(2)对于更换电池模式而育,其属于能源新物流模式该模式对电池生产企业实现标准化及规模化生产比较有利,并且对能源供给企业实现规模化采购以及集约化管理比较有利,可使总体运营成本有效降低.(3)对整车充电运营模式而寿,大量发展快充方式会导致电网谐波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增加其治理成本二而更换电池模式有利于统计进行调度、管理以及监控,可使互补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电力系统能够提高其负荷率,从而能够使谐波污染等方面对电网所产生不利影响得到最大程度减少,对电网安令运行以及优化电力资源十分有利。
2常见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
2.1政府主导的运营模式
以政府为中心的运营模式,顾名思义就是说电动桩的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投资,政府作为主持者,联系汽车生产商、电网企业、设备供应商来建设电动充电桩。此模式适用于电动汽车发展的初期阶段,对于运营经费较大的不适用。电动充电桩的运营初期所建设的充电桩较少,政府出资投到建设上的资金较少,这样在政府的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下,电动汽车的早期商业化发展很快得到提升。但随着电动汽车生产的发展,所要建设的电动充电桩越来越多,政府要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政府仅有的财政难以支撑。而且仅靠政府的资金支撑来建设,没有市场竞争,建设的效率就会大打折扣。
2.2电网企业主导的运营模式
电网企业主导的运营模式主要是指电网企业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整体建设过程,并且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电网企业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假设讷河过程提供充足的电力资源保障,建设完成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也需要正常盈利。一般都是用于一些本身电动汽车应用较为广泛的情况下,不缺少使用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用户。本身电网企业在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上就有充分的技术手段支持,并且提供电力资源,这也是减少了很大一笔开支,也能保证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质量。相比之下,这一模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重要就是电网企业本身的客户群体并不稳定,电网企业能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工程提供技术支持,但是在运营商经验不足,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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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主导的运营模式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主导的运营模式主要是电动汽车的生产企业主导整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过程,提供资金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保障,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择电动汽车,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销售数量,也能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可以说,这一运营模式也是大多数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过程中选择的方式,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丰田的电动车,就是自己提供资金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这样消费者在购买电动汽车的时候,受到充电桩的影响,很容易选择这一品牌下的电动车,有效的提高电动汽车的销量。在一些较为成熟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中,本身的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消费者群体也较为固定,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只是一种售后服务的方式,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不过由于销售的电动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不仅仅需要稳定的消费人群,还遇到了一些电力资源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技术上的难题。
3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的选择
3.1汽车厂商与电网企业联盟模式的理论依据
该模式是根据20世纪90年代后半时期出现的一种典型运营模式,最早是出现在一个发达的国家,具体没有明确的说明,不久便逐渐传到世界各地方的,一般都成为世界各地方以及地区采用供应合作伙伴的主要应用模式,模式中使用了很多理论基础。此理论的核心是主要以顾客的需求为主,从而确定市场需求方向,以合同方式来选择企业以及成员分享互利,共承担风险的同时还会更好建立进一步合作关系,所以说建设能源电动车的充电桩在运营中主要应用是汽车厂商和电网企业合作模式。
3.2汽车厂商与电网企业联盟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对于汽车厂商的规划,需要采用大规模建设一些充电桩,当然,这样避免不了征用大量的土地,很多人认为汽车厂商和国家电网企业之间如果建立充电桩,那么很有可能会分享市场的风险,帮助企业快速优化资源的配置,减少市场所带来的小型成本。
3.3联盟运营模式的运营策略
充电桩建设旨在推动电动汽车市场化,同时也是适应现代城市节能环保理念落实的重要体现,所以在联盟运营模式执行中,注意坚持市场导向原则的基础上,也要求有政府部门参与其中。如现行国内较多地区对充电桩建设采取的补贴政策,对于一个充电桩建设,政府补贴可保持在30%,这样既能起到分摊建设成本的作用,也有利于提高电网企业、汽车厂商建设积极性。但需注意的是在实际运营中,由于充电桩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会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推广,此时电网企业、汽车厂商需在运营中采取相应的策略,如智能电网铺设工作由电力企业为主体,而充电设施产品服务以及终端客户信息掌握上由汽车厂商负责。在充电桩建设出师阶段,建设费用可由二者共同支付,并通过用户充电费的收取使盈利目标得以实现。针对其中的费用标准,可考虑以民用电价为标准,在其基础上提升10%收费,或在不同时间段内采取相应的优惠措施,如夜间充电等,有利于提升运营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网企业与汽车生产商形成联盟是现在较为合适的一种充电桩运营模式。而且我国现在的电动汽车生产处于初级阶段所需建设的充电桩相对较少,充电桩的数量要随着电动汽车数量的增多热增多,不可盲目建设浪费资金。当运营模式成熟,汽车的市场稳定后,充电桩可以共用,不必一直建设。文章采用的思想、讨论方法同样适用于人们的学习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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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尹月圆1,李方山2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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