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研究述评_独立学院论文

独立学院研究述评_独立学院论文

独立学院问题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独立学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2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477(2006)11-0159-05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办学形式,自出现以来,就备受广大研究者关注。本文拟对迄今为止有关独立学院的研究文献进行分析和梳理,以图把握目前我国有关独立学院研究的进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今后研究需注意的问题和可能的方向。

一、研究现状及基本特点

为了较为全面的掌握独立学院的研究现状,作者利用清华同方的CNKI中国期刊网对于“独立学院”和“(国有)民办二级学院”进行“标题”和“关键词”的混合搜索,共查询“(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文献346篇,“独立学院”文献770篇(截止2006年5月8日)。剔除其中一定数量的重复篇目和无关招生介绍,共计相关论文文献880篇左右。同时,研究者又以国家图书馆为基本文献库查阅关于“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的专著,共计6部;硕士学位论文13篇;以“独立学院”为主题的会议论文,以及重要报纸相关报道若干。上述文献基本反映了当前独立学院问题研究的总体状况。

通过对上述文献进行认真梳理并重点阅读,发现关于独立学院的研究文献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自1999年以来独立学院的研究文献总体上随时间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研究文献表现出较为鲜明的阶段性特点。第一阶段,从1999年到2003年4月教育部8号文件颁布之前。研究主要集中在对这种新的办学形式的介绍(包括对一些有特色个案的介绍),以及它的合法性的探讨与争论上。第二阶段,8号文件颁布之后到2004年中期。有关独立学院的研究整体上呈现政策研究的倾向。具体表现为官方对于独立学院政策的阐释,利益相关者(群体)对于独立学院政策的表达、评论与诉求,学界对于独立学院政策的分析。独立学院政策的意义,独立学院的公平性问题、独立学院与其他办学形式特别是民办高校的关系研究等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第三阶段,2004年下半年至今,独立学院的微观研究呈明显、快速增加趋势,中观、宏观研究依然呈稳步增长。在微观研究中,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探讨较多。而中观、宏观研究中,有关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的走向研究、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以及与政府的法律关系(涉及到产权等独立学院长远发展的问题)的研究较多,而直接旗帜鲜明探讨公平问题的研究呈减少趋势。整个讨论的基调在于“如何规范”。3.如果对这种阶段性特征做进一步的分析,会发现这种特征深刻受制于我国高等教育宏观政策背景。具体来说,在第一阶段,由于1999年高校扩招,民办二级学院作为一种新的办学形式刚刚产生,虽然在一些省(市)得到局部发展,但国家对于这种办学形式并没有明确表明政策立场。所以,这一阶段的研究自然就呈现出“介绍”、“论争”等研究特点。在第二阶段,随着教育部8号文件的颁布,独立学院得到国家的鼓励和支持并在2003年-2004年得到迅猛发展。而在此期间,《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并没有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较大的政策空间,所以这一阶段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呈现截然不同的发展态势,独立学院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因而,这一阶段政府的“政策阐释”、相关群体对政策的“评论”,以及“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就自然成为第二阶段的显著特点;至于第三个阶段,由于2004年下半年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开展的“独立学院发展项目”大检查,以及随后一系列旨在“规范”的政策措施的推行,政府大力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政策倾向性进一步明朗。所以,围绕着“如何规范发展”的正面积极探索逐步占据主流,而有关独立学院政策是否公平问题的论证虽有讨论,但是却逐步转向隐性化。

二、研究问题

(一)背景和原因研究。

研究独立学院,一般都会涉及到独立学院产生的背景和原因。这是理解这种新型办学形式的前提和基础。有关这一类问题的研究,一般有两种不同的研究理路。一种是作为对独立学院其他问题研究的铺陈,另一种则作为专题研究。总的说来,关于独立学院的产生原因及背景,学界基本有一致看法,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五个方面:1.公办高校面临扩招,扩容能力有限;2.政府高等教育投入不足;3.人民群众高等教育需求旺盛;4.民间资本充足;5.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较为缓慢。在上述五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下,独立学院作为公办高校优质资源(比如品牌,师资)和民间资本“嫁接”的产物适应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要求,满足了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体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需要应运而生。

与此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问题:独立学院的起源考证。已有研究存在着一定分歧。有研究者认为,独立学院于1998年产生于江苏;有研究者认为产生于1999年的高校扩招时期的浙江;另有研究者认为“独立学院发源于1993年-1995年的一些公立高校内部以民办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形成规模于1999年高校持续扩招”。[1] (p28)还有的研究认为独立学院的前身——国有民办二级学院产生的时间更早,是1992年,并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具体的产生原因和情形进行了详细考察。研究指出,天津师范大学是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始作俑者,该校在1992年就成立了民办性质的国际女子学院。创办这所学院的主要原因在于希望借机搞一块试验田,走出师范院校办非师范专业的路子。该院依托天津师大的资源,实行自主招生、自主办学、自主分配,收费比一般的非师范专业高一点,学费不用上缴学校,但天津市财政人均经费给女子学院的拨款全部归天津师大所有。[2] (p91-92)有关独立学院起源的深入研究对于理解这种新的办学体制的制度变迁过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已有研究无疑在这方面具有重要贡献。

(二)独立学院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

关于独立学院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多。总体上看,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两种研究思路。一类是基于调查撰写的研究报告。有教育部组织的对于全国独立学院整体情况进行的调查研究;也有基金支持下对于一省或几省(地)进行的专项调查研究。这些建立在实地考察基础上的调查报告比较客观地揭示了独立学院的存在状态。最有代表性的是,根据教育部党组的决定,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会同发展规划司、高等教育司、高校学生司等有关部门,聘请300多位专家,组成95个检查组,对经教育部批准或确认的全国249所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教学工作、招生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研究。在这次专项检查基础上的研究认为,从总体情况来看,目前独立学院取得以下成绩:1.办学规模迅速扩大,进一步缓解了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截止2004年底,249所独立学院② 注册学生已超过68万人,其中本科生约55万人。在校生超过8000人的独立学院就有11所。2.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要求,并在逐步改善。3.办学日趋规范。据统计,截止2005年1月,接受专项检查的249所独立学院中70%多的独立学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80%多的独立学院实现了财务独立,拥有独立的校园,98%的独立学院招生宣传关于独立学院学历文凭的表述都清晰、准确,不存在误导考生的现象。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基本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专项检查同样也指出存在以下问题。1.办学有待进一步规范;比如有40所左右的学院还没有自己的独立校园;近30%的独立学院还没有办理法人资格证书;有40所左右的独立学院还没有实现财务独立管理等问题。2.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校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3.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比如独立学院的资产归属、党组织归口、学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方面,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3] (p6-7)另外,一些基金支持下的调查[4] (p85-99)对诸如独立学院的办学类型、办学动机、组织管理等进行的研究,很好地补充了全国大规模调查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非常有价值。上述研究着眼宏观、立足现实,对于了解全国或者省(地)独立学院的发展状况非常有益,为独立学院进一步深入研究做了很好的知识贡献。

另一类是基于研究者的个人经验③ 以及已有文献进行的理论研究或综合研究。此类研究力图描述现状、揭示问题,寻求原因,提供对策。视阈以中观、微观居多。有针对一所或几所学校进行的个案研究,[5] (p87)也有涉及诸如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专业设置,学生心理健康等专项问题。这类研究对于我们深入了解独立学院的现实和生存状况,不无裨益。特别是其中对于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或者类型方面的揭示,以及存在的潜在问题,成果较为丰富。[6] (p61-64)研究者往往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揭示独立学院办学模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比如,根据办学主体不同,将独立学院分为“公办高校+民营企业”模式、“公办高校+校办企业”模式、“公办高校+外资”模式、“公办高校+异地政府”模式、“地方政府+公办高校+国企”模式、校外校型、校中校型等;根据独立程度来分,将其分为独立型、基本独立型、准独立型、职能型和融合型(或者相对独立性、完全融合型、教学分离型和基础部型);按申请者不同,分为部属高校独立学院和地方高校独立学院;根据独立学院承担的责任来分,将其分为自办专业模式、职能模式、分段模式及“分段管理+自办专业”模式等等。这些研究往往还在分类的基础上对于不同类型独立学院的具体特点进行较为深入的描述和分析,也都指出了当前独立学院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校中校以及变相的校中校问题;产权不清、办学权力受限问题;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趋同问题;教学质量不高问题等等,对于我们理解和全面把握独立学院的现状和存在样态很有帮助。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这类研究中也不乏就事论事、浅尝辄止的经验之谈,对于推动独立学院研究,意义有限。

总之,如何在充分关注独立学院纷繁复杂现状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深入分析,而不至于“乱花渐欲迷人眼”,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关系视阈下的独立学院问题研究。

独立学院是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嫁接”的产物,所以,它注定面临着诸多关系的处理。这方面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研究倾向。

1.独立学院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比如政府与独立学院之间、母体高校与独立学院之间、独立学院与资本投资者之间、母体高校与资本投资者之间,以及独立学院内部等权力关系的处理。此类研究,有的重点关注其中一种或几种关系,有的则对这五种关系用系统的视角进行整体考察,还有的将政府、独立学院、资本投资者和母体高校之间的关系投射在独立学院内部权力的考察之中。有的侧重实然关系的描述和问题的阐释,有的立足于应然关系的建构,有的则兼而论之。基于不同研究理路,有学者认为,“政府适度控制,大学独立学院有限自主”、“大学适度参与,大学独立学院自主办学”、“资本投资者适度参与,大学独立学院自主办学”、“大学和资本投资者之间‘共同分享’”。[7] (p65-68)另有学者则认为,独立学院必须拥有独立的办学权和法人财产,这是独立学院处理好相关主体权力关系的保障和获取独立的根基。综观此类研究,虽然立足点有所不同,但是关注焦点基本一致,围绕着独立学院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展开的对“依附”、“依存”、“独立”三个“关系性词汇”的探讨是其共同特点。

2.独立学院与其他类型学校的共生与冲突研究。涉及关系有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8] (p72-75)独立学院与高职院校,独立学院与普通公立高校等关系。在这种讨论中,“外部性”成为关键词。[9] (p36-39)有的具有鲜明的立场,对于独立学院的外部性做出或“正”或“负”的价值判断;比如,有研究者从“独立学院享受国家特许政策”这一基本判断出发,认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处在一种非均衡博弈之中,为使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能够走向和谐发展的道路,对于独立学院的负外部性应充分注意;另有学者认为,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和蓬勃发展本身就说明了这种办学形式的合理性。从独立学院对于母校的影响来看,独立学院对于激活母体高校的办学潜能,缓解公办高校的就学压力,解决公办高校的资金不足都有好处,并且,独立学院对于促使公办高校尽快走向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还有的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对于独立学院的外部性进行全面的分析,并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于负外部性进行政策补偿提供建议。

总之,对于独立学院相关关系的研究虽然探讨的关系层次不同,探讨的关系对象各异,但是最终关注的几乎都是独立学院如何由依附、依存走向独立,以及发展中的独立学院对于高等教育格局的外部性问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立足于关系视阈的独立学院问题研究非常有意义,但是从现有研究文献来看,许多研究或者只关注到独立学院内部众多相关利益群体的关系,比如,母校、独立学院、资本投资者和政府的关系,或者仅仅关注到独立学院的外部关系,比如,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高职高专、公办高校的关系。而在对内部关系的研究中缺乏内部关系的外部延展;在外部关系的研究中,缺乏外部关系的内部投射。这种局部的关系性思维对于理解独立学院问题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局限。

(四)法律视阈中的独立学院问题研究。

1.合法性之辩。对于独立学院产生原因的共识并不代表对于这种新型办学形式的存在没有异议。可以说,自独立学院产生以来,有关它的合法性就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最为典型的两种意见是:一种观点认为独立学院“急市场之所急;品牌色彩鲜明;实现办学成本最小化;形成灵活多样、因校因地制宜”。[10] (p13-15)另一种观点质疑二级学院的办学体制,认为“国有民办二级体制不顺、概念不清、难以成立;其产权及其界定不清晰;其混合法人身份不符合有关规定;其办学形式政策依据不明;其办学体制不符合国情”。[11] (p16-19)尽管随着8号文件的颁布,独立学院的合法地位得到政府政策的承认:“独立学院是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办学机制与模式的一项探索和创新,是更好更快扩大高等教育资源的一种有效途径,对今后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12] 但是,对于独立学院的合法性的质疑却始终没有停止过,只是争论的形式发生了变化而已。

2.独立学院法律地位以及与政府关系等相关问题研究。随着在独立学院发展中诸多问题的逐步呈现,对于独立学院合法性探讨逐步转变为对独立学院法律地位的思考。这方面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独立学院法律地位何以成为一个问题?有学者认为,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独立学院”有区别于一般民办学校的基本特点——“不完全独立”性。独立学院的称谓也许正是反映了其出身的复杂性,以及它作为法人的独立性和在教学、管理上与母体间无法割断的实质性联系而表现出的矛盾状态。所以对于独立学院法律地位的研究其实是对独立学院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更深层次的探讨。它不仅关系到正确适用法律,有效管理及其规范发展,还关系到“独立学院”的发展趋向,以及能否最终脱离母体而成为真正的独立学院,关系到独立学院的未来走向。其二,独立学院法律地位以及与政府的法律关系。有研究者从实然的角度,仔细剖析不同类型的独立学院的存在形式和特点,并在现有的《民法通则》、《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若干意见》、《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政策法规的框架下讨论诸种类型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和政府的不同法律关系,最后总结指出,虽然各类二级学院的法律地位不同,接受政府管理的范围和形式不同,与政府的关系有所差异。但是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二级学院作为一个以知识为核心的学术组织,“政府应以法治化作为建构两者关系的基础,通过立法明晰二级学院的法律地位,政府管理的事务范围和方式,引导和规范二级学院的健康发展”。[13] (p50-53)另有学者从规范与建构的出发点,思考独立学院的应然法律地位。认为对于独立学院到底应该属于民办非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还是公益性企业法人的问题,必须进行认真分析,最后对于独立学院应成为公益性企业法人进行了可能性和现实性论证。[14] (P43-46)从产权的视角澄清独立学院的概念及本质特征,继而试图明晰独立学院的产权结构以及应然法律地位也反映了与此相类似的出发点。[15] (p63-65)从这类研究可以看出,对于独立学院法律地位和政府法律关系的探讨,实际上依然指向独立学院如何健康发展,如何真正走向独立,何以可能走向独立的问题。只不过这种讨论的切入点不同而已。

(五)政策视阈中的独立学院问题研究。

独立学院问题研究,呈现较强的政策性研究倾向。伴随着独立学院得到政府的认可并规范发展,与此相关的很多政策问题成为研究的焦点:政府出台这项政策的原因、背景是什么?独立学院政策对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来说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这一政策选择体现了政府怎样的价值取向?目前制约独立学院进一步发展的政策性问题有哪些?对于这一系列具有明显政策倾向性的问题,不同类型研究者基于自己的立场进行着阐释。

1.官方的政策阐释。为了推动独立学院政策的顺利实施,保证政策的有效性,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教育部领导和相关官员对于独立学院政策的出台背景、原因以及独立学院政策的重大意义进行了介绍、论证。这部分文献可以使我们通过政策制定“局内人”的介绍来加深对于此政策的理解。在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同志的一篇重要报告中,[16] (p3-5)独立学院政策出台的前后经过以及政策设计的初衷有着较为详细的介绍。从报告中可知,教育部对于独立学院的规范是经历认真权衡、慎重考虑后做出的一项关系到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大政策。文中对于独立学院出台的背景有较为详细的介绍:“这些二级学院最初并没有得到教育部的审批,相当一部分是高校自己试办的,有一些是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面对民办二级学院这种新的办学形式,“当时根据李岚清同志的指示,以陈至立同志为班长的教育部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先不急着下结论,允许大家积极探索,同时注意跟踪调研。”“2002年下半年,李岚清同志、陈至立同志和教育部党组再次讨论后做出一个判断,认为经过四年的实践,民办二级学院的办学模式已显露出相当多的优越之处,如果引导得好,很可能会成为较快较好地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本科教育的一种新途径。‘五个独立’的要求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文中同时指出,周济同志任教育部长后,教育部党组进一步讨论了独立学院的问题,并经过认真研究,于2003年4月颁布了8号文件。从这些文献中,我们对于独立学院政策出台的一些内部细节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理解这项政策的背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为什么要把独立学院作为一项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的大政策,相关文献也做了大量的分析和说明。从这些文献中可以较为清楚地把握政府对于独立学院政策的价值选择。文献表明,教育部之所以要通过政策来严格规范、积极发展独立学院,主要是在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总体把握的基础上做出的明智选择。从周济部长的讲话中可知,“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高等教育的规模还须持续发展。其中增量的部分,走全靠政府的投入,举办新校的路子是不现实的,因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投入的增加将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因此,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高等教育的投入是不可能有很大幅度的增长。所以必须主要靠民办高校的机制。”同时“在我国现行高等教育结构中本科比例一直偏小。如何发展本科院校?除了政府投资办一部分之外,主要恐怕还得靠民办机制。但是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认可度不高,人们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使得发展优质本科资源显得十分迫切。我们必须在满足国家需求和满足社会需求方面,找到一个科学的平衡点。总的来看,必须要有增量,特别是要有本科教育的增量。而本科教育增量部分的发展必须走新路子。目前较为可行的应该说就是办好独立学院”。[17] (p3-6)由此可知,独立学院政策实际上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它对于解决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质量和资金的双重困难,是一个较为理想的应对策略。

2.学术界的政策分析。此类研究一般从独立学院政策的价值选择、政策影响的角度进行分析,并表达自己的价值判断。有学者认为,独立学院政策,从一定意义上说,是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18] (p19)试办独立学院是国家发展高等教育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措施,其实践意义在于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道路。[19] (p28)从政府的角度而言,这项政策“绝不是权益之计”而是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长久之计,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的深谋远虑。另有学者则认为,《若干意见》虽从政策上对原来的二级学院采取若干规范措施,表明了一定的竞争公平性,但同一般民办高校政策相比,仍存在若干不公平的政策倾斜,这无疑会挤压包括民办高职在内的民办高校生存空间。[20] (p30-31)以上两种观点虽有不同,但都站在较为客观的立场对于现行政策执行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政策建议。比如,“现行政策重点是稳定、规范和保证质量;长期政策重点是发展特色、品牌和办学模式。”“在政策执行中严格独立学院审批,坚持宁缺毋滥”;“应放开对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和招生限制”。“享有政策优惠的独立学院不应与生存艰难的一般民办高校争夺同一生源市场,而是应该在一个高起点上发展。最终从相对独立走向完全独立。”并且,有研究者对于独立学院政策的讨论还引向深层次的制度因素的思考,[21] (p53-56)试图从制度约束的角度反思独立学院的政策问题,这种对独立学院政策进行制度分析的思路很有启发,且值得继续深入。

3.相关群体的利益表达和政策诉求。在此类研究中,相关群体往往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对独立学院政策做出不尽相同的价值判断。比如,对独立学院政策外部性的认识,各方就有截然不同的立场和态度。民办高校的一些研究者更加强调教育公平在独立学院政策中的重要意义,[22] (p200-202)而独立学院的研究者则更加关注独立学院政策实施中的制度约束问题,或者说制约独立学院进一步发展的政策问题,比如独立学院的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问题;独立学院的评估体系建设问题;独立学院的领导体制;独立学院的产权问题;独立学院运营中的营利问题等。[23]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类利益群体对于如何规范独立学院的办学行为却持有基本一致的立场。“规范”一词成为他们达成共识的基础,都认为只有依法规范独立学院的发展,才会对于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格局有利。

从总体来看,独立学院的一些根本性政策问题,比如“民办”、“独立”、“优质”问题依旧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教育部领导和有关官员一般从应然的角度对“民”、“独”、“优”三大政策目标做正面的解释和说明,以期推动教育政策行动者在执行过程中能领会精神,贯彻实施,促进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而利益相关群体往往会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从实然的角度分析民、独、优政策目标的实施难度和存在困境,其目的往往在于进行利益的表达和政策的诉求。而学界人士往往会从客观、理性的立场出发,呈现自己的分析,表达自己的价值判断。并且,从近两年涌现出来的一批研究成果看,在独立学院这一主题下开展的话语交流和话语实践日益呈现出丰富多样、活跃开放、求同存异的可喜趋势。

三、进一步研究的几点思考

总之,从目前独立学院问题的研究文献来看,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为独立学院问题的后续研究做了较好的知识贡献。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对于独立学院问题的研究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做进一步的努力。

第一,加强关系性思维,推动多视阈综合关照下的独立学院问题研究。虽然从现有研究来看,已呈现多视阈研究的初步特点。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各种视角之间的相互沟通却显得比较欠缺。正如前文所述,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是在现有制度的空隙中生长出来的,它面临着多重问题,比如,合法性问题、与既有制度的关联和冲突问题、和其他高等教育组织形式的关系问题,作为一种独特组织的稳定性和自我发展完善的问题等等。所以,对独立学院的研究不可能通过单一的视角就能够分析清楚。只有推动政策社会学、组织社会学、新制度分析、法学等多视阈综合关照下的独立学院问题研究,加强关系性思维,从更高一层次的关系视角将独立学院的内外部关系放在高等教育发展的系统中进行考察,跳出孤立审视独立学院的研究范式,从独立学院视角透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程,现存的格局和可能的趋势,认真思考独立学院这种新型办学体制对于我国整个高等教育的影响,从而将独立学院问题研究推向一个新的研究高度。我想,这应该是独立学院问题研究的真正价值和意义所在。

第二,推动区域独立学院发展的比较研究。从我国目前的独立学院发展态势来看,独立学院发展的区域特点非常明显。这种区域发展特点其实也反映着区域内各种高等教育组织形式之间的发展关系和存在样态。如何在关注区域独立学院发展的真实境遇的基础上,展开区域间独立学院发展的比较研究,继而分析和总结我国区域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同样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课题。从现有研究来看,虽然也有不少区域独立学院的研究,但是在区域比较,以及研究视阈方面仍处于低水平阶段,开展进一步研究的空间很大。

第三,正因如此,进一步推动独立学院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充分结合就显得十分必要。如何在加强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升独立学院问题研究的理论思维,真正做到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充分、有机结合,这既是研究方法论本身须加强的地方,更是推动独立学院问题研究走向深入和丰富的前提。

注释:

①由于“独立学院”是2003年4月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又称8号文件)颁布之后对“(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办学形式的称谓。基于独立学院的发展历史,本应在文中“国有民办二级学院”与“独立学院”做区别使用,但是为了行文的方便,本文将其统称为独立学院,而不做实质意义上的区分。因此,本文关于独立学院问题的研究述评自然也就包含了对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研究文献的分析。特此说明。

②据教育部近期公布数据,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目前已达317所。

③比如,许多研究者本身就是独立学院的负责人或者身处独立学院之中的教学或者管理人员。他们对于独立学院的经验成为其对现状研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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