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在中央企业工委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委论文,工作会议上论文,监督管理论文,骨干企业论文,中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加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的工作,为企业改革和展提供有力保证
2000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实践证明,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越是艰巨复杂,越要加强党的领导。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国有企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1997年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重申了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从这些年的情况看,大多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企业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证了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但也必须看到,中央[1997]4 号文件精神在部分企业并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有的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被淡化和削弱的倾向依然存在;有的企业领导班子“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仍没解决;有的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有的企业的领导人员和党务干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党的政治优势的发挥,也影响了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方针和部署上来,增强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重要体现。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这些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就是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 中央[1997]4号文件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途径和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各企业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使之纳入企业管理的规范化轨道。企业党组织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大力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企业党组织要把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搞好本企业的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推行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和战斗力的主要标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的党的负责人和董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要逐步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的,要具备两个职务所要求的素质。一身二任的领导成员,要正确行使两种职权,真正承担两种责任,防止顾此失彼。企业党组织设置的调整与领导成员配备,要根据企业改组、改制的具体情况进行。
目前,有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还存在领导关系不顺、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这其中,有的是因近年来企业隶属关系变动造成的;有的则是企业自身在改革重组中出现了新情况。这种状况,影响了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中央企业工委将根据中央[1997]4号文件、[1998]18号文件的要求和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和企业一同努力,尽快理顺关系,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关于党组、党委的设置问题。中央18号文件规定,由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一般设党委;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经中央批准可以设党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逐步进行调整,重新报批并设置相应机构。设党组的企业,原则上设直属党委或政工部。
党员人数较少的企业党组织的设置问题。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为有利于开展工作,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目前设总支、支部的企业经中央企业工委审批,可按有关规定改建为党委。正在组建的集团公司必须尽快成立临时党委,并按程序及时报批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成立正式党委。新组建的上市公司也要及时建立健全党组织。
关于党群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问题。要按照精干、高效、协调,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合理设置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工作者,抓好政工队伍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认真抓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改变一些党支部、党小组长期不开展活动或不能正常活动的状况,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法轮功”练习者有3000多人,其中党员占三分之一以上,这种状况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我们要清醒认识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继续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在继续下大力量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有效工作机制。
今年,中组部要求在基层党员中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各企业应对本单位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要推动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创先争优等活动。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注意在一线职工和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要制定相应办法加强对流动党员、出国(境)党员尤其是驻外中资机构的党员管理。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去影响职工群众,使党的基层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在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有不少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他们是搞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把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3、大力加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为实现国有企业三年目标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紧紧围绕国有企业实现三年改革脱困目标,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加强和改进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今年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职工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结合实际在干部职工中广泛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积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艰苦创业精神教育,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教育,依法治国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等。去年中央下发了[1999]17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前不久,江总书记对宣传思想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各企业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江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中央17号文件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思想政治工作》,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贯彻落实措施,并于四月底前报送企业工委。企业工委也将下发贯彻中央17号文件的意见,并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进行调研,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典型,总结交流经验。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企业党组织要研究确定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规划和长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党组织、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都负有重要责任,必须齐抓共管。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今年中宣部将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以贯彻《纲要》为内容的系列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企业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为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目标作贡献。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充分发挥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党组织需要集中职工群众的智慧才能形成正确的意见和主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需要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才能落到实处。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关键是要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四个方面狠下功夫,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
厂务公开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措施。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并搞好职代会建设。企业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协助党政领导做好企业减员增效、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要贯彻落实好《劳动法》,注意做好理顺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要重视做好企业女职工的工作。要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的作用。各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和发挥共青团在企业中心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要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理顺团的组织的关系,帮助团组织选好配齐领导班子,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途径。
二、加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强调,办好企业,关键在领导班子,在经营管理者。朱镕基同志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配备好一把手。这是搞好企业的关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就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中央18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的要求,把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
1、抓紧做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的基础工作。 中央企业工委刚刚成立,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上有很多工作要做,当务之急是做好明确范围、熟悉情况、规范程序三项基础工作。一是要抓紧确定中央企业工委的管理范围。管理范围包括管理的企业范围和领导人员职务范围。中央18号文件明确规定了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范围,随着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的进行,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范围还会有所调整。考虑到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对这些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我们将配合中组部,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争取尽快研究制定出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领导职务名称表。二是要扎扎实实地做好班子管理的基础工作。要收集、汇总各企业领导班子管理的基础工作。要收集、汇总各企业领导班子组成人员的有关档案资料;要收集、汇总各企业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的有关档案资料;要上门认人了,了解情况。三是要建章立制,逐步规范管理程序。要根据企业的特点,对企业的领导人员管理中的提名、考核、任免等各个环节制定办法,规范程序,做到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依法办事。
2、逐步开展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健全工作。当前, 企业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任务很重,许多班子需要调整补充,还有大量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今年,我们一方面要抓紧调查研究、尽快熟悉情况。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存在突出问题和矛盾的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调整,要区分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调整和配备企业领导班子,要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应该具备的三条基本标准: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经营管理能力强。熟悉本行业务,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金融、科技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关于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三是严以律己作风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这是对企业领导人员考核、选拔的基本标准,也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总体的要求。必须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经营管理能力强、公正廉洁的优秀人才担任企业领导。不能把那些不懂经营管理的人派到企业任领导,不能让因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倒闭的厂长经理易地任职,也不能随意把在机关中不适合提拔的人员安插到企业去晋升任用。要鼓励优秀人才献身企业经营管理,对经营业绩突出的人员,要委以重任、发挥作用。
3、切实抓好企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领导人员的管理。 一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政治水平。各企业都要建立并坚持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注重实效,落实时间,保证质量。同时要加强业务知识,特别是科技、法律、金融财税和现代企业管理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今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领导人员培训,集中学习市场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二要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事关企业改革和发展大局的重要决策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事项,一定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特别是一把手,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尤为突出,更要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既要敢于负责,又要作风民主,集思广益,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不允许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其他领导成员也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决策。所有班子成员都要以大局为重,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威信和团结。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央管理的企业,原则上一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地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既解决问题又团结同志的目的,进一步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三要重视对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把日常管理作为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不能只管考核任免,忽视日常管理。各企业都要加强这项工作,全面地了解、关心干部,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一级管好一级。要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学习,并切实做好工作。党政机关“三讲”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应结合实际运用到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中。今年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三讲”教育将按中央关于“三讲”工作的统一部署,先选择一些企业进行试点并总结经验,再分批分期展开。
4、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选拔和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是关系大局、关系长远的一个战略问题。对企业来讲,也是关系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据对中央企业工委管理领导职务的企业统计,领导班子成员中55岁以上的占42.2%,45岁以下的占18.5%,不少企业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这个问题,增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领导班子调整,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对企业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的,要首先补充年轻干部,本企业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交流解决。每个企业都应该有充足的后备干部人选,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计划、有意识地培养锻炼年轻干部。要不断改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方法,扩大选人视野,通过考核发现、民主推荐、重点培养、好企业中挑选等多种形式进行选拔。在这个问题上,思想必须再解放一些,选人渠道再宽一些,工作力度再大一些,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5、积极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办法。 长期以来,我们主要沿用管理党政干部的办法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要根据四中全会“要按照企业的特点制定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探索、建立一套符合企业特点的科学、高效、规范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办法。一是在选拔任用上,要使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公开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性质、不同规模和不同层次企业领导人员的情况,选拔方式可以采取组织选任、公开招聘,选拔范围可以在本企业、同行业以至全国范围内挑选。要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论资排辈和简单套用行政级别的做法,破除职务终身制,不拘一格选贤任能。二是在考核上,要以经营业绩为主要标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以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考核业绩的主要标准。逐步建立起能准确体现企业经营者特点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在实践中形成切合企业实际的考核方法。三是在激励上,要与业绩相挂钩。要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制,把物质鼓励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既要使经营管理者获得与其责任和贡献相符合的报酬,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宣传和表彰有突出贡献者。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有一个过程,要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四是在管理程序上,要符合企业的要求。做到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依法办事,科学规范。
三、加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继续试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同时要积极贯彻十五大精神,健全和规范监事会制度,过渡到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去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在国有企业建立监事会制度;今年2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明确稽察特派员制度过渡为监事会制度,尽快向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派出监事会,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中央企业工委今年对监事会的重点工作是:要做好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监事会的组建和派出工作;制定和健全监事会各项工作规则,积极探索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监事会制度;抓好监事会队伍的管理,提高监事人员素质,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监事工作力量;搞好监事会工作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理顺工作关系,为监事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关于监事会制度和今年监事会的具体工作,树义同志还要作专题说明和布置。这里,我着重强调三个问题:
1、要深刻认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意义。 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采取了不少监督措施,收到了一定的监督效果。但由于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不到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仍很严重。在企业主要表现为:(1 )投资决策失误严重。决策不按程序办,少数人说了算或决策权力过于分散,盲目扩张,搞泡沫经济,乱投资、乱借款、乱担保,炒买炒卖房地产、期货、外汇等,后果十分严重。有的几十亿资金投出去,血本无归;(2 )公司“链条”过长,监督失控。不少企业结构混乱,层次太多,“遍地开花”,摊子过大,以至于公司有多少资产,有多少机构都搞不清楚;有的对海外企业疏于管理,漏洞很多,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3)转移、 侵吞国有资产。有的企业领导人,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肆意挥霍、侵吞国有资产。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工程发包等经营活动中,损害国家利益,把国有资产企业利润转移到亲朋好友的公司,中饱私囊; (4)做假账,搞虚盈实亏或隐瞒收入。据查,有的企业报表反映为盈利,实际亏了几个亿。对这些问题,不加强监督,国有企业怎么能搞好?!
江泽民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的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几十年辛勤劳动积累起来的,一定要管好、用好。由中央管理的163 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其经营性资产总额占全国国有企业资产的60%以上,对这块国有资产的监督尤为重要。
为解决企业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 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1998年,开始试行稽察特派员制度。这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企业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和助理们的近两年艰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现、查出了不少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资产流失、贪污腐败等严重问题。为国有企业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作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今年上半年将由稽察特派员制度过渡到监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充分总结、吸取和延续了稽察特派员制度行之有效的做法,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补充和完善了有关的内容,有利于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颁发后,大家要结合当前企业监督工作的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学好《条例》,深刻认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了解和正确把握监事会的性质、职责任务、工作方式、管理要求等,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2、要正确对待监督,适应在监督条件下工作。 随着监事会制度的建立,监督机制的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也有一个转变观念、适应监督的问题。监督是社会稳定和协调的一种机制,是制度的要求,不是对某个人或某一部分人不信任。从广义上讲,任何人都生活在监督之中,如党的监督、人大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等等。就是从事监督工作的监事人员本身,也要接受监督。因此要正确对待监督,要习惯于接受监督。
在社会发展中,两权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一个重大飞跃,它使社会化大生产得以实现。两权分离后,出资人关心企业的发展,关心自己的资产和权益是理所当然的。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意味着放弃监督,企业必须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不能只要管理的权力,不负经营的责任,损害所有权益。监事会与企业虽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从总体上讲,都是为了搞好国有企业,都是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大的目标是一致的,不应把监督与企业的改革发展、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对立起来。
严格监督,对企业领导人也是一种鞭策、关心和保护。由于长期对企业缺乏严格的监督,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也毁了一批干部。东方锅炉厂原几名领导,去年被稽察特派员查出问题,受到法律制裁后说,要是早有这样的监督制度,他们也不会走到这一步。还有不少企业领导人,工作兢兢业业,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对他们的业绩缺乏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而得不到公正对待。有的为前任留下的底数不清的资产亏空背了“黑锅”,有的被几封不公正的告状信搞得苦不堪言。监督工作可以为这些同志澄清事实,作出公正评价。从两年稽察工作的实践看,企业的大多数领导人员,对加强企业的监督是欢迎和支持的。因此,大家要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监事会做好工作。
3、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为监事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国务院派出监事会,不是去代替企业的内部监督,而是通过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监督制度的健全和规范,形成一种内外结合的监督体制和机制。实践证明,仅有内部监督而无外部监督,或者相反,都不能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所以,各企业一是不要有依赖思想,要制定自我监督的措施,切实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财务管理是企业诸多管理中最主要之一。要特别加强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监督,对境外企业的财务监督和对直接管理账、财、物人员的监督。二是要按新的《会计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各种财务、会计工作,杜绝假账,做好真账。三是企业在组织填报监事工作基础材料的同时,要利用外部向企业派出监事会的有利条件,清理、规范下级公司的资产与账目,搞清家底。总之,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今年要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形成一套内外相辅、上下结合的有效体系。
四、加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企业的反腐败工作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既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200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这些年来,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普遍有所增强。大多数国有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注意在实际中认真抓好落实;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国有企业的大案要案。如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金德琴利用职权侵吞巨额公款案,大庆市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等;对国有企业的效能监察也取得了成效。发现、揭露和解决了企业的一些问题,促进了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质量、效率、效益的提高。但是,我们也还应看到,有的国有企业消极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存在的一些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很艰巨。尉建行同志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加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中央企业纪工委拟在近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工作。在这里,我先讲三点意见:
1、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定要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从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出发,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特别是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大案要案,一定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严格依纪依法处理。要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为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可靠的保证。
2、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 一要抓好领导班子、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工作。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五个不准”。特别是企业的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二要根据企业的行业性质、生产经营特点、人员素质等具体情况,抓好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廉政建设。三要加强对企业的效能监察。要结合国有企业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的实际,围绕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效能监察。通过效能监察,发现、揭露和处理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要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管理的日常工作来抓,统一部署、统一落实,提高企业管理的质量、效率和效益。
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重视建章立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企业的党委、纪委和行政、业务部门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加强制度建设,狠抓管理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财务审批、物资公开竞价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制度,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坚持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制度。要做好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关口前移,警种常鸣。加强和健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形势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中央企业纪工委要加强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中央企业工委、中央企业纪工委,也要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自律,培养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要管好自己的队伍,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中央企业工委廉政守则》。请各部门和企业的同志们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监督。
五、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三年目标顺利实现
2000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的决战年。今年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已经明确,邦国同志在讲话中也作了强调,下一步关键是要狠抓落实。
1、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目标,将对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从形势任务的紧迫要求和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意义。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势头良好。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再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三年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还很艰巨。一方面,我们还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没有走出困境,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仅是少部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和新的困难又不断出现。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迅速兴起,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 必将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提出新的挑战。
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有企业的排头兵,代表着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的形象,在发展国民经济,特别是在发挥和实现公有制、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控制力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纳入中央企业工委管理范围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总体讲,规模大、实力强、技术设备先进,有跨国跨地区经营的优势。所以,搞好2000年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人员,一定要在坚定信心的同时,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牢记我们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坚决完成党中央交给我们的任务。
2、振奋精神,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一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决定》,保证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要用《决定》精神统一思想。今年,各企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决定》,结合企业实际,做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企业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学习,把学习《决定》与完善企业“三改一加强”的具体措施结合起来,与研究制定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研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结合起来。企业主要领导要带头宣讲,做好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打好攻坚战的再动员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企业工委要在年内对企业学习贯彻《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宣传交流好的做法。
二要围绕企业实现三年目标的中心工作,做好组织保证和思想政治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997]4号、[1999]17号文件, 搞好企业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党、政、工、团要形成合力,围绕中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要做好企业稳定工作。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处于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兼并破产、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各种矛盾的问题大量出现。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高度重视企业的稳定工作,认真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企业的稳定工作,要落实责任制,企业的一把手要负总责。
1、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搞好企业今年的工作。中央1号文件明确了今年的工作要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2000年经济工作的五项任务和八项工作。其中,确保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三年目标,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中央今年工作的大局和重点。
今年,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根据中央的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抓住当前国家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及工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着眼企业的长远发展,下力量抓好企业结构调整,在结构调整中促企业发展。要加大兼并破产力度,推动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战略性改组,积极稳妥地做好债转股和重点技术改造工作。要在优化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上下功夫,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力争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今年要实现的重要阶段目标之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重点抓好实现政企业分开、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管理和建立技术创新机制等方面的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切实加强和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是搞好企业的重要基础,是企业扭亏增盈、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朱镕基总理最近强调,要在管理上下大功夫、真功夫、硬功夫,向管理要效率、要效益,以管理落实改革措施,促进经济发展。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从严治企业,以建立新制度、形成新机制为重点,以抓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为核心,围绕提高竞争力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要学习邯钢等企业的好经验,眼睛向内,苦练内功,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的明确要求,抓好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要紧紧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和扩大出口”,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抓好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的技术改造,力争今年在产品升级、提高质量、扩大出口和控制污染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规模大,实力强,起点高,要发挥优势,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切实做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高科技产品和建立技术创新体系的工作。要进一步树立和发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风尚,支持科技人才领办和创办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要按照中央要求,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推进产学研结合,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力转化;要跟踪行业技术发展的前沿,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进行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
2、明确职责,团结协作, 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中央企业工委要根据中央18号文件规定的职责,按照“宏观管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搞好服务”的原则,完成好企业的领导班子管理、党的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等主要任务。企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企业工委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好工作。大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中央关于成立企业工委,改革国有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理顺关系,团结协作,为实现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目标作出各自的贡献。我们中央企业工委一定忠于职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为企业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工作。中央企业工委有责任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所管理企业的情况、要求、意见和建议,呼吁、推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好工作。
(报告人:郑斯林)
(摘自《中央企业工委工作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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