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的几点思考--读“政治经济学评论”序言_资本论论文

关于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的几点思考--读“政治经济学评论”序言_资本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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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4)04-0055-08

《政治经济学批判》是马克思主义的成熟之作。在这部著作的《序言》里,马克思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集中表述了他所创立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在这个表述的最后,他又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指出了历史上“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对于唯物史观的这个集中表述,恩格斯在是书出版的当年8月就有评价,说它“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1](p526)。列宁的著作也不止一次全部引述这个集中表述并且给予极高评价。蒋大椿先生颇富理论勇气地提出了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问题,并且对它的发展有所设计,由之引发了不同见解。唯物史观的创立到现在已经一百多年,社会历史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发展那是不可想像的。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同时也是深入探讨唯物史观的过程,鉴于我国史学界数十年来诸多重大学术争论多与对唯物史观的理解认识有关,问题就更应该如此。“回到马克思”的提法虽未必允当,但是深入研究和认识《序言》所集中表述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无论对坚持还是发展唯物史观,应该都是重要的。

一 《序言》集中表述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是怎样得出的

在《序言》中马克思就已明确指出,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具体内容和对象,是“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此后,一再强调这个事实的是列宁。列宁早在1894年,在为批判俄国民粹主义者米海洛夫斯基而作的《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一书中,论及米海洛夫斯基对《资本论》的曲解时就指出:“马克思在这方面的伟大成就在于他摈弃了所有这些关于一般社会和一般进步的议论,而对一种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一种进步(资本主义进步)做了科学的分析。”当论及米海洛夫斯基对唯物史观的曲解,“似乎这个理论企求‘给人类解释其过去’,说明‘人类的全部(原来如此!?)过去’等等”时,列宁又指出:“这个理论所企求的只是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组织,而不是说明任何别种社会组织。”

列宁继续指出,《序言》中所表述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在当时暂且还只是一个假设:“马克思在40年代提出这个假设后,就着手实际地(请注意这点)研究材料。他从各个社会经济形态中取出一个形态(即商品经济体系)加以研究,并根据大量材料(他花了不下25年的工夫来研究这些材料),把这个形态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做了极详尽的分析。”这就是《资本论》的写作。“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不过是历史上早就存在着的商品交换关系发展了的现实形态。因此,《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也在《资本论》的开篇,马克思都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出发,做了文字虽然有别但是旨意完全相同的表述:研究从分析商品开始。在《资本论》的《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还指出,因为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所以他在理论阐述上便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

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一个事实,这就是《序言》中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集中表述,不是也不可能是来自于对历史上存在过和还存在着的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而只是或主要只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本质的理论抽象。列宁还一再把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相比较,认为“正像已为充分的事实所证实了的种变说思想应用于整个生物学领域一样”,既然唯物史观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组织已经取得如此辉煌的成果,“十分自然,这种方法也必须应用于其余各种社会形态”。列宁的这些论述,说明了唯物史观与“其余各种社会形态”之间的推广应用关系。

本来只是假设,《资本论》使之上升为得到证明了的科学的历史观,“第一次把社会学提到了科学的水平”。“第一次使科学的社会学的出现成为可能”的唯物史观自身的原因和根据是什么呢?列宁在批判米海洛夫斯基时,在全文引述了《序言》中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集中表述之后,接着对之进行了充分而又深刻的分析。这些分析主要围绕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下述三个方面进行:第一,“思想的进程取决于事物的进程”;第二,“它把‘生产关系’划为社会结构”;第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一望可知,列宁所分析的唯物史观的这三个方面,同时就是《序言》中所表述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内容。道理是:第一,它说明了唯物史观何以是“唯物”的:思想的进程取决于事物的进程;它规定了唯物史观之“物”的具体内容:生产关系;它指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运动最根本的原因或谓动力:由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第二,上述列宁所分析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这三个方面,并没有包括《序言》所集中表述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全部,而只是抽出了它的最主要之点,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包括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原理,都包含在这三个方面之中和从属于这三个方面,是这三个方面的分别展开和细化。第三,同唯心史观是哲学唯心主义在社会生活和历史领域的唯心主义回答与运用一样,这三个方面是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对社会生活和历史的最基本观点。

列宁所分析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这三个方面,连接在一起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思想的进程取决于由一定生产力高度所决定的生产关系。我认为,这应该就是唯物史观的最基本原理。如果这种认识不是毫无道理,那就可以看出,主要得之于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研究又为《资本论》证明了它的科学性的这个唯物史观最基本原理,是普遍适用的。它非但适用于研究观察资本主义,也适用于研究观察前资本主义不同历史阶段和未来。它表明,历史、现实和人们可以想像的未来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只要是人类还处在“必然王国”之中,还没有达到或没有完全达到“自由王国”的彼岸,人类还不能自由选择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不能真正完全地“随心所欲”时,那么,唯物史观的这个最基本原理或曰规律,就总是适用的和正确的,就说不上什么发展,勿须发展,也不可能真正有所发展。

《序言》中所表述的唯物史观有些基本原理比如关于“社会革命”,情况便有所不同。这一基本原理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适应矛盾的原理所导出和派生的:“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什么时期或谓阶段,“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而“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呢?在《资本论》第1卷第24章《所谓原始积累》中有着明确的回答:垄断。在这一章里,马克思对何以在资本主义的垄断阶段社会革命就要到来有着较为集中的论述。他指出:当资本主义关系“使旧社会在深度和广度上充分瓦解”,伴随着资本的集中,与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的同时,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敲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

马克思的这些论断表明,唯物史观关于社会革命的原理,非但是建立在政治经济学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上,更是建立在剩余价值支配下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的基础上。资本的积累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而“工人的状况必然随着资本的积累而日趋恶化”,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人口规律,“这一规律制约着同资本积累相适应的贫困积累”。马克思认为,“这就是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的、一般的规律”。[2](p708,707)就是这个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的、一般的规律,决定了社会革命的就要到来和这种革命的武装暴力形式。

在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中,也在《资本论》的论述中,劳动、从而剩余劳动的榨取,都主要表现为工人的体力支出与消耗。《资本论》中多次指出,资本关系下的剩余劳动榨取,它与奴隶制和农奴制下的剩余劳动榨取,只是形式上的变换,并无实质的不同。因而马克思称资本关系下的雇佣劳动为“欧洲的隐蔽的雇佣工人奴隶制”,工人与奴隶的区别只是“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的所有者手里”。[2](p828,629)两者的区别只是,在奴隶劳动下所有权关系掩盖了奴隶为补偿他本身的生活资料而劳动的部分,也表现为好像为主人的劳动;货币关系则掩盖了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或谓无酬劳动,也表现为有酬劳动。马克思还指出,在当时条件下“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丝毫也没有改变工人奴隶似的劳动状况,相反只是“创造了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的新的强大动机”,“制造了过剩的劳动人口”。[2](p447)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表现了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无产阶级反抗和革命以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资本主义外壳,便成为历史必然。无产阶级的反抗和革命同唯物史观社会革命学说二者之间,相互说明和证明,开辟了一整个无产阶级革命时代。但是历史是复杂的,资本主义仍然存在并继续发展。所以,虽然唯物史观这一基本原理同其他基本原理一起,如上引列宁所说自《资本论》问世以来已经成为经过科学检验的历史真理,无产阶级的反抗和革命实践也证明了它的历史真理性质,但是它仍然同人类对客观世界的任何认识、任何理论和任何历史真理的品格一样,要继续接受检验,接受它由以产生、仍然存在并且有了重大发展变化的资本主义的检验。

自20世纪特别是近数十年来,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持续发展,它的自我调整和持续调整,资本自我增值和积累的形式变换,说明了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说明了《资本论》所论述的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从而社会革命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与19世纪中期“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创造了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的新的强大动机”、“制造了过剩的劳动人口”和“最终增加而不是减少劳动奴隶”[2](p447,490)不同,相应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社会生产日益全面自动化,所谓知识经济,知识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价值增加主要依靠知识而不再是体力劳动,体力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比例越来越小。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促成了产业结构和整个社会分工发生了巨大变化,促使着生产关系不断调整变化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所有这些,都既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而又反作用于生产,使生产持续有所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所固有的盲目性仍然存在着;资本主义也有计划。虽然归根到底这仍旧是由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过程和结果,但是生产关系的并非完全桎梏作用表明了上述马克思所论社会革命由以发生的前提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总之,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从而它在社会生产中日益显现的重要和更为重要的作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生产,改善着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也改变着整个社会生活。这种改变必然引起观念上的改变。它在理论上就表现为《序言》所述唯物史观生产关系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而社会革命就要到来这一基本原理与现实生活不完全相适应,不能完全反映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了的现实,很难再继续发挥它的理论指导作用。这就为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这种新的社会历史与现实在唯物史观上的新概括,为唯物史观一些基本原理的修正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理论空间。这是现实的要求,也是唯物史观所固有的理论品格。

二 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及其实现形式

如上所述,既然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主要是马克思根据他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而得出和证明的,那么为什么他又在《序言》唯物史观基本原理集中表述的最后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呢?马克思是不是认为这“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是历史的普遍存在?社会经济形态演进借以实现的形式又是不是社会革命?

虽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随时要有逆向的历史考察和比较,这种逆向的考察和比较还一直追溯到商品交换关系最初萌发的历史源头原始共产时期,马克思自19世纪50年代以后对当时东方的历史和现实续有研究,《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部分更集中反映了他对亚细亚的、古代的和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的研究成果;虽然这种“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的提出既有理论逻辑的根据又有西欧历史事实的根据,但它仍然不等于是世界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归纳,对于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形态存在来说,仍然只是一种推广应用的关系,一种可能而非历史必然。

马克思是严谨的,在这个“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的表述中,他加上了两个限制性词语:“大体说来”和“可以看作是”。“大体说来”就是大致上而非严格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就是理论逻辑上是而历史事实上并不一定就是如此。这里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之间的演进关系,既是理论逻辑上的,又是历史事实上的。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2](p783)。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又指出:“我在关于原始积累的那一章中只不过想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只能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而不可能从别的什么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另外一种情况是,“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生产方式之间的演进关系。撇开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不论,在西欧“古代的”生产方式之前存在过以氏族血缘关系为表现的原始共产制度那是毫无疑问的;但“封建的”生产方式并非完全是由“古代的”生产方式演进而来。封建主义,“它起源于蛮人在进行侵略时的军事组织中”[3](p83),是征服者日耳曼人的军事组织同古代罗马生产力的结合才使得“古代的”生产方式演进而为“封建的”生产方式的。其实,日耳曼人的军事组织同古代罗马生产力的结合从而封建制度的产生,并非是在罗马生产力的发展时期,而是在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之后,才“在日耳曼人军事制度的影响下,现存关系以及受其制约的实现征服的方式发展了封建所有制”[3](p27)。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罗马古代的生产方式演进而为封建的生产方式而言,日耳曼人的征服只是外部原因而非内部必然。因此仅就西欧来说,《序言》所述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仍然只是“大体说来”和“可以看作是”。

因为《序言》所述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只是马克思由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及其逆向考察,在思维的行程中所完成的理论抽象,只是大体说来符合西欧的历史实际,所在分析认识西欧以外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经济制度时,他更尊重历史事实,并不认为这些地区和国家肯定存在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

在写于1853年的《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他就注意和强调亚洲主要是印度普遍存在着处于封闭状态的公社关系。认为印度社会“从遥远的古代直到十九世纪最初十年”,家族式的建立在农业和手工业结合上的这种“小小的半野蛮半文明的公社”,只有不列颠的蒸汽和科学才破坏了它们,认为这是亚洲一场最大的也是仅有的一次社会革命。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部分,马克思指出,“在大多数的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是以公社关系为表现的土地公有。以这种分散、封闭、停滞和农业手工业结合的公社为基础,“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惟一的所有者”;劳动者的公社成员,既是“公共财产的共有者”,所有制表现为“亲身劳动的个人对客观的劳动条件的关系”,同时劳动者又是无酬剩余劳动的提供者。在古代罗马和中世纪日耳曼人的公社关系中,产生了奴隶制和农奴制,“奴隶制和农奴制很快就败坏和改变一切共同体的原始形式,并使自己成为它们的基础”。这就发展而为古代的和封建的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亚细亚的公社关系中也存在着奴隶制和农奴制,但又“并不破坏劳动的条件,也不改变本质的关系”。

在《资本论》中,凡是为研究现实资本主义关系而要逆向进行历史的考察和比较时,马克思总是以不同的称谓如东方、古亚细亚、亚细亚、亚洲、古代亚洲人,或直接指称印度、中国等等,把这些地区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关系同“古代的”(或谓“古代世界”、“古希腊罗马”、“希腊罗马”、“古罗马”)和封建的(或谓“中世纪”、“欧洲中世纪”、“农奴制的”等等)社会经济关系对比以说明其性质、结构和类型的不同,总是指出古代亚洲的社会经济关系与西欧古代奴隶制和农奴制的区别。

晚年,马克思仍然一以贯之。在《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一书摘要》中,他批评柯氏印度存在着封建主义的说法。[4](p283~284)

马克思的这些论述,都说明了他认为亚洲的一些地区和国家并不存在《序言》所述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连“大体说来”和“可以看作是”也说不上。非但如此,继原始氏族公社之后,有着公有和私有二重性的农业公社的前途和命运,在马克思看来都是不确定的,不存在这种农业公社必然解体和由之而确立起来的奴隶制和封建制这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1881年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就是这样分析和认识问题的。

在《复信草稿》中马克思指出:农业公社“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三稿)。又指出:“‘农业公社’所固有的二重性能够成为它的强大的生命力的源泉”(初稿),它有着“天赋的生命力”(三稿)。因此,并不是所有农业公社都会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绝对不是的。农业公社的构成形式只能是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所有制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先验地说,二种结局都是可能的”(初稿)。“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所有制因素”而公社解体,只是两种可能之一,并非必然;而当“后者战胜前者”时,还有“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吗?答案当然只能是否定性的。

再看关于“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而社会革命就要到来的问题。

在那些并不存在社会经济形态演进几个时代的地区和国家,当然也就说不上“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而社会革命就要到来的问题,那么在大体说来存在着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的西欧地区呢?

在希腊罗马那里,由原始共产社会向古代奴隶制社会转变的阶段划分比较明显,社会革命也只有在改革也是革命的意义上来理解才比较符合历史实际。以希腊的雅典而论,根据恩格斯的分析,从传说中的王提秀斯的改革“跨出了摧毁氏族制度的第一步”,产生了“刚刚萌芽的国家”,到“克里斯提尼革命”而“氏族制度的最后残余也随之而灭亡”,[5](p126,127,133)历时近两百年。罗马便没有雅典那样典型。从塞尔维乌斯的改革开始而氏族制度遭到破坏,但并没有形成由平民中产生的工商奴隶主阶级,而是如恩格斯所说,氏族贵族最后“溶化在大土地所有者和金钱巨头的新阶级中”[5](p148),历时近三百年。它们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实际上是一个长期的和连续的改革过程;目为革命,雅典还算有过,罗马就不是了。即使如此,二者特别是雅典的形式,决不具有普遍意义。在更多的地区和国家,已知的史实表明,那里原始共产制度的性质改变,多是循着氏族部落首领逐渐特权化为氏族贵族的路径延伸下去而缓慢进入到文明时期的。在这一过程中,氏族血缘组织当然也就不可能持续完整存在,发生了多种多样的改变或终至消失,但并不存在希腊罗马那种性质的改革。

西欧封建农奴制取代古代奴隶制,上文已经言及。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衰落中的古代罗马奴隶制内部,产生了虽然带有浓厚奴隶制色彩但又包含着新的农奴制因素的隶农制,恩格斯称其为“中世纪农奴的前辈”[5](p170),或以为这标志着罗马古代奴隶制内部产生了向封建农奴制演进的因素。但这既无法证明其必然成为现实,更与封建主义起源于蛮人的军事组织相悖,反而倒是表明了对于无酬剩余劳动榨取者奴隶主来说,无酬剩余劳动的榨取是根本目的,实现这种榨取的方法手段,则是可以灵活变化的,因而社会经济形态演进过程中的社会革命,并非必然。西欧的历史实际如此,西欧以外的地区和国家,凡被认为存在着古代奴隶制向封建制演进的,也都不过同时就是改革的过程和奴隶主蜕变为封建主的过程,有的甚至连改革也说不上。

以中国古代史而论,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分期,曾经驱动众学人穷极搜求绞尽脑汁以寻的论,说法竟有十几种之多。自西周至近代约计三千年的前一千五百多年即西周至魏晋,都在争论范围。然而这一千多年的什么时间什么朝代发生过社会革命到来的史实呢?姑不论是否的论,且以发生过改革的战国时期而言,代齐的田氏,鲁国三分公室的三家,分晋的韩赵魏和秦国变法的首倡者与最高主持者秦孝公,他们原本都是成色十足的奴隶主。若是这些历史事件促成和表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那就足以充分说明,是奴隶主们自身的改革完成了这种转变的实现。上述中国古代史分期诸说都有一个共同之点,那就是以五种生产方式的演进为不易之论。

古代史是这样,以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而言,历史道路也是多种多样的。那最为激进表现为社会革命的法国道路只是独一无二的,英国的社会经济形态转变便是革命加妥协的结果,还有德国的俄国的和日本的道路。后三者都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来实现的。总之我认为,《序言》所述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主要是理论逻辑上的和大体说来是西欧的历史实际;“生产关系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而发生社会革命以实现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只是马克思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由对资本主义本质的理论抽象而得出的论断和预期。因此,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历史研究同样存在着发展唯物史观的巨大理论空间。

三 社会经济形态与“经验的事实”和“历史环境条件”

为什么世界历史的实际过程在总体上来说没有也不会沿循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发展?这个问题,《序言》所集中表述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没有直接涉及,但是在马克思的著述中还是可以看到他的非常明确的观点的。

在上引《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的“一稿”和“三稿”中,在论述天生有着二重性的农业公社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结果,“或者是私有原则在公社中战胜集体原则,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时,他明确指出:“一切都取决于他所处的历史环境。”(三稿)又说:“二种结局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其中任何一种,显然都必需有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初稿)决定天生具有二重性的农业公社不同的历史命运的,原因非他,而是“历史环境”,是“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

在《资本论》第3卷第47章《资本主义地租的产生》中,马克思又提出了历史研究的另一个方法论原则:“经验的事实”和对“经验所提供的事实进行分析”。他说:“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的经济基础”,“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这些变异和程度差别只有通过对这些经验所提供的事实进行分析才可以理解。”如果说决定历史发展过程之所以然的“历史环境条件”是客观存在,那么,“经验的事实”和“对这些经验所提供的事实进行分析”,便是历史认识者对“历史环境条件”的主观认识和把握了。只有历史认识者的主观认识“对这些经验所提供的事实进行分析”符合“历史环境条件”这个客观实际,才有可能说明何以在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的经济基础上会有历史过程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何以同一历史事物会有完全不同的历史命运。这里马克思根本没有涉及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也没有涉及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历史必然。他给出的前提只是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的经济基础。这种方法论原则的通俗理论表述,可以说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马克思提出的这个方法论原则来认识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历史,那就可以看出,不同地区和国家在社会经济形态上所表现出的不同,主要是由于经验的事实和历史环境条件的不同所致。在考察这个问题时,如果还能注意到马克思晚年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的一个评注,事情就会更加明显。在《摘要》中当摩尔根指出:“

familiar(家庭)一词的原义与成婚的配偶或他们的子女并没有关系,而是指从事劳动以维持家庭并处于家庭之父的权力支配下的奴隶和仆役的团体。……这种家庭制度是在采用田野耕作和奴隶制合法化以后,也是在希腊人和罗马人分离以后发生的。”对此马克思评注道:“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而且也包含着农奴制,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同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的。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专偶制的现代家庭萌芽于历史上原始社会后期的家长制家庭公社。“家长制家庭公社,乃是一个由群婚中产生并以母权制为基础的家庭到现代世界的个体家庭的过渡阶段”。[5](p70)这个过渡阶段,同时也就是原始氏族社会开始解体的阶段。家长制的家庭公社包含着奴隶制也包含着农奴制,这就说明奴隶制和农奴制同时产生于同一个历史起点:剩余劳动的存在,和同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家长制家庭公社。历史上的这个时期交换关系也已经出现,“而私有制则是随着交换的出现而产生的”[6](p133)。这就说明,所有后来在整个私有制时期才有可能充分展开的这一切关系:专偶制家庭、私有制和私有制的不同表现形式奴隶制、农奴制以及私有制的完成形态资本,还有阶级,都产生或以还没有羽化的蛹的形式产生和存在于家长制家庭公社这个社会组织形式和历史阶段中了。因此,马克思说家长制的家庭公社“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家长制家庭公社所包含的这一切对抗能否展开、如何展开和展开的次第,便是世界历史上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形态存在。它没有也不可能只有一种模式。它的较为彻底的展开并且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态演进几个时代的地区,是西欧。这是少数。它的终于没有真正展开而只是有所变化的形式,就是上引马克思所论述的亚细亚的地区和国家。还有其他不同表现形式的地区和国家。后两者是多数。有一点似可肯定,这就是除了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要有生产力的飞跃之外,在历史的前资本主义时期,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所以表现为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存在,并不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相联系,而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并没有重大不同的基础上,由于经验的事实和历史环境条件的不同使然。

是经验的事实和历史环境条件决定了不同地区和国家前资本主义时期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存在,那么资本主义呢?

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和劳动条件的分离与商品货币关系的一定发展。但是有了这两个前提条件是否一定就产生资本主义生产,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即使我们排除任何掠夺、任何暴力和任何欺骗的可能性,即使假定一切私有财产起初都基于占有者自己的劳动,而且在往后的全部进程中,都只是相等的价值和相等的价值进行交换,那末,在生产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中也必然要产生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7](p178)。不过历史的实际远非如此。西欧的资本主义萌芽最先见于意大利北部,但是荷兰和英国都先于意大利而走上资本主义。“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并非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惩治被剥夺者的血腥立法”也是开始于15世纪末。这些都是借助并非建立于资本主义生产之上的政权的力量。至于“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2](p819)的历史事件,无疑也是西欧资本主义生产得以迅速发展的条件。就生产而论,就是在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之后,资产阶级的物质基础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先进形式,也只不过是以手工技术为特点的工场手工业,产业革命那是以后的事。所有这些,都表明了经验的事实和历史环境条件对于资本主义生产产生和发展为统治性形式的重要性。说明了在大致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的经济基础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可能产生但又未必产生;产生了,可能但又未必一定发展为占统治地位的形式。而其关键和决定之点,仍然是经验的事实和历史环境条件。曾经长期争论的中国历史上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再明显不过地说明了这个事实。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萌芽并不晚于西欧,迄今为止史学研究的成果表明,没有任何史实说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于同时期资本主义也处在萌芽状态的西欧。可是结果怎样呢?

资本主义的本性是无限度地自我增殖和扩大。恩格斯说:“资本主义生产是不能停下来的:它必须继续增长和扩大,否则必定死亡。”[5](p230)产生于西欧的资本主义,它一经产生和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便在广度和深度这两个方面持续发展,成为世界现象,成为近代史的主要内容,改变了广大地区和众多国家的历史方向。但对于这些地区和国家来说,历史运动的这种方向改变,则是由于外部的原因,并非它们自身内部所固有的矛盾运动的结果,是明显的。俄国和日本其实并非是直接地自我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的,外部的原因意义重大。舍此不论,在世界范围内,这种直接自我演进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无论就地区、国家、人口和民族等等而论,仍然不是多数。有种似乎是普遍认同的观点:那些因外部资本主义影响而改变了历史方向的地区和国家,倘无这种影响,也会缓慢地走上资本主义。此说很难证实其为的论。历史的事实反倒表明,有些文明、有些国家、有些民族或部族,由于侵略和掠夺之外的经验的事实,由于历史环境条件而停滞、萎缩、甚至中断消失了的,不知凡几。中国历史上就有不止一个这样的事例。就是文明已经进展到21世纪的今天,有报道说,当今还“在世界各地分布着约5000个土著人群体。千百年来他们沿袭古老的风俗,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些最后的原始部落,“估计有1.5亿人,约占世界人口的4%,分布在60个国家”。[8]今天仍然生活在美国和加拿大政府划定的保留地区的印第安人部落,并不缺乏接触现代文明的机会,但却似乎仍然安于他们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这些仍然生活在原始或半原始状态的部族和群体,其实大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不一定亚于生活在现代文明中的民族,然而长期以来他们的历史却是停滞甚至凝固了;有着为生存而表现出的适应变化,可是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在他们的这种适应变化中找到人们视之为绝对的进步和发展的事例的,并不是很多,更遑论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凡此种种,固然可以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停滞来免强解释,然而其生产力的所以低下停滞,不仍然是由于经验所提供的事实和历史环境条件使然吗!

上文曾引列宁将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经济形态学说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相比拟。也像达尔文的进化论并非是说明而且生物领域也不存在所有的生物都是沿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路径适应变化一样,人类社会的历史也不是全部沿循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发展,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及其社会经济形态演进学说,并非是说明人类全部过去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

人类社会历史的原始时期,悠远漫长;进入文明时期,充类至尽,及今也不到一万年。在漫长的原始社会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种族、不同氏族、部落和群体,他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组织形式,并没有多大差别,只是到了至多一万年以前,在文明时期的前夕,差别出现并且逐渐加大。有的率先进入文明时期,有的甚至直到今天仍然滞留在原始或半原始状态。在进入文明时期以后,又有只是小部分的地区和国家经历了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率先进入资本主义阶段。研究历史的这种千差万别,研究社会经济形态存在的复杂多样形式,要有唯物史观的发展。资本主义不过是私有制产生发展的一个阶段,它以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形式完成了私有制的发展,所以《序言》说“人类社会的史前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在发生重大变化的现实条件下研究资本主义这种社会形态的如何“告终”,更要有唯物史观的发展。

在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的讨论中重读《序言》,一得之愚,谨以就教同德。

收稿日期:200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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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的几点思考--读“政治经济学评论”序言_资本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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