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民所有与“全民皆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民论文,皆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认为我国的全民所有实际上是“全民皆无”的观点是错误的。作者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存在出现“全民皆无”的可能性。并从三个方面论述了防止从全民所有向“全民皆无”转化的条件,即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科学地解决全民所有产权的实现形式;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千方百计把国有企业搞上去。
关键词 全民所有 全民皆无 可能性 转化 条件
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当前议论纷纷,有着形形色色的各种不同的议论、说法、主张。其中一种说法,就是认为我国的“全民所有”实际上是“全民皆无”,主张国有企业只有通过产权改革实现股份化并进而将股份量化到个人,国有企业才能充满生机与活力。关于产权改革,并通过改革找到全民所有制的最佳实现形式,当然可以探讨。但是,认为全民所有实际上是“全民皆无”,从根本上否定全民所有制则是完全错误的。我们的国有企业,一部分是新中国成立后,运用政权的力量没收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的财产并加以改造而建立的;一部分是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的;再一部分是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通过节衣缩食而艰苦创立的。不论是人民通过流血牺牲争取来的,还是人民通过节衣缩食而艰苦创立的,都是人民的财产,都是属于人民的。截至1993年底,全国国有资产总量已达34950 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26025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量的74.5%。 我们的党和政府,把这种属于人民的财产用于人民。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新建扩建国有企业,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增强国力。一部分用于公共设施、一般管理费用和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再一部分用于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的后备保险基金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福利基金。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人民,用于人民,它是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最重要的保证,怎么能说是“全民皆无”呢!
上述“全民皆无”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这个说法也提醒我们要注意防止出现“全民皆无”。存不存在出现“全民皆无”的可能性呢?存在。这种可能性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有的人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明的暗的把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资产化为部分人所有、化为个人私有,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种情况如果继续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流逝,国有资产将流失殆尽,全民所有将会真的变为“全民皆无”。二是我们进行改革,如果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改革”,把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资产化为少数人所有、化为个人私有。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全民所有也会变为“全民皆无”。如何才能使我们的全民所有不致于变为“全民皆无”呢?这是我们必须认真探索的问题。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是依据一定的条件而存在和发展变化的,事物如何存在和如何发展变化决定于内部和外部条件。如何使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向“全民皆无”的方向发展,而向全民所有的方向发展,这就要分析条件,创造必要的条件。我们认为,这些条件主要是:
第一、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国有企业的资产是人民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命根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物质保证。这是因为,其一,国有企业是我国财政收入的支柱和社会稳定的基石。据统计,从1980年到1993年,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上交利税和“两金”(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占其实现利税的比重,平均为86%,比非国有企业几乎要高出一倍。到1993年底,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几项主要指标,在全国工业企业中的比重分别是:企业户数占19.35%,职工人数占57.34%,销售收入占62.32%, 销售税金占73.6%,利润总额占54.92%。 这说明国有企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和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担负着职工的吃喝、住房、看病、进厂交通、子女上学等等社会负担、承担着日益增多的离退休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消化”着约占国有企业人员的30%的富余人员。这说明国有企业对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其二,国有企业的全民资产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本质,决定了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了实现共同富裕,一是要发展生产。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6 页)二是要坚持以公有制占主体。只有既发展生产,又坚持以公有制占主体,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国有企业,正是为了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共同富裕。这里要注意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只讲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讲公有制占主体,认为公有制是发展生产力的最大障碍,要发展生产力只有实行私有制。在讲社会主义的本质时,也只是片面地强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讲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好像谁坚持以公有制占主体,谁就是思想不解放,谁就是固守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谁就是不改革或反对改革。另一种倾向是固守着现有的公有制形式,谁要进行改革,改变这种形式,就认为是大逆不道,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认为现存的公有制形式是十全十美、完整无缺的,是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是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这两种倾向在认识上都是片面的、不懂得发展生产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辩证的统一。生产发展了,公有制为主体才能坚持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才能提高,共同富裕才能实现。否则,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一句空话。坚持公有制占主体,才能防止两极分化,保持社会主义方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否则,发展生产将以失去社会主义制度为代价,真的出现“现代化实现之时,就是资本主义复辟之日”。在当今中国,只有坚持发展生产与公有制占主体的辩证统一才有出路,任何片面坚持一个方面的作法都会导致我们事业的失败。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既要发展生产,实现现代化,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从而消灭阶级、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有人说,这是熊掌和鱼翅不可兼得。我们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使二者兼得。兼得的条件是什么?兼得的主要条件就是自觉地全面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一个中心与两个基本点,以及两个基本点之间辩证地统一起来。两个基本点是为实现一个中心服务的;一个中心发展和增强了,反过来又会促进和加强两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之间也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只要一个基本点。不要两个基本点。他们或者只要改革开放,不要四项基本原则。例如,有的提出“只要能赚钱,什么都可以干”。就是说,不管是否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只要能赚钱,走私、贩毒、卖淫等违法犯罪的事都可以干。在这些人的脑子里,什么社会主义,什么为人民谋福利,已荡然无存了。对于这样的人,必须按照党纪予以清洗,按照国法严肃处理。他们或者只要四项基本原则,不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当然是对的。但是,这些同志不知道,改革开放,发展生产力,才能更好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使改革开放按照社会主义的方向顺利进行。事物本身是辩证的,我们必须辩证地认识事物、处理问题。简单地说,我们是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保证,通过改革开放,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是用上层建筑的力量,特别是政权的力量来保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的。这样,确保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性质就特别重要,正确的政治体制改革就特别重要。
第二、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科学地解决全民所有产权的实现形式。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全国人民,这种产权是明晰的,是写入了宪法的。这一点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不存在还需要探讨的问题。任何借口产权不明晰,把属于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资产化为个人所有或部分人所有都是不允许的。但是,全民所有的资产采取什么形式来体现,则是需要认真探索的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这样,就分清了国有资产所有权和企业占有、使用、经营权的关系。国家作为所有者只拥有资产受益(收取上交利润或股息、红利)、重大决策(有些要通过董事会)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作为法人,在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支配它占用的财产。我们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全民所有资产的产权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这里所说的一定条件,主要是指:(1 )对现有国有企业的资产必须科学评估,把家底搞清楚。如果低估国有资产,就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例如,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如果不按规定对投入合资企业的中方及外方资产进行规范化资产评估,把中方资产价值低估,对外方资产高估,就会使中方吃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 )不论采取何种产权形式,都必须建立产权责任制,确保全民所有资产的保值和正常增值。或者说,在确保全民所有资产的保值和正常增值的条件下,可以采取多种产权形式。从目前来看,全民所有资产的产权至少可以有以下四种实现形式:一是现有的国有企业产权形式,即国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盈亏都属于国家。二是企业家或企业家集团的产权形式,即全民所有的资产由企业家或企业家集团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盈亏自负,但必须按协议保证全民所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向国家上交利税。三是股份制形式,即把全民所有的资产(国有企业资产)核价后入股,以股东的形式参加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所有股东共担风险,按股分红。四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形式,这与上述第三种形式相类似。
探索全民所有资产的产权实现形式势在必行。现有国有企业的产权实现形式,尽管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功不可没,但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它的局限性、弊端日益暴露出来。这主要表现在:(1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者、经营者与决策者之间不同程度的脱离,不利于调动生产者、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从实际出发决定自己生产的品种、规模、经营方式、技术改造等问题。(2)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例如,有的亏损企业,工资、福利甚至奖金照发,实际上是吃设备、吃贷款,以国有资产来源维持职工生计。在实现承包制过程中,一些承包者采取短期行为,只顾拼设备,少提或不提固定资产折旧,致使国有企业资本金利润率不断降低,资本负债率却不断上升。另外,因国有资产闲置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也相当严重。一方面企业花重金购买的国有资产形成率太低;另一方面新增资产的利用率也很不理想,投入产出比太低,国有资产白白流失。(3)管理不善,运营效益低下。 有些国有企业忽视细微科学的管理工作,不懂得加强管理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不懂得管理与改革的辩证关系。改革赋予管理新的动力和活力,而管理为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二者应融为一体。结果,没有走上投入少、产出多、质量好、消耗低、效益高的良性循环之路,而是走了投入多、产出少、质量差、消耗高、效益低的恶性循环之路。
第三、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千方百计把国有企业搞上去。国有企业如果搞不好,效益上不去,在市场竞争中打败仗,亏损、破产,那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主义道路就难于保证。如何才能把国有企业搞好呢?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邓小平同志说:“中国搞社会主义走了相当曲折的道路。20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或者说一切从实际出发。”(《邓小平文选》第3卷118页)这是使国有企业的改革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并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和原则。从实际出发进行国有企业的改革,就是要从当前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实际出发,使国有企业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转向适应市场经济,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这个转变搞得好不好,关系到国有企业的成败。凡是转得好的国有企业,很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企业,都焕发了生机活力而蓬勃发展。反之,则经济效益差,亏损面大,有的甚至濒于破产的边缘。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必须扩大企业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这里,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对于既不懂经营管理,又抓住国有企业权力不放的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者,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从实际出发进行国有企业的改革,就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改革的内容和选择经营的方式。不要强行推行一种模式,不要一股风、一刀切。事物是复杂多样、千差万别的,我们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地分析和处理问题,不要搞形而上学。邓小平同志曾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23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也应采取这种从实际出发, 尊重群众意愿的态度。实践证明,搞得好的国有企业,它们都是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经营方式发展起来的。
在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只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全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创造和发展有利的条件,就一定能把国有企业搞好、搞活,发展全民所有,防止“全民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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