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分析_wto论文

中国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分析_wto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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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我国既会享受成员国应有的权利, 也将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对我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势必产生重大影响。如何看待这些影响,并采取哪些相应措施,是国内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在农业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

在加入WTO的谈判中,我国政府承诺降低关税水平, 将整体关税率由1999年的17%降到10%。涉及到农业方面,做出了以下承诺:一是关税减让。答应将农产品平均关税由目前的19%降至2004年的17%,其中重要农产品降到14.5%。像牛肉、猪肉、柑橘、葡萄、苹果、蔬菜(包括菜花、莴苣、芹菜、冷冻什锦菜及罐装冷冻甜玉米等产品)、杏仁、榛子、开心果等关税都将明显减少。除大宗农产品外,大部分农产品进口将取消数量限制,实行单一关税,如大豆、大麦、肉类产品和柑橘等,其中大豆和大麦关税率今后继续保持在3%。 对于采用配额关税的农产品,如小麦、玉米、大米、棉花、植物油、糖、羊毛、毛条等,除粮食和棉花类关税率为1%,其他产品为1—20%;配额外的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豆油等产品关税也要相应降低到25—65%。二是放开部分农产品市场。逐步扩大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大宗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准入量。例如过渡期结束后,三种粮食市场准入量达到2216万吨;豆油、棕榈油和菜子油市场准入量达到627万吨。 三是逐渐消除国营垄断。按照承诺,在过渡期间,我国政府对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和烟叶等农产品保留国营对外贸易体制(由政府指定国有企业专营)。但是,国营贸易比例要逐步降低,非国营贸易比例在实施期内要等比例增加。四是取消出口补贴。承诺加入WTO不对任何农产品, 特别是玉米、大米、棉花等产品进行出口补贴。目前,由于国内大宗农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我国政府对一些农产品出口给予了部分补贴,如2000年每出口一吨玉米财政补贴44美元,今年5 月后每吨出口补贴50多美元。五是限定国内农业支持政策, 我国承诺农业综合支持量(AMS)的“微量允许”水平分别为相应年份农业产值的8.5 %。 六是履行WTO动植物检疫标准(SPS),在小麦、水果和肉类等农产品贸易上严格执行WTO的SPS标准。

同世界上一些国家相比,我国加入WTO 在农业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和让步还是比较大的,与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比较,我国在过渡期完成后粮食、植物油、糖、水果、肉禽等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关税率降的都要低一些。相反,在取消了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后,我国对国内农业的支持(农业综合支持量)又没能享受到发展中国家的待遇。所有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对我国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贸易等带来深刻的影响。

二、加入WTO给我国农业带来的机遇、冲击和挑战

从总体上分析,中国加入WTO 在农业领域让步和承诺会换取社会总体福利的增加,这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是有利的。可以以此为要价,对国内的幼稚产业和部分服务业进行适当保护,并促进有比较优势的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使我国在加入WTO后的贸易盈余获得较大的增长。 据有关研究分析,加入WTO可使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额外增长153个百分点,投资增长1.75个百分点,出口增长26.9个百分点,进口增长25.8个百分点。另外,加入WTO特别对劳动密集型工业发展有利, 能刺激这些行业的增长和劳动就业量的增加。具体到农业方面,从正面看, 加入WTO会带来如下机遇:

1.我国可以有效地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推动国内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在获得WTO成员国的地位后, 我国要相应开放粮棉油粮肉果等农产品市场,将面对国内农业资源与市场和国际农业资源与市场,给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带来了新的、宝贵的空间。众所周知,我国的农业自然资源相对稀缺,农产品增长空间狭小。多年来为了解决城乡居民的吃饭问题,不惜以高昂的代价,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生产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导致了农业生产结构单一,生态环境恶化。加入WTO 我们可以利用开放农产品市场的机会,依据承诺进口土地资源密集型产品,如粮棉油糖等,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如花卉、水果、蔬菜、养殖业产品及其加工品,以此进行农业资源置换,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安排农业生产。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国内农业资源压力,调整出较多的土地空间用于改善生态环境。例如,可以考虑将7000万亩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将2000万亩湖地逐步退耕还湖等。同时还可减少东部沿海地区的粮食种植面积,腾出土地发展有比较优势的花卉、蔬菜和养殖业。

2.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刺激农业转变增长方式。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生产仍在追求产量最大化,产品质量低,竞争力不强。加入WTO后,国外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参与同类产品竞争, 迫使农业生产经营者采用新的技术和手段,千方百计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进口的优质农产品还可以起到示范效应,有利于农产品经营部门在产品的包装、外观加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改善。在这方面已有成功的经验,例如80年代初曾进口了红富士品种,结果大大改善了我国整个苹果品种生产结构;90年代从美国进口脐橙,刺激了国内柑橘生产改良品种,提高质量等。

3.有利于改善出口环境,增强优势农产品及加工品出口。当前,我国的畜禽、水产、果菜和园艺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较明显的价格竞争优势。但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国, 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出口产品采取贸易歧视政策,运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限制我国产品的出口。在发生贸易摩擦和纠纷时,我们也不能利用世贸组织进行仲裁。加入WTO后, 我国便可充分利用该组织的互惠、无歧视、关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透明一系列原则和作为发展中国家应享受的普惠制等,扩大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数量,并利用WTO 仲裁规则保护我方利益。

4.可促进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全面合作与交流,引进资本和技术,改造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有许多的基础设施要更新改造,生态环境待改善,农产品品种也应更新换代。所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本和技术投入。加入WTO后,我国可以从发达国家吸收较多的资金, 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改造国内农业。同时,还可以学习这些国家管理现代化农业的经验,有助于我们对农业进行更有效的管理和调控。

5.能推动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规范贸易行为,尽快形成国内农产品统一市场。我国现行农产品经营体制,特别是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购销(包括进出口)体制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演变而来的,带有较大的国营垄断性质。加入WTO,我国必须实行市场化改革, 在预定期内让非国有部门逐渐进入农产品购销和进出口领域,以平等的身份同国有企业进行竞争。同时还要削减一些阻碍农产品贸易的各种补贴政策。这些都有利于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对农产品特别是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经营体制进行更加规范化的改革,最终促进我国建成以市场定价为主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多渠道、多形式、多主体的流通体制,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

但是,从世界许多发展中国家加入WTO的经验教训看, 入世所带来的机遇靠等待是难以得到的。相反,遇到的冲击却是实实在在的,特别是目前由于我国一些体制障碍和政策扭曲,农业发展面临的环境,很可能还会加剧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及贸易等方面的冲击。首先,当前我国农产品供给总量增长与需求结构存在着尖锐的矛盾,总量、结构性过剩问题突出,此时开放市场对农业压力很大;其次,我国农业正从自给性、封闭性经济向商品经济和开放经济转化,农民的自身素质低,应变能力差,防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这种情况下加入WTO 对农民来说是一次相当大的考验;第三,我国农业和农民在宏观政策上所得到的待遇是不公平的,税费负担过重,缺乏良好的发展环境,严重削弱了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在此环境下,我国农业所遇到的冲击和挑战是严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可能引起农产品生产减产,减少农业的就业机会。从当前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以及大宗农产品的储备量分析,国内大部分农产品供求平衡,有些产品还出现了结构性、季节性和地区性过剩。在这种情况下,让国外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势必会部分替代国内农产品,从而冲击农业生产,并波及到农民的就业。目前我国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小麦、玉米、大米、大豆、豆油、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分别高出9.6—74.8%。 这主要是由农业的生产成本上升过快引起的。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分析,从1988年到1999年,我国六种粮食、三种油料和棉花平均每亩生产成本分别提高了2.14倍、1.86倍和2.2倍,而同期这三类农产品的产量分别只增长了30.3%、26.7 %和25.5%。与美国相比,我国粮食生产成本已明显偏高。 以玉米为例, 1999年我国玉米每斤生产成本(含税费)达到0.415元人民币, 而美国玉米每斤生产成本(含税)仅相当于0.18元人民币。让低价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会对本国同类农产品生产形成强烈的冲击。根据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局的一份报告分析,中国加入WTO后,会导致国内稻谷、 小麦、棉花、羊毛、植物油等农产品不同程度的减产,减产幅度在1.4 %—37%之间,减少劳动就业机会约1320多万个。依据我们的测算,我国在加入WTO的过渡期和完成期之后, 因开放农产品市场可能会使国内小麦、豆油、玉米、大米和棉花等农产品的生产下降,减少就业机会2086万个至2550万个。当然,这些负面影响在全国各地也有区别。沿海地区非农产业比较发达,经济实力较强,农业受到的影响不会很大。而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如东北以及中西部地区,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大,农业生产和农民就业都可能出现一定的波动。

2.国内农产品价格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明显,现行大宗农产品宏观调控机制将受到冲击。加入WTO 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国内市场要同国际市场接轨,这样国内市场国际化的趋向会越来越突出。在这个趋势中,国际农产品价格波动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国内农产品市场。从直接影响看,由于国外粮棉油糖等农产品价格较低,一旦进入中国市场,就会给同类产品造成竞争压力,迫使其压低价格,导致农民收入减少。从间接影响看,加入WTO后人民币向自由兑换方向迈进, 汇率的变化也会给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进出口带来影响。从长远看,由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大幅度增长,将使中国贸易盈余迅速增加,由此可能迫使人民币升值。人民币如果升值,将导致进口农业生产资料及技术产品价格下降,更加降低相关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这又会引起进口农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转移和吸引更多的国内需求,由此便给国内农产品带来了更大的竞争压力。面对上述影响,国家从客观上调整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供求关系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3.对现行粮棉油等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影响较大,将给国有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和压力。随着我国对粮棉油等农产品市场的开放,现有由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独占市场的体制和政策措施将逐步取消。因此国有粮油和棉花经营企业在国内市场和进出口贸易方面获得的种种优惠政策也会随之消除。这些企业最终会和其他企业一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然而,多年来一直享受国家的保护和对粮棉油市场的垄断,国有粮棉油经营企业体制僵化,管理落后,经营缺乏活力,经济效益低下。非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之后,将成为强大的竞争对手,给国有企业带来不小的威胁。可能会有相当一批国有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败下阵来,被冲垮并挤出市场。国有粮棉油经营企业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从现在起就应转变观念,着手改革经营体制和管理方式,不断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

4.WTO 的规则限制和约束了国家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空间。 按照WTO农业协定的要求,WTO成员国对农业的支持政策,凡是对生产和贸易不引起扭曲或仅有微小扭曲的“绿箱”政策,可以免除减让承诺;凡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的“黄箱”政策,属于受约束和减让范围。例如价格支持、对国有企业营销贷款的支持(贴息)、种子肥料等投入品的补贴等,还有出口补贴、有失公正的动植物检疫措施等等,也都在被限制之列。这就极大地限制了我国政府对国内农业的支持和保护的余地。众所周知,50多年来我国的农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工业化建设提供了数千亿元的原始资本积累。当前我国刚刚具备了反哺农业的经济实力,却遇到了WTO农业协定的种种限制。也就是说, 我们将不能像西方发达国家以前那样对农业提供全面的支持和保护,而只能在WTO框架之内,利用有限的空间扶持本国农业的发展。

三、几项应对措施

加入WTO后,我们必须正视现实,采取措施积极应对,趋利避害, 将加入WTO对农业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1.深化农业体制改革,建立一体化的农业宏观管理体系。当前最理想的选择是,在宏观上实行生产与购销、生产与加工、内贸与外贸、国内与出入境检验检疫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特别是人多地少,经营分散,在加入WTO后更需要保护国内农业, 加强宏观管理。因此,我们应该学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管理农业的成功经验,改革现行体制,建立一套有效的、能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宏观管理体制。对此,要相应合并国内的涉农机构、职能,强化和扩展农业部的机构和职能,将农林水、农产品的产加销、内外贸、检验检测等职能全部纳入农业部的管理职能范围。

2.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借助加入WTO的难得机会, 我国应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农业资源,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合理配置土地、水、资金、技术等资源。从宏观上讲,要适当减少粮棉油糖等土地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增加优质果、菜、花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增加养殖及加工品的生产。从地区结构上讲,沿海地区经济实力强,外向型程度高,应发展一些资金和技术密集、附加价值高的农产品生产,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中西部地区工业化程度不高,劳动力价格相对较低,应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力发展大宗农产品生产,同时围绕这些产品发展养殖业、加工业,在“优、精、深”上做文章。从品种结构上讲,我国应引进、改造和推广优良品种,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粮食生产要逐渐压缩高水分含量玉米、春小麦、南方小麦、劣质早籼稻的生产面积,增加国内市场需要的硬粒小麦、特种玉米、饲料稻、优势早籼稻和小杂粮的生产;棉花要在适当压缩种植面积的同时,发展抗虫优质和特种棉生产;水果近几年的主要发展方向是压缩大路品种的生产,增加优势品种、小品种的生产量;蔬菜的发展方向是协调南北方的生产关系,稳定反季蔬菜的供给量,大力发展无公害的健康蔬菜;养殖业也要逐步转变增长方式,由追求产量最大化向提高质量、追求效益方向调整。为了促进和加快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政府应该利用加入WTO的过渡期, 制定投资、技术、价格、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和帮助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3.积极主动地改革国内大宗农产品的流通体制,加快市场化步伐。为了适应WTO规则的要求, 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要搞好以下改革:一是国内粮棉油购销体制,特别是收购体制要初步打破国营垄断的格局,让有条件的非国有企业逐步进入,以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二是在进口贸易体制上,为了能够尽快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建议政府制定相关市场准入政策,从全国选择几家大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进入粮棉油以及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贸易领域,开展市场竞争。三是完善国内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市场法律法规,以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今后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中,政府要逐步消除各种歧视性政策,赋予各市场主体平等的待遇,创造一个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四是为了减轻及更有效地防止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对国内的不良影响,国家还要不断完善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宏观调控体系,对大宗农产品的储备、吞吐调节以及市场价格的监测与管理等应更加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有更规范的法规政策。

4.充分利用WTO的有关规则和政策支持国内农业发展。 当今世界上尽管人们在理论上无不推崇自由贸易,但在实际中每个国家都在运用各种手段保护本国利益,尤以发达国家为甚。就拿农业来讲,无论是欧共体国家,还是美国、日本等国都在保护本国的农业和农民。因此,加入WTO并不是要完全放弃对我国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而是要在遵循和适应WTO的规则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维护我国农民的利益, 促进国内农业的发展。加入WTO后,我国在取消出口补贴、价格支持、 对国有企业的营销支持以及投入品补贴的同时,应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生态环境建设投入,支持科技进步,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以此增强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另外,还要根据国际惯例,加强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规范关税制度,严格进行动植物检疫,把住出入境口岸关,鼓励有竞争优势农产品的出口,限制国外有疫情产品及劣质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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