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舍”佚诗与狱中的周作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狱中论文,周作人论文,忠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因编辑《老新闻》丛书,从民国时期的旧报纸中发现一些与周作人有关的文字,其中周氏于1946年10月25日在南京老虎桥监狱写的七律《偶作寄呈王龙律师》及跋文,既不见于《周作人诗全编笺注》和《周作人集外文》,也未见《周作人年谱》和《周作人传》提及,故有必要作一介绍,从中可看出周作人当时的心境及其人其思想在那前后的某些变化。
一、周作人狱中佚诗
该诗和跋登载于1946年11月3日的上海《文汇报》。内容如下:
但凭一苇横江至,
风雨如磐前路赊。
(《中山狼传》:狼欲
是处中山逢老
啖东郭先生,问老树
老,皆左袒狼。)
(伊索寓言:樵夫
不堪伊索话僵蛇。见蛇冻僵,纳之
怀中,乃为所啮。)
左庑立语缘非偶,
东郭生还望转奢。
我欲新编游侠传,
文人今日有朱家。
鄙人于去冬被逮,于今已十阅月。寒门拙老,素鲜亲族,三十年来不少旧学生,有三数人尚见存问,而下井投石,或跳踉叫号,如欲搏噬者,亦不无其人。昔读《中山狼传》,虽知人世常情,不足为怪,而近年中一再见之,亦不能无所感慨。今年夏来南京受讯,在法院邂逅王天瑞先生,立谈数语,慨然允任义务辩护,侠情高谊,不知所报。近闻某生又复叫号,此声余固已谂闻,未免毛戴,唯想起王君,有如中山道中之遇老叟,更深致感激之意。计在法院相见之日将三月,因作一诗以为纪念,并寄呈天瑞先生,以博一笑。
三十五年十月十五日,知堂
是时周作人被关押在南京老虎桥监狱的“忠舍”里,新经历的“人情世故”使他有无限感慨;对未来命运的忧虑与企望也让他心神不宁。诗中大意,是说自己“一苇渡江”南来,在狱中已“面壁”十月,不能破壁归去;“风雨如磐”,前路渺茫。而“以德报怨”的“小人”,像中山狼般“狠毒”地“下井投石”,必欲置之死地。但他终于也看到了一线希望:一位与自己并无什么交情的律师,如汉初侠客朱家仗义救人于危难一样,“慨然允任义务辩护”,从而“东郭生还望转奢”。他怎能不感激涕零?乃寄赠诗篇,目之为今日游侠。
律师王龙字天瑞,是当时南京颇有社会影响的律师,好接公众兴趣浓厚的案子,即使案中人声名不佳,亦每以“侠骨柔肠”自任,为之申辩。周作人与他不过在南京高等法院所在的朝天宫左庑偶然相遇,“立谈数语”,他即表示愿义务作辩护律师,使身处困境的周作人感激不已,誉之为“侠情高谊”。所寄赠七律一首,正反映出周氏当时怨天尤人的心境,及对律师可能为他带来法庭宽宥的判决的期望。
跋中所提“某生”,系指傅斯年。登载上述诗的《文汇报》记者说:某生“据说是新潮社时代与罗家伦同为一时健将”,“现在则是社会贤达了”。而且,“记者曾听周作人说胜利后曾以一书致‘某生’”,所求助之事,周氏自称“非为个人的事相卤,而是为了东北(原文如此,疑为“华北”或“北平”——引者注)教育界的问题”,但遭对方严辞拒绝。这对周氏是个不小的打击。按抗战胜利后,眼看伪北大被取缔,大批伪教职员面临着被解聘,尤其是一个个汉奸又相继被捕,使周作人在一段时期内坐卧不安,从1945年8月中旬到11月底的三个半月里,他这位散文高产大家没写几篇文章即可见其一斑。此期间,他的心里无疑主要放在了为自己寻找出路及为华北伪教育界申辩上。恰好“五四”时期曾深得他提携和栽培的傅斯年,当时在重庆被委以北京大学代理校长之职,将成为中央派赴北平教育界的接收大员。轻易不求人的周作人在犹豫再三后(《周作人日记》这年10月6 日即载:“拟写往渝傅斯年,但亦不堪得说,故且止也。”)最终还是向傅斯年等某些旧时学生好友发了求助信函。尽管他料到所求之人未必都会拉他一把,但决不会想到像傅斯年这位《新潮》时期曾受他指教颇多的学生会让他难堪,让他在众目睽睽下碰一鼻子灰。前述《文汇报》记者说:“这封信据说曾被‘某生’大加批注,宣示于众,力斥其妄云云。”黄裳《更谈周作人》也说:“周也曾经致书蒋梦麟傅斯年诸先生,有所申说。诸先生的反应不一,有的置之不答,有的大加批注,痛斥一番。”当时傅斯年公开发表过谈话,对所有附逆者的态度均是不留情面:“北大原先是请全体教员内迁的,事实上,除开周作人等一二人之外,没有内迁的少数教员,也转入辅仁、燕京任教。……所以现在伪北大的教授,与北大根本毫无关系。”(注:北平《世界日报》1945年12月8日。)既是无关系, 在北大复员中,他就要毫不留情地一概解聘伪北大教员;对周作人,他也公开表示因周“下水”是原则问题,他无法顾及师生关系了。傅斯年对北平教育界的严厉举措,极大地打击了日伪时期的教职员,也狠狠地给了周作人当头一棒。周作人对此恨之入骨可想而知,故1945年12 月2日的周作人日记中,把傅斯年要让伪教育职员解职的谈话与“巷内驴鸣”作比。
对王龙律师感恩戴德,把傅斯年等比喻为中山狼,这究竟说明了什么问题?
二、周作人当时的处境
向傅斯年等旧时学生、好友求助,不仅未达目的,还遭到其中一些人的指斥,周作人对此愤恨不已,对时局和个人前景也悲观失望,这在他的日记中有所反映:1945年11月10日:“近时世人语云:越等中央越遭殃。又学生间传语云: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17日又记:“近年所见事、人中,败类卑劣、无人理者,沈启无之外,有赵万里、王纺源、顾子刚、沈兼士,此辈何多也?又皆是浙西与吴人,亦奇。”他与开始在苦雨斋中向记者申辩自己附逆:“是在沦陷区为国家教育青年,为国家保存元气”,但他知道,这终归是徒劳的,只好“坐在家中等待国家的制裁”了。(注:《申报》1946年6月11日。)
周作人于1945年12月6日被捕,关在北平炮局胡同监狱;1946年5月从北平解送南京老虎桥监狱,至10月写《偶作寄呈王龙律师》诗时,他已在监狱待了十个多月。此期间,他从苦苦等待公审,到经历公审,再到静候最后判决,陷在失落、绝望、期望的几起几落中,外界又对他的惩处判决众说纷纭,使他感到了“故园虽好已无家”的孤寂,也深陷于“日暮途穷剧可哀”的悲凉情绪中。
1946年,大汉奸陈公博、梁鸿志、储民谊等相继被处决,与他们相比,文化汉奸周作人的罪责轻得多。然而,法庭终将对他如何量刑呢?与周作人关押在一起的伪国民政府宣传部部长林柏生,于5月31 日被判死刑,10月8日执行枪决。这对周作人也是不小的刺激, 他为此写有《无题》诗:“当世不闻原庾信,今朝又报杀陈琳。后园痛哭悲凉甚,领得偷儿一片心。”反映出兔死狐悲的情结,对“当世”不体谅他们这类为“维持教育,抵抗奴化”(注:《申报》1946年7月19日。)、 “志在利济天下后世,造就人才,而身家非所计”(注:周作人《立春以前·广阳杂记》。),他感到十分失望。经过7、8、9 三个月三次出庭公审,在等待高等法院的判决时,他忐忑不安而又怀着能得到宽宥的期望,写下了上述那首诗。
在他入狱的十个月中,外界对他究竟是怎样的态度?
一些人在为周作人辩护,希望法院“作公平之判决”。周之弟子俞平伯,在周作人被捕后不久,即致书身在美国的胡适,称周“在昔日为北平教育界挡箭之牌,而今日翻成清议集矢之的”,吁请胡适或向国民政府建议,或致书友好的当道者,或诉诸舆论,使周“得一公直之待遇”(注:《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第71页。);废名,周作人的另一弟子,借小说《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为周申诉,称“知堂老简直是第一个爱国的人”,他是“求有益于国家民族”而出任伪职的;沈兼士,抗战中曾十分不满周作人的所作所为(参见林语堂《记周氏弟兄》),战后作为国民政府文教部门派往平津的接收大员,也因未理会周作人希望被安排工作(常风《关于周作人》就提到周曾天真地期望被派“到日本接收被劫走的文物”),而受到周作人怨恨,却仍在周氏入狱后与俞平伯、陈雪屏等十三人一起,联名呈文国民政府首都高等法院,列举证据,谓周作人任伪职期间,“曾有维护文教消极抵抗之实绩”,应“减其罪戾”;北大前校长蒋梦麟(时任行政院秘书),开出了战时曾委任周作人在北大保管校产的证明;1946年夏回国后任北大校长的胡适也给法院去公函证明战时“北大图书仪器及其他设备有增无减”。诸如此类,表明一些曾与周作人关系较密切的人,在周待审及受审期间曾奔走呼号,必欲救之于水火。虽然周作人初从北平押到南京时,“比起别的汉奸来,算他最穷”,“行囊也最简单,一个不足十斤的小包袱”(注:《申报》1946年6月11日。);留在北平的家属也“惶惶不安, 既无从获悉老人抵金陵后的一切情况,又因经济困难无力南下探望老人”(注:龙顺宜《知堂老人在南京》。),周作人的情形十分狼狈。但据曾照料他的龙顺宜回忆,“在老虎桥囚居的老人,并不是没人关心。当时找到我家来了解探监情况者尚不乏人,多是老人的朋友及学生”(注:龙顺宜《知堂老人在南京》。)。可见最初的阶下囚生活虽较艰难,但他还不至落到孤家寡人的地步,外界尚有不少人在关心着他的命运。
第二类人是既恨他附逆,又深深惋惜这一文化“巨石重镇”的毁灭,因而在深刻批判他的汉奸面目同时,也表达出对他从轻发落的愿望。郑振铎《惜周作人》一文,便是这方面代表。文中谴责了周的中国“必败论”思想,同时又感叹:“在抗战的整整十四个年头里,中国文艺界最大的损失是周作人附逆”,即使这样,“我们几个朋友也还不能忘情于他”,总想保全他,“想用一个特别的办法,囚禁着他,但使他工作着,从事于翻译希腊文学什么的”;曹作汉《周作人如何科刑》一文,“除对周氏本身觉其可惜外,且为中国文化可惜”,也同样主张:周作人“虽是汉奸,不过在调查其罪行后,我想建议当局,不必处死,而代之以无期徒刑,令其译出全部希腊文学史以自赎”。(按这些文章发表于公审之前,其时尚不能预料是否会对周处死刑。)诚如何其芳所指出的,当时的文坛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人们“一方面从理智上能够批判他,一方面在感情上还感到有些被牵引”(注:何其芳《两条不同的道路——略谈鲁迅和周作人思想发展上的分歧点》。)。
还有一类人,则明确表示不能宽恕他的附逆。迪吉发表的《胡适之和周作人的藤葛》,指斥胡适、蒋梦麟证明周作人保持北大校产有功,讽刺说:胡适等人的证明收效显著,“对于我们这位伟大的‘地下文化功臣’不但不会判甚么罪名,还该建纪功碑哩”!傅斯年在回答记者提问周作人事时,也明确表示,“北大并未托他下水后再照料北大产业”,并在1946年10月12日致胡适信中说“校产有增无减,此与事实不尽合”,且举出若干例子为证。(注:《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第133页 。)执这种不宽恕周作人态度的人并非与周有什么个人恩怨,纯是从维护民族大义出发。因事关“国法人纪”,故而像傅斯年那样,无论招致多大的“不共戴天的忿怒”,也“不作乡愿”!
公审之前,周作人尚难预料自己的前景,内心充满悲观、失落情绪。“风雨如磐前路赊”,正是他入狱后一直弥漫在心头的感受。然而,一、二、三审后,有王龙律师不遗余力的辩护,一再挖掘出种种有利于周作人的证据;有胡适等开具的关于他有功于北大的证明;还有一批为之奔走呼号的社会名流,使周作人不仅感到了“东郭生还”之望,而且还觉得不应对自己重判!1946年11月法院判决他有期徒刑十年,他听后便“很气愤,平静的声调骤然掀起了波澜”(注:龙顺宜《知堂老人在南京》。),并提出上诉。周作人前后在情绪上、在对前途的判断上的这种变化,实有王龙律师鼎力相助之功,故周作人在赠诗中对他有极高的赞誉。相反,在周作人苦苦挣扎于泥淖之际,“近闻某生又复叫号”,“下井投石”,这不免使周作人对“中山狼”、“僵蛇”之类的联想倍增,愤恨之火也越烧越旺。
三、从沈启无到傅斯年
1943年底到1944年初,周作人因日本作家片冈铁兵攻击他是“反动的文坛老作家”而“奋起”与日本人“干了一仗”。此期间,他对“背叛”自己的门生沈启无也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挞伐,“声明破门,断绝一切公私关系”。
他曾有恩于沈启无,而一旦发现“徒弟要吃师父”,不禁怒从中来,在报上连发数篇文章,以痛快淋漓的笔锋,将“负恩之徒”逐出教门。对一个在背后稍做小动作便采取如此严厉的惩罚措施,实难让人理解:那位总是慢声细语、心平气和的苦雨斋老人在这件事上怎么显出这般暴风骤雨的模样?其实,从周作人内心世界分析,也不难发现,这位外表谦和、内里却颇自负的人,只关心自己的利害关系,“处处以自己做主”,“把一切都拿来适合于自己”。一般人对他“那样悠闲的一个人”,有时尚且“觉得可怕,使人不敢惹”(注:向培良《关于周作人》。),何况是门生先挑起事端呢!
废名评周作人是两个字:“宽容”;林语堂评周作人是一个字:“冷”;温源宁的评价则更贴切:“铁与温雅”,即“洁身自好,任何纠葛,他都不愿插足;然而,一旦插足,那个拦阻他的人就倒霉了!他打击敌人,又快又稳,再加上又准又狠,打一下子就满够了”(注:温源宁《周作人先生》。)。从一下子把对手打得失去还手之力看,“打一下子就满够了”是对的;而从击中对手要害即罢休来说,则未必。周作人对于背叛自己的门人轻易不能释怀,不时地还要“追打”,即便是不点名。沈启无在他“破门”打击下默然而退,他却仍时时引“狼”作“负恩之徒”的比喻。1943年冬,他有“掩卷闭门无一事,支颐独自听狼嗥”的诗句;次年,他又写《遇狼的故事》一文,明确说“山野的狼是并不怎么可怕的,最可怕的或者是狼而能说人话的”,并自我“反省”道:自己被咬活该,谁叫自己“引狼入室”呢!1945年6月, 他还写了《关于东郭》,对“颠倒错乱以怨报德之徒”进行了挞伐,并说:“东郭先生之遇险正是活该”,世人“固当以狼为戒,却亦不可以先生为法”。俞平伯后来在给邓云乡信中说的“东郭先生即‘沈氏’也(当时报刊如是称之)”恐误,实则东郭为周氏自喻,中山狼乃指沈氏。
对“狼”的斥责,延续到抗战以后。而且,他已很明确地把自己比作昔日说遇险活该的东郭先生;同时却不反省自己有当过汉奸而不值得人们怜悯的一面,唯想着所谓狼“忘恩负义”和自己“上当受骗”的另一面。赠王龙诗中的“是处中山逢老”,跋文中的“跳踉叫号”,矛头所向,正是当时他认为与自己“过不去”的旧时学生傅斯年,表明这仍是自沈启无以来对“背叛”自己的学生严厉挞伐的继续。只是此时他为阶下囚,再不能像昔日驱逐沈启无那样以高屋建瓴之势将“小子”击倒、压垮。于是,恨埋心中,在狱中所写的诗文里泄愤。但有愤恨而不能公布于众,那种怒火之强烈就可想而知了。因而,他在狱中咒骂“负义”者的诗文,也就不只局限于用“狼”作比喻了——
1946年6月,傅斯年离北平赴重庆,周作人作《骑驴》诗, 讥讽傅斯年为吃人肉(“登莱腊”)的“西上巴山”的“义民”。
1947年,作《修禊》诗,仍以“吃人腊”为喻,暗讽傅斯年“犹幸制熏腊,咀嚼化正气。食人大有福,终究成大器。讲学称贤良,闻达参政议”。并作《〈往昔·修禊〉说明》,称前两句是其打油诗中之最高境界,“自己也觉得仿佛是神来之笔”。把声言坚持惩治汉奸主持正义的傅斯年歪曲成是通过“咀嚼”人肉来“化正气”,形容之恶毒,达到极至。
同年,又写《中山狼》诗,内有“人世有异物,面目犹同俦。忽尔现狼相,不省恩与仇”句。并提及“人狼”,自注谓“人而能化为狼,食人或羊,中国旧称变鬼人”。所言仍与吃人有关,而不只是以前只提的“咬人”了;还写了《八犬传》诗,指斥“狼本无所为,志在得片脔。手法有祖传,不知恩与怨”。
这都是周作人在狱中对“背信弃义”者的诛心之论。这位一向以平和冲淡自居的苦雨斋主变得如此老辣,诚如他自己所说:“平常喜欢和淡的文章思想,但有时亦嗜极辛辣的,有掐臂见血的痛感”也。(注:周作人《〈往昔·修禊〉说明》。)这表明他仍是从个人沉浮的感受出发,将自己所受惩罚归咎于世态炎凉,而未认真反思一个背弃民族大义的人必陷于众叛亲离境地的必然性。
周作人在狱中所作这类斥责之诗文,尚不敢显山显水、直接了当地点傅斯年的名。“此恨绵绵无尽期”,建国后,傅斯年去了台湾,周作人也不再是楚囚,便大举进行笔伐了。仅在1950年中,他便写了《〈新青年〉与北大》(1月3日)、《副净与二丑》(6月6日)、《新潮的泡沫》(6月13日)、《新潮的泡沫(二)》(6月14日)、《陈仪的下场》(6月30日)等提及傅斯年的文章。 文中称胡适是《新青年》的文学革命时期的说话人,傅斯年是在胡适离开后才“附和《新青年》而成功的学生”;称傅斯年是“蒋二秃子手下文武两班”十个代表之一;说傅斯年发起《新潮》月刊时陈独秀曾怀疑他是“间谍”,等等,如果说,这些说法还有一定的依据,不完全是污蔑歪曲的话,那么,称他是“伪君子”,“标榜无党派,以‘社会贤达’的头衔出现,替蒋二秃子出力”,“是个外强中干的人,个子很大,胆则甚小,又怕人家看出他懦怯卑劣的心事,表面上故意相反的显示得大胆,动不动就叫嚣”,“是一个小胆敏感的人”,这样的人身攻击则完全是周作人出于内心的仇视而泼出的污水。甚至在傅氏去世后,周作人犹在《傅斯年》(1951年1月13 日)一文中,找出若干不值一提的小事继续对傅氏的所谓“虚假”进行攻击,可见周作人对他的痛恨之深。联系十多年后写《知堂回想录》时他还在作这样的评论:新文化运动中旧派“黄季刚乃专门泼妇式的骂街,特别是在讲堂上尤其大放厥词”,“这手法传给了及门弟子”;《新潮》干将傅斯年原是“黄派中坚”,却混入新派,“实在是投机”,则可以想见,周作人终其一生,对傅斯年都是不宽恕的,尽管末年评说时的语调已平缓了许多。
从沈启无到傅斯年,周作人充分表露了对于“背叛”自己的门生的冷酷、仇视,从而也告诉人们,“平淡自然”的周作人,也有着“深刻泼辣”的一面,一旦愤怒起来,会“抓到事件的核心,仿佛把指甲狠狠的掐进肉里去”的。(注:《知堂回想录·“反动老作家”(一)》。)
四、周作人狱中思想
周作人狱中寄赠王龙之诗,可以说反映着他的思想的又一个转折。诗中充满无奈与愤恨、渴望与感激之情。因主旨是致谢,诗中表露感谢激赏情致是自然的。而怨恨之意的抒发,则体现着他当时甚至在整个被关押期间的基本心态。
沉郁固然是周作人平生诗作的基本调子,但表达的思想旨趣,在他一生中是随时间的推移而有所不同的。曹聚仁先生曾说,周作人的思想在五四时期带着强烈的“浮躁凌厉之气”,像孔融那样愤世嫉俗;其后备历世变,思想渐消沉,便走上了陶渊明式的隐士之路。然而周作人说隐又并非不与世事,这就难免在国难声中打着做些“于人有益”之事的幌子而附逆了。
战后被捕入狱,他感到“冤屈”,认为名份上的顺逆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像他的《刘继庄》诗中所说:“立德与立功”,“事功期及众”。当年他留北平,正如刘继庄以北人终老吴中,顾亭林以南人客死北方一样,“二君所为均有志士苦心存于其中”,“身家非所计”也。(注:周作人《立春以前·广阳杂记》。)抱定这样一种认识,在自己受到牢狱之苦后,自然会怨恨不已。愤世,便又成为此时期他的基本心境。但这与五四时期的愤世是不同的,因为此时的出发点只在个人沉浮。
经过三次公审,他一再申诉了自己在敌伪时期的所谓“功劳”,赠王龙诗中已多少表达了他对判决的宽宥性预想。但结果还是不如其意,于是只好采取“作揖主义”,满怀愤恨了。
他恨当时的政府和司法制度。但此意又不能明说,《〈虎牢吟啸〉后序》对“中国司法的毛病与监狱的缺点”也只有一些间接的指谪;待出狱后,他才能发为《拟题壁》之类“缺少温柔敦厚之致”的诗,并在日记中说:“今日国民党与蒋已一败涂地,此总是可喜事也。”
他恨国民党政客及那些与他“结怨”的人,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他一直诅咒的傅斯年。“贤达善大言,满纸语刺刺”(《笑林》),尚为客气之辞;“却喜最黑术,能伏两脚蛇”(《黑色花》),说出了他对那类人的横眉冷对态度。
他恨炎凉世态。尽管学界政界有不少人同情他,但毕竟自己身陷囹圄,被判十年之期,他还是感到孤寂无知音,“哀怨虽刻骨,旁人那得知”?(《李长吉》)昔日相近之人,“本当共忧喜,十年成敌怨”(《挑担》),使他尤感悲哀。在他认为“遇狼也已惯”的世道中,他只有沉寂,无奈。
他也反思,但不是懊悔自己“下水”附逆,而是后悔先前推崇隐士却又没有真正避世,不能像“无人情”的耦耕者长沮桀溺那般超然。“向往不能至,如望秋月明”,只好一再追悔“卖却黄牛入若耶”、“数典何因学画蛇”了。应该说,后悔弃农从文未必是真心,而向往田园牧歌式生活、极欲超脱阴冷烦恼的凡世则无疑义。他对寒山子的仰慕,对禅境的追寻,均表达出他对佛家禅味的领悟远比昔日自称“山中老比丘”时更为深刻。
不过,他的思想是矛盾的。真正的禅家,能忘却世间一切痛苦和烦恼。周作人一再表示“宜安忧虑”,极力推崇杜牧“忍过事堪喜”之句,自己有种种难言之隐,也不想过分张扬,以为一说便俗。而他内心又带着抹不掉的怨恨“伤痕”,只因环境所迫,对于种种怨怼“欲报无由致”而已。正如他在《〈虎牢吟啸〉序》中说人们“不能忘情,故不能无所怨嗟”一样,他对世事也是不能忘情的。“本来诗就只是怨”,因而他在狱中所作杂诗,与他过去所作“寄沉痛于幽闲”的诗作相比,更突出了一个“怨”字,即使他实际上很少用这个字,他仍以晦涩的形式表露了这样一种思想和情绪。心境既笼罩在怨的氛围中,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超逸了。不可否认,他在狱中保持了自己固有的本色:冲淡平和,一些忆旧闲咏之诗,仍透露着悠远淡雅之趣。只是这是其人的一个方面,他深埋在心头的另一面——怨恨,并未在那些狱中杂诗中消失,与前者一样,它们也是有感而发的,“须兴会乃能成就”。前述赠王龙诗中充斥的怨恨情绪,就表露了他狱中思想这一方面的气息。
总之,周作人不承认自己犯有汉奸罪,甚至还认为自己在抗战中有一定功劳。自以为曾做了于国于民有益之事,却被判入狱十年,他就不能不生怨恨,不能不对陷他于此境的政权和人(尤其是那些曾有交情者)满怀愤懑了。无论他如何地自我超越,他的思想终究跳不出这一点——怨恨。
(本文撰写中曾得到张铁荣先生的帮助,在此谨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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