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改革与社会历史进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进程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社会历史进程中,革命与改革具有决定性意义。但是,一个多世纪以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围绕着革命与改革的问题,论战激烈;在我国学术界,亦有回响。革命与改革,既是人类社会进程中的重大实践问题,也是马克思主义历史本体论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本文试作抛砖引玉之论。
一、革命与改革,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范畴
革命与改革,本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对重要范畴。但是,长期以来,这对范畴因“左”的影响而蒙上了历史的尘灰。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教科书中,对“革命”有充分的、拔高的表述,而对“改革”则没有正面阐释,只有等同于“改良主义”的批判,造成对“改革”的偏见。
社会革命与改革,是马克思主义历史本体论中的重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的题中之义。
首先,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上考察。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是科学的历史观与方法论,它对全部历史给予了辩证的明晰的解说。1859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表述其历史观时,确立了社会革命与改革这对范畴的理论内涵: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结构,这就是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它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在社会历史中,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当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①]。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第一,社会革命有其严格的前提,即当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也就意味着,不打破现存的生产关系则生产力没有发展的余地时,社会革命才能爆发。
第二,社会革命的爆发不是任意的、经常的,不是人们的主观行动,是历史客观规律支配的结果。它往往产生于某一生产关系形式发展的终结点。
第三,生产力的发展是绝对的、永恒的,生产关系的发展是相对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依存关系是可变的。当一种生产关系确立后,它与生产力的依存关系有一个过程。在这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其适应性是基本的和长期的,即量变是其基本的形式,而不适应、质变是最终结果,它反映着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它意味着质变、社会跃迁的来临。
第四,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依存的量变状态中,协调其关系的机制是什么呢?是改革,通过生产关系的自身改善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当它不能根本性地调解其冲突时,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通过阶级矛盾的激烈冲突表现出来时,它的位置才被社会革命所取代;而当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历史地位形成后,其调适的外壳,依然是改革。为此,在阶级社会里,社会改革与革命的位置,周期性地更替。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我们作上述理解,留下了两条依据。其一是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创立时期[②],恩格斯的说明。在1845年出版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导言》中,恩格斯说:“英国工人阶级的历史是从18世纪后半期,从蒸汽机和棉花加工机的发明开始的。大家知道,这些发明推动了产业革命,产业革命同时又引起了市民社会中的全面变革,而它的世界历史意义只是在现在才开始被认识清楚。”[③]这里的“革命”是指生产力的革命;“变革”与“改革”是同义语。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建立后经历产业革命,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反过来促进了这种新生的社会形态的自我改造,围绕着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形式等等也得到了全面的改造。这种变革,并不是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的社会革命,而是一种改善自身发展条件的自我调控,一种由社会统治阶级发动的社会改革。这里,恩格斯是从无产阶级的发展及其历史地位的角度讨论资本主义的改革的。其二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资本主义的发展角度,讨论了资产阶级对生产关系的自我调整与改善。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经历了协作、分工和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这三大阶段,或三种生产方式。随着技术革命的发生,生产的技术条件的改变必然引起产业结构的改变、引起生产过程中社会条件的改变等等连续反应,这就是说,“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改变生产方式本身”[④]。我们看到,到资本主义发展的第三种生产方式时代,随着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等方面的重组和改变,资本主义便成为社会必然的存在形式,从而资本主义就完成了它的发展历程。从中可以看出,虽然资本主义的产生是因资产阶级对中世纪封建主的革命,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确因资本主义的社会改革。为此,社会革命与改革就统一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外壳之内了。在社会历史进程中,马克思主义对于资本主义的解析以及对社会革命与改革关系的揭示,具有典范的意义。
其次,从马克思主义研究人类社会历史过程的方法上考察。从一般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三大阶段,即原始公有制社会、阶级社会和高级的公有制社会。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研究人类社会从原始公有制社会向阶级社会跃进时,确立了社会革命与改革这对关系的范型。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分析了雅典国家产生的一般意义。他指出,在原始公有制社会,人民的生活条件和氏族制度相适应,这种历史的发展经历了漫长时期。随着“氏族联系的破裂,或同氏族人和同部落人分裂为互相斗争的对立阶级”的产生,随着古老的氏族制度“无力反对货币的胜利进军”,随着“在各种城市劳动部门间实行的分工所造成的新集团,创立了新的机关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各种官职都设立起来了”,这时,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国家将不可逆转地产生了。正是梭伦“在公元前594年实现的改革的方式”,促成了国家的出现。梭伦“以侵犯所有制”来“揭开了一系列所谓政治革命”[⑤]。就“梭伦改革”的方式与措施而言,它是严格意义的改革:梭伦推行的经济改革、政治改革,是和平地、自上而下地推进的。就梭伦改革的历史意义而言,它是严格意义上的革命:梭伦改革,揭开了人类历史上所有制更替的序幕,而社会革命的主题,正是促成所有制的变迁。从人类社会由原始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的普遍性来看,它是改革与革命的结果,只不过两者具有同一性意义,即那时的改革就是革命,而那时的革命也就是改革。它们没有在阶级社会里所有制变迁过程中的革命与改革的丰富含义。
在阶级社会里,人类社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几种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⑥]。而每一种生产方式的交替,都是一次革命,是以一种所有制取代另一种所有制的革命;在每一种新的所有制确立以后,巩固和完善这种所有制的一切努力,都是社会改革。人类从阶级社会进入到更高级的公有制,即共产主义,它将经历深刻的社会革命。资本主义不可能解决的社会基本矛盾激化到资本主义外壳无法相容的地步,“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敲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就要到来了。由于无产阶级革命不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所产生的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上的,随着深刻的社会革命的结束,无产阶级必然要进行广泛而深刻的社会改革,诚如恩格斯所预言的那样,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改革的社会。经历社会主义漫长过程的改革,人类社会就进入高级阶段的公有制社会,实现了人类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复归。历史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辩证法:人类社会通过改革使原始公有制裂变,进入到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社会,最后又在社会主义阶段通过改革实现人类历史向高级阶段的复归,消灭阶级和国家,实现共产主义。从人类历史变迁来考察,革命与改革是一对共同吸吮人类母亲乳汁的孪生兄弟。
最后,从理论上看。马克思主义研究人类社会变迁的基本观点是: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社会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⑦]。社会形态的必然交替,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因此,社会革命是一种必然的历史现象;而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存在与延续,都有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历史依据,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内,生产关系总不是被动地依附生产力,它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段,可以主动地调适自我,完善自己对于生产力的形式,因此,社会改革也是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是建立在社会革命与改革这对范畴的科学解说上的。离开了对这一范畴的科学解析,就不能揭示人类社会变迁的斯芬克斯之谜。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既没有离开改革来谈论社会革命,也没有离开革命来谈论社会改革;它既反对片面的革命论,也反对机会主义、修正主义的改良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确立了社会革命与改革的辩证关系,赋予了它们各自的科学的理论内涵。
二、革命,是社会进步的特殊形式
社会革命,是指先进阶级运用暴力手段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的社会制度,它是对既存的生产方式、社会结构与思想意识形态进行的根本性变革与重构,从而把人类社会推向更高的阶段。任何类型的社会革命,它都能直接地解放生产力,调动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于社会革命的积极作用与历史意义,“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及“史学概论”教材已有充分的说明,这里仅就被忽略的问题略陈管见。
(一)社会革命有严格而科学的内涵,不能泛化使用。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总是严格限定社会革命的内涵。他们认为:“任何一个真正革命都是社会革命,因为它使新阶级占据统治地位并让它有可能按照自己的面貌来改造社会。”[⑧]衡量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暴力手段是否是社会革命,有严格的标准:这种行动是推翻和摧毁反动阶级的政治统治,并从各方面冲击旧制度,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建立和发展新的社会制度,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并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和艺术事业的发展扫清道路。但是,在我国学术界,把社会革命作了狭隘的理解,并泛化概念,即把被压迫阶级用武装起义或内战方式向统治阶级争夺统治权的斗争,理解为革命,出现了“奴隶革命”、“农民革命”的学术用语。其实,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是没有这样的概念的。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确立的社会革命概念及其内涵,可见:奴隶起义不能造就新的社会制度,把社会推向更高的社会阶段,这一任务客观上是由地主阶级来完成的;农民起义不能造就新的社会制度,即使在封建社会不断地改朝换代,农民终究走不出中世纪,而这一任务是由资产阶级来完成的。奴隶起义、农民造反,它们只具有被统治阶级反抗剥削阶级的深刻意义,但不具备推进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属性。任何一种类型的社会革命,必须是新的生产关系的承担者,“新的生产方式的担当者”[⑨]。只有它,才能根本上解决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状况的矛盾,才能出现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规范的“社会革命时代”。
(二)社会革命不是仅仅以夺权为目的单纯的暴力斗争,不是寓于社会矛盾之中的突发事件或社会冲突,而是一种有序列的社会变革状态。
社会革命的第一序列是思想革命。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不仅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而且也依赖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支配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这就是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⑩]。因此,要进行社会革命,首先必须使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首先在思想上摆脱统治阶级的精神束缚,实现思想的革命化,并运用先进理论鼓动人民群众起来同反动统治斗争。
社会革命的第二序列是政治革命,即新的革命的阶级夺取国家政权,重建社会政治结构。它是运用革命的理论,践行本阶级的社会理想。列宁指出:“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11)“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手里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都是革命首要的基本的标志。”(12)虽然在阶级社会里,无论政权怎样转移,统治阶级所建立的国家机器都是旧的国家机器,但具体说来,在社会历史交替的每一历史阶段,即在社会革命后,新的统治阶级的代表总要或多或少地改变旧国家机器的部分零件与存在形式,使之与政治理想统一起来,使之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一定时间内起到积极作用。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方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13)
社会革命的第三序列是经济革命。夺取政权的新的统治阶级总要利用政权作为经济变革的杠杆,改造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建立与先进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形式。地主阶级是如此,资产阶级更是如此。关于这一点,《共产党宣言》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以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他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他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在社会政治革命完成后,生产关系的重组和重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避免的了。当然,随着基本上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生产关系形式的建立,社会生产力会以更快的速度,更大的规模发展,常常为技术革命的实现开辟道路。
由此看来,社会革命是一种具有内在历史规定性与规律性的社会实践。
(三)社会革命,是社会进步阶段上的突变,是一种特殊形式。
首先,从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来看。社会革命,只是阶级社会的历史现象,而不能贯穿在人类社会的始终。
马克思指出:“被压迫阶级的存在就是每一个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社会的必要条件。因此,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必然意味着新社会的建立。要使被压迫阶级能够解放自己,就必须使既得的生产力和现存的社会关系不再继续并存。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革命因素之组成为阶级,是以旧社会的怀抱中所能产生的全部生产力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在没有阶级和阶级对抗的情况下,社会进化将不再是政治革命。”在历史上,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曾经扮演过革命阶级的角色,但是,无产阶级,只有无产阶级,才是人类社会真正革命的阶级,它将社会历史推进到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人类历史在高级阶段上的复归。由此可见,在人类社会的全过程中,相对社会改革而言,社会革命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
其次,从阶级社会演进的几个阶梯来看。社会革命只是在从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转变的关节点上才发生,它是有特定的历史条件的。
根据对生产关系发展的把握,马克思把阶级社会划分为若干阶段:“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这几种独特的历史阶段的嬗递,往往经历社会革命。这就意味着,社会革命,只能存在于社会历史阶段的交替环节。这是因为,社会革命的发生,是阶级社会的某一历史阶段上的社会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对抗方式的产物,是这两大矛盾的最后解决形式。因而,他不可能发生在任何“特殊阶段”的社会中期。
在人类社会几个“特殊阶段”的交替环节,产生社会革命,还在于其内在的历史规定性。生产力最后要冲破生产关系的束缚,必然反映在社会阶级矛盾上,引起社会矛盾的连锁反应:
1.统治阶级不可能照旧不变地维持自己的统治;统治集团的某种危机,即统治阶级的政治危机,被统治阶级的愤怒和不满造成一个爆破的突破口。单单是下层人民不能照旧生活下去,对革命的到来通常是不够的;要革命到来,还须是统治阶级不能照旧生活下去;
2.被压迫阶级的贫困和灾难超乎寻常的加剧;
3.群众的历史主动性与革命积极性大大提高。这些群众在“和平时期”忍受着统治阶级的掠夺,而在动荡时期,整个危机和统治集团都迫使他们去进行独立的历史性的发动。
可见,社会革命并不是经常发生的,是在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变革。它比统治阶级、统治集团为了缓解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造成的束缚,为了缓和社会主要矛盾而实施的社会改革这种方式,要特殊得多。
既然社会革命有其特殊的适用性,它是社会进步的特殊形式,因此,任何夸大社会革命而排斥社会改革的观点,都是失之偏颇的。
三、改革,是社会进步的普遍形式
社会改革,是社会阶级矛盾以及其它社会矛盾妥协性、调和性解决的一种手段。社会主导阶级及其权力集团通过领导自上而下的社会变革,实现社会机制的转换,发挥社会机体的再生力,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社会改革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转轨换型;另一种是社会制度的自我完善,具有革命性意义的除旧布新。
前者是通过和平的方式,进行自上而下的变革,取得社会革命的结果。它是在阶级矛盾激化之前,统治阶级的健康力量和革命的阶级联合起来,实现具有革命性质的社会制度的根本性变革,由一种社会制度转换为另一种社会制度,实现社会形态的更替。
后一种类型的社会改革,是统治阶级的自我调节,即统治阶级集团内部的健康力量对倾危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自救运动,兴利除弊,拨乱反正;它是使社会主体结构适应变化了的历史条件而进行的自我调适,自我更新,继续发展。它是社会制度的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是社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对生产力、生产方式的“让步”,其结果一般是较大程度上促进社会进步。这种形式的改革,超越社会历史形态,更具有普遍深刻的历史意义。
正是基于对人类社会发展史特别是阶级社会发展过程的历史考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充分肯定社会改革的历史推动作用,并预言社会主义也必须经过不断的社会改革,才能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全面发展。1890年,恩格斯说道:“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4)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建设社会主义,必须进行社会改革,通过改革,加快人类走向共产主义,实现人类社会向高级公有制复归的历史性过程。
在完成了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无产阶级革命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重要途径和动力,是社会主义改革。社会改革,在社会主义阶段是普遍存在的,只有它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的蓬勃发展。这是因为:
1.在无产阶级革命中,对未来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设计,难免存在主观与客观相脱离,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具体国情相脱节的偏失。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必须对原先所设计的社会发展模式进行全面改革。
2.社会主义还只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状况、上层建筑与社会生产方式既有相适应又有冲突和不适应的部分,因此,必须通过改革来调解这种冲突和不适应性,以保证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保证社会主义优越性全面发挥出来。
3.由于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因而决定了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利益层次、利益集团的纠纷和矛盾,需要通过社会改革来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全社会范围内的利益冲突与利害纠葛,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因而解决的途径与方法,就不能是社会革命的方式,而只能是社会改革的方式。
当然,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所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是后一种意义的改革,即社会制度的自我完善,而不是由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的交替。
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全过程,社会改革作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普遍方式,就在于它贯穿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始终。
四、革命与改革,共同决定社会历史进程
社会革命与改革,是共生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对范畴。如果没有社会革命与改革的矛盾运动,人类社会的步履就要停滞,人类文化的发展就不能延续。只有社会革命而没有社会改革,人类社会必然乱糟糟,人类文明就没有生存与积累的稳定条件;只有社会改革而没有革命,人类社会必然死水一潭,人类文明也不可能有发展和进步。因此,单单就这对范畴的某一方面而言,它们各自并不具备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只有在两者依存共进的演化中,才能产生支配历史发展的伟力。
(一)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既有区别,又相联系。
社会革命与改革,是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起重大作用的两个事物,有明确的分界限。关于两者的界限与区别,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考察:
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来看。社会革命只存在于阶级和国家这段历史长河内,而社会改革则存在于人类社会始终。因此,社会革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特殊形式,而社会改革则是社会进步的普遍形式。
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序列来看。社会革命一般发生在某一社会形态走向衰亡、新的社会形态即将到来的历史转折时期,而社会改革则要么是社会革命的准备,要么是社会革命的补充或后续(表现为巩固革命成果的行为)。因此,社会革命是激烈的疾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而社会改革则是社会发展在步骤上的和平推进。
从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定性来看。社会革命是突破事物发展的质的临界点的根本性变化,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而社会改革则是局限于事物发展的质的临界点的渐进。因此,社会革命总是表现为所有制的质变,而社会改革则表现为所有制在新的发展程度上量的积累。
由于两者各因不同的历史环境而存在,因此,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在推进社会发展中运用好这两种形式,要区别对待。
社会革命与改革,是对立的存在,但又不是各不相干的事物,而是一个互相联系的矛盾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从人类历史发展角度来看。社会改革寓于社会革命之中,社会革命,是存在于社会改革过程中的革命,没有社会改革,就没有社会革命。因为,只有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状况的矛盾变成对抗性质时,社会的自救运动(主体调体)无能为力时,社会革命才能爆发。因此,社会革命是相对于社会改革而存在的。反之,在历史发展的各不相同的社会历史阶段,改革的程度与水平、形式与方法的差异,却因社会革命而反映出来。没有不同历史阶段转换中的社会革命,就不会体现出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社会改革的差异,如地主阶级改革与资产阶级改革之不同,乃在于地主所有制取代奴隶主所有制、资产阶级所有制取代地主所有制的不同。
从历史发展的质的规定性来看。社会改革反映着历史发展的连续性,社会结构处于稳定的发展状态之中,即社会生产关系还有提供生产力发展的潜力时,社会改革就为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开辟了道路;反之,社会革命就体现着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即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体现着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在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阶段性中,社会改革总是为历史发展的阶段性进行量的积累和补偿,而社会革命则总是为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开辟新的发展方向和道路。列宁所说的在十月革命后采取新经济政策,是“所谓改良主义式的办法”,就反映了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的联系性。(15)
抹煞了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的联系性,同样也不能科学地揭示社会历史进程。
(二)社会革命与改革既互相渗透,又互相转化
由于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共生于人类历史过程,它们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往往互相渗透。这就是说,在社会革命中,有改革措施;在社会改革中,又有革命手段。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全因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这两种形式此消彼长,离开了社会革命和改革的矛盾统一,人类社会的就失去了动力,这是显而易见的。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②参见张艳国:《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创立时期的历史考察》,《学习与探索》1995年第1期,又见《新华文摘》1995年第5期。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81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50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8—110页。
⑥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20页。
⑨[苏]尼·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第302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9页。
(11)《列宁选集》第3卷,第19页。
(12)《列宁选集》第3卷,第25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7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
(15)《列宁选集》第4卷,第5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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