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某寺庙一起因误食“明矾”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报告论文_李江平,杨小红,谭志辉,尹中宝,旷艳平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南岳 421900

2013年12月8日11时30分,我中心接到南华大学附三医院院感科文清莲电话报告:上午陆续收治南岳某寺庙20多人,有呕吐、恶心、口干、舌麻、腹泻等症状,怀疑是将“明矾”当作冰糖引起的食物中毒。接到报告后,我中心立即派出机动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同时向市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进行了报告。经流行病学调查、结合患者临床症状,确定为一起因误食“明矾”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经采取隔离治疗病人,停止食用中毒食物等综合防控措施后,事件已得到完全控制,到12月9日所有患者均痊愈出院。现将本起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岳该寺庙是我区一座佛教僧尼寺庙,位于南岳区祝融街道办事处北支街58号。庙里共居住有僧尼50人,居士10人。其中男4人,女56人。有大小殿堂寮舍200余间,总建筑面积15000余平方米,有食堂1所,食堂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饮用烧开的自来水和桶装饮用水,庙内环境可,卫生条件一般。

二、事件发现发生和报告经过

该寺庙僧人和居士在12月8日早上7点吃完早餐后5-30分钟内有约20多人出现恶心、呕吐、口干、舌麻、头晕、腹泻等症状,患者均反映早餐中“冰糖蒸金钱桔”味道不对,厨师找到仓库里剩余的食品原料“冰糖”尝试,发现没有甜味,怀疑是“明矾”。7点55分开始到下午17点陆续有26名患者在南华大学附三医院急诊科检查、治疗,医院诊断为“疑似误食明矾食物中毒”,给予“西米替丁、速尿、10%氯化钠等”治疗,附三医院11点30分电话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了该事件。

三、流行病学调查

病例定义: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将本次疫情病例定义为:自2013年12月8日以来南该寺庙吃完早餐后有恶心、呕吐、口干、舌麻、头晕、腹泻等症状之一者。

1.首发病例

首发病例陈跃成,男,55岁,为南岳该寺庙司机,于2013年12月8日早上吃早餐约5分钟后开始出现恶心、呕吐、口干、舌麻、头晕症状,早餐为“米粉、稀饭、小白菜、冰糖蒸金钱桔、白开水”。7点55分到南华大学附三医院进行诊治,对医生讲述了可疑食物,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给予护胃、加速排泄等治疗,药物有“西米替丁、速尿、10%氯化钠等”,同时对患者进行肝肾功能、电解质、血常规检查。

2.病例分布情况

1、人群分布

全寺共有僧侣、居士60人,12月8日吃早餐的有26人,发病26人,其中男性2人,女性24人。年龄分布中,发病年龄最大的83岁,最小的23岁。所有发病者均为轻症,无重症病例。

2、时间分布

发病时间集中在12月8日7点05分~17点00分。11点前发病最多,共有20例,占发病总数的76.9%。

四、周边情况调查

该校发病以来,周围居民未发生类似病例。发病前一个月内亦无类似病例报告。

五、临床表现

26例患者全部有恶心、口干、舌麻、头晕症状,其中8人出现呕吐,1人出现腹泻。患者均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治疗,主要治疗药物为西米替丁、速尿、10%氯化钠。

六、实验室检查

12月8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集封存可疑食品原料“冰糖”样品,从感官等性状判定为明矾。

七、事件性质判断

根据调查结果判定为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八、调查结论及依据

(一)调查结论

根据所有患者的典型临床症状、体征,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可疑食品原料感官等性状检查,确定为一起因误食“明矾”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依据

1、共同就餐史

原有患者均有共同就餐史,吃了“冰糖蒸金钱桔”的26人均发病,未吃的均未发病。

2、相似症状

26例患者出现恶心、呕吐、口干、舌麻、头晕、腹泻等症状。

3、治疗措施

患者通过住院休息、治疗后均痊愈。

4、封存样品,初步判断为“明矾”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集封存可疑食品原料“冰糖”样品,从感官等性状判定为“明矾”。

5、事件定义为食物中毒

该寺庙从12月8日7点05分到17点00分共有26名患者,符合食物中毒事件定义。

九、事件分析

经流行病学调查,此次食物中毒事件的主要原因是:

1、中毒原因

居士捐给该寺庙的一包“冰糖”无甜味,但结晶体与正常冰糖相似,导致了此次中毒事件的发生。

2、共同就餐史

本次事件患者均有共同就餐史,均食用了“冰糖蒸金钱桔”,而未食用者均未发病。

十、综合防控措施及工作建议

1、隔离,转送重症病例

隔离治疗现症病人,采用护胃、加速排泄等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发现重症病例及时送上级医院治疗。

2、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要求立即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冰糖蒸金钱桔。

3、彻底消毒

彻底清洗消毒食饮具及食品用工具设备。

4、加强中毒监测,上报新病例

南华大学附三医院加强中毒监测,发现新发中毒病人及时向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报告。

十一、成本效益分析

此次食物中毒事件共报告病例26例。事件发生后,在区委政府得力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关心、指导、支持下,食安办、食品药品、宗教、卫生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区疾控中心、南华大学附三医院、南岳大善寺按照要求将各项处置措施落实到位,使得此次中毒事件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置,事件没有进一步扩大,没有出现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没有对社会和人们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此次事件的处理比较成功。在处置本次食物中毒事件的过程中,区疾控中心共出动应急分队20人次,车辆4台次。南华附三医院治疗患者26人,共耗资2万余元。

十二、小结

通过采取上述综合处置措施,至2013年12月9日所有患者经过住院治疗休息后已痊愈,全部返回庙宇,恢复正常宗教活动,未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南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12月11日

论文作者:李江平,杨小红,谭志辉,尹中宝,旷艳平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误诊学杂志》2017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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