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与动力:核心节点促进国家创新网络演进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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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构建完善的国家创新网络是提高国家创新实力和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关键,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效路径。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发展要素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走向自由流通,国家与机构之间的知识与生产联系不断加强。这种背景下,对一个国家而言,如何有效利用全球资源提高国家自身综合创新能力,如何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占据核心位置,是决定一个国家全球竞争力与全球经济地位的重要因素。由于国家之间在核心技术方面的保密,国家在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过程中,应首先健全国家内部创新主体要素,优化创新环境要素,改善创新资源要素,构建完善的国家创新网络,推动创新要素间的高效链接和相互作用,充分有效地利用分散式资源环境下的各类创新资源,以实现国家整体创新实力的快速提升。科技的发展决定着中国的未来[1],直接影响全球竞争力。如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面向实践的国家创新网络分析框架?核心节点对国家创新网络的演进有何作用?这些问题的探索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将以新近设立的创新转化促进机构——中国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技所)为例,分析核心节点与其它创新主体之间的链接形式,剖析核心节点促进网络发展的动力因素,为核心节点的建设及国家创新网络的完善提供建议。

二、国家创新网络的研究综述与分析框架

(一)国家创新网络的相关研究

国家创新网络与国家创新系统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国家创新网络更加突出创新主体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可以理解为国家创新系统的骨架和支撑。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国家创新系统进行了大量研究。按照OECD的解释,国家创新系统是指政府、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个人等创新主体,为了知识的创造和使用及技术的运用而发生连接关系,以达到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目的[2]。在OECD的国家创新系统分析框架中有四个方面内涵:①知识的创造、传播和使用过程是其核心;②这种核心被认为是由创新机构的能力及其相互关系的强度形塑的;③有多个因素支撑创新机构的活动能力,包括:产品市场条件、要素市场条件、教育培训系统、联系基础设施、宏观经济和管制背景等;④创新机构能力及其之间复杂联系的最终产出就是国家创新能力,这是国家经济实力的核心决定因素[3]。国家创新系统强调人才、企业和机构间的技术信息流能够在创新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创新和技术的发展就是系统中创新行动者间复杂相互作用的结果[2]。OECD虽没有使用国家创新网络的概念,但在国家创新系统的系列报告中始终强调机构间网络联系的重要作用。

国家创新网络和区域创新网络的研究是不可分割的,研究成果可互为借鉴。萨克森尼(Saxenian)特别强调区域创新网络的重要性,指出硅谷地区的发展,归功于区域内大大小小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商业协会等形成区域创新网络的发展[4]。王缉慈认为朴杉沃对新产业区研究过分强调跨国公司的力量,而加强区内行为主体间的合作联系、构建区域创新网络对新产业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5]。还有学者将区域创新网络与区域产业网络联系在一起,认为区域产业网络中存在许多网络节点,包括企业、大学或研究机构、中介服务组织、政府及公共部门、金融机构,各节点间形成了关系链条,实现了协同创新,就形成区域创新网络[6]。区域创新网络的研究为国家创新网络的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国家创新网络的研究逐渐成为近年来国内外创新研究的热点。网络被创新研究的学者认为是知识创造和传播的重要工具[7],是国家创新的重要依托。韩国学者运用较容易获取的多时段的引文数据,探讨韩国各省之间研究者的合作类型和合作发表论文的情况,分析韩国国家创新网络的结构特征[8]。樊春良提出国家创新是一个包括多行为角色、在一个复杂的制度背景下产生的过程,这种过程依赖于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9]。也有学者运用结构洞理论探讨创新网络结构的优化问题[10],运用点、链和群的概念构建创新网络[11],从高新区和城市的层面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建议。

综上研究,国家创新网络,作为全球创新网络的一部分,与区域创新网络相互交叠,更加强调国家领土范围内创新主体要素、创新资源要素和创新环境要素之间的复杂相互联系及其对国家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产出的重要作用。然而相关研究仍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尽管指出知识的创造、传播和使用过程是国家创新的核心内容,但却忽视了科技成果转化这一重要环节,而这一过程直接影响科技产出。其二,对国家(区域)创新网络的结构、创新行动者的活动能力、创新机构相互作用对创新的影响等研究,基本上都是探讨创新行动者及其相互作用对发明创造的影响,是一种二维的视角;事实上创新过程是由多主体共同作用的历时过程,应该从三维动态的角度去探讨。

(二)国家创新网络的分析框架

构建国家创新网络分析框架,首先要明晰创新的过程是由多个环节来构成的,基于此构建三维动态的分析框架。

实现国家创新不仅仅是指科技人员和机构研发出新的成果,更重要的是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以及商品的产业化;科技商品的产业化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促进作用才意味着国家创新能力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创新实现的过程给予细化。结合对创新链的研究[12-13],认为创新实现的过程应包括八大环节,其中:创意、要素整合和实验环节是专利等科技成果产生的阶段;小试、中试和商品化环节是科技转化的关键步骤;产业化环节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大量可以交易和普遍使用的商品;在社会化环节科技成果被国民所接受,并对社会进步产生贡献,进而激发新一轮的创意产生。以上环节会逐步放大创意的价值,各环节的相互链接可以称作“创新过程链”(如图1)。创新过程链是构建国家创新网络三维分析框架的基础。技术价值的最大化实现必须到达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环节,而从小试到中试是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核心环节;目前在我国科技创新过程链条的建设中,这一环节是非常薄弱的。

由多个创新行动者相互作用构成的创新网络是二维的,创新及成果转化过程是垂直于二维网络的,因此需要有一个三维动态的创新网络分析框架(如图2)。

图1 创新过程链示意图

图2 国家创新网络三维菱形分析框架

注:图中三角形为中国技术交易所所处位置。

第一维即创新行动者。创新行动者可以概括为五种,分别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科技人才和中介服务机构。其中,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创新网络中最小的单元,可以个人创新,也可以是进行集体创新的科研团队。科研机构是创新成果的主要源地,通过有效的方式组织科技人才进行创新活动。企业既可以自主研发,也可以通过购买专利进行产业化研发,但最重要的功能是科技产品的产业化生产,实现创新的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高效的组织安排和政策资金措施,保障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快速高效完成。中介机构扮演者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催化剂和润滑剂的作用,多种专业的中介机构服务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和多环节。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中介机构具有服务性、多样性和专业性特征,针对创新过程链的多个环节都需要有专门的中介机构,2009年成立的中技所就是专门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中介机构。

第二维是创新行动者联系。国家创新网络由创新行动者及其之间的复杂相互联系和作用构成,包括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联系的内容有人员交流、联合研究、私人交换、专利交易、设备购买等;多行动者的相互联系构成二维的创新网络。

第三维是创新的实现过程。国家创新网络的分析框架应涵盖科技研发创新(专利生成)和研发成果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全过程。三维动态的创新网络分析框架不仅仅探讨各创新行动者如何通过相互作用实现创新,而且重点分析如何通过创新行动者的相互作用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进行科技创新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发挥协同作战的作用,充分发挥各创新行动者的特色功能,通过专业化中介机构的有效链接,形成完善的创新链和高效的创新网。

三、网络核心节点的建设

(一)中国技术交易所的设立

为了完善我国技术市场制度体系,为了健全技术交易服务体系,为了优化技术转移转化环境,为了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2009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全国首家国字头技术交易服务机构——中国技术交易所(简称“中技所”)。中技所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科院联合共建,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北京中海投资管理公司和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金2.24亿元,设立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中技所坚持“技术+资本+服务”的创新服务理念,定位为“技术交易的互联网平台”、“科技融资创新平台”和“科技政策的市场化操作平台”,服务于我国创新成果的转化。

(二)中技所的组织

中技所由7个专业服务中心和5个服务部门组成(图3)。其中:“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充分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的科技资源,着力打造完整的技术转移产业服务链,为技术转移各参与方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专业化服务。“技术合同登记服务中心”旨在宣传落实技术市场相关政策,促进技术交易,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障技术交易的合法权益,为技术买卖双方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技术合同登记服务。“股权激励咨询服务中心”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项目与投资人资源、市场服务网络、结算服务支撑体系、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股权激励单位技术转移转化全过程提供咨询与综合配套服务。“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面向科技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项目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增信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技术项目并提供配套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突出需求导向型服务,面向政府、科研院所、科技园区、企业等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并开展国际业务、挖掘投资需求。“商标交易服务中心”依托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体系及工作站开展商标交易业务,以着力打造完整高效的商标交易全流程业务服务平台。“会员服务部”、“合作宣传部”、“信息技术部”、“财务结算部”和“综合管理部”等部门是为配合专业服务所提供的技术支撑(资料来源:中技所官方网站http://www.ctex.cn)。

(三)中技所在国家创新网络中的地位

中技所自成立之日起,就预示着将成为国家创新网络的核心节点之一。从其名称来看,作为国家级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面向全国,对接全球,拥有国家级政策支持和先行先试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整合全国科技资源要素的优势平台,有能力成为国家创新网络的核心节点。从其定位来看,三个定位要求中技所必然围绕“技术交易、科技金融和政策先导”开展创新性和开拓性工作,有义务成为核心节点。从其成绩来看,两年多的时间内推动了多项科研成果的成功交易,已经成为了中国创新网络的核心节点之一。

图3 中国技术交易所组织构成

四、五种链接完善国家创新网络结构

(一)链接一:创新供方与创新需方的链接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和技术交易都取得了较大成绩。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发明专利申请超过39.1万件,居世界第二位。然而,情况并不乐观。我国每年产生约3万项科技成果,但能实现产业化进入市场的仅5%,与发达国家30%的比例相差甚远[14]。事实上,一边是大量涌现的技术专利;另一边是大量渴求技术突破的企业,虽然交易需求量迅速增加,但是技术交易并不踊跃。为了应对这方面的问题,中技所通过为交易参与方提供包括转让、许可、联合开发、技术集成、企业并购等多方面全方位的服务,为技术提供方和技术需求方提供交易机会、交易平台和交易服务,将创新供方和创新需方进行有效链接[15]。例如,2009年协助四川东圣酒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奥达康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研发合同;2010年6月协助方正医药研究院与全国范围内的5家医药研究机构成功进行医药交易;2010年12月举办专利拍卖会,为中科院计算所的70项专利搭建了交易平台,最终有28件专利成交,成交总金额近300万元;2010年12月推动北京金信泰和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签订项目融资合作协议;等等。

(二)链接二:多个专业中介机构间的链接

技术交易服务机构是技术市场的主体,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据统计全国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各类机构超过一万家。然而技术交易的成功率却不高,这与专业中介机构的服务项目不全、服务能力不强及相互协助水平不高有关。针对技术交易过程复杂、周期长的特点,中技所与专业性中介机构合作,为技术交易提供包括交易咨询、信息发布、交易撮合、价款结算、合同登记和融资配套等在内的全流程服务;针对技术领域众多的特点,通过与各专业领域的权威机构合作联合建设专业性的技术转移平台,来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15]。目前,中技所已经与国内外一大批知名的专业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吸收了国内外高水平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拍卖公司、招投标公司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作为合作伙伴,为专利技术、商标以及其它知识产权以转让、许可、入股、融资、并购等多种形式转移转化的全过程,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专业化服务。此外,中技所还建立了“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简称“IPOS平台”),IPOS平台全面汇聚国内外一流的知识产权数据提供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培训机构等中介服务资源,将多个专业中介机构高效链接在一起,为技术交易提供全程高水平服务。

(三)链接三:科技人才与创新企业的链接

一项技术成果的诞生,其中有研发机构的组织协作贡献,也包含科研人员的个人劳动贡献。由于科技成果往往是在国家的资助下完成的,以往并不重视对研发组织和科研人员所做贡献的计量,从而束缚了科研机构与个人在技术研发与转化过程中的积极性。中技所针对这一问题,将工作深入到项目源头,梳理从研发到产业化全过程中各当事人对科技成果的贡献情况,进而确定不同主体间的权益配比。如针对一个需产业化的技术项目,中技所会在该项目估值前,先行确认它的研发团队的权益贡献,根据贡献大小来确定其在技术成果中占有的权益[16]。不同行业的技术项目,科研人员所分得的权益比例也是不同的。此外,随着在产权轴向上的业务深入,科研团队除可在技术研发上获得股权激励外,还可以进一步获得技术的“产业化期权”,从而充分调动科研团队的积极性,增大技术产业化、商品化的力度[15]。中技所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院所转制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提供咨询服务,协助股权激励单位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股权与分红激励方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在中技所的试验推动下,国家财政部和科技部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试图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长期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推动科技人才与创新企业的链接。

(四)链接四:政府部门与创新主体的链接

技术创新的几个行动者间存在相互脱节的现象——政府只管投资,不管收益;高校与科研院所只管研发,不管产业化;而企业只能管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对技术的投资和研发方向又无法制约。最终呈现出一种“四不管”的怪相——政府、科研院所、企业和科研人员谁都应该对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负责,但谁都不能负责,这种现象使得技术供需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与日俱增[14]。技术主体脱节的问题长时间困扰着中国技术市场的发展。中技所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效沟通政府部门与创新主体的关系。这些服务包括:通过为政府部门选择资助项目提供咨询、评价服务,打通政府部门与科研机构的关系;通过为地方政府和科技园区提供科技项目招商、融资服务,打通政府部门与创新企业的关系;通过为公共财政科技投入形成的资产提供退出通道,实现政府部门与创新主体选择性链接。

(五)链接五:技术转化与金融资本的链接

技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体现在生产过程中,会对产品质量、工艺改良,或是成本下降、价值提升发挥关键作用。但这个过程比较漫长,前景难以确定。若想继续前行,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做不好,都会使创新失败。因此,技术与资本的有效对接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环节。资本是技术产业化的血液,带动广大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建立完善的社会化的风险分散机制是建设中国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环节[16]。科技成果转化信托计划是中技所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的一个成功探索。目前中技所正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力量,促进技术与国资、民资、外资等不同类资本的结合,实现技术与金融的融合;同时,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投资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权处置周转金、投贷结合等金融产品,力争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理顺这些瓶颈问题,为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提供解决方案。

五、五大动力增强国家创新网络效力

(一)动力一:集成供需平台增加交易机会

技术要走向市场变成产品或服务,是多方面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技术先进、相应的科技人员跟进、相关的资金支持以及企业的具体落实来协力完成。技术交易市场的本质就是要促使各种要素高效地汇集在一起。创新要素力量分散是目前技术交易成功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推动技术交易,中技所搭建了三大平台。一是网络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来有效集成分布式资源环境下的各类资源,还设立专门工作组,通过网络调查多方主体的需求,对信息进行挖掘、整理,再由一批专业机构去集成供给;二是举办专利拍卖会,将同类高新技术集中向市场推介,增加成功交易的机会;三是IPOS平台,该平台可以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通过高效平台的搭建和全方位服务,中技所有效汇聚了全国的技术项目资源、投资人资源和中介服务资源,积极创新交易品种和服务内容,充分发挥了技术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动力二:专业技术确权推动产权交易

技术是无形的、抽象的和非实体的,这种特征决定了技术的最终效益具有不确定性,也为技术的定价带来困难。然而,技术从发明者手中的无形知识转变为一种有用的产品或服务时,要先成为一种可以交易的商品,即技术要能够“产权化”,产权要能够“货币化”、“资本化”,使技术这种无形知识变为可确权、可分割、可流通的商品和资本[14]。为了解决技术定价这一技术交易中的核心难题,中技所采取了两种方式。其一,成立专门工作组,通过分析技术成交历史数据及其价格形成机制,找到某种规律,建立技术定价参考体系。目前正在筹建一个专家数据库,包括技术、企业、政策、法律等各个方向的专家,并引进国家级标准——《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建立市场评价机制,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技术询价服务,也为政府选择技术产业化资助项目提供评价服务。其二,采用市场化的评价方式,选择高水平的技术确权定价中介机构,对技术进行公正的第三方评价。通过培育自身确权服务功能,并积极同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合作,为技术交易提供专业化高水平技术确权服务,进而打通创新过程链各环节间的链接通道。

(三)动力三:受益分配机制注入创新活力

科技人员是创新的根本,所有创新环节归根到底都是由科技人员来完成。然而创新过程链条较长,少有科技人员能够全程参与。试验室试验归属研发部门完成,“小试”和“中试”统归属中试部门完成,两个部门有各自的工艺和质量人员参与。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的中试部门基本都是从研发部门中衍生出来的,在人员学历和经历上都难以为技术的商品化过程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中试部门一方面要对实验室技术有深刻的理解,还要承担与制造中心及供应链体系进行良好有效的沟通,具备这种实力的中试工程师毕竟很少。因此,如何激发广大的科技人员对一项科技成果进行持续跟踪是实现创新的关键点。为了调动科技人员持续投入开发研究的积极性,中技所专门成立了“股权激励咨询服务中心”,试图通过在成果产业化过程中体现科技人员的利益,来激发科技人员对创新全过程的跟踪。2010年3月国务院批复中关村建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文件中,第一条就是开展股权与分红权改革试点工作,即是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奖励、技术作价入股、给予分红权、技术成果转化收益分成等多种形式的激励。对科技人员分配机制的改革将大大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

(四)动力四:举办论坛沙龙寻解关键难题

技术交易具有多样化、多环节和多领域的特征,这就预示着技术交易存在多种困难,也会面临新的挑战。为了找到多个创新行动者在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创新过程中的具体需求,中技所通过与创新型企业和相应政府部门举行座谈和沙龙的形式,寻找关键难题,有针对性地商讨解决方案。例如,2010年4月由中技所组织举办了第一届医药沙龙活动,参加的有制药企业,如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陕西步长、山西振东、北京同仁堂、山东绿叶;有研发公司,包括科信必成、因科瑞斯、天科仁祥、创立科创;有投资公司包括中科招商、贝祥投资、英飞尼迪;还有政府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沙龙活动采取明确主题、言论自由的方式,就医药行业新药研发与技术交易领域中存在关键难题进行了分析,结合自身特点及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沟通与交流(资料来源:中技所官方网站http://www.ctex.cn)。中技所通过举办论坛、沙龙等形式,将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集中在一起,发现创新多环节过程中的关键难题,并集思广益寻求专门解决办法,有效推动创新进展。

(五)动力五:金融投资服务打通价值链条

推动技术转化与金融资本高效链接是中技所的重要职能之一。为了打通创新过程链中的价值链条,中技所在多个方面进行尝试。第一,提供更广范围的金融咨询服务,包括为政府部门选择资助项目、为科技园区提供招商项目、为科技企业提供金融系列专业服务、为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提供金融服务,还为公共财政科技投入形成的资产提供退出通道等。第二,发起创立中技所系列基金,目前已建立中关村国际技术引进投资基金,正筹备中技富坤基金、中技环球基金、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技术投资孵化基金,还设立技术集中采购孵化基金。例如,技术集中采购孵化基金对投资机构的技术投资行为给予相应的跟投、贴息和风险补贴,鼓励技术投资机构以集中采购、联合开发等方式获得技术,利用机构资金优势和研发优势进行中试孵化,并以转让、许可等方式进行交易。第三,打造和培育一批专业性技术投资机构,通过导入技术投资机构来培育新市场主体。中技所把基金注入投资公司,由投资公司买断技术产权,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小试、中试环节,最后将中试成功的技术卖出。第四,吸引其它社会资本并与风险投资公司合作投入到技术孵化,保证孵化资金源源不断。第五,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中关村科技成果转化信托计划,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

六、结论

通过对创新过程链的剖析,结合创新行动者相互联系构成的二维网络,构建了动态、三维、菱形式国家创新网络分析框架。该框架突破静态的系统分析思路,以动态网络的视角解析国家创新实现的全过程,可以对实现创新型国家的路径有新的启发。中技所在国家创新网络中属于中介机构的一种,处在二维网络偏向成果转化的一方,对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国家创新网络的完善都有极大地推动作用。中技所通过提供各项服务,实现了对国家创新网络的五种连接和五大动力,推动各创新行动者在各环节的合作联系,完善了国家创新网络的结构,提高了网络效益。未来的国家创新网络的发展还应加强核心节点的建设,在中技所的经验探索下,一方面建设多个专项服务功能的机构,有效缓解中技所压力,增强国家创新的整体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建设地区级技术交易所,扩大网络中心的建设规模,使国家创新网络更加完善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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