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信任建设与提升执政党公信力的路径选择_政治论文

政治信任建设与提升执政党公信力的路径选择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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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13)05-0042-08

信任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公共生活中集体秩序的维护和社会发展的持续性需要这种非制度性的隐性安排。政治信任是信任在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分支现象,是一种以互惠性为核心特征的利益考虑与情感表达,是一场期待通过同他人的真诚合作得到自己所期望报偿的理性博弈。而公信力则是信任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执政党公信力反映了广大民众对执政党的认同和信任程度,影响着执政党执政绩效的高低与执政地位的巩固。

一、政治信任、政党信任与执政党公信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信任理论是公信力这一命题的直接理论来源。当我们采取建立在“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分法”基础上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理论来分析信任的类型,则政治国家属于完全的公共领域,市场属于完全的私人领域,公民社会中存在着私有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发生的信任关系我们称之为私人信任,公共领域发生的信任关系则称之为公共信任。在现代社会中,公共信任比私人信任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原因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公共信任的对象本身具有公共性;其次,参与公共信任关系的公民须有足够数量,且是一种集体行动,具有非排他性的影响;再次,私人信任是信任双方均衡的横向水平的信任类型,具有可选性,而公共信任是双方非均衡的纵向垂直的信任类型,个人无从选择。[1]执政党公信力与政治信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执政党公信力的研究必须以政治信任为出发点。在现代民主政治的框架内,公权使用的规范化、良好公共秩序的实现与良善公共生活的创建都需要广泛而持久的政治互信,而民主体制中不断膨胀的平等主义和高涨的个人权利意识造就了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大众的多元预期与需求在现有资源系统中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且与此同时代议制遭遇的现实困境使各方利益代表面临信任危机,致使现代民主社会的信任遭侵蚀。因此,现代政治信任的理论研究与动态建构对执政党保持较高程度的公信力、有效贯彻执政理念、成功运作好公共权力巩固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治信任是指在一国或者地区的文化传统影响下,民众经过自身的政治社会化,提升理性的政治博弈能力,主动通过沟通系统了解、掌握整个政治体系运作的相关信息,基于对稳定、合作、凝聚的社会秩序和良善公共生活的实现与持续存在的诉求和期望,自觉自愿认同、支持既定的政治制度和执政体制,委托其假定的有相应技术能力和责任感的权力代理人代为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并接受因此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政治信任内含着四大结构性要素,即作为主体的公民,作为客体的政府,作为媒介的沟通系统和作为催化物的特定环境。公民主体——作为施信的一方,公民通过两种途径卷入政治,作为政治活动的参与者,积极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影响政府制定利于自身的决策;作为普通国民,则是资源的提供者和获得者,同时也是受管制者,公民在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的同时也要尽到对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政治体系客体——作为受信方,会面临公众的各种政治态度与评价,一般主要有信任、不信任或政治冷漠三种情况。政府肩负着公众的托付,承载了公众的期待,而且相对来说在政治信任及其形成中是强势和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如果其不能努力去为自己营造值得被信任的现实基础条件与氛围,就很难争取广大民众的信任。沟通系统——在任何形式的信任关系中,信息的获取都极为重要,公民主要通过间接的渠道——如大众传媒这种信息载体寻求所需政治信息,形形色色的媒体是大众表达利益诉求和反馈情况的主要渠道,其所提供的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倾向性会直接影响公众对政府活动的评价。环境——政治信任关系都是发生在特定的环境之中,不仅涉及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权威当局的执政体制及所制定的各种制度等宏观环境,还包括具体的社区和家庭等微观环境,在农业、工业与后工业社会等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存在着习俗型、契约型和合作型三种不同形态的政治信任;且民主政体与独裁政体也会催生政治信任关系的巨大差异,公众的信任和制度化不信任与政治的民主化相辅相成,而在独裁政体严格控制的社会中,制度化的信任是被强加和非正常灌输的,对不信任的惩罚也相当严厉,所以独裁政体环境下的信任关系十分脆弱,极易崩溃。

政党信任是社会公众对政党在执政或参政、议政过程中体现的能力、素质、品性的主观评价、心理反应和价值判断,主要表现为对政党目标的信心,对政党行为的认可。[2]作为现代民主政治基本表现形式的政党政治,包含着民众、政党和公共权力三个基本要素,这三个要素之间的关系构成了政党政治的基本框架。[3]P47在政党政治的框架内,民众是公共权力的最终所有者,政党作为民众表达意愿的工具是民众和公共权力之间沟通的桥梁,一头联系着民众,另一头联系着公共权力,它只有得到相当一部分民众的支持才能生存和发展,也只有掌握公共权力或对政府的运作施加影响才有存在的价值。[3]P42政党与民众的关系是政党政治中最重要的政治关系,就执政党来说,其与民众的关系构成它与公权关系的基础。广大民众的自觉认同、信任和支持赋予政党执掌公权的资格。而执政党要赢得广大民众的支持和拥护,首先必须具备较高程度的公信力,即具备能让民众信任的能力。民众与政党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民众之所以信任政党,是因为其利益需要通过政党对公权科学、合理、有效的运用得以实现、维护和发展,而政党恰巧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来围绕国家政权开展活动,正是基于二者之间的利益联系,就产生了民众对政党的信任。第二,政党能够通过自己的政治纲领和政治实践在广大公众中形成自身的影响力与号召力,树立起良好的公众形象;执政党执政理论的解释力、执政理想的吸引力和理性的说服力能塑造和激起民众的信心,并据此建立和维护其权威,使民众产生并保持对执政党值得托付和信任的信念。政党信任的实质是公众对政党的纲领、政策和行为所产生的实际社会效果及其满足大众需求的状况所进行的肯定评价。

政治公信即掌握权力的少数人必须对公共权力所有者多数人负责任的信用,[4]是政治行为主体与民众所达成的隐形或默认的契约要求行为方必须履行的一种信用。因此,政治公信力就是政治行为主体向广大民众作出恰当承诺并努力兑现其承诺而赢得公众的普遍信任所拥有的权威性资源的能力。由此,将政治行为主体替换为执政党,执政党公信力是指执掌公权(国家政权)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现代政党满足不同利益主体诉求建立特定政治权威维系自身合法性赢取特定政治信任的动态资源系统,它是政党执政的生命线,是民众认同度和信任度的反映。执政党公信力包含做出恰当承诺与兑现承诺两种基本能力。对于执政党的承诺能力,所有执政党的承诺都必须是面向全体人民的,其核心是民众利益的广泛实现,是基于自身能力条件和客观实际的恰当承诺,即可以经过执政当局的努力得以实现。在当今社会利益诉求多元化的情境中,执政党的承诺应该建立在对社会现实与矛盾的敏锐洞察、清醒估价和科学判断的基础上,承诺作出的最终依据是在整合民意的过程中所找到的那个相对的平衡点。较之承诺,兑现显然困难许多。要将执政党对广大民众的主观回应变为实实在在的回报,制度、机制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综合作用至关重要。从根本上说,执政承诺的兑现依赖于一整套既能体现执政当局的执政意志,又能促进民众利益广泛实现的科学高效的制度机制。执政党的执政实践围绕民众利益的实现这个中心服务,执政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取决于执政党对民众诉求与期待的回应性及其广泛实现的程度。执政党兑现承诺的能力就是其服务于群众利益广泛实现的领导社会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和发挥制度机制功能的能力。[4]

二、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与政党信任的合法性资源

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主要包括意识形态、社会价值规范、执政绩效、制度规范与法则和民主法治5个方面。意识形态——执政党利用富有自身主体特色的政党信仰和执政价值理念即其意识形态来论证其执掌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合法与合理性,借助其强大的文化领导权,维护统治阶级的意识或意志,通过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价值观、信仰和对执政党的认知与情感等理念方面的多重因素获得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同作为其合法性的理念基础。社会价值规范——根据规范主义的合法性理论用以审视政治合法性的公平、正义、公意等价值规范,只有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政治权力才具有合法性。罗尔斯从“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推演出他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所有的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5]P62既定政治秩序中的自由平等和机会公正平等原则构成执政当局执政合法性的坚实价值规范基础。执政绩效——即政治统治和管理的有效性,是政党执政合法性的源泉,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文化绩效等多方面内容,其中经济绩效的不断增长起最根本的作用。制度规范与法则——每个政治系统结构的合法性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政治角色的产生严格遵循相应的制度和程序;第二,执政者在公众普遍同意的基础上,遵循相应的政治行为准则与权力义务规范来行使公权和运行其政治职能。制度规范是社会价值和人民观念的符号化,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可以使政党的执政行为合法化。民主法治——民主作为现代政治体系中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基础,是政党执政合法性的基石和最根本的源泉。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民主选举是使政党合法取得执政权的重要依据。政治民主是保证民众自觉自愿并持久认同、信任执政党的唯一途径。与此同时,权力必须尊重权利,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保障权利的实现。执政者与受治者共同信仰、遵守既有的法律制度,政权的取得通过合法的途径,权力和权利的行使都以国家的宪法为准绳。

综上所述,政党要赢得民众广泛而持久的信任,应该致力于和善于开发以下几种合法性资源:(1)随着现代社会结构、利益结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的日益多元化和政治选择的多样化,执政党应该不断扩大其意识形态的包容性与灵活性,保持并增强自身信仰和价值理念的吸引力,以其独特的道义诠释功能和心理感召力,增进公众对执政当局及其执政行为合法性的情感与支持;顺势、适时对当局的意识形态进行相应地调整,在理性、宽容的主流意识形态引导下,加强党际、党群协商与合作,促进和谐社会关系的构建。(2)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对权力实行有效监督和制约,尊重人民的基本权利。在现代国家里,人民是权力的主人,执政党权力的获得必须经过人民的普遍同意,尊重人民主权原则;权力的运行必须坚持公开、高效的原则,构建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权力运行的有效性和服务性,权力本就属于人民,应该接受人民的监督;尊重与保障公民权利,保证强弱群体政治输入的合法化,保障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推动政治体系的良性运转。(3)秉持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执政党通过加强其利益整合能力的建设,不断提高其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使执政党成为一个能吸收和容纳不同利益集团及其意见主张的政治组织,正视社会、文化、种族与宗教的高度多元化,妥善处理各种现实或潜在的矛盾与冲突;关怀、尊重个体与个性,培育协商共识精神,实现兼顾社会的一致性与保持个人的合理自由度的现代有机统一;推进具有整体价值观和强烈认同感的民族国家建设,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奠定有力的基础。(4)努力提高施政的有效性,保证经济发展和增长的速度、质量与持续性,关注民生,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畅通、拓宽利益表达渠道,使民众合理、多元的利益诉求能得到及时有效表达和广泛实现,以显著的政绩来回应大众对执政党及其政府的期待,寻求其认同与支持,赢得统治和管理的合法性。(5)加强制度建设,以能自我更新与纠错的制度机制建设赢得更多稳定持久的合法性资源。执政党可从科学的制度资源中获取最深厚的程序合法性,要不断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发展与扩大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和声音,尊重与扩大公民的民主权利;重视法制建设,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尊重法律和政府的权威,执政行为保持在既有的法律框架内,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减少执政行为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保持执政党的威信。

三、政治信任的动态构建与执政党公信力提升的路径选择

(一)提升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发展执政文化的认同力

意识形态是组织、凝聚和号召人民、赢得人民支持与拥护的强大精神武器,是政治权威和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源泉。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引导与维系政治信任和执政党公信力的一个重要影响因子,其性质对政治信任水平的高低有着重要影响。坚持科学的指导原则与方式加强意识形态的合理性,塑造理性的政治信任文化,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认同党和政府政治制度的设计理念及其所蕴含的政治价值,有效缓解和克服社会转型期人们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政治权威的疏离。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意识形态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与连续性,为社会的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局面,意识形态的朝令夕改会破坏理论宣传工作的权威性,损害执政党政治权威合理合法的理念基础,不利于政治的发展和稳定;其次,一种主流意识形态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具有适度的开放性与超强的适应性,就执政当局来说,对现代社会中各种价值观念与多元选择倾向应具有特别的亲和力和包容性,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的引导促进整个社会政治信任的有序增长,有力增进民众对执政党的理解与认同;再次,意识形态的建设应坚持适度原则,过于强化会导致偏信与盲信的出现,弱化不当会使其发挥不出应有的功效,要通过予以广大民众正确的价值引导和理性的教化来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维护民众信任的强大功能。我们只有从这些方面着手,大力进行理论体系的建设与创新,才能持续地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适应力、生命力和整合力,切实有效发挥其维护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工具功能。通过政治文化这只无形的手去影响民众的价值取向,使其对党和政府及其制度的认同、信任与支持成为一种稳定而持久的心理定势。通过不断加强意识形态的合理性,增强公民对党和政府及其制度的文化认同力,为执政党公信力的提升奠定坚实的理念基础,进而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减少执政成本。

(二)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三型”执政党

执政纲领是执政党在各个具体发展阶段的奋斗目标与基本行动纲领,其正当性即其关注与满足不同阶层民众的长远和眼前共同要求的程度决定了该执政党获得民众认同与支持的程度。不同阶层的人基于各自自身的不同利益而对执政党及其执政纲领有着不同的期待与要求,执政党应在正确理想信念的指引下,全面把握发展的新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科学制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与符合人民现实需要的行动纲领与政策方针。“三个代表”理论是我党制定执政纲领的重要理论基础,党的经济纲领应以先进生产力为其理论支点,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好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各相关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与体制机制,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党的政治纲领建设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与利益,将民主视为实现人民利益的根本政治形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有效满足广大民众对政治参与和政治民主化的诉求,以人民意志有效规范其执政行为;党的文化纲领应坚持以先进文化为思想指导,以塑造人为核心,不断提升其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精神需求的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条件下更高层次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现阶段,我们要在实践中坚持党的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建设更高程度上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以此实现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最大限度的激发全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6]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应该在集中群众智慧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与利益诉求,树立促进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的理想信念。根据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自觉地科学认识、把握与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规律,以党的执政能力与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按照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进一步把我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和团结和谐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7]“三型”政党建设的目标对我党公信力的建设与执政地位的巩固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1)重视学习和善于学习的政党能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与自我提高的能力,党的组织结构与功能的调适以及其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改进都没有现成的模式,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主动进行思想层面的调适,及时更新党的理论与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克服与避免本领恐慌,科学应对自身和社会诉求的变化。(2)新的发展阶段,政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了很多新的变化,社会大众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逐渐重视自我的发展与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的共享,要求收入分配机制的合理化;第二,更加注重民主权利的维护,要求参与国家发展事务与社会管理;第三,更加崇尚个人的自由与平等,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这些现实变化要求我们党加强服务型政党的建设,建设多种形式的服务平台,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要自觉树立“工具”理念,充分发挥好执政党联系广大民众与国家政权体系的桥梁纽带作用;自觉树立“公仆”意识,切实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以此赢得民心。(3)在不断学习与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的过程中,必会引发强烈的创新驱动。事实上,“创新型”政党建设是不断完善执政党执政体制、提高执政效率、有效约束执政权力与维护执政形象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提高执政党领导与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以及拒腐防变与抵御风险的能力,应贯穿于执政过程的始终。此三者有机联系共存于党建整体工程之中,创造性地架构了一个推动我党现代化与公信力建设的开放系统,有利于促进我党通过创新执政方式不断盘活现有执政资源来合理有效地应对转型期社会开放系统的多元能量输出,进一步扩大执政基础。

(三)建设政党与国家及社会新型和谐关系,拓宽执政基础

理性、有序的利益表达与政治诉求,需要具有现代经济基础、文化素养、权益观念和社会行动方式的诉求主体。在传统社会,“子民”与“臣民”只有“顺从”和“激情”,不可能形成自主、平等和理性的公民个体。当前,处于社会转型中的我国公民社会尚处在成长的“初级阶段”,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行为尚带有传统社会的文化胎记和计划经济时代行政化、等级化与依附性的痕迹,“有序政治参与”的现代公民社会基础并没有完全形成。为此,培育现代政治文明的公民社会将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课题,“努力的方向包括:推进自由平等契约关系的市场经济,建设形成公民社会的物质基础与动力机制;建设以理性、平等、自尊、宽容、公平、和谐为价值选择的现代政治文化;按独立、平等、自治的契约规则来构建和规范公民社会的各种组织内部与组织之间的结构功能关系;培育社会公民普遍理性诉求的权益精神。”[8]与此同时,政府在只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下,把原来属其职能范围内的一些事务逐步转交给公民社会去运作,职能有限的政府在公众眼里不再是曾经的全能形象了,公众对党和政府的预期将变得更加理性,从而缩小执政党执政绩效与人民期待之间的差距,促成双方稳定持久的政治互信关系;由于职能更加明确,政府及其行政人员便能更好地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能,取得更多令公众满意的绩效,执政党及其政府也就会在社会大众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并增进广大民众对执政党的理解、认同与信任;国家所控制的社会资源也会随权力的下放而自上而下地转移、分散给社会,公民个人也因此获取和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资源,通过对其所获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增进与执政当局的双向互动将达成更多的行动共识,能有力促成集体行动的一致与协调。也正因为如此,公民社会与国家在政治过程中会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一致性,在公共事务的处理上互为补充、相互促进,通过现实中的良性互动增进彼此间的和谐互动合作关系。在这样的社会中,党群关系更加和谐与密切,公众的政治信任比较容易产生并将使执政党赢得更广范围且更具持久性的民众认同、信任和支持。通过上述努力树立起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和政权体系的信心,增进人民对权威和权力的认同,使执政党的政治公信力与社会公信力的持续提升成为可能。

(四)创新执政绩效理念,提升施政能力与实效

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其行动与社会交往互动的初始动因,其需求的满足程度则是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深层次动因。由于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急剧社会分化和频繁社会流动,使得社会结构、需求结构和利益结构处于不断地变化与重组之中,整个社会需求形态的多元与多向化必然导致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差异、竞争与矛盾冲突。鉴于此,执政党要善于在宏观上全面正确地把握与科学整合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充分重视社会需求的和谐,通过切实提高执政绩效来努力平衡与化解转型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需求的矛盾与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就需要我党不断创新执政绩效观念,构建起科学的执政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选择多元化的评估主体,设计制度化的评估程序,不断提高其执政的业绩与效率,把不断增加民众“可实际感受到的幸福”作为最根本的施政目标:切实关注民生,①在经济得到稳步发展和增长的基础上持续扩大城乡就业,促进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活得有尊严;②加快社会建设的步伐,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促进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全面提高大众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其政治意识及综合素质与能力;③进一步建设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社会福利水平;④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法治社会;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和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通过上述努力不断提高当局施政的有效性,施政绩效合乎大众预期,使整个政治系统赢得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的民众好评和信任;使民众自觉接受其领导,认同执政党的宗旨及其执政价值取向,理解其执政理念,支持其执政政策,认同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广大民众的这种政治情感将在更深层次上对执政党公信力构成持续深远的影响,使执政党的公信力能始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执政党本身的素质与能力即执政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取得民众信任的程度。“所谓执政能力,指的是执政党依照法定程序执掌与合理运用国家机器,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正确领导和科学管理各项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本领与水平。”[9]执掌与行使公共权力的执政党其执政能力决定了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对广大民众作出并实现恰当承诺的能力决定了民众对它的信心与信任,决定了它在民众心中的影响力与号召力,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是构成其执政资格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面临着诸多的考验,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必须不断提高执政党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需求的施政能力,不辜负广大人民的重托,进而赢得社会各阶层的持久认同、信任和忠诚,巩固其执政地位,应注重10种能力建设:(1)通过不断加强对具体形势和任务进行科学分析的能力建设来确保执政纲领与路线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通过不断提升其合法掌握与行使公权的本领和水平来增强其执政合法性、巩固其执政地位;(3)不断提高其驾驭各种国家机构本领,加强其对各种政权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协调能力建设;(4)不断提升其科学运用国家机器有效推动经济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能力;(5)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不断增强其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利益诉求的能力;(6)不断加强其社会整合与政治整合能力建设以妥善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7)不断增强其法制观念提升其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能力;(8)不断提升其正确处理国际关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能力;(9)不断增强其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应对能力以及对各种风险的抵御能力;(10)注重从严治党、拒腐防变,不断加强其保持自身先进性与增强生命力的相关能力建设。通过以上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多方面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有效提升执政党的执政公信力,为执政党公信力的不断提升提供不竭的能力资源。

(五)建设制度化不信任的法理规范,开发公信力制度资源

政治制度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执政党及其政府要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关键在于构建有效制约公共权力的制度。公权是一种强制性的力量,具有自我膨胀与扩张的特性,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异化,所以,执政党在掌握公权后,必须以维护和扩大社会公利为核心,构建有效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的科学制度,自觉使自己执掌的公权服务于大众的根本利益,减少公权运行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偏差;要以保障民众的各项民主权利为导向,构建科学的公权运行机制以确保政治的民主化。只有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执政当局才会对人民负责。现代政治信任的本质特征是制度信任,完善的政治制度可以确保权力运作的规范化、执政方式与工作机制的科学化,能使民众对执政党政治权威和执政合法性的不信任停留在可控的范围内。而据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制度化的不信任越多,自发的信任就会越多”。[10]在现代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中,政治不信任应成为公民受到法律保障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力,它是政治信任的重要源泉。卢曼有一段关于制度化不信任的经典阐述:“不只是在个人情况下,而更多的是在系统的层面,信任依赖于将风险倾向保持在控制之下,而且依赖变得不太大的失望额。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人们就可以假设,需要较多信任的高度复杂的系统,同时也需要较多的不信任,因而必须使不信任制度化,例如采取监督的形式。”[11]在社会大众普遍认同现有制度核心价值理念的基础上,隐存于公民文化中的理性怀疑精神有助于形成对权力运作和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控制,保证其公平和正义。适度的政治不信任对政治体制的改革、制度的设计与运作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当今大规模社会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频发预征着政治信任的严重缺失,而政治不信任的制度化表达是现代社会一种有效的“减压阀”。鉴于当下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为把不信任的表达有效纳入规范的制度与体制内,我们应致力于制度化不信任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充分利用好政治不信任的可协调性,及时对其进行科学的疏导,加以制度化的引导与规范,在可控的范围内将其妥善处理好,实现政治信任和不信任二者的良性均衡。其一,通过宪政与分权制衡、定期选举与公职任期以及问责制与质询制等制度的设计和合法性原则的贯彻,构筑起制度化不信任的规范体系,依据不信任文化的理性怀疑精神与理念建立健全公民表达不满与不信任的制度化渠道,并在不断的实践中予以完善、优化。在这些制度安排下,不允许特殊群体与特殊利益的存在,切实保障好公民所享有各项基本政治权利,给受信者非法或非正常行使权力设置障碍和矫正机制,给予公权有效的监督以防止其“为恶”倾向,同时也为施信者提供保障,以共同维系制度的有效性和稳定存续,保证政治过程的公开透明与公共权力运行的可控性,构建政治生活的优良秩序,及时消解民众对执政党各种可能的不信任,为增进双方的政治互信创造条件。其二,设法为公众搭建起同政府博弈的有效平台,不断提高信任主体的理性认知、参与能力,培育、提升其宽容与协商的品行,保证信息的对称性,引导其进行制度化的表达和参与,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活秩序,以有效减少社会冲突维护并促进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其三,适度培养公民理性的怀疑精神,形成对公权行使的有力监督,充分发挥公民制度化不信任的正功能,及时消除其负功能,利用制度化不信任正向推进政治互信的累积与存续,使政治信任与不信任和谐共存,协力推进政治的民主化与现代化,进一步夯实执政基础,在不断变动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秩序中寻找新的合法性解释,全面提升执政党的制度公信力,巩固执政地位。

(六)创建新型沟通互动平台,拓宽公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

要通过建立健全各种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畅通普通公民的参与、沟通渠道,丰富其参与内容和形式,全面提升其实际参与能力与水平,在正确认识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媒体工具的功能作用的基础上对其加以科学与充分的利用,引导、鼓励广大民众积极、理性地参与规范的政治过程,增强民众与政治系统互动中的互惠性,强化民众控制或影响政治过程的政治成就感,提高公众的社会信任度,以此稳步提高社会资本的存量,进而提升政治信任的整体水平与执政党的社会公信力。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执政党应该在科学认识各种新兴媒体并对其作用进行合理估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沟通媒介多与普通民众进行直接沟通,及时了解广大民众更多的真实需求;还应在平时要善于利用各种媒体工具积累良好的信誉,突发危机时能抢抓公正且有解释力的发言权,不夸大更不能忽视,通过令大众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方式加以科学引导与合理利用。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重视这些新兴媒体正反两方面功能作用的恰当利用与有效规避,对于其沟通互动的方便快捷性要在相关网络论坛与博客中予以充分利用,切实推动我国微博问政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以此进一步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其负面功能与影响,要认真吸取中东剧变以及近年来我国各种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网络的反面鼓动、发酵与组织作用的深刻教训,在实践过程中采取各种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防止各种虚假信息、网络谣言和网络水军的出现与传播,为广大民众的网络政治参与营造一个良好的沟通互动环境。各种新兴媒体工具创新了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是大众现实问政的有益补充。但作为新生事物,由于其在实践过程中的局限性与有限性,它们需要官方与民间的共同呵护,我们应该理性看待、理性参与,力争将广大民众的网络政治参与导入制度化与规范化的轨道。[12](P53-56)

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是执政党公信力得以构建与提升的动力机制。依据不信任文化的理性怀疑精神与理念建立健全公民表达不满与不信任的制度化渠道,并在不断的实践中予以完善、优化;保证主客双方信息的对称性,引导普通民众进行制度化的表达和参与,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使各种社会力量的释放途径科学化、合法化,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活秩序,以有效减少社会冲突维护并促进社会和政治的稳定。

收稿日期:201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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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信任建设与提升执政党公信力的路径选择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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