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产业市场化程度直接影响代理机构的生存与发展_代理模式论文

中国版权产业市场化程度直接影响代理机构的生存与发展_代理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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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原因制约版权代理发展

●版权交易主体不成熟的市场运作能力、不明确的授权范围制约版权代理的发展。

版权交易主体是构成版权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版权市场的交易主体应包括出版社、作者、版权代理机构三个部分,这里我们主要指前两者。我国1992年才正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并开始真正参与国际版权贸易,这与具有上百年国际版权贸易市场运营经验的欧美出版集团不可同日而语,相比之下市场化运作能力很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出版机构的主体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自主形成的,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经营和运作,培养了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海外市场拓展能力。中国出版机构是在政府主导下通过转制逐步过渡到市场主体地位,先天缺乏市场化运作环境,适应市场生存的能力亟待提高,面对国际化的版权市场竞争,在没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出版集团形成之前,中国的出版机构还不具备普遍的国际图书市场选题开发能力,单一的作者力量更不必多说,而且许多出版机构缺乏成熟的市场经济运行诚信,在签约前的决策反复和签约后的违约现象屡见不鲜。再加上作者与出版机构间不能明确的授权,出版机构与版权代理之间缺乏信任,造成版权代理费时长、成效低,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以诚信为基础的版权代理业,也直接影响中国的版权贸易信誉和图书的国际影响。

●版权交易客体的缺乏,制约版权代理的发展。

版权交易客体是指版权人所拥有的作品中的经济权利,也就是用来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知识产权。开展版权贸易的目的就是要获得这种对作品进行复制、翻译等等经济权利,所以这种经济权利作为交易客体,是版权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版权交易客体的缺乏主要表现为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版权客体品种少、数量有限,在版权贸易上逆差严重,即版权引进远远大于版权输出,从而造成版权代理作用失衡,无法发挥正常的机构职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原创作品种类、数量和品质还没有达到国际市场的要求。二是因为目前国内对于著作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不够,在整个社会并没有形成强烈的著作权权利意识和舆论环境,对于大多数作者以及出版社来说著作权收益较低,整个社会并没有形成版权开发的环境,直接影响了权利人的创作热情以及出版热情,从而直接导致作品即市场交易客体——图书等质量、品种、效益的下滑和减少,从而影响正常的版权交易进行。

●市场保障体系不健全,制约版权代理的发展。

成熟的版权市场运行必须具备包括政府和司法在内的支撑体系,主要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人员培训等。目前政府和司法方面对知识产权保护非常重视,保护力度加大,但是在执法方面跟不上,执法人员缺乏,执法部门不明确,执法程序繁琐,整个出版市场盗版较为猖獗,造成版权的保护受到严重的挑战,破坏了正常版权贸易秩序,使得版权代理不能正常进行。在版权代理资格认定以及版权人员培训方面缺乏相关的政策文件和正式的政府组织机构,版权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版权市场交易水平和信誉。版权贸易是政策性、策略性很强且涉及面较广的职业,一个好的版权贸易人才,不仅要能够熟练运用国内国际法规、公约,还要及时了解海外出版业动态,准确分析海外读者的阅读偏好,另外对国内出版动态也要有很好的把握,更重要的是还需要了解商务方面的知识。而社会资格认定、培训机构的缺失制约着版权代理业的发展。目前既精通版权知识,又能熟练进行版权贸易的人才凤毛麟角。虽然相关部门在行业内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了各种形式的研讨班、短训班,但这种没有政策认可、没有正式挂牌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很难起到应有的培养人才、留驻人才的功效。

●版权代理自身的运行机制、运行模式以及人员素质直接制约版权代理的发展。

版权代理机构在版权贸易中起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功能上讲,版权代理机构应该具备获取信息快、人才经验丰富、效率高、协调能力强等优势,这样不但可以用规模优势帮助出版社节约单打独斗海外市场的资金,还有利于出版资源集中和树立本国图书品牌形象。但目前我国由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的国有版权代理公司不仅达不到这些要求,而且其前景不容乐观。原因在于国有版权代理机构大多是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建制的事业部门,其本身脱胎于政府行政部门,对于需要市场化运作的版权代理缺乏应有的敏锐观察力,人员缺乏足够的图书市场选题能力,其外语水平、经营理念、服务意识都还不能达到国际化的要求。运行模式比较单一,运行机制缺乏活力,只做简单的图书版权信息提供已经无法满足国际国内版权贸易的需求。在全球信息共享的信息化时代,国内外出版机构大多都能通过不同渠道获得版权信息,无需经过版权代理机构提供中介也可以作版权贸易,从而造成版权代理的生存危机。

如何促进我国版权代理的发展

从扶持、规范、发展版权市场的角度来发展版权代理是我国版权代理发展的根本途径。

●建议国家版权管理部门从政府角度大力推进版权市场的培育力度,建立完善、系统的版权保护体系。

通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保护版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刺激版权主体的创作积极性,从而带动版权客体的繁荣。为此,加强版权侵权的执法力度,明确各级执法部门的职能,精简执法程序,增加执法人员、执法经费和必要的执法手段,加大侵权的惩罚以及刑事量刑措施,从而在大环境上塑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版权市场。同时,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政府应从财政上拨出专款、建立专项基金来促进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以免因为过度引进而造成文化原创能力的衰竭;并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出版社一定的减免或优惠。积极与国际版权市场接轨,搭建版权贸易信息平台,把海外的书业网络整合起来,为我国版权从业人员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权交易信息;借鉴国外先进的版权市场规范、交易规则、运作模式;实行版权代理人资格准入制度,建制政府审核的版权代理人资格培训机构,使版权代理资格培训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通过这些措施促使版权市场规范化、国际化。

●加快出版单位的体制改革步伐,使经营性出版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版权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的锤炼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生存能力的版权贸易主体,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和实力。

通过外引内联,借力发展。加大文化开放的力度,利用经济全球化的契机,加大利用外资进行文化资源的开发;加快出版机构的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带动图书选题定位的快速反应文化生产创新模式,提高文化生产、创新的速度、力度和高度,切实提高国内出版机构的整体竞争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整合地区出版机构和出版资源,成立具有专业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壮大夯实国内出版机构的实力。鼓励文化的多元融合,采取一贯坚持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发展政策,使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不同门类的艺术、学术思想文化争奇斗艳,创造一个文化领域百舸争流的创作环境,从而丰富出版资源,带动中国的出版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客观上促进版权贸易的稳步前行。

●以版权市场的开发培育版权代理机构。

版权代理在全球化背景之下要打开局面必须具备全球文化资源开发的眼光和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培养必须从做具体的项目起步。研究英美等发达国家版权代理的产生和发展历史可以发现,版权代理大多是从代理国内作品、出版机构的选题策划起步,逐渐发展成为代理国际作品的出版选题策划,并形成国际版权代理机构的。出版机构拥有自己的出版资源和出版策划人员,具备版权策划和代理这样独特的先天环境,这在客观上决定了它是自然产生版权代理人员和版权代理机构的最佳孕育环境。因此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考虑从政策角度给予一些版权贸易有起色的出版社经济和政策上的扶持,有目标、有目的地从出版社内部培育版权贸易人才和版权代理机构,这样做比较贴近市场,也符合版权贸易的发展规律。这样以项目带动版权贸易根基比较稳当,适应市场化运作,通过经济上的联系适于与国外出版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出版社版权贸易基础之上,抽调或通过市场配置酝酿成立一个地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版权贸易代理经营机构,以适应国际化的市场竞争。

●建议成立版权贸易行业协会,规范版权贸易交易行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版权市场面临来自国外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经营团队的大型出版集团的竞争和挑战。事实表明当今世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并未改变,而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各个方面的差距还在不断加大。尽管中国有着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但经济上的相对落后,不可避免地带来文化上的弱势和非主流地位,在世界版权贸易中仍处于边缘地位。这就造成在版权贸易上,输出动力不足,特别是在引进版权中出现恶性竞争。本来只要是有市场的地方就免不了有竞争,但是积极的竞争可带来竞争者间的良性互动,而消极的恶性竞争只会加大投资成本,恶化投资环境,最终损害整个行业。目前急需建立全国性版权贸易行业协会,通过协商制定一套行业约束机制,分类制定各种图书平均版权率标准,限制恶性竞争,从而使版权投资行为趋于理性,引导市场走向良性竞争,使版权代理与出版社、作者之间达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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