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 山东 莱芜 271100
【摘 要】当前,土地资源紧缺,执法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该文通过分析当前执法监察面临的形势及形成非法占地的原因,并提出了破解当前执法难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违法占地;执法监察;面临形势;原因;对策;建议
近年来,各级政府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有所增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监管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了根本性好转。但在基层执法过程中,仍然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要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违法行为,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思索。如何走出违法占地怪圈,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执法监察面临的形势
全国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大项目建设,企业更是想尽一切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因此很多项目未批先建,形成违法占地。每个大项目占地面积都较大,若不重视其违法行为,势必会在卫片执法检查中被查出,一旦查出,政府便会被问责,还有可能会造成“区域限批”,更加制约经济发展。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后,制止难度大。一方面,肩负着保护土地的职责,发现违法行为就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查处到位;另一方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义务为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若查处违法行为,与经济大发展的节奏不合拍。因此,国土部门局处于想查不敢查、想查不能查的尴尬境地,各项土地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也就失灵。由于制度失灵,许多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买票,形成违法占地。国土部门还要为项目用地指标奔波,为征地资金犯愁,被枷锁牢牢套住。如何走出违法占地怪圈,确保卫片执法安全,是当前国土工作的头等大事,必须下决心彻底改变非法占地面广量大的严峻局面。
二、形成非法占地的原因
(一)政府的政绩观、发展观、利益观造成非法占地。作为政府,首先将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指标,而耕地保护等其他指标则相对次要,大多数领导人认为只要在任期内经济发展上去了就行。同时,现行的干部使用机制也致使部分领导人只关注搞形象工程、权利运动,而忽视了部门职能,很多领导直接或间接干预执法,造成非法占地层出不穷。
(二)道路建设及公益性事业需求形成违法占地。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随着公共利益需求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城市车流量日益增大,原有道路与现行需要不相适应,道路拓宽、改造成为必然。其次,在园区建设中,为了尽早形成园区框架,园区也会先行动工建设园区道路。另外,一些村镇为了满足群众日益丰富的文化生活需要建造文体广场等。这些道路用地及公益性事业均是因公共利益需求而建,群众需求强烈,查处起来难度非常大,而且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现行指标分配方式诱发非法占地。目前,我们的指标分配方式不与征地费用挂钩,主要为计划供给,重点面向大项目。许多项目错误地以为有了指标就可以先行开工建设,而很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百姓建房也非常急需用地指标,这势必造成了指标分配上的不公平。他们在无法获得指标而又急需建设的情况下,便会铤而走险违法建设,对这一部分,查处难度较大。
(四)项目用地报批慢致使非法占地。用地材料报批慢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好项目,资金到位慢。目前,常常因一个项目落实不到位,致使批次报批土地所需的资料组织不起来,影响整个批次报批;也有部门之间协调不力,使组织报件的时间延长。而从项目材料上报、动工至供地到位,这段时间执法监管难度大。
三、破解当前执法难的对策及建议
(一)实行政府统一征地。建议市级政府成立统一征地办公室,政府在财政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镇规划,提前规划好项目区,统一征地,即提前将规划区域的地块征为国有,一旦项目有用地意向,可立即组织招拍挂供地,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解决项目急、安置难的问题,而且易形成工业用地竞争机制,体现出土地级差效益,从根本上减少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此为走出违法占地怪圈的上上策。
(二)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力度。提前与政府对接,了解政府规划意向,提前做好规划等调整工作。同时,积极引导不占或少占基本农田和耕地,努力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把好指标分配关键环节。实行用地指标无偿使用与有偿使用相结合的方式,在用地指标分配上与大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挂钩,同时兼顾镇域经济发展,助推中小型企业及民营经济,切实关注民生,使小项目、公益事业得到发展。在指标分配时,考虑让大项目用实力说话,凭资金办事,只要将征地款打到指定账户,用地指标根据其需要供应。对投资额度高,占地面积大的项目可将指标作为奖励,无偿供给,但项目单位须将征地费用前置,保证手续顺利报批。对节余指标,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指标库,实行有偿供给,即谁急需谁购买,可以解决急需用地却分不到指标的中小企业等单位的难题,刺激小项目发展,推进镇域经济、县域经济发展进程,此为走出违法占地怪圈的上策。
同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在用地手续报批慢时,由政府各部门共同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准原因,协调推进,限时办结,并加大违法占地查处力度,对违法占地行为实行零报告、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涉及到一时难以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专题报告,以利案件尽快查处到位。要通过建立土地动态巡查网格、完善执法监察网络、明确执法信息员或协管员、加强巡查力量、增加巡查频次等一系列措施,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行为,能当场拆的坚决拆,不能拆的组织联合集中执法拆除,达到拆除一处,震慑一方的作用。
论文作者:李芳,亓彬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5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22
标签:项目论文; 指标论文; 政府论文; 违法行为论文; 土地论文; 怪圈论文; 国土资源论文; 《低碳地产》2015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