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社会主义”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初级社会主义”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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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这句话里有两个著名的范畴,一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另一个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党的十三大文件引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五大文件引述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由此就实现了这两个概念从同义语到本质区别的飞跃。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在许多方面都有不同,这是改革和建设实践的需要,是理论成熟与发展的必然。

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初始阶段,按照十三大文件的权威界定,它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这一界定是唯一正确的。还有一种解释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这一界定其实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而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与这一含义界定是自相矛盾的和违反逻辑的。其一,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必然经历一个起始阶段,中国当然是任何国家中的一个,那也就是说,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必须经过两个起始阶段或初级阶段,这是不合逻辑的;其二,如果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同于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那个起始阶段,那么,它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起始阶段之前的社会阶段了,那就是前社会主义阶段。这就是说,这个阶段已经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了。既然它已经不是社会主义社会,那怎么能去解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呢?这个前社会主义阶段,不是社会主义,当然也就不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另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用一个什么名称来命名这种经济形态,才易于被普遍认同和大众接受,还是用邓小平提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著名范畴为好。事实上,邓小平已给“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作出过科学界定: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他说,“现在虽说我们也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显然,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不是真的社会主义,而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邓小平还反复强调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3—64页。)。那么,我们今天的社会是否贫穷呢?邓小平也多次讲过,他说,“现在中国还很穷,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只有三百美元”(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7页。)。他又说,“中国是个大国,又是个小国……所谓小国就是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比较穷”(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9、266页。),现在一时还根本谈不上消灭了贫困。如果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那理所当然地只能算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一种还存在着贫困的社会主义。

第二,二者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贫穷的社会主义,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却仍然是社会主义。它们二者的区别,不仅仅是体制不同,更重要的是基本经济制度不同。经济制度是生产关系的总和,也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只有基本经济制度不同,才能把不同的经济社会形态区别开来。经济体制只是生产关系的浅层次的局部内容或具体形式,无法区分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只能划分一种经济形态内部的不同阶段。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实际上为区分社会主义(包括初级阶段在内)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提出了标准或依据。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马克思恩格斯设计的社会主义,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只有一种单一公有制形式;苏联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是两种基本公有制形式,即全民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这两种社会主义模式中,无论是单一公有制形式还是两种基本公有制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都是公有制的一统天下,可以相应地称为“公有制占全体”。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却是公有制只占主体、其他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公有制以外的其他所有制形式,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主义社会模式里,都是不允许存在的,如果存在多种所有制结构,那就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我们今天所处的既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过渡时期,而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有了质态变化,把二者区分为两个完全独立的经济社会形态。

第三,二者产生的理论依据不同。社会主义(包括它的初级阶段在内)产生的规律性和理论依据是马克思恩格斯揭示的,他们指出: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也容纳不了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7页。)。马克思提出社会主义革命只能在世界上最发达的一批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在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里取得胜利,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只需经过两个大阶段就可以了,即经过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这一设计或许是科学的、客观的和实事求是的。但是,世界历史并没有按马克思的安排运行,而是实践着列宁提出的“一国胜利学说”,即革命发生在世界上帝国主义势力最薄弱的环节上,也就是在十分落后或不发达国家一国可以首先获得胜利。但是,这样落后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是不够条件的或不够格的。从马克思的最发达的一批资本主义国家发生革命,到列宁的落后的、不发达国家一国首先爆发革命,这或许的确是实践发展和理论突破。然而,在落后的或不发达国家的革命胜利之后仍然照搬马克思的“两阶段论”来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失误,这使得后来的几乎所有的取得了革命胜利的国家都误入了超越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给国际共运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值得庆幸的是,中国的邓小平创造性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方面,他对已经超越阶段建设社会主义的中国提出了著名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理论,这一理论不是仅适应于中国,而是适用于全世界。邓小平说,“我们的改革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国际范围内也是一种试验……如果成功了,可以对世界上的社会主义事业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提供某些经验”(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94页。)。另一方面,他对落后的不发达的、还没有搞社会主义的国家提出了忠告,叫他们都不要急于搞社会主义,要搞也只能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在会见乌干达共和国总统穆塞韦尼时指出:“我很赞成你们在革命胜利后,不是一下子就搞社会主义。我和许多非洲朋友谈到不要急于搞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5页。)。他还在会见莫桑比克总统希萨诺时进一步指出:“有一个问题,你们根据自己的条件,可否考虑现在不要急于搞社会主义。确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是可以的,但首先要了解什么叫社会主义,贫穷绝不是社会主义。要讲社会主义,也只能是讲符合莫桑比克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0页。)。由此可见,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概念及其理论依据,是邓小平提出来的,邓小平创造性地发展和完善了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原理,把马列主义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科学水平。

第四,二者产生的背景、手段及方式都有不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它是共产主义形态“两阶段论”中的第一阶段,这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共产主义形态的设计;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则是共产主义“三阶段论”中的第一阶段,这是落后的或不发达国家爆发革命进入共产主义形态社会所必经的一个阶段;社会主义(包括它的初级阶段)就属于第二阶段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第三阶段。共产主义形态社会的“两阶段论”与“三阶段论”都是正确的,只是产生的背景不同而已。然而在实践中却是错位运行的。按照马克思的原理进行规范运行:从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革命成功就迈入社会主义社会;按照邓小平理论,从落后的或不发达国家发生的革命成功后就应该进入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然而,历史和现实都不是这样,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是如马克思所说产生在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产生在落后的不发达的国家。按照历史进程,虽然属于顺向运行,但却是采取跳跃式的超越阶段的越位行为,这便使得我们今天建设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不是从落后的不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转变而来,而是从社会主义向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逆向运动,是采取的一种倒位或退位的方式。二者不同的是,社会主义是从非社会主义的国度革命而来,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却是从社会主义转变而来。因此,二者采取的手段不同:建立社会主义是通过革命,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建立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却是通过改革进行的,改革也是一种革命,但对象却是完全不同的,这主要是自己革自己的命。这种改革毕竟不同于从发达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的革命、或从落后的不发达国家向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转变的革命,因为社会主义向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转变,是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内部的大阶段的转化,它们之间除了有质态区别之外,还有相互联系和共同之点。同时必须明确:改革具有特殊的意义,改革是把社会主义转变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唯一手段和实现过程。从社会主义向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转变的改革,绝不仅仅只是体制改革,因为体制改革仅仅是生产关系具体形式的变革,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社会内部阶段的转换。更重要的是制度上的变革,只有制度改革才能使社会主义社会转变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两种独立的经济社会形态。

第五,二者在实践检验及其结果上也有不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社会主义实践时间长的达七十余年,短的也有近半个世纪,结果表明:在落后的不发达国家建立社会主义都是不成功的,有的甚至是完全失败的。苏联解体和东欧巨变,导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主义的彻底失败。失败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搞了超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没有搞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这些国家取得革命胜利之后,都是按照马恩设计的和列宁斯大林实践的,经过较短的过渡时期而后跨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由于这些国家(包括苏联在内)都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它们一进入社会主义就超越了阶段。随即或迟或早地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这些改革都表明:是这些国家搞了超越阶段的社会主义但又难以顺利运行下去的一种本能反应。最早进行改革的是南斯拉夫铁托在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就开始了,却被当时斯大林打入了另册,判他个“帝国主义别动队”;当苏联东欧大多数国家投入改革后,又却被当时毛泽东批判为“修正主义”思潮,以至后来在中国发动了一场空前绝后的所谓“反修防修”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苏东国家的改革,由于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特别是没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目标与理论体系,使它们的改革误入歧途。中国的实践也充分地证明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国吃了苦头。中国吃苦头不只这十年,这以前,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左’的错误……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1页。),“20年的经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告诉我们,不改革不行,不制定新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政策不行……这些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和开放”(12)。中国的改革和开放已进行了20年,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使社会主义向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转变获得了稳定进步与初步成功。然而,建成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更需要较长时间的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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