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必要性论文,信息资源论文,可行性论文,电子政务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必要性
1.1 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适应电子政务建设内在要求的需要
1.1.1 透过网络看政府。信息资源充分与畅流是电子政务运行之根本。网络环境下,政府将主要依靠网络通过信息传递和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公众产生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行使其职能的过程就是信息流动的过程。政府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获取、加工、整合、传输,通过控制信息流,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制约,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就我国政府机构而言,发展电子政务,就要强调加速政务信息资源的流动与畅通,而政务信息资源的丰富与畅流有利于降低政府成本、提高政府效率,从而促进改革政府组织、重组公共管理,最后达到以信息化促经济化。显然,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越高,政府对网络的依赖性就越强,对信息资源的质和量及其传输畅通状况的要求就更加突出。可以说,离开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电子政务本身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政府工作必定迷失方向。
1.1.2 透过政府看网络。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电子政务建设之需求。政府管理和服务涉及的对象是一个广泛、复杂的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深度和效益在各个对象之间参差不齐,最突出的原因是资源割据、重复建设的问题严重。显然,资源共建与资源共享成为政府管理与服务效益所追求的重点。网络作为现代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密切结合的产物,是随社会对信息传递与资源共享的要求而发展起来的,它是利用通信设备和线路将地理位置不同、功能独立的多个计算机系统互联起来,实现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的系统。发展电子政务,究其实质,就在于依靠网络实现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与共享。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实际上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开端,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围绕“金”字头所进行的一系列信息化工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些工程基本上都是在部门内部进行的,信息的共享局限于部门内[1]。从当前情况来看, 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在中央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结合各部门、各地区的特点,实现信息通过网络得到整合并达成共享,真正意义上打破各自为战、各搞一套的“信息孤岛”现象。
1.2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促进政府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和高效化的需要
1.2.1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为行政决策科学化架起了一座桥梁。行政决策是政府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府行为,其科学与否主要取决于政务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与准确性。过去我们在行政决策上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政务信息的获取不够及时、准确和全面。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政务信息采集、处理、传递中的分散、片面、失真、滞后、共享性差等状况,使政府决策中参谋、咨询系统的工作变得简单,集体讨论变得容易,许多决策方法软件包能通过网络方便地共享共用,行政决策变得更加精细。同时,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也可以使每个公民直接参与政府决策,就决策内容提供相关信息,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有利于政府集思广益,使决策更加符合社会实际情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1.2.2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为行政执行高效化提供了一把钥匙。如果行政决策主要强调科学性,那么行政执行更强调高效性。传统的政府管理活动中,一项决策的执行常常涉及许多政府部门,需要它们的配合与协作,往往流程较长。发展电子政务,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可以使上述情况彻底改观:决策机关可以通过网络及多媒体技术传递决策内容,相关机关通过网络就决策的执行进行联系和组织动员,执行中的协调及问题的反馈也通过网络来实现。更重要的是通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可以达成各部门和行政程序的集成而简化办事手续,进一步使行政执行变得简便快捷。据新华社2002年3月25日报道,山东政府工作大提速后,在济南市企业登记原来需要30天,现在5天就可以完成;名称、 经营范围等各项变更登记和企业年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1个小时内办结[2]。
1.2.3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为行政监督开启了一扇大门。传统政府体制下,由于政务信息很大程度上由政府垄断,公众共享性低,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了公众对政府进行监督的实际可行性、客观性。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80%以上的社会信息都由政府掌握,其中的大部分封锁在政府机关里,民间难以得到。实现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则为公众对政府进行监督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和手段。一些地方开展的“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等活动,就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极大地促使了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并且遏制其腐败现象产生,从而改善政民关系,提高政府行为的公正性、廉洁性及自律性。
1.2.4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为削减行政成本铸造了一把利斧。我国政府组织层次多,机构和人员膨胀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显示,我国30个老百姓就要养一个官[3],加之高额的办公费用,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负担。 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发展电子政务,不仅可以压缩行政组织中间层次从而达到机构和人员精简,也可以使政府能有效利用内外部资源而提高包括信息资源在内的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而且还可以促使政府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联线办公与公文无纸化传输,从而节省办公费用。
1.3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推进我国信息化、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1.3.1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我国信息化过程的催化剂。政府是信息资源的最大拥有者和应用者,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通过互联网络可使政府掌握的社会信息有目的地流动,从而有力地推动政府信息化的发展。而且,由于互联网的广域性和政府职能的广延性,使政府信息化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和方面,进而带动社会信息化。就政府服务对象来说,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包括:a.政府间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具体涉及电子法规政策系统、电子培训系统、电子司法档案系统、电子公文系统、电子财政管理系统、电子办公系统、业绩评价等;b.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具体涉及电子采购与招标、电子证照办理、电子税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电子服务等;c.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具体涉及教育培训服务、公民电子税务、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网络服务、电子医疗服务、公民信息服务、交通管理服务、电子证件服务等。可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涵盖了社会各个方面,对社会信息化的推动作用具有全面性、彻底性。
1.3.2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推进器。发展电子政务,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以其资金密集性和技术密集性优势发挥政府对信息技术、信息内容、信息服务与信息产品的吸纳和辐射作用,推动信息化投资与消费需求,可以为信息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拉动信息产业发展。仅2003年我国电子政务应用市场投资总额达332.1亿元,同比增长率达到18.8%。由于国家信息化建设整体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政府对电子政务建设重视程度的持续增加,预计2004年,我国电子政务市场规模将在4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率将超过20%。2005年,政府对电子政务市场投资增长率将会达到高峰,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90亿元[4]。同时,信息资源与人力、物力、财力和自然资源一样是企业不可缺少的资源,在政府信息化的推动下,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的发展都必然注重信息资源内外流通顺畅和有效利用,突出信息资源广泛传递和及时共享,从而使整个社会提高效益及竞争力,提升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
1.4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适应我国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挑战的需要
加入世贸是我国政府的重大举措,是适应世界一体化趋势的明智选择。但是加入世贸组织我国政府将面临两大挑战: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二是监管和服务的对象及环境的变化[5]。一方面,按照世贸组织惯例,各成员国国内经济政策要求透明化,遵守世贸组织成员国共同认可的基本原则和约定,这要求我国政府必须从以往那种政府过多地运用行政权力、过多地干预市场的管理方法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加入世贸后,中国市场上将出现大量的非国有制市场主体,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生产要素在市场之间的流动将更加频繁,这要求我国政府必须及时掌握有关生产经营信息和市场信息,对市场环境作出快速灵活的反应。
专家明确指出,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发展电子政务、加强信息资源建设提出了十分紧迫的要求。首先,发展电子政务,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政府依靠网络技术手段行使职能,可以依靠其获取信息的能力而站在宏观的高度统领全局,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间接管理为直接管理,可以使行政程序得到优化并利用信息系统固定下来。其次,政府依靠网络技术手段,可以获得充分、及时的信息,并通过实时的在线分析而随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增加政府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再次,政府通过网络可以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协作,消除信息割据,提高政府管理市场的能力和效率。此外,通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可以将政府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提高政府信息服务能力,增强政府政策的公开性。总之,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政府的“听力”、“视力”、“智力”和“体力”将得到无限延伸,政府竞争力将得到大大加强。
2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可行性
2.1 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了统一的领导和强大的推动力
2.1.1 中央政府的统筹规划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正确导航。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整个过程中必然要求有一个统管全局的中心,该中心当然是中央政府。这一点已被国外的经验所确证。我们国家对此也有很清醒的认识。2001年国务院组建了以总理为组长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国各方面的信息化工作,从政府管理最高层次的需要出发,统揽全局来考虑和处理问题,站在顶端设计整体布局和网络结构并及时搞好工作和利益协调。2002年2 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又共同组建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并且由该总体组初审通过,两部委联合向社会各界发出《关于〈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和六项电子政务标准试用和征求意见的通知》,对网络基础设施、支撑技术、信息安全等方面标准进行试用和验证。显然,这有利于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设定宏观的标准和框架,从而摒弃从局部利益和需要出发分散设计和建设的违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原则的思想与行为。
2.1.2 中央政府的政策扶持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营造活力。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一项新兴的以资金和技术密集为依托的系统工程,客观上要求中央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尤其要在资金资助上予以倾斜,在管理体制上释放活力,从而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推动力。营造活力主要表现在从支持新兴的信息业发展和解决其发展中的困难出发,对政府信息化网络建设、网络运行、信息服务等从投资、工商、税务、价格、财政上给予扶持。比如,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9月18日通过《国务院办公厅文件47号》, 把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该纲要就落实软件业投融资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做了扶持性规定。再从资金方面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提供了比较宽松的经济环境。据估计,今后5 年仅用于电子政务建设的政府采购金额就高达200~300亿元,总投资达数千亿元[6];在行政体制方面,我国已确立了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致力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种改革方向适应了发展电子政务的要求,也将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消除体制上的束缚。
2.2 现代信息科学的发展及其应用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了技术和物质条件
2.2.1 现代信息科学的研究与发展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提供了技术支持。现代信息科学是关于信息的产生、发送、传输、接收、变换、识别、控制等应用技术科学的总称,而信息技术是在信息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指导下扩展人类信息处理功能的技术。政务的信息化是政府行为,相当一部分信息资源直接涉及各级政府的核心政务,这必然要求共建共享的实施过程始终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现代信息科学的研究与发展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提供了多种技术支持:a.数字签名技术。确定发信人的身份,确认有关信息自发布至收到为止没有作过任何修改,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防篡改性。目前应用广泛的数字签名方法主要有三种,即RSA签名、DSS签名和Hash签名。这三种算法可单独使用,也可综合在一起使用[7]。b.信息加密技术。将信息明文变换成密文进行发送,使截取者无法破译。在2002年中国国际金融技术设备展上,德国捷德公司展出了他们根据PKI技术(公钥基础设施)和数字签名技术开发的数字签名卡,这种卡可以实现在卡内生成密钥对,进行加解密运算,并安全存放数字证书等多种功能[8].c.防火墙技术。它可以确定哪些内部服务允许外部访问,哪些外部服务可由内部人员访问的技术。据报道,由于防火墙NGFW3000技术的应用,使九运会官方网成功抵御87万次网络攻击[9] 。“黑客攻击近百万次,九运会信息网络依然很坚强”[10]。d.防病毒技术。已有嵌入式内核技术、监控病毒源技术、数字免疫系统、分布式处理技术、安全网管技术等付诸于实践,从“三代防病毒技术”及“巧设收件系统防病毒,邮件病毒奈我何?”[11]等报道可以看出,防病毒技术能力在不断增强。
2.2.2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了物质基础。众所周知,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具有惊人的处理速度、精确的计算能力、极强的记忆和严谨的逻辑判断能力,能进行科学计算、自动控制、多媒体技术应用等,而且凭其信息获取、加工、存储与传输等能力,在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自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注重把信息技术应用于实践,用它来为生产、生活、学习提供方便。经过近20年的高速发展,作为这种应用成果的通信与信息基础设施已颇具规模。目前,我国已建成一个覆盖全国的以光缆为主、以卫星和数字微波为辅的大容量、高速率干线传输网络,在主要传输干线上采用8×2.5Gb/s的系统,完全能够满足各种宽带信息的传输和各种新业务的开发应用,在此基础上我国建设了城乡公众电话网、移动通信网和公用数据通信网,图像通信网和公众多媒体通信网也正在加紧建设[12]。再加上电脑等信息产品的大量涌现,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铺垫了基石,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实体支撑。
2.3 20多年的信息立法实践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提供了法律保障
信息化正在改变着人们的联系和交往方式,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方便。但是,信息化媒介——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极大地造福于人类,也同时给人类带来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如电子侵权、黑客入侵、散布虚假信息、电子窃盗等等。因此,从强化网络监控出发,加强信息立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当然离不开信息法律制度的保障。在信息立法建设方面,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从20世纪60年代起至今,美国先后制定颁布了《信息自由法》、《个人隐私信息法》、《削减文书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A130文件》、《在Internet网上购物免收购物税法》等[13]。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逐渐建立了有关信息技术、信息网络、信息社会、信息活动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连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有序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已经发挥并继续发挥以下作用:a.解决信息矛盾,打破信息垄断,消除信息障碍,协调信息交流;b.保证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污染,防范信息犯罪;c.维护国家信息主权,有效控制信息跨国传输,防止“文化侵略”,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文化发展;d.加快整个社会前进的步伐,促进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各方面协调和提高;e.规定信息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信息活动,推动信息化进程与信息社会发展;f.保护知识产权,保证信息合理使用,推动知识创新。
2.4 人才储备及其观念革新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了动力源泉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最终取决于人,要靠一定数量、 一定素质的技术处理、信息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来提供动力源泉。就拿技术人才来说,20多年前,我国不少大学就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尤其近些年各种院校和社会办学机构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信息技术人才。仅就1994年推出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截至2001年上半年全国累计考生501万,其中18.9万获得各级计算机等级证书[14]。 这些学生进入社会,显然已经成为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的技术骨干。对于公务员,国家也制订了《国家公务员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应用能力培训大纲(试行)》,这为公务员在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应用等方面能力的提高也是一个极大的促进。社会继续教育与学校专门教育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共同为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提供了非常雄厚的人才储备。
由于电子政务及其信息资源建设都属于新兴的工程, 这对人才的观念变化及其管理理念的创新有着更为迫切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由于国外政府管理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发展的影响,我国政府管理理念已开始发生根本改变,服务、效率、民主观念已初步形成。同时,在信息化过程中,社会大众信息知识、技能得以提高并体验到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带来的好处。我国越来越多的普通大众开始接触互联网。据CNNI年报数据统计,截至2003年6月30日中国地区(不包括港、澳、 台地区)的互联网用户已达6800万,上网计算机数为2572万,与2002年12月统计数相比,上网计算机增长率为23.5%,并且每个用户平均每周上网13.0小时,平均每周有4.1天上过网[15]。 可见,人们对信息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开始有了清楚的认识,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在管理理念和社会观念中已经能够找到兼容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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