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后期—20世纪初国际非政府组织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纪论文,探析论文,后期论文,组织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1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110(2008)01-0053-05
冷战结束后,在全球化浪潮推动下,当今国际舞台上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呈现了多元化。国际非政府组织日益成为国际社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并且表现出其独特的价值。因此,回顾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对19世纪中后期——20世纪初(一战前)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研究,更有助于我们认识到当今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为我们研究当今活跃于国际舞台上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
关于对一战前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研究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国际非政府组织概念。从逻辑顺序上说,要界定国际非政府组织,我们先要知道什么是非政府组织?对非政府组织的界定,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致的、普遍认同的定义。在美国,人们更多时候是将非政府组织称作“第三部门”;在英国被称为“公共慈善组织”;在德国被称为“志愿组织”;在法国人们习惯将它称之为“社会救济”。此外,非政府组织还有许多其他的称谓,如:“非营利组织”、“基金组织”、“公民社会”等。在学术界较为宽泛的定义是1950年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定义:“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1][p.32-35]中国学者王逸舟所界定的是:“非官方的、非营利的、与政府部门和商业组织保持一定距离的专业组织,它们通常围绕特定的领域或问题结成团体,有自己的利益和主张,代表社会某些集团或阶层的愿望或要求。”[2]中国学者赵黎青所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一种非营利的社会中介组织。它须具备七个特点:(1)应是非政府的、自主管理的社会组织;(2)应是合法的社会组织;(3)不是宗教团体,也不是种族团体;(4)应是非政党性质的、不谋取政治权力的社会组织;(5)应是非营利的社会组织;(6)活动目标具有社会公益性;(7)具有一定的志愿性。[3][p.42-45]这些界定各自强调的侧重点不同,但都涉及到了非政府组织的一些特性。即非官方性、非营利性、独立性、公益性。我们在理解了非政府组织的概念之后,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的理解就容易多了,他们之间存在认识上的递进关系。国际非政府组织是指被“国际性”加以限定的非政府组织,其外延小于非政府组织概念。“国际性”是指组织目的与活动的范围的跨国性与国际性;机构组成的国际性;资金或其他主要资源来源与使用的国际性。[4][p.18]该界定说明了国际非政府组织具有非政府组织的一般特性,即非营利性、组织性、民间性、独立性等,同时又突出了国际性。本文采用这一概念对国际非政府组织加以界定。
二
明确了国际非政府组织概念后,我们要了解19世纪中后期——20世纪初(一战前)非政府组织的产生和初步发展。实际上,国际非政府组织在19世纪的欧洲已经出现,美国学者L.C.怀特认为,成立于1855年的世界基督教青年联盟(The World Alliance of 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s)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际非政府组织以较快的速度发展,19世纪80年代末期后每年就有10个新组织诞生,1910年,其增长速度达到了最高峰,这一年就有23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建立。[4][p.126]
这时期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从活动的领域看主要有五类:一是教会组织,1855年在伦敦成立的世界基督教青年联盟(The World Alliance of Yo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s),1865在伦敦成立的国际救世军(The Salvation Army)等。它们的活动除了传经布道之外,还包括教育、社会服务和卫生服务,这些都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二是专门的人道主义救援组织,1863年成立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它的活动以应对战争及自然灾害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为主,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人道主义救助形组织。1847年成立的建筑协会等;三是致力于和平、发展国际法和自由贸易组织,1866年成立的普遍和平联盟,希望通过国际法的完善促进各国间和平的国际法律学会(The Internaional Law Association)和国际法律协会(The 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ional)等。它们研究各国法律,解决国际间的法律冲突,促进法律的统一,改进国际法,促进世界和平;四是致力于劳工团结的组织,1876年成立的烟草工人世界联盟(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obacco Workers),1889年成立的社会保险永久国际委员会(The Permanent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Social Insurance),它们都在争取和维护劳工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妇女国际非政府组织,1888年成立的世界妇女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Women)等,它旨在提升妇女应对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意识。此外,还有专业性组织公共卫生等领域也有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到20世纪初,随着国际非政府组织数量的增长及其在各领域活动的开展,国际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交流与联系活动逐渐加强。1910年和1913年在布鲁塞尔召开了两次世界国际协会大会,分别有132个和169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参加会议。[4][p.129]在1910年这次大会上产生的国际协会联合会(Union of Internaional Associations,UIA),它由来自世界各国的个人、国际协会、基金会、团体及其他机构组成,致力于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至今它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非政府组织。
三
从上所述,在19世纪中后期—20世纪初,国际非政府组织已形成并出现快速的增长,究其形成与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欧洲社会中自由结社传统及民主自由政治思想的影响。结社自古就存在,它的发展大体经历了自愿结社到自由结社阶段。“在前民族国家阶段,结社并没有同自由这一理念联系起来,……结社和自由联系起来,并作为一项基本的权利是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社会出现了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的资源和自主活动的空间后才出现的。”[5][p.3]可以说,结社自由是近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在资本主义时代来临之前,欧洲社会处于世俗的封建王权和宗教的基督教教会双重统治之下,普通民众缺乏人身自由。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根本谈不上什么自由权和结社权。尽管在中世纪的后期,出现了一些同行业的社团等民间团体,但是由于其缺乏显著的社会意义,未能在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中发挥一定的作用。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资本主义市场的形成和扩张,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发展,使得民众获得了很大程度的人身解放,不仅不再被封建枷锁束缚在土地上,而且还获得了参与社会管理的和国家统治的一定权利。虽然仍然要受到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榨,但是其自由程度同中世纪相比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扩展。与此同时,近代民主思想在欧洲露出了曙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政治哲学家约翰·洛克。在他的政治思想中,“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如不得到本人的同意,不能把任何人置于这种状态之外,使受制于另一个人的政治权力。”“任何人放弃其自然自由并受制于公民社会的种种限制的唯一的办法,是同其他人协议联合组成为一个共同体,以谋他们彼此间的舒适、安全和和平的生活,以便安稳地享受他们的财产并且有更大的保障来防止共同体以外任何人的侵犯。”[6][p.59]洛克的思想奠定了欧洲民主的自由主义传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西方民主获得了重大发展,代议制政治和公民权利得到了确立,其中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等,在欧洲国家逐步成为了共识,人们获得了广泛的结社自由权。从19世纪中叶开始,在西方国家,各国内部的民众自由结社成为了一个较为引人注目的普遍现象,非政府组织正是在社会广泛承认的自由结社权的基础上,汲取了充分的营养并逐步发展和壮大起来。
第二,公民社会的兴起,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民主空间。公民社会这个概念起源并流行于近代西方17-19世纪期间,当时的欧洲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中世纪形成的封建领主所有权随着农民的解放和地租的减免逐渐变成私人地产,越来越多的人摆脱了对贵族的财产与人身依附关系而获得了自由,聚集了财富。这一改变瓦解了封建政治的经济基础,是政治与经济分离的社会经济根源。同时,由于土地不再是唯一孳生财富的形式,而其形式变成了资本与货币,掌握与控制资本的资产阶级从事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他们不再依靠土地,在人身方面获得了自由,而且资本在财富增量上与土地相比表现出绝对优势,这些人成为社会财富的拥有者。社会结构出现了显著变化,出现了一个独立于国王控制的领域,这就是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或者私人领域。在这一过程中,社会权力遭到了分离,除了中央政治统治权力之外,还出现了多层次的社会权力结构。它的出现是以社会应独立于国家而存在或国家与社会应分离。为此,许多学者对公民社会进行了研究和阐释,西班牙学者萨尔瓦多·吉内尔认为:“公民社会是一个在历史上逐步形成的个人权利、自由及志愿结社的领域,志愿性团体在追求各自的私人事务、利益、喜好及目的方面进行不受政治干预的相互竞争,它们的活动受到某个公共机构(被称之为国家)的保护。”[7][p.155]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于公民社会的定义是:“简单的说,公民社会是在建立民主社会的过程中同国家和市场一起构成的、相互关联的三个领域之一。社会运动可以在公民社会里组织起来。公民社会里的各个组织代表着各种不同的、有时是相互矛盾的社会利益,这些组织是根据各自的生活基础、所服务的对象、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开展活动的方式而建立和塑造的。”[8][p.381]可以说公民社会是国家和社会民主和自由的重要保证,是抵御非民主权力不可或缺的屏障。正是因为公民社会在实现国家权力民主化方面的作用,它的兴起推动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许多人认为,非政府组织的目标是推动公民社会,增强自下而上的民主。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同公民社会的日渐完善有着相当大的联系:一方面,公民社会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民主空间。非政府组织的组织、运作和发展都离不开公民社会机制;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内部的影响反过来增强了公民社会的生命力。它是公民社会中最为活跃的行为体。
第三,工业革命的深入,为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出现奠定了物质基础。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使得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不仅是行业之间存在差别,即使在同一行业的不同部门之间,人们所从事的工作也各不相同。生产结构的多元化直接影响到人们对其归属感的感知,这也大大促成了不同社团的出现。工业革命促使欧洲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欧洲人口的增长大大高于世界其他地区,人口的增长激化了各个领域之间对市场的争夺,其所带来的生存压力迫使许多行业、许多人自发地结社,希望通过集体的力量抵御来自外部的竞争。随着工业革命的演进,在19世纪城市也迅猛地发展起来。城市化造成了更多的社会问题,许多人住在穷困和拥挤不堪的地方。城市化给人带来了更大的不安全感,按照行业或是各自利益所在进行结社,成为人类本性在感受到不安全感时所做出的最自然不过的反应。工业革命带来了交通和通讯技术的发展,蒸汽与钢铁的结合在19世纪清除了陆上运输的障碍。铁路时代的到来,1840年全世界铁路总长4800英里,畅通的国内铁路路网出现在占主导地位的欧洲国家里,如英、法,到1870年,全世界铁路总长130000多英里,1900年接近50万英里,其中2/3以上在欧洲。19世纪,延伸的铁路网提供给了当时社会的能动性,使得长距离旅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变成了日常事务。18世纪末——19世纪,通讯技术的发展,有限电报体系得以建立和发展。电报线经常沿着铁路线铺设,蒸汽船铺设的海底电缆使电报网穿越了海洋,19世纪40年代,电报网从欧洲延伸到北美。1851年第一条穿越海峡的海底电缆将英国与法国连接。第一条跨越大西洋的电缆于1866年开通。这些发展对人类所有的行为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们极大地加速了信息的传递,扩大了信息传递的范围,使得相隔万里的人们跨越边界的交流与沟通更加方便。
第四,主权国际体系的形成,为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形成提供了可能。主权国际体系是国际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前提。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后,封建神权势力基本上从欧洲的政治舞台上消失,罗马教皇的决定作用消失,罗马教皇神权下的世界主权丧失,以后决定欧洲事务的力量是一种世俗的主权国家,世俗的国家主权意识从此确立下来。随着主权国家体系的逐步形成,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必然带来战争的危险,因此,国际社会中出现了对国家间关系进行规范的需要。与此同时建立的国家间常设使节制度为主权国家间经常性的政治经济交往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与合作逐渐频繁与加深,各国的国际联系促进了致力于和平、发展国际法和自由贸易等目标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成立。如:和平团体的建立,1866年,和平主义者组成了普遍和平联盟。自由贸易团体的建立,1856年成立了国际关税改革协会。国际法团体的建立,在1872-1914年期间建立了两个重要的国际法协会:国际法律学会(The Internaional Law Association)和国际法律协会(The 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ional)。等等。这些组织的建立充分说明了主权国际体系形成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与合作逐渐频繁与加深,为欧洲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第五,欧洲各国之间的国际联系和各国国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在欧洲诞生的社会基础。如:国际红十字会建立,它从一国内部的非政府组织发展成为了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其历程也充分说明了欧洲各国的国际联系。1863年2月17日,在瑞士人事利·杜南的建议下,瑞士的日内瓦公共福利会在日内瓦召开了首次会议,成立了“五人委员会”(即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1863年10月26日,欧洲14个国家参加了公共福利会在日内瓦召开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创世会议,并制定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基本原则,当时起名为“伤病员救护国际委员会”。1864年8月8日至22日,又签订了《红十字公约》,而且被各国相继承认。公约规定:战场上进行救护的医院及人员处中立地位,应受保护;应对伤病员不分敌友均给予救护。1880年,“伤病员救护国际委员会”改名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906年、1925年和1949年三次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日内瓦公约》均由其起草和提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自诞生之日起,就确定了以人道、中立、公正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全部活动。经过100多年红十字会的实践、探索、研究,到1965年在维也纳第20届国际红十字会大会上,正式通过了7项红十字基本原则,即人道性、公正性、中立性、独立性、志愿服务、统一性、普遍性,并一直是国际红十字会开展活动的依据。又如1888年成立的世界妇女委员会,它是由原有的美国、英国、加拿大和印度等国妇女组织发起在华盛顿建立的。20世纪,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起,该组织得到了发展。世界妇女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妇女意识到自身权益,意识到她们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负有公民、社会及政治责任。主要活动有:宣传人权原则,组织、鼓励、支持和组织举行有关人权、教育、提高妇女地位和妇女参与经济及社会发展区域性讨论会。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直参与联合国举办的国际性重大妇女活动,它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享有甲级咨询地位。正是由于欧洲各国国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以及欧洲地缘位置带来的国际联系促使了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从以上五个方面的因素分析,虽然前三个方面分析的是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原因,本文认为也是国际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原因。正如文中第一部分界定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概念时所谈到的,非政府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存在着递进关系,实际上在19世纪中后期——20世纪初,不少情况下“非政府组织”一词也被用来指国际非政府组织。
综上所述,通过对19世纪中后期——20世纪初所形成并发展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欧洲社会中自由结社传统及民主自由政治思想、公民社会的兴起、工业革命的深入、主权国际体系的形成、欧洲各国之间的国际联系和各国国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这五方面的因素及条件的作用下,19世纪中后期——20世纪初国际非政府组织才得以形成并迅速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