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事故树理论的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事故致因分析论文_张权,王士震,杨鑫,冉福林,钱伟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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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建筑施工现场最易发的高处坠落事故进行了事故树分析,并建立了高处坠落事故树模型,形象直观的表现出了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各个基本事件及其逻辑关系。并利用布尔代数运算方法,得出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最小径集及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通过定性分析,提出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方法。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事故树分析;结构重要度

1 绪论

笔者对2015年度住建部公布的中国建筑业所有伤亡事故进行了统计(表1-1),得到统计死亡人数为538人。其中由高处坠落事故所引起的有241人,所占比高达44.8%(表1-2)。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频率,对于减少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具有最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系统性的方法,对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合理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措施,以达到减少该事故发生,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目的。

表1-1 2015年中国建筑业各类型事故死亡人数统计

表1-2 2015年中国建筑业各类事故伤亡人数占总伤亡人数比例

2 事故树分析方法

事故树分析法是安全系统工程的重要分析方法之一,它从待分析的特定事故开始(顶上事件②),层层分析其发生原因,直到找出事故的基本原因事件③为止。它能对各种系统的危险性进行辨识和评价,不仅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且能深入地揭示出事故的潜在原因。其具有直观、明了,思路清晰,逻辑性强的特点,既可通过最小割集④、最小径集⑤、结构重要度⑥做定性分析,又可定量分析[1]。

3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现状概述

3.1施工人员

建筑现场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普遍学历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施工企业缺乏进场体检制度,许多生理、心理上不适宜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人,反而从事高处作业活动。建筑施工现场工人流动性大,许多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力度、投入不足,人员未得到充分教育,安全带等劳保用品还不会准确使用,未充分熟悉现场作业情况,就已进场从事高处作业。

3.2管理人员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各岗位管理人员不明确自身安全管理职责,忽视安全管理,人为安全管理就仅是安全部门之事,为了进度放弃安全,为了效益放弃安全。许多一线管理人员,特别是班组长层级鱼龙混杂,稂莠不齐。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将固定工程量承包给某个班组,要求按时保质的完成,而未将安全生产责任贯彻到班组长层级,顾班组长为追求效益,漠视工人高处冒险作业,甚至强令工人高处冒险作业。

3.3个人劳保用品

建筑施工现场工人流动性大,工人进出场管理不易。存在施工企业配发完一批劳保用品后,而工人又更新退场,劳保用品随之带走,新进场工人又未及时配给的情况。许多施工企业为节省开支,将工人劳保用品的配给责任转交给分包单位,甚至班组。又缺乏必要的监管制度,顾分包单位,班组为节省开支,使用假冒伪劣的个人劳保用品,一旦发生事故得不到有效防范。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不配、少配个人劳保用品的情况。

在劳保用品的使用方面,工人抱有侥幸、懒惰、从众、狂妄自大的心理,故意不使用劳保用品,冒险作业。安全教育不足,存在工人不会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情况。

3.4安全防护设施

部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存在下列隐患:

(1)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不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如防护架体搭设简易,未挂设安全网,纵横杆间距过大等情况。

(2)缺乏安全设施拆除审批手续,建筑现场存在破坏临边防护未恢复事宜。

(3)缺乏验收制度,部分设施搭设完成后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

4 建筑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树分析

本文结合事故树分析理论与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情况,以脚手架高处坠落事故为例,绘制了人员高处坠落事故树。如图4-1所示。

4.1事故树中字母含义

 

4.2事故树定性分析

(1)最小割集计算

该事故树的布尔运算表达式为:

 

5 预防脚手架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通过事故树分析,可以发现造成脚手架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事件有24个。最小割集数量达到640个,证明导致该事故的事件集合是相当多样的,给我们预防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通过对最小径集的分析,指出预防此类事故发生的7种方式。

其结构重要度分为三个层次,在预防此类事故发生时,应轻重有序,着重处理结构重要度更大的基本事件。

根据上文分析,可得出结论:

结构重要度最大,位列第一层次的基本事件有:X1、X2、X3、X4、X5、X6、X7、X8、X20、X21、X22、X23。

结构重要度次之,位列第二层次的基本事件如下:X9、X11、X13、X15、X17、X12、X10、X16。

结构重要度最小,位列第三层次的基本事件如下:X14、X18、X19、X24。

可以清晰的发现隶属于第一层次的基本事件,都可概括为劳动保护用品、临时安全设施的缺失或不合理设置。所以企业要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应当首要消除劳动保护用品、临时安全设施的缺失或者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具体可概括为:

(1)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计划和投入台账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合理运用。

(2)建立工人劳保用品领用台账,切实监督每名工人均配齐所需劳保用品。

(3)建立健全安全用品进场验收制度,保证其质量可靠性。

(4)加强工人劳保用品使用教育,使其行为上会使用,心态上要使用。

(5)建立健全安全设施验收制度,架体搭设完毕后需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建立安全防护设施拆除审批制度。

通过以上这一系列措施,保证劳保用品合理有效的配备,安全设施科学、坚固的设置。即便发生工人高处失稳的事件,也能通过劳保用品和安全设施对工人进行可靠保护,使事故的发生得到抑制。这符合“本质安全”的理念。

就目前国内建筑企业而言,以上几点制度都存在于企业安全管理中。但是建筑现场高处坠落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这不得不考虑第二、第三层次事件的影响因素——工人与管理人员的人为因素,以及管理缺陷的影响。通过一系列制度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加以约束,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具体可概括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明确管理人员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同时应覆盖到班组长、工人层级。全员对安全生产各负其责。并建立考评奖罚制度,对各层级责任履行情况作出奖惩。

(2)千方百计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

(3)建立用工准入制度,存在心理、生理等不适宜高空作业疾病的工人,严禁进行高空作业。对可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发“允许高空作业”通行帽贴。

加强安全教育,针对工人从众、侥幸、狂妄自大等心理偏向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消除冒险作业。

论文作者:张权,王士震,杨鑫,冉福林,钱伟嘉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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