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信息产业交流与合作现状分析_台海时事论文

两岸信息产业交流与合作现状分析_台海时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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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aiwan's investment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in the mainland of China has been gradually opened.In the mutual information trade of them,Taiwan occupies the leading position.The information industry exchange of both sides complements each other a lot.Yet there are some restrictive factors existed.

KEY WORDS Information industry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 Mainland of China Taiwan

CLASS NUMBER G2:F72

信息产业分为信息产品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前者包括电脑主机及其周边设备与零组件之制造与销售,后者涵盖系统软件,资料处理,网络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信息产业被认为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主导组,是当今世界各个国家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台湾信息产业技术较先进,产品种类繁多、品质优良、价格低廉,其中约95%用于出口;信息业者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经验。

经历了40多年的隔绝,近些年两岸经贸关系解冻,大陆与台湾终于开始有了日渐正常的经济贸易往来。目前,虽海峡两岸间的贸易仍通过香港进行,贸易额却直线上升。1979年大陆与台湾的贸易只有7600万美元,到1992年已高达74亿美元。大陆已成为台湾主要贸易对象。

台湾对大陆的出口依存度在1992年已经升至7.7%。相反,大陆输往台湾商品的增长却缓慢得多,其1992年的总金额不及台湾输往大陆商品的18%。总的看来,大陆与台湾之间互动的经贸关系中,是以台湾经济的影响为主导地位的。两岸信息产业交流、合作的形势,也大致如此。

1 台湾对大陆信息产业的投资在逐渐开放

台湾到大陆投资开始于1986年,而大规模投资则是在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民赴大陆探亲之后。到1992年,台商投资协议金额已超过74亿美元。

大陆很重视与台湾的经贸合作与往来,1994年3月审议通过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表示欢迎台湾厂商在各个领域,尤其是信息产业领域来大陆投资与合作。

早期台商集中投资劳动力密集型的加工工业,以后逐渐涉及一些资金及技术密集的新兴产业。现在,交通、通讯、能源、第三产业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都出现台商投资项目。80年代初,台湾电脑业就曾组团赴大陆考察。近些年来,交流的范围不断扩大,合作的项目也在增多。1989年已有许多信息厂家与大陆接触,部分生产已转移至大陆。台湾“资策会”1992年3月首次正式前来大陆考察,开两岸信息产业交流与合作之先河。此后,海峡两岸信息产业界经过相互考察、观摩、研讨、会谈,已进入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阶段。台湾信息业者在大陆的投资合作形式日趋多样:或投资办企业;或开展“三来一补”;或共同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或在大陆设立营销点;或相互引进人才等等,并且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引人注目的是台湾50多家信息业者,自行出资兴建“上海台商电子一条街”,全部二期工程已于1993年底建成,一些台商相继迁入,并开始营业。1993年营业额在台湾电子信息业中排位第八的英业达集团,也在上海渭河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厂,建立了英业达上海有限公司。

台湾《经济日报》与“资策会”联合进行的调查表明,台湾信息产业今后最大的市场在大陆。这是针对岛内信息产业界在全球信息产业急剧变化的冲击下经营压力十分沉重的状况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台湾“经济部”决定,台湾产业界赴大陆投资时将原来列为“负面表列”审查项目的通信、资讯等十大新兴工业,改列为“专案审查”项目,以放宽其对大陆投资政策的一些限制,促进台湾厂商在投资高科技产品时充分撷取两岸产业发展优势,从而获得更高的投资效益。台湾“经济部工业局”还具体规定了逐步开放个人电脑、软件、多媒体三项信息产业产品赴大陆投资,目的是转移岛内不具竞争力的低层次的信息产品,引进大陆信息产业技术及人才。

台湾首批增列的准许赴大陆投资的项目有285项,包括信息业4项。486电脑、彩色监视器、电话传真机及数字微波无线电传输器等敏感项目,都引入了第二批开放项目之中。1994年11月之前,累计要开放633项产品赴大陆投资,其中信息业16项。

1993年2月,台湾“经济部工业局”依据“行政院会”通过的“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把信息产品对大陆的投资划分为“准许”、“专案审查”、“禁止”三类。键盘、文字处理器、计算机外壳相关金属冲压件入“准许”类;软件及信息服务列入了“专案审查”类;而许多技术先进的信息产业被列入“禁止”类。1994年初,台湾“经济部工业局”为进一步规范信息产业在大陆的投资行为,责成台湾电工器材公会,就监视器、个人电脑、主机板与外设四大类产品,研拟出两岸信息产业分工规划方案,以提供当局作为下一步开放信息产品赴大陆投资的决策参考。

大陆信息产业也在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吸引台湾厂家。1992年在京召开了“海峡两岸科技交流研讨会”,会上决定两岸携手建立信息业共同标准。

2 两岸信息产业的互补本质

大陆与台湾的经贸发展往来,有力地促进了两岸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对台湾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海峡两岸信息产业的交流与合作,已与两岸经济发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两岸高科技产业互补合作的重要内容。

两岸信息产业的妥善分工,主要取决于技术和市场因素。就总的产业形态来看,台湾信息业属于所谓“全球信息产品加工装配”的形态,即协力型的信息产业,具有明显的资金筹投、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优势;而大陆的产业形态尚在构建之中,处于发展完善状态。但大陆信息基础技术实力雄厚,人才充裕,科研体系完整,市场广大,海峡两岸信息产业的互补性强,对两岸资讯工业界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两岸信息产业的互补合作,实质上涉及到从产业研究到实践的广阔领域。具体分析,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方面:台湾信息技术以应用技术为主,基础研究薄弱,自身技术贮备不足。而大陆在信息技术基础研究方面实力雄厚,在许多关键性基础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大陆每年涌现出近万项信息技术成果,其中能真正转化为生产力的却不到15%。所以台湾信息产业界不仅可以引进吸收大陆先进的信息技术,促进台湾产业升级,而且还可以发挥其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帮助大陆推动信息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2)劳动力资源方面:由于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约束,大陆在原材料、土地、劳动力等方面均远比台湾丰富得多,且价格低廉。而台湾近年来由于台币升值、工资上涨、东南亚联盟的竞争等原因,渐渐失去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一般说来,在台湾仅可作征用土地的费用,在大陆则足以用来征用土地、建设厂房、购置设备及雇佣员工。

(3)人才方面:台湾信息产业从业人数远远满足不了产业发展的需要。目前,台湾信息科系培养的学生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的大概只有一半,人才缺乏而且流动性高,招募相当困难。而大陆信息专业人才不但多,而且素质较高,稳定性强。海峡两岸在信息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正好可以满足台湾对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但大陆在信息管理和营销人才方面明显不足,不能满足信息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因而在这方面台湾可与大陆进行合作。

(4)产品营销方面:台湾信息产品以外销为主,积累了生产管理、对外销售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一些经验。大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强大的信息产业的过程中,可以从中吸取经验和获得帮助。同时,台湾也可以凭借大陆产品享受优惠关税的优势,输出到欧、美等发达国家。

(5)市场方面:台湾岛内市场狭小,潜力不大,而大陆随着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信息产品消费能力相应不断提高,市场容量和发展前景不可估量。有关调查表明,台湾信息业到大陆投资或合作的未来考虑,是以大陆市场营销为重点。同时,海峡两岸也认识到携手占领整个中国信息市场乃至进入世界中文信息市场的紧迫性。

事实上,从产业结构及内容方面亦展示了海峡两岸在信息产业领域进行合作的前景。

3 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交流的制约因素

海峡两岸经济贸易,尤其是信息产业合作交流的过程中,也的确存在着种种制约因素,束缚了其正常发展。

(1)政策制订及实施上,台湾当局采取了“互补但不互惠”原则。

台湾当局亦清楚地认识到,两岸经贸,尤其是属高科技的信息产业发展互补的方面很多,但是由于出自“安全”考虑,为防止大陆受惠更多,设置了许多限制性条件,使其对大陆科技政策表现出“单向开放”的特点。比如,在两岸互相转移技术方面,对台湾技术转移大陆,依“科学技术专案成果转移要点”规定,要由“经济部专案核准”。对信息产业技术的转移,尽管由原本的“负面表列”改为现行的“专案审查”,但毕竟亦是一种限制。

而对大陆的产业技术可以“全面引进”、“全部开放”,不受正面或负面表列的限制,也不限公营或私营企业引进。1988年8月和1989年6月,台湾当局分别公布了“大陆产品间接输入处理原则”和“大陆地区物品管理办法”,积极鼓励民间厂商引进适宜的大陆产业技术,政策上基本不设限。台湾当局在拟定大陆对策时,亦充分分析大陆信息产业如信息产品开发系统较为完整、政策取向明确、市场潜力大等优势,为台湾所用。台湾当局实行这种“单向开放”式政策,意在“主导”两岸的技术交流。

(2)大陆产品与台湾产品竞争问题研究。

高长研究了两岸制成品出口成长及其结构的变化。尽管台湾非耐久性消耗品的出口显示出被大陆产品取代的迹象,在日本、美国等外销市场的占有率被大陆超过,但是信息产业仍是台湾产品占绝对优势。

大陆产品与台湾产品面临的竞争同两岸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大陆经济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出口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因为大陆廉价的劳动力与丰富的原材料为其提供了成本优势。

信息产业高技术产品、关键零部件产品方面,大陆还无优势可言。然而,大陆信息产业的发展策略亦强调面向海外,对国际市场的开发很重视,且表现积极。近年来其信息产品出口在数量与金额上增长都相当迅速。所以,两岸信息产品未来数年内在国际市场上将出现短兵相接的竞争状况。如果大陆台商出口的产品可全部替代原台湾的出口,据1993年的统计,这部分出口的转移效果约为71.7亿美元。其中转移效果较大就有信息业,为5750.86万美元。

(3)“产品空洞化”的顾虑成为投资的阴影。

自从台湾大规模向大陆投资以后,投资迅速增加,对于台湾地区的产出水准、产业结构、贸易收支等层面产生很大影响。台湾是否面临失去资金、技术且培养了潜在竞争对手的局面;其资金、技术和投资重点转移是否会阻碍台湾本土产业与技术升级而造成产业空洞化的危势?这些顾虑成了台湾投资中一种恐惧心态。台湾“中央银行”总裁谢森中在一篇谈银行的货币政策与外汇管理的文章中指出:“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必然发生资本外流现象,但中央银行对资金流向大陆之情况仍会多加注意。”“产业空洞化”之论点不仅有其重要的经济与商业背景,而且影响了台湾的产业及有关政策。

事实上,台湾到大陆的投资行为,的确表现为一种产业整体外移行为,而非个别厂商的海外投资行为。然而仔细分析一下就可知,台商投资动机主要是占领当地市场,获取当地生产原料的产生,投资替代关系很小,而所投资产业在台湾已无生存余地。如台湾许多属于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试图通过海外投资继续发挥作用,以再造生机。另一方面,则腾出空来积极进行产业更新换代,实现岛内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的转型发展。台湾当局将产业从劳动密集型转向资本密集型的升级转型放在重要位置上,就说明当局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来稿时间:1996.11.24。编发者:李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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