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价值生成理论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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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个新的思潮——价值哲学的思潮正风行于全世界。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也不论是资产阶级哲学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都企图对价值问题作出自己的回答。但是,在哲学的大家族中,价值哲学毕竟还是一个很年轻的学科,因此在许多问题上至今仍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百年来,各家各派争高竞长,各种学说递嬗不已,但争论的焦点始终是价值的基础及其本质问题。

一、“当代价值基础危机”

在休谟之前,哲学家们对于事实向价值的过渡、“是”向“应当”的推理,是作为一个不加置疑的既定前提而加以默认的。

至18世纪40年代初,休谟通过对情感、意志问题的研究,提出了反传统的著名的“休谟法则”——按照通常的推理方式,从“是”中推论不出“应当”来;因为“应当”是指一种新的关系。“休谟法则”抽掉了传统价值论的理论“基石”;从此,能否解决休谟提出的问题就成了伦理学及价值哲学能否成立(是否可能)的一个关键性的、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并且至今还未填平休谟发现的事实(“是”)与价值(应当)间的鸿沟。

至19世纪80年代,尼采又进而提出:“上帝死了”,“应当重新估价一切价值”。这又进一步宣告了以基督教价值体系为核心的传统价值基础的瓦解。

国内外研究价值哲学的方法有“心理主义”的、“物理主义”的、新康德主义的、主客体关系论的、社会本体论的。前两种方法把价值赖以产生的自然前提——心理的和物理的事实当作价值本身来研究;第三种方法把价值当作独立于心理、物理之外的超验的“第三王国”来研究;第四种和第五种方法也只涉及价值的基础而没有弄清价值本身。虽然这些方法对研究价值产生过程的某些环节各有其用处,但都不可能、因而也未能解决困扰价值哲学家两个半世纪的难题——价值的基础和价值的本质问题。

在人类生活迅速转折,传统的价值基础(基督教和旧习俗)日趋崩溃的情况下,新的生活需要新的价值体系来支持。但这种体系却因找不到价值基础而不能建立起来。这种困窘的状况,被人们称之为“当代价值基础的危机”。〔1〕

因此,价值的基础及其本质问题是两个半世纪以来一直未能很好地解决的一个基础性的、关键性的难题。这一难题能否解决,不但关系到价值哲学各学科能否成立,而且关系到支持当代人类生活的现实的价值体系能否建立。正因如此,历届世界哲学会议都把这一问题作为讨论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突破点的选择

解决价值论难题的关键在于突破点的选择。但突破点究竟在哪里?我们可以看出,所谓价值论难题是指价值的基础和价值的本质这两个问题,而在这两个问题之间又缺少一个把二者直接联系起来的中介逻辑环节。接着我们又可以发现,把二者直接联系起来的中介逻辑环节应该是价值的产生。这是因为,所谓价值的基础,无非是价值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有价值赖以产生的基础,必然有价值的产生;只有价值产生之后,才会有价值的本质问题。因此,只有从价值产生这个关键性的逻辑环节入手,才有可能解决这两个价值论难题。

但是,价值的产生又有原始发生和现代发生之别。价值原始发生的前提,基础是不包含价值因素的纯粹的自然事实;价值原始发生的过程又是价值的从无到有(即纯粹事实〈“是”〉向原始价值〈“应当”〉的转化)的过程;因而在这一过程中,事实与价值的区别和联系都较为清晰,而在价值现代发生的基础中,则包含着已有的价值因素;在价值现代发生的过程中,既有新生价值的原始发生,又有原有价值的繁衍、转换;因而在价值的现代发生中,事实和价值是错综复杂地纠缠在一起的;从价值的现代发生入手是难以把线索捋清的。因此,从价值的原始发生的研究入手,不但有利于进一步解决价值的现代发生及价值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过程,而且在方法上也有其特殊的优越和方便之处。也正因如此,原始发生学的方法才从近代以来逐渐成为发生学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的研究方法。选择价值的原始发生作为突破口,不仅可以直接解决两个价值论难题,而且也为整个价值哲学的研究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唯物主义基础。

价值的原始发生又有个体(微观)原始发生与种系(宏观)原始发生之别;同时又有个体原始发生向种系原始发生的过渡问题。研究价值的个体原始发生需要利用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和地球学等资料,并且需要把这些资料作价值哲学的提升。研究价值的宏观原始发生需要利用考古学、文化学、人类学、民族学和历史地理学等资料,也需要对这些资料进行价值哲学的提升,纳入价值哲学的逻辑环节中。因而,关于价值原始发生的这两个方面的研究不仅难度很大,而且工作量也很大,把价值的原始发生同人类个体的活动的原始发生和人类起源、社会历史的原始发生结合起来研究,涉及到的问题也会更多。

三、发生学的方法

弗兰西斯·培根在谈到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性时曾经说道:“跛足而不迷路能赶过虽健步如飞但却误入歧途的人。”作为探索真理的指南和手段,科学研究方法决定着研究的视角、起点、过程和结果,决定着科学研究的成败、命运。

西方的一些哲学家之所以围绕于价值的迷宫中找不到出路,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们固守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立场和观点上,他们不是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把价值看作是主观的意识或客观的“意义”,就是站在形而上学的立场上,把价值只看作是心理的事实或物理的事实。在方法上,不是运用现象学的内在论方法把价值只作为一种内在的心理现象来研究,就是运用自然科学式的实证方法把价值作为不依赖于人的自然事实来考察。他们不是偏执于万能的精神,就是偏执于僵硬的物质,就是没有看到把精神与物质统一起来的作为价值产生和发展之基础的人类活动。

前些年,原苏联、东欧和我国以及西方的某些学者开始认识到了价值与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的某种一致性,并试图从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的角度去说明价值问题。这在哲学价值论的研究中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他们大都偏重于对现今既定的存在状态(即事物发展的最高环节和最成熟状态)的研究而忽视历史发生学(特别是原始发生学)的考察。

作为价值主要基础的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是一个有其原始发生和历史发展的不断流变的动态过程;价值本身也是在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过程中不断流变的动态过程;而价值本身也是在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过程中不断产生、发展、转化、重塑的。因而,如果不对价值进行追根溯源的发生学(特别是原始发生学)的考察,就不能理解价值为什么能够产生(即价值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它是在什么样的主客观条件下(基础上)产生的,又是怎样产生的(即产生的具体过程是怎样)。而不理解价值产生的根源、基础和具体过程,就不可能把握价值。因此,对价值的发生学的考察,特别是对价值的原始发生的考察,应该是哲学价值论研究中的一项必须先行的基础性工作。

谈到发生学的方法,人们很自然地会想到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皮亚杰从儿童的先天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以及操作活动出发,考察了儿童的从生物性基础和操作向社会性的认识的转变(即认识的原始发生)的过程,“在儿童心理的微观领域内几乎重复了马克思、恩格斯上世纪在人类历史领域中的发现,即并非先验的内在理性,也非逻辑、语法本身,而是实践操作活动才是所谓人类的智力、理性、思维的基础和来源。”〔2〕 但这种重复决不是偶然的。之所以会有这种观点和结论上的“重复”(一致),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皮亚杰和马克思恩格斯在方法上的一致——尽管他们所探讨的领域和所研究的问题有所不同,但他们所使用的基本方法都是发生学的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在许多著作(如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导言》、《资本论》第1 卷和恩格斯的《卡尔·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逻辑与历史统一方法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阐述)中缜密地论述了发生学问题,而且在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具体地、成功地运用了历史发生学的方法。我们只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作为完整形态的唯物史观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就可以看出,不论是从他们的研究方式来看,还是从他们的基本思路来看,都体现了历史发生学的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本书的第一卷的第一部分十分明确地指出:

“任何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3〕(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可以说,这段十分精辟的论述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的原始发生及其研究方法的高度概括。正是这一伟大的思想奠定了唯物史观的基础,也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建立了唯物史观的科学理论体系(参见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如果我们以这一观点去研读《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就不难发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唯物史观时的探索过程和基本思路。

首先,确定历史活动的自然基础(前提)。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在这里马克思还加了一个边注:“黑格尔。地质学、水文学等等的条件。人体,需要,劳动。”〔4〕从这段话以及上一段的论述中可以看出, 历史的自然基础(前提)包括:(1)“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即“ 生活”,亦即肉体组织——人体、需要、活动(“劳动”)。(2 )生命个体的环境因素,即“地质学、水文学等等的条件”。(3 )受肉体组织制约的生命个体与外部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这里之所以着重提出“黑格尔”,是因为黑格尔在他的许多著作(如《逻辑学》、《精神现象学》、《历史哲学》和《法哲学原理》等)中,都把生命、需要和活动(劳动)作为精神现象和历史现象发展的一个必经的必要环节。

无论是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创立时期的著作中所阐述的观点来看,还是从恩格斯花费十年时间研究自然辩证法(特别是人类起源问题)、马克思暂时搁下《资本论》的写作而去研究人类学这些情况看,他们都是考虑到了并且很重视历史的自然前提(特别是生物学前提)的。他们反对离开这些前提来研究历史,把抛开这一前提来空谈历史的德国人讥之为“一些没有任何前提的德国人。”〔5〕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的自然前提的确定,对于建立唯物史观、实现哲学领域的伟大变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唯心主义抛开历史的自然前提,因而不是把社会历史看成是主观意识的历史,就是看作客观精神的历史。而旧唯物主义则不是在这一基础上停止不前,把历史与自然相混淆,就是把自然基础与社会历史相割裂,从伟人的精神和宗教的变迁中寻找历史发展的根源。马克思和恩格斯则从由生命个体的活动所引起的生命个体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合乎逻辑地引出了劳动范畴和实践范畴,从而克服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影响,对社会历史作出了科学的说明。

其次,考察历史活动的原始发生。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产资料”,而这个第一个历史活动“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6〕在这里, 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指出了历史前提与历史活动的紧密联系,即历史的生物性前提(肉体组织——人体,以及由肉体组织的活动所导致的需要,满足需要的能力等等)对最初的、最基本的人类实践活动——生产活动的决定作用。但是,作为第一个历史活动的生产活动又是比它赖以产生的自然基础更高的东西,它是人所特有的创造价值的活动。因而,“一当人们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7〕于是, 就有了人类和人类活动,开始了人类社会的历史。构成社会历史的最初的因素有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需要的再生产、人自身的再生产、社会关系和人类意识的生产等方面。而这几种生产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各种价值(客体性价值、主体性价值、中介性价值)的创造、产生的过程。

最后,考察自然因素的社会改造,即自然基础“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的活动所发生的变更”。社会形成之后,自然因素仍作为人类活动的基础制约和参与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8〕但是, 进入人类社会活动领域的自然已不是人类史之前的自然,而是被人们的社会活动改造了的包含着价值因素的“人化自然了”。社会历史产生之后,人类活动的主导因素也不再是自然因素,而是社会因素了。

人类历史原始发生的前提是自然,其结果是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的形成以及自然基础的社会改造。而贯穿整个过程的根本性的环节则是活动——包括生物性的生命活动和社会性的实践活动。马克思和恩格斯正是抓住这一根本性的环节来考察人类历史的最初起源(原始发生)的。因此,当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活动范畴和实践范畴引入他们的历史理论之中的时候,被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弄得玄奥而又混乱的人类历史的起源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只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的根源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会被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9〕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0〕

我们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和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原理》的分析,分别找到了历史发生学方法和认识发生学方法。同时我们又注意到胚胎发育学、儿童心理学、人类学、民族学、文化学等学科中的发生学方法。我们还看到,辩证逻辑中的逻辑与历史一致的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与发生学的方法也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连上面提到的国内外价值哲学运用的五种方法,也可以分别纳入发生学方法的各个环节中。这样,我们就以历史发生学和认识发生学的方法为“蓝本”,同时综合其他各种方法的适用成份,形成了一种适于解决价值难题的新方法——价值原始发生学的方法。

四、实践论的立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和核心是实践哲学和唯物史观。它与以往哲学的根本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既不诉诸于万能精神,也不偏执于僵硬的物质,而是立足于人的能动的实践活动和由这种活动组成(造成)的社会历史。而人的活动就是人们在现实中对待存在的方式。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传统哲学重大变革的实质就在于:它把如何确定存在(以什么样的思维方式解释世界)的传统哲学问题转变为如何对待存在(以什么样的活动方式改造世界)的实践哲学的问题。而价值正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的活动中产生的。〔11〕

价值哲学是源于实践、关于实践、归于实践的哲学。因而,古代和近代的许多哲学家把价值哲学称之为“实践哲学”、“文化历史科学”、“生活哲学”。我们只能通过对人类实践和社会历史和考察而发现蕴含于其中的价值,也只能通过发现蕴含于其中的价值而理解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所以,对价值原始发生的历史考察,同时又是对人类、社会历史起源的价值分析。

一个毋须繁琐证明的明显事实是:价值总是与人、人类需要和人类活动相关。在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领域之外没有任何价值因素。因而,价值的存在与人的存在(人的存在方式就是他的一连串的活动)和社会的存在起码在时空上是一致的。另一个可以确定的事实是:人类历史原始发生的标志是人们最初的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活动(这一活动是由它的自然前提——肉体组织决定的),而一旦生产出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最初的经济价值——物质生活价值也就被创造出来了。因而,价值的产生及其前提与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的产生及其前提又是一致的。所以,我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考察历史原始发生的思路和方法也同样适用于对价值的原始发生的微观(在个体活动中)的和宏观(在社会历史中)的考察。

人类的一切活动归根结底都是追求、创造和获取价值的过程;而关于价值的发生学研究正是研究价值的创造过程和创造方式的。价值发生学是探索价值产生奥秘的学问,它所研究的主题是如何通过人类有效的自觉的活动和系统的价值工程活动,将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转化成为人类需要和目的服务的价值。当前的改革开放的过程是新生事物不断涌现、新的价值不断发生的过程;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过程,实质上也是价值系统的更新、重塑过程。因而,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发生学基础上的价值发生学,不但对当前的改革开放(特别是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而且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实践中有着很强的应用性和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

注释:

〔1〕C·C·古尔德:《社会本体论与价值基础的危机》, 载《第十六届世界哲学家会议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2〕李泽厚:《关于主体性的补充说明》, 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5年第1期。

〔3〕〔4〕〔5〕〔6〕〔7〕〔8〕〔9〕〔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3─24页,第31页,第31页,第24页,第24页, 第20页,第49页,第5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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