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罪恶远离温柔的生活_青少年教育论文

让罪恶远离温柔的生活_青少年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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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有的人在生命的每一天都努力向上,为的是让自己的生活充满阳光,更加精彩;而有的人还未成年就跌入了无底的、黑暗的深渊,走上了一条曲折、泥泞的道路。他们,就是人们常说的少年犯。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发生,如何来挽救这些失足的孩子?已成为一个令整个社会都应该关注的问题……

面对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步入歧途,我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谁之过?显然,把未成年人犯罪完全归咎于青少年自身的说法是不恰当的。事实上,青少年犯罪不仅有其自身的原因,家庭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比如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黄色书刊、充满暴力的影视剧等。而在这种种原因当中,家庭的原因又尤为重要。

家庭不和睦,父母婚变,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据调查,在未成年人犯罪者中,自幼生活在父母离异家庭中的约占二分之一。在这种不正常的家庭环境中,孩子逐渐变得孤僻、自私。随着其年龄的增长,其反抗性、独立性行为也日益增多。

姚某来到世上仅6个月就遭遇父母婚变。 襁褓中的她只有靠爷爷下苦力挣钱来维持他俩生活。从未体尝过父母之爱的她在贫穷、歧视中渐晓人事。她常常问爷爷“我怎么没有爸爸妈妈带我上公园?”而回答她的只有爷爷的一串串眼泪。在她身上,一种被遗弃的自卑感悄然形成,继而转化为争强好斗的性格。在姚某10岁那年,爷爷不幸去世,她不得已来到生父、继母身边。此时的她心中只有恨,恨只生她不养她的父母。“小时候不要我,把我抛在一边,现在我大了要这个女儿了?我要讨回你们欠我的账。”因为有了这种想法,姚某整天不做家务而且百般挑剔,常常无故摔打东西耍野蛮。13岁那年,她竟将家里的东西变卖后作零钱花。父亲忍无可忍地打了她一顿,姚某从此便离家出走,不再回家,直到多次“进宫”。

父母的道德品质及其表率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对子女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据悉,在已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其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占近三分之一。有的父母双双被判刑;有的一家几口被劳改、劳教;有的母亲办旅社,竟让女儿拉客。难怪有些孩子说:“我们走到这一步,与我们的家庭影响,与我们的父母有关。”

由于父母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的局限性,使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常常会使孩子走向反面。这部分家长信奉的是“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教条,对初染恶习或偶然失足的孩子只会施以粗暴的打骂。殊不知,这种原始的教育方式不但难以使孩子回心转意,反而会加速他们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寻求依附进而堕落的步伐。

与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相反的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某些为人父母者在目睹孩子有反常现象后不及时积极地进行引导和教育,而是睁只眼闭只眼,有的是自信自己的孩子不会犯罪,直到孩子的行为起了质的变化受到处罚,才如梦初醒,后悔莫及。

爱孩子是母亲的天性,然而不恰当的爱往往会使孩子形成不健康的人格。李玫就是这种母爱的爱害者。李玫1岁时,她的父母离了婚。 要强的母亲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女儿身上,对女儿的零花钱从来不控制。到李玫15岁那年,母亲患了血液病,经常需要化疗,再也没有那么多钱供她零花了。而已经养成大手大脚习惯的李玫离了钱怎么能行?为了钱,小李玫瞒着母亲离开学校到歌厅坐台,进而学会了吸毒,最终因吸毒而被劳教一年。

事实证明,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日趋增长,与他们所处的家庭环境、家长素质是密切相关的。身为父母,家长没有理由不履行对子女的教育义务。否则,我们又何必为人父母?为使未成年人不再发生或少发生人间悲剧,年轻的父母们不妨多学些教育孩子的方法,不妨多提高一些自身素质,多用一些文明的教育方式去爱自己的孩子。

教育专家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以后带来的新问题。以日本为例,战后日本还没有这个问题,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的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青少年中也出现了逃学、校园暴力、女高中生卖淫等问题;近年来,美国发生的校园枪击事件愈演愈烈,电脑黑客之类的名词也出现在青少年身上。

孩子的心灵需要阳光,他们需要来自全社会的关爱。正因如此,政法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就要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和今后的成长过程。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六项制度:1.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从宽处理未成年犯罪者;3.寓教于审贯彻始终;4.双重保护,既要保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又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5.加强综合治理;6.法律帮教。对待未成年人犯罪者,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应当养成这样的工作习惯:像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像老师对待自己的学生,像医生对待自己的病人一样,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用爱心、亲情、法制、理想去感化、教育失足青少年。

针对未成年人可塑性强、易变的特点,政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而应当延伸帮教,应当建立帮教档案,采取措施,跟踪帮教。对于被判实刑的少年犯,少年法庭要坚持到看守所、少管所回访,帮教,送一些法制书刊、生活用品给他们,并结合他们的改造情况,做好思想工作,鼓励他们认真改造,重新做人。

对被判管制、缓刑的失足青少年,少年法庭更应采取形式各异的帮教措施以防其“旧病复发”。河南省兰考县法院少年法庭在焦裕禄烈士陵园建立了“特殊青少年劳动教育考察基地”并组织“法制教育巡回演讲团”等等,这些措施对失足青少年的改造、挽救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书刊、影视剧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可低估。近年来,媒体的迅速发展,在某些方面也出了弊端。特别是在舆论导向方面出现了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极为不利的因素。一位少年犯曾说过这样的话:先绑架后杀人的做法我们也是从电视和侦探小说中学来的。事实上,影视、文学作品对一些犯罪过程的细微描述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可低估。而黄色书刊、音像、软件更是屡禁不止,这些东西对尚不成熟、分辨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精神鸦片”。由此可见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强“扫黄打非”的力度,更要下大力气创作一批适合孩子们的影视作品,让他们远离色情、暴力的影响。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

地震之所以能够预报,在于地震发生前总有一些前兆。事实上,青少年犯罪也有前兆,这些前兆应当引起家庭和社会的注意,进而做好工作,防守把关,杜绝未成年人犯罪。那么,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前都有哪些反常举动呢?

背书包的姿势与众不同,头发剪特殊的发型,似乎显得很“前卫”的样子;交朋友与过去相比有很大的变化,往往只在门口与朋友交谈而不敢把朋友带进家来;朋友的电话突然增多,接完电话后立即出门,或者不想让人听到通话内容;常常借口有事,放学以后回家很晚而不向家人解释去了何处。

常常一个人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说是做功课,学习成绩却每况愈下。常常带有打火机、香烟之类的东西,不让家里人知道;购买了新的东西常常不翼而飞,同时又经常有来历不明的新东西。学习成绩突然下降,甚至于逃学,对家里人讲去上学,对老师讲家里有事要请假。或不知去向,常常说谎,爱吹牛,讲粗话、脏话和暗语。爱穿奇装异服,用钱突然增多,有时有来路不明的钱财,吃饭极为偏食或暴食暴饮。突然在外吃饭的情况增多并有抽烟喝酒现象。从态度上看,过分顺从家人或无故顶撞家人,不敢正视家人讲话,常偷瞄家人。

当你发现自己的孩子有上述现象发生时,一定要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及时做好教育工作,以防孩子走上歧途。孩子是在学习和汲取中成长的,当孩子有了不良行为和不好的心理倾向时,如果家庭、学校、社会能够多给他们一点关心,少给一些歧视,多给他们以正确的引导,多给他们讲一些如何做人的道理及法律常识,孩子也许能够“改邪归正”,进而减少犯罪的发生。

未成年人有犯罪的迹象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有关方面推卸责任,最后把矛头对准孩子,把孩子推向社会,听之任之。关心、教育孩子健康成长是整个社会和每个家庭对青少年教育应尽的义务,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却不能不让人忧虑。在这其中,社会、学校、家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将直接影响孩子未来的发展,甚至是孩子的一生。

每个敏感的人都不难意识到,目前未成年人的犯罪率正在上升。与此同时,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也日渐多了起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各省市的地方法规都在创建中,有的已经颁布实施。然而,为什么有了这些法律,未成年人犯罪率还在攀升?法律究竟有多大作用?

法制建设固然不可缺少,然而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暴力主要是学习、模仿不良行为的结果,假如日常生活中人们整天目睹的是以不同方式表现出来的暴力,他们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生活中接受并使用它。”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罗大华先生说:“中国少年刑事犯罪的增多,家庭、学校、社会都难辞其咎”。这也正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立法初衷: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加强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三道防线——家庭防线、学校防线、社会防线。

法律界普遍的看法是:犯罪是社会现象,不可能被消灭,但减少犯罪,控制其频率、趋势还是可行的。

就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来说,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律虽然强调齐抓共管,但倘若不能把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具体化,那么必然出现的情形是:齐抓共管,谁都管,谁都不管或者是谁都管不好。法律条文中有许多“应当”、“不得”之类词汇,缺少具体、明确的法则。只有明确法律责任并充分量化,法律才会有可操作性。比如,如果某个部门失职,谁来惩罚?各个部门之间如何协调?规定不允许卖烟酒给孩子,如果有人卖了,谁来管?怎么管?中小学校附近不准开设营业性歌舞厅,如果要取缔,是由公安部门主动取缔还是由学校首先提出申请?

1991年侧重保护儿童权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前,我国是世界上三个没有少年法律的国家之一。今天,有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用来保护少年的法律仍是数量少,质量也有待提高。事实上,社会环境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律界人士坦言:成年人也好,未成年人也好,犯罪现象同样是社会状况的晴雨表。任何一个国家,官员越清廉,犯罪率就越低,腐败现象使得社会的凝聚力下降,恶化社会心理环境,失衡心理滋长蔓延,越轨行为增多。要想有效地控制犯罪,仍须严惩腐败!

一家少管所门前的广场花园里,立着这样一尊雕塑:一双巨大的手托起一只展翅欲飞的鸽子。这尊雕塑不得不使人想起高墙里面那些受伤的孩子。请让我们人人都伸出温暖的手,将那些受伤的鸽子轻轻地托起。让我们人人都献出一份爱去关注祖国明天的太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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