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语文综合性学习”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综合性论文,语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把“语文综合性学习”纳入语文课程结构体系之中,同“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相并列,构成语文课程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首次编入了六个单元的“语文综合性学习”内容,在语文教材中占有突出的地位,成为教材改革的一次突破、一个亮点。这项改革,必将引导语文教学的改革与发展,同时也将引发语文教学与改革的一系列问题,亟待我们深入探讨和切实解决。
一、语文综合性学习多维评价方法的运用
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评价,其主要评价手段不再是考试,评价依据不再是分数,评价的目的也不是用来甄别和选拔,而是采用多维评价的方法,以改进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指导,改善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课程设计,完善学习活动过程,推动学生的整体发展,因此,语文综合性学习评价注重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与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相结合。根据语文综合性学习的特点,针对目前在教学评价中存在的弊端,以下几种评价方式更应受到关注。
1.尊重学生评价。语文综合性学习不同于学科课堂教学,全程受控于教师,教师是学生学习评价的权威,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学生自主性较大,灵活性较强,而且常常以独立探究和小组合作的学习方式进行,在这样的学习情境和学习过程中,对学习者能够全程了解的是学生自己,尤其是小组合作伙伴,他们又是学习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对各个学习活动环节都有切身的体会,评价起来更具针对性,更加切合实际。除同学相互评价外,还应加强自我评价,让每个同学对自己在综合性学习中的经历、体验、表现、成长等作一次检点和回顾,这有利于巩固学习成果,发现差距,校正学习目标。组织、开展好学生评价,不仅对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培养学生的反思能力和自我负责的精神,收到自我教育之效。
2.加强过程评价。语文综合性学习应着重评价学习者在学习活动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合作态度、探究精神、创新意识;评价是否在活动中主动发现问题,探索问题;评价是否积极地为解决问题去搜集信息和整理资料等。过程评价可以通过学生自我评价——写活动记录、活动小结等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小组同学相互评价——相互填写评价表格,互查学习成果(笔记、日记、作文),讨论交流等形式进行,还可以通过教师跟踪评价——教师抓住学习活动的关键环节,给予及时点拨和疏导。恰当运用过程评价,可以起到督导、激励、调控的作用。
3.重视个性化评价。语文综合性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为每个同学发挥特长、潜能创造了机会,每个同学都可以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其学习结果也可以以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形式呈现出来。因此,评价不可能沿用传统的“一把尺子”“统一标准”的评价模式,而是要针对每个同学在综合性学习中的不同表现、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评价角度和评价标准。比如,听、读、说、写这四项语文能力都能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得到训练,学生从中也会各有所获,但又可能各有侧重,各不相同。只要学生在听说读写或情感态度、价值观任何一个方面有所收获、有所进步,就应该受到尊重和肯定。最为重要的是,学习者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心灵、智慧、品德、能力的成长与发展变化,而不是在全班中所处的学业水平的地位或排名。一张笔试试卷不可能对学生在综合性学习中的学习情况做出真实、合理、全面的评价,涉及情感态度、审美能力、价值观等人格因素更是如此。如果还用统一的标准去评价每个同学学习水平和成长过程中的个性特点,无异于削足适履。语文综合性学习要探讨适合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化的评价方式,而不是让所有学生去适合一种评价。因此,《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指出:“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注:国家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9,15。)
二、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如何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设置,为学生形成自己的学习方式,培养其广泛的学习兴趣、创新的思维品质与综合实践能力提供了课程和课时的保障,同时,语文综合性学习又打破了传统的学科知识授受的课堂教学模式,呈现出学生自主选择、自由组合、主动探究的特征,这就容易导致教师主导作用的缺失,甚或教师成为“旁观者”“局外人”。教师的主导作用一旦退隐,就很难保证语文综合性学习达到预期目标。事实上,学生的自主性和教师的主导性并非矛盾悖离,而是相辅相成;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并未消失,而是在如何发挥上出现了一些新的方式和特点。
“教育作为一种以培养人为目的的活动,就是教育者以其自身的活动来引起和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按照一定的方向去发展。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的这种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指导与管理。”(注:郑金洲,《教育通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4。)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教师的指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起始阶段,指导学生对综合性学习活动进行设计、做出选择。语文综合性学习“主要由学生自行设计和组织活动”,教师不可包办代替,但是教师对“学生自行设计和组织活动”有必要给予指导,提供支持,比如,可以提出一些框架性的学习主题和建议,让学生讨论、研究,形成具体的实施计划、方案;可以提供相关背景活动、材料以及探寻的路径和方法,启发、诱导学生寻找、提炼出值得开展综合性学习的课题;可以对学生的选题、设计进行审查、改进;还可以指导学生对教师或教科书提供的范例进行选择、修正和补充。学生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开展综合性学习,教师始终都充当着讨论伙伴、提供咨询的重要角色,并且是决策的主要参与者。
2.在展开综合性学习的过程中,教师的指导主要表现在心理疏导、方法指导和价值引导。心理疏导主要指:鼓励学生大胆探索,敢于质疑,敢于突破陈规,乐于另辟蹊径,善于发表新见,特别是对那些不爱说话、羞于交际的同学,鼓励他们多说多辩,培养他们会交际、善合作的心理品质;方法指导主要指:为学生提供基本的方法和策略,如调查、考察、访谈、收集整理资料、研究及研究报告写作的基本方法和策略。价值引导主要指:引导学生按照教学目标和要求运作实施,尤其要引导学生在实现学习目标过程中培养在生活、实践中学语文用语文的兴趣和习惯,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所谓“成功”和“成果”,让学生在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中全面提高人文素养和语文素质。
3.在综合性学习的后期,教师要指导学生对综合性学习进行评价。教师有责任有权利对学生进行评价,但语文综合性评价的主体是学生,主要由学生相互评价和自我评价,这种评价方式也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师对学生自我评价的指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激发学生对综合性学习所达成的目标和效果进行反思;2.让学生评价自己的积极参与的行为表现,整理、总结自己的体验和感悟;3.评价自己在综合性学习中情感态度、思维品质、知识素养、能力结构诸因素的生成、发展与进步。
教师的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1.教师的组织职能。语文综合性学习不仅打破了课堂教学的时空界限,也打破了班级授课制下的学习小组的建制,代之以依据兴趣、特长和个人意愿的自由组合、自主活动,因此,教师的组织职能主要是帮助学生组建合作小组,健全小组合作学习的联系网络,做到合理分工,有效合作。2.在综合性学习的开展过程中实施调节和监控。教师对综合性学习的调节和监控,较为有效的方法有:通过合作小组组长负责制来实施监控;保持信息联络的畅通,及时调研,及时反馈,及时调节;跟踪督查,及时检查活动记录或阶段性成果并加以调控等。教师的调节和监控的主要目的是保证语文综合性学习方法合理、过程流畅,促成学生全程有效地参与。管理与指导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没有严格的区分,“管理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种指导,是对受教育者行为方式等方面进行的指导”。(注:郑金洲,《教育通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4。)
三、语文综合性学习呼唤新型语文教师
语文综合性学习对传统的语文教学模式提出了挑战,它要求语文教师从课堂中、从课本中、从“讲解与分析”中解放出来,传统型的语文教师无论是作为“语文知识的传授者”“语文能力训练的教练”,还是作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都不能适应语文综合性学习对语文教师的要求,也就是说,语文综合性学习呼唤语文教师素质的更新与重塑,呼唤语文教师角色与职能的重新定位,呼唤新型语文教师。
首先,语文综合性学习是对语文学习内容和学习情境的拓展与更新,它不仅要求针对教室的教学环境来设计、组织、管理全班的教学,而且要善于以“社会(社区)为课堂”,以“校园为课堂”,以“家庭为课堂”,甚至以“大自然为课堂”来策划、设计、组织教学。善于指导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教师,应是一个语文学习资源的开发者,把学生引入新的学习情境的引路人。“各地区都蕴藏着自然、社会、人文等多种语文课程资源。要有强烈的资源意识,去努力开发、积极利用。语文教师应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学生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多方面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注:国家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9,15。)语文综合性为语文教师的课程创新和教学创新提出了能力、素质方面的新要求。日本千叶大学教授天笠茂指出:“综合学习课程需要能构思与之相关的学习环境和具有调控能力的教师。所谓协调学习环境,是指选择与学习相适应的场所,把环境中的人和物等有机组织起来。在综合学习课程中,需要与那些在当地社会、自然方面担任工作的人融为一体。外部人才在学习环境的构成中应占相当重要的位置。因此,要求今后的教师应不断增强人际交往的能力,与当地的人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注:天笠茂著,李季湄译,《再论综合学习与综合学习课程》,教育发展研究,2001,5。)
第二,语文综合性学习要求语文教师改变现有的工作方式,即教学的个体化向教学的合作化转变,学科教学的专一化向学科教学的综合化转变。“学科课程,随着科学的专门化的无限进展,分化出众多的学科,而且彼此分割,学科的多而杂造成了学生人格的分裂。……近代课程的弊端之一,就是不能把这些多方面的知识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把握。”(注:钟启泉,《现代课程设计基础》,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3。)语文综合性学习正是当代课程改革中旨在实现课程统整的一种努力,这一方面要求语文教师突破学科专门化的樊篱,具有整体把握与综合的能力;另一方面,又要求语文教师改变单兵作战、独往独来的个体化行为模式,学会联系其他学科和学科教师联手合作,来解决语文综合性学习中非一个语文教师独自可以解决的诸多问题,实现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整体目标。
第三,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语文教师不再是知识的主动给予者,而是在学习活动过程中作为知识资源供学生提取和检索。这样,教师的知识面以及知识的实用性将会受到检验;更为重要的是,教师的主要职能已不再是“传道授业解惑”,而是激发学生思考,带领学生探究。长期以来,教师知识老化、窄化是制约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瓶颈”,但是,传统的“教材中心、课堂中心”的教学模式又在一定程度上遮掩并容忍着这种“老化”和“窄化”,而语文综合性学习则把语文教师推到现实的学习情境之中,推到综合性的课题领域之中,这就要求语文教师的知识兴趣与视野必须突破课本与课堂的界限,延伸到更为宽广乃至跨学科的领域,而且,要根据学生学习与发展的需要,不断对自己的知识进行重组、充实和更新。当然,教师提供的更多的应是程序性知识、策略性知识,而非现成的结论,“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个顾问,一个交换意见的参与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编著,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译,《学会生存》,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