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的意义与非意义_语言哲学论文

论美的意义与非意义_语言哲学论文

论美非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义论文,论美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J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08(1999)05-0096-07

传统美学似乎在理论思维方式上持有一个不辩自明的逻辑结果:美的存在指向有意义的存在,无论这种意义是属于一种共通性的客观存在,还是属于一种有限性的主观体验。美一方面先验地隐含着意义的形式,凸现精神界的抽象规定性,另一方面后验地生成着意义的内容,体现现象界的具体规定性,再一方面美将自我存在与现象界实行“实践性”的主客体的必然联结。于是,就合乎逻辑地诞生新的审美意义。毫无疑问,传统美学在众多的理论命题中就包含着如此的思想内核,赋予意义在美的存在的本体论地位和审美活动过程中的生存论价值,将美与意义规定为任何主观逻辑无法分离的辩证统一的存在对象。以否定传统美学的虚假命题和理论信仰为己任的怀疑论美学,也以对传统美学的“美是意义”这一核心概念的否定为运思之路,认为“意义论”构成传统美学的一个思维陷阱,它是主观的虚假命题和可疑的理论信仰。所以,怀疑论美学寻找美与意义的差异性理解,提出美的非意义性质的理论阐释,它试图从怀疑论视界言说:美是非意义的精神无限可能性的存在方式,它是超越任何意义的人类精神的最高悬浮状态;它既自身拒绝意义,又放弃向现象界赋予意义;美属于人类心灵无限自由的想象性存在,是心灵不中断地对现象界的存疑与否定,也是精神界永无终结地对自我的提问与回答,因此,美是拒绝任何意义的自为自律的存在。

“意义”(sense )也许是人类心灵所孕化的最复杂的语言迷宫之一,也是精神哲学以语言为工具在思辨丛林中踽踽前行的心迹,对于“意义”的关注成为现代哲学思潮的一个重要走向。众所周知,现代哲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对语言问题的瞩目,西方哲学界在本世纪初开始了所谓“语言的转向”(linguistic turn)这一文化思潮, 随着这个思潮而诞生的直接结果被称之为:语言哲学。语言哲学所经历的精神路标是将笛卡尔时代以来的哲学研究的认识论问题置换为语言论问题,语言之探究成为哲学沉思的重要对象。语言哲学认为,哲学家应放弃对“世界为何”、“何为世界”等等一些无意义的本体论命题的关注,降低对于知识如何可能、认识如何可能等课题的探究力度,而应转向于语言及其意义的研究。“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1](p.3)它已被证明还将被证明是一切哲学的阿基米德点和终极目标。既然人的问题构成哲学的根基性问题,那么,作为人类存在的家园——语言也就合乎逻辑地构成哲学探讨的根本问题。探索人凭借语言这座心灵桥梁而如何进行思想的交流与理解,如何传递与接受某种意义与价值,“就成了懂得人的理性或思想的前提,意义问题成为哲学研究的基础和核心,自然是题中应有意义。”[2](p.38)在石里克看来, 意义问题成为哲学转向之后的中心问题:“我们现在认识到哲学不是一种知识的体系,而是一种活动的体系,这一点积极表现了当代的伟大转变的特征;哲学就是那种确定或发现命题意义的活动。哲学使命题得到澄清,科学使命题得到证实。科学研究的是命题的真正意义。”[2](p.39)以下, 我们主要从语言哲学的视界对“意义”理论进行粗略的描述。

a.指示论 认为语词的意义和所指对象形成不可分割的逻辑联系,不能脱离所指对象来讨论抽象的意义。罗素认为:“所有的词语作为代表自身以外的某种东西的符号,在这种简单的含义上它们是有意义的。”[2](p.59)早期的维特根斯坦也认为:“名称意指对象。 对象就是它的意义。”[3] 这种将语词的意义等同于事物的观点显然具有不合理性。

b.证实论 这一理论认为任何意义只有获得经验的证实才得以可能,意义只有被经验证实才具有命题的意义。因此,意义和证实主义的方法在逻辑上是等同的。石里克说:“陈述一个句子的意义,就等于陈述使用这个句子的规则,这就证实(或否证)这个句子的方式。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4](p.39)这个观点的偏颇之处在于,有些意义或者有意义的命题是无法依赖经验去证实的,某些个体经验的积累和重复无法获得对某些普遍性意义或命题的证实。

c.使用论 这一主张主要以后期的维特根斯坦为代表。他认为:“在大多使用了‘意义’一词的情况下——尽管不是全部——我们可以这样解释:一个字词的意义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而一个名称的意义有时是由指向它的拥有者来解释的。”[5](p.31 )维氏将语言的意义与用法结合考查,认为只有具体分析语言的丰富复杂的实际使用才能确切把握语言的意义。

d.意向论 塞尔认为不能离开意向孤立地谈论意义,只有在意向和外部世界的联结点才能看出语言的意义,语言使用者的主观意图在一定程度上隐喻着语言的意义。尽管塞尔竭力否定,但意向论的观点难免有归返心理主义的嫌疑,同时,他对于意向的阐述存在循环论的缺陷,他的意向概念实际上潜在包含着“意义”的规定性。

e.真理论 塔尔斯基、戴维森尝试在真理概念和意义概念的交叉点上寻求到意义理论的新话语,后者在《对真理与解释的研究》中较深入探讨了真理与意义的逻辑联系,认为真理必然是包含着某种意义的推断,而意义的推断则必须围绕着真理而展开,这是一个互为因果的动态逻辑过程。“知道一种语言的关于真理的语义学概念,便知道一个语句(任何一个语句)为真是怎么一回事,而这就等于理解了这种语言(我们能赋予这段话的一种可靠的涵义上)。”[6](p.306)这种看法仍有理论的局限性,意义的存在并非意味着真理的存在,语句的真值条件也并非完全决定语句的意义。

f.整体论 众所周知,德国哲学家弗雷格提出语言哲学的三原则:1、始终把心理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2、决不孤立地寻问一个词的意义,而只在命题的语境寻问它的意义。3、 决不忘记概念和对象的区别。他的第二条原则提出意义的整体论观点,认为不能脱离语境孤立地考释词义,语言的意义取决于受具体语境规定的整体结构。索绪尔也指出:“语言既是一个系统,它的各项要素都有连带关系,而且其中每项要素的价值只是因为有其他各项要素同时存在的结果。”“价值,从它的概念方面看,无疑是意义的一个要素。”[7](p.106)语言的意义(价值)取决于各项要素连带关系,取决于整体结构的对立关系。

值得关注的意义理论当推胡塞尔的现象学。意义问题是现象学的核心命题之一。与语言哲学有所差异,现象学对意义的解释是从意向性这一概念切入的。无庸讳言,语言哲学关于意义的探究只满足于停留在语言分析层面,而未能深入到意识层面进行根基性的考问,从而提出对意义的本体论看法,并凸现意义生成的根本动因和内在机制。胡塞尔说:“我们把意义(Sinn)理解作内容,关于意义我们说,意识在意义或通过意义相关于某种它的对象作为‘意识’的对象的对象物。可以说,我们将以下命题当作我们讨论的标题和目的:每一意向对象都有一个‘内容’,即它的‘意义’,并通过意义相关于它的对象。”[8](p.313)“现象学基本概念是,意义使意识成为对某物的意识。本质意义以某种方式确认某物或将某物解释为具有某种属性。”[9](p.124)显而易见,胡塞尔的现象学将纯粹意识的意向性概念引入意义阐释的思维活动,赋予意义以一种本体论与认识论相统一的哲学理解,避免语言哲学仅从语言分析这一单向性来阐释意义的局限性。现象学认为,意义与意识的意向行为密切关联,尽管语言本身不产生意义,但它承载着意识的意向性所指向对象存在之间而构成的意义,这就意味着,意义的存在不在语言的表达之中实现,但又离不开语言表达的过程而实现,就如同剩余价值不在流通中产生却又离不开流通而产生一样。所以,胡塞尔认为,意向性是意识的根本属性,意识在本质上是意向体验,而正是这种意识的根本属性——意向性,确定了意义的基本存在并规定了精神主体对它进行本质直观的路径、方法。胡塞尔的意向性尽管内涵复杂,解释不一,但主要规定为,一方面是指纯粹意识以不同的方式与被设想的对象的联系,它与现象界形成意指关系;另一方面它包含的是纯粹的“思”,而这纯粹的“思”总是会指向具体的“所思”,凭借主体的种种精神可能性“意识地拥有某物”。由此可见,胡氏的现象学试图凭借意识的意向性寻找一条通向意义大门的思维路径,“意识意向地‘拥有’的那个对象既是抽象形式,又是理想内容,它实际上就是意义,而所谓意向地‘拥有’某物也就是通过意向性功能先验地建构意义。”[2](p.124)

至此,本文对“意义”予以简略的一般性描述,有助于我们对它的元理论形态的把握,以下进一步探究意义的规范理论,以期寻求更具体的理解,并通过这两方面互为联系的考察,从而言说“意义”与“美”的差异性和解答美的非意义性的本质存在。

所谓意义,即是精神界对现实界明晰性的理解和价值判定,也是纯粹意识对于现象界、精神自我的理解方式和提问方式;任何一种意义均来自于主体对现实界的有目的性的概念设定,它必然地包含价值与功利的内容。从规范理论的视界,我们可以揭示意义生成的具体方式及其相关联的对象,有助于凸现它的具体性存在。

1.对象性 意义总是指向某种存在对象的,无论这种对象以精神界或物质界方式呈现。在狭义的语言学意义上,名称只要指向某个对象,该对象就内在构成了它的意义。所以,在哲学的本体论意义上,无法脱离对象去抽象空洞地言说意义,同时,语言学也提供了这一具体的依据。意义的对象性,具体地可以规范为两个存在方面,即主体对象和客体对象。主体对象即是以精神活动为目的地,以主体存在的无限可能性作为意义诞生的机缘和意义转换为动因。因此,意义是围绕精神的无限可能性这一轴心展开运动的,意义在某一局部某一阶段有开端也有终结,但由于心灵活动的无限可能性就必然规定意义的多样性和无限性。所以从总体上看,意义永远不会终结或消失,一个确定的对象总会在精神活动的作用下不断诞生、转换出新的意义。就客体对象而言,它不是纯然自为的存在,而是必然要呈现在主体意识的现象界之中的存在对象,它总是意识的意向性的对象,所以它的意义呈现在主客体相联结的结构之中,体现在主体对象与客体对象的意向性的关系上。合而言之,无论是主体对象还是客体对象,均属于精神本体的认识对象和知识对象。意义就建立在纯粹意识的意向性对于认识对象和知识对象的直接把握过程。所以,意义离不开存在对象又不单纯地存在于对象之中,它体现了主体对象与客体对象的辩证统一。

2.目的性 语言哲学对于意义的理解只沉迷于语言层面上技术性或结构性的考察,而放弃了从目的论层面对意义进行具体的规范性探究,后一种的方法也许容易接近意义存在的门户。从发生认识论来说,任何意义均来源主体对现实界有目的性的概念设定,它必然地包含价值与功利的内容。一方面,意义生成于目的性是指向知识形式和认识对象的,所以它必然以理性思维的逻辑方式展现出来,意义的出场在一定程度上是携带某种概念、思维规定性、意向性的理解活动,是精神界对现象界的提问活动;另一方面,意义生成于目的性是指向价值选择与功利欲求,因此它蕴含着理性判断和感性需要的双重结构,这就标明在具体的境域,意义不是单纯的和澄明的,很难寻找到所谓单向性的和孤立的意义。在生存论视界上,意义总是和价值观以及世俗生活的功利观念纠连在一起而难以剥离。再一方面,意义生成于目的性是指向文化背景、历史境域、意识形态等因素,“意义”在历史主义、文化哲学的意义上不属于意识的纯粹抽象结果,而属于具体的历史文化语境的产物。所以,意义总在阐释中循环、发展。最后,意义生成于目的性指向情感内容。弗雷格、胡塞尔等哲学家坚守意义的客观的和科学的原则,否定意义与主观心理的潜在联系,认为意义是固定不变的“理想统一体”,所以要划清意义与心理体验、情感的界限。这一做法的合理内核在于,为我们寻找意义的客观性、确定性、约定性开辟了道路,也为意义的原初存在确定一个科学的规范的前提;而这一做法的片面性在于,在对意义进行科学的普遍有效性的界定同时,区别了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但将意义还原为一种孤立的抽象的存在,否定了意义与精神的心理内容的联系,缺乏辩证联系的眼光。

3.价值性 从主体的存在论视界出发,意义不能离开生存世界的价值规范,在具体境域,意义往往围绕着价值事实或价值观念而波动。在生存境域,我们日常语言所指称的意义实际上是对事物的价值估衡。当对象与主体构成某种价值关系时,也无论这种关系属于使用价值形态、交换价值形态、认知价值形态等等,主体判断对象都是蕴涵意义的。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价值”的概念规定性,就会发现,价值是以主体精神为主导性的客观对象合目的性的统一性,价值评价体现了认识性和情感性的辩证统一,价值又交融了历史性和现实性的双重意向。正是由于价值的内在规定性就相应规定了意义也必然呈现为以主体目的性为主导的主客统一性,以及认识与情感、历史意识与现实需要的统一性。从价值论(axiology)层面上,标画意义的价值内涵使我们理解:客观的纯净的“意义”以及超越生存境域的抽象意义、理想的统一性的“意义”,是一种虚假的或理想性的主观逻辑的界定,它不符合意义存在的事实。在生存论视界,意义总是联结着具体生存境域的价值关系,它被规范为某种价值概念、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具体存在性,意义无法抛弃价值观念和价值事实而超然自律。

4.真理性 怀疑论美学对所谓“真理”以及它如何可能的问题持有存疑的态度,它至少怀疑人文学科或精神哲学领域存有真理的可能性,人们在许多境域所言说的“真理”实际上是表明一种意识的意向性和对象之间构成的“意义”,与其说发现了某种“真理”倒不如说阐释或生成了“意义”更合适。与戴维森的“意义的真理论”(

truthof theory meaning)不同,我们不认为意义是由语句的真值条件赋予,这只是狭隘的语言逻辑意义的眼光,实际上,不符合语言逻辑或有违语法结构的非真值条件的语句也可能是具有意义的,甚至它的意义是更复杂更含蓄。我们认为意义的真理性在于,在实证性和科学性的领域,对象被主体的纯粹意识在现象界得以本质的反映或还原的直观,或者说对象被精神界得以某种正确的认识或目的性的认识,这就意味着某种意义的呈现,也就标明着意义在真理性的“在场”的情境下得以筹划和澄明,这也就暗示真理与意义在“科学”境域的必然是共同到场而无法单独缺席。

5.逻辑性 意义一般是遵守逻辑原则的,无论是形式逻辑、数理逻辑、辩证逻辑等逻辑形式均包含着意义的推导和诞生。逻辑一方面是意义生成的工具,它为意义的产生提供了基础和前提;另一方面,逻辑本身就是意义的存在的本体,它自己构成意义存在的内核和结果。逻辑的命题、前提、推理、结论无不包含着主客观相统一的意义,只是这种意义更具有客观的规定性和更严格的逻辑形式。意义的逻辑性还在于,它符合因果律、必然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等的规定性,它必须遵守各种逻辑的共同约定性,在实证主义、科学主义的原则里,否定非逻辑性的意义存在,意义总是符合逻辑的思维结果,违背逻辑的意义是不存在的或虚假的,意义只有在逻辑的规定中才获得自我存在的可能性。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意义在非科学性、非实证性的境域,可以超越逻辑性的制约,如在神话思维、前逻辑思维、原始思维中,某种非逻辑的思维结果可能具有较复杂的意义。同样,在艺术领域,一首诗、一幅画可能不符合逻辑,但是它却隐喻着某种意义,而这种意义却包含着艺术价值。这样我们看到了意义在逻辑层面上的二律背反。

6.语言性 “语言破碎处,万物不复在”。这句富有诗意的格言颇有意味地说明了语言哲学对于意义源于语言这一原则的信奉。值得辨析的情况是,一方面,意义的确与语言存在联系,意义存在于语言之中,意义凭借语言之桥而得以行走、通达;另一方面,意义也可能在语言之外,现象学认为,语言本身不产生意义,意义来源意向性对于现象界的赋予。意义不在语言中产生但又不能离开语言而产生,语言只是意义传递的媒介而不是意义产生的本源。从中国古典哲学的“言意之辨”的命题来看,它在一定程度上窥视到语言的遮蔽性和局限性,认为语言存在着某种思维的蔽惑、心灵顿悟的阻断,语言之外存在着精神的无限可能性和隐含着玄奥的意义。“道可道,非常道”。包含着古代先哲们所领悟的语言无法言说宇宙终极意义和生命终极意义这一思想内核。既然语言之外还存有意义或者说某些意义是语言所无法言说的,那么,我们就不能像语言哲学那样将意义完全置放在语言的魔圈里。

关于意义的探究也许使我们走入一个思维的迷宫,而引导我们走出这座迷宫的阿米阿德涅彩线似乎很难找寻,很可能人类精神只有置身在意义的迷宫中才能不断追询出新的无限的意义。也许在我们对意义与美的差异性的理解活动中,有助于对意义与美作出一点有“意义”的阐释。

怀疑论美学在本体论上解答:美即虚无。虚无敞开精神的无限可能性,它具有对现实界的否定性质,作为涵盖于现实性之上的虚无(美),它是纯粹精神的自律和自足,既不自身呈现意义,也不给予现象界意义,当然也就拒绝了对现象界作某种价值评价。美即虚无这一概念即满足了美的非意义非价值的理论要求。美(虚无)不是意义和价值的现实性肯定,它在逻辑上是否定任何意义与价值的。以下,怀疑论美学主要从这两个层面标划美与意义的差异。

A.怀疑、否定意义——美之存在的无意义性

在本体论意义上,怀疑论美学将美解答为精神敞开的无限可能性和隐喻主体的自由本质,美被规定为先于一切本质的精神本质性和先于一切存在的精神存在性。美属于精神界最本己的自我想象和诗性直觉,是心灵界对自我的摈弃知识、功利、欲念、种种因素的不间断的提问与回答,也是精神存在对于现象界的怀疑与否定。在生存论视界,怀疑论美学将美解答为精神的诗意生存方式,是凭借自由心灵对整个现象界的否定情感的比喻和象征,这种比喻和象征内在地构成精神的自我体验,它向现实界展开自我的无限可能性;同时,怀疑论美学还将美解答为精神的智慧生存方式,它凸现超语言、非知识、不可重复、追求过程、关注提问等特性。沿寻着怀疑论美学的上述理论规定性,我们也就合乎逻辑地推导出美对于自我存在的“意义”必然是怀疑和否定的这样的结论。美之存在的无意义性质,我们主要从意义的元理论方面展开比较性阐明,藉此进一步存疑和否定美之存在的意义性。

纵览语言哲学为主流的意义的元理论的种种思维规定性,它无疑与美的存在性存有一个精神的鸿沟。依照语言哲学的精神信念,意义只能活动于语言的场所,没有语言的场所也就自然消解了意义。然而,怀疑论美学认为,意义可以超越语言,美可以超越语言,但是美又是可以超越意义并且是拒绝意义的。美是精神无限可能性对现实界的否定判断,因此它不属于凭借语言工具对于对象的简单指称,而这种指称一般采取逻辑的肯定方式;美是精神的不可重复性则标明自己与语言经验划清了界限,不可重复性也意味着蕴含了自身的无法证实性;美拒绝任何使用价值,当然也包括语言的使用,因此美可以不在语言的使用之中;美超然于真伪判断之外,真伪逻辑以及语言的真伪和美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美属于精神界的最本己最自由的自我想象,是心灵界无目的的诗性漫游,它不体现任何目的性,因此它与言说者的意向无关;美属于人类心灵的智慧性存在,它往往呈现出超语言色彩,逃逸于语言结构之外;等等。凭借上述简要的比较不难发现,美之存在既是对意义的存疑也是对意义的否定。一方面它自身悬置了意义,使意义缺席、不在场,从而为精神脱离语言之累,清除现实界种种观念、目的性的对心灵界的障碍提供了保证,也为自我存在获得无限可能性的自由;另一方面它自身拒绝了意义,严格清洗意义并维护自身存在的纯洁性,因为美一旦沾染上意义的尘埃,就会使自身陷入功利、欲望、概念、道德、价值观等社会意识的思维泥潭,从而丧失自我的超越性和自由性,由此毁灭自我的存在性。从上述意义来说,美之存在必然是非意义性质的。

B.放弃赋予意义——美之存在不赋予现实界以意义

美自身没有意义,同时它也放弃对现实界赋予任何意义。这是怀疑论美学与其他美学的另一个重要的思想差异。对于美的存在不赋予现实界意义这一具体论题,我们主要从意义的规范理论方面展开阐释。

意义的规范理论主要从生存论视界上来探究意义的具体规定性,瞩目从主体的存在境域去考释意义与各种存在对象的逻辑联系,试图解说思想者的诸种意义存在取决于主体意向性、目的性的赋予与呈现。怀疑论美学也从生存论视界阐释美的存在性,但它既否定了美自身存在意义又否定美向现实界赋予意义。因为怀疑论美学认为,关于美这一人类精神现象的最高命题是没有具体形态的规范理论的,美之存在是一种精神无限可能性的自为自律的生存,是精神绝对自由的诗性生存和智慧生存。所以,它具有超现实性、超历史境域、超文化模式、超知识限定、超逻辑形式、超价值观念等等特质。这就决定了它不能被具体的实践意志所规范。怀疑论美学认为:美是精神的虚无化存在,是精神的最高悬浮状态,它以精神自我作为设问的对象,所以它只关注主体对象而悬置客体对象,而意义则既关注主体对象又关注客体对象,所以美放弃对现实界赋予任何意义;美属于精神绝对自由的诗性生存,它排斥了目的性存在,而意义总是限定于目的论的理性魔圈之中,它往往指向具体生存境域所规定的生存目的性。美不需要向任何生存境域赋予目的性,当然也就舍弃向任何生存境域赋予意义;美是精神可能性的诗性生存方式,因此就是一种非价值形态的心灵存在,而意义总是联结着具体生存境域的价值关系。由于美斥拒了自我与现实界的价值联系,所以它也顺理成章地放弃向现实界抛掷价值判断或赋予价值的含义;美既然是精神的虚无化存在,那么真伪判断对它是无效的、不具“意义”的。由于美与科学性、实证性不存在逻辑关联,因此也否定建立在它们之上的知识与认识存在,当然也与真理存在一定的差异。美既然不是真理形态或真值形态,当然就无法给现实界以确定的意义;美是精神自我的否定性想象存在,是无限自由的诗性智慧,所以它不遵守任何逻辑原则,而意义则遵守各种逻辑形式的概念约定,它不能超越逻辑的限定。正由于美的非逻辑性存在,它不能够对现实界给予意义,因为违背逻辑的“意义”是不具意义的;美是精神的纯粹性存在,美存在语言之外,美自身不受语言之累但被语言之蔽,语言对于美的言说常常是对美的歪曲和遮蔽,因为语言使美蒙上知性的尘埃。美不存在于语言之中,但由于语言无法放弃对美言说的固执信念,美可能有限性地被遮蔽在语言的阴影之中。意义尽管也可以超越语言层面而相对独立,但意义却无法脱离语言去展开自己的现实性。意义必然要凭借它与对象建立联系,意义无法离开语言而生成。所以,美与意义相比较,它与语言的关系更疏远和间接。在许多生存境域,美可以放弃语言,而在任何生存境域,意义却不能放弃语言。由此规定,美的超语言性使它不承担赋予现实界意义的使命,美对于现实界的诸种意义是存而不论、悬搁判断的。所以,美可以超越意义,它是精神无限可能性的诗性呈现,它永无确定的意义。这也许构成了美之存在的“意义”。

收稿日期:1998-4-15

标签:;  ;  ;  ;  ;  ;  ;  ;  

论美的意义与非意义_语言哲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