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中国经济市场化同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同行论文,商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25年,是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是探索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的过程,是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重大进展的过程,是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过程,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也是对产权在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作用的认识逐步深化和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的过程。
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中国商标事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快。
(一)商标法制不断完善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198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了《商标法》,并决定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商标法》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颁布的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为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为配合《商标法》的实施,国务院于1983年3月颁布了《商标法实施细则》,并于5年后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改。
1993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作了第一次修改。此次修改将服务商标纳入商标保护范围,加大了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商标注册程序。1993年7月,根据修改后的《商标法》,经国务院批准对《商标法实施细则》进行了第二次修改。此次修改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纳入商标法律保护范围,增加了对“公众熟知的商标”的保护规定。
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作了第二次修改。此次修改,将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纳入商标保护范围,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规定以商标制度来保护地理标志,增加商标确权程序的司法审查,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2002年8月,根据修改后的《商标法》,国务院对《商标法实施细则》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并颁布了《商标法实施条例》。依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制定了《商标评审规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等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发布了《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个有关商标的司法解释。
此外,中国的《刑法》、《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海关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也含有商标保护的内容。
经过25年的商标法制建设,中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商标法》为基础、内容比较健全的商标法律体系。
(二)商标申请量不断增加
25年来,中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恢复发展时期(1978年~1992年)
1978年11月,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清理商标的通知》,开始对全国商标进行清理登记,并于1979年11月1日恢复全国商标统一注册工作。恢复统一注册后的最初5年,中国的商标年申请量为2万件左右。1985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向城市的转移,中国开始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标年申请量比前几年翻了一番,接近5万件,结束了改革开放初期年申请量2万件左右的徘徊局面。1986年以后,商标申请量逐年增加,到1992年达到93386件,是恢复全国商标统一注册最初几年年申请量的4倍。到1992年底,累计核准注册商标达37万多件,比清理登记后1979年的32589件增加了10倍多。
快速发展时期(1993年~1999年)
随着1992年春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和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中国经济进入新的经济振兴时期,中国商标事业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93年中国商标申请量突破10万件,达132323件,比1992年增加38937件,增长41.7%。在此之后,中国商标年申请量均保持在10多万件的水平上。到1999年,年申请量达到17万件,累计核准注册商标达到115万件。
高速发展时期(2000年至今)
从2000年开始,随着中国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中国的商标事业也步入高速发展时期。2000年中国商标年申请量突破20万件,达223177件,比1999年增加5万多件,增长30.7%;2001年申请量达到27万多件,比2000年增加近5万件;2002年商标申请量则飙升至371936件,比2001年增加10万余件,增长37.5%。今年的商标申请量截至9月底为300256件,比创纪录的去年同期高出4.9%。毫无疑问,今年又是一个高申请最的年度。如果从1979年恢复全国商标统一注册算起,中国商标年申请量突破10万件用了14年时间,从10万件到20万件用了7年时间,从20万件到30万件仅用了2年时间。截止2003年9月底,中国累计核准注册商标达192万多件,是1979年的58.9倍。中国商标申请量和注册商标数量的大幅度上升,一方面反映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外商标权人商标意识的提高和对中国商标法制的信心。
(三)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中国对商标专用权保护采用行政和司法的双轨制度,切实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25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查处了大量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和一般商标违法案件。其中,1995年至2003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和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91857件,其中涉外商标案件14053件,收缴和消除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约24.98亿件(套),罚款总额约11.1亿元,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3848.69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73人。这些案件的查处,有效地保护了国内外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改善了中国的投资环境,树立了中国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良好国际形象。目前,商标行政执法正在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和工商总局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四)商标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先后加入6个商标领域的国际组织或条约:1980年加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94年加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1995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充分享受有关商标国际条约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中国也不断完善中国的商标法律,积极履行相关商标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
在1980年中国正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后,除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真诚友好合作外,中国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的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法国工业产权局建立中法商标工作组制度、与泰国智慧财产厅签订商标领域双边合作备忘录、与日本特许厅建立中日商标首脑会谈机制、与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开展中欧知识产权合作垂直项目。通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了解了世界商标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也使国际社会了解了中国的商标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情况,增进了与世界各国在商标领域的交往,提高了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界的国际地位。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和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国巨大的市场使越来越多的外国商品涌入中国,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来中国投资办企业,外国在中国申请和注册商标的数量及其在我国年申请量中的比例也不断增长。1982年国外商标申请量为1565件,占全年申请量的8.4%;1992年国外商标申请量达到10958件,占全年申请量的12.1%。1993年以后,国外商标申请超过2万件,并且逐年增长。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的第一年即2002年,外国商标申请量比2001年增长25.2%,达50902件,占全年申请量的13.7%。1979年前,来中国注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为20个,注册商标共5130件,占当时中国注册商标总量的15.7%;到今年9月底,在中国注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已增加到129个,累计注册商标达353587件,占中国累计注册商标总量的18.4%,是1979年的近69倍,比1979年增加近3个百分点,这从一个侧面映射出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就。
(五)商标从业人员不断增加
25年来,随着中国商标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全社会商标意识的不断提高,中国的商标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建立了一支专业的商标管理队伍,商标局也从1978年恢复之初的4个处、2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16个处、200多人。全国的商标代理机构由改革开放初期的1家发展到目前的数百家,商标代理人员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数十人增加到现在的数千人。许多企业组建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拥有了自己的商标管理人员。全国以及一些地方成立了商标协会。全国出现了一批像《中国工商报·商标世界》、《中华商标》等以商标为主要报道内容的报纸刊物,新闻媒体日益关注知识产权问题,报道、熟悉商标的记者日渐增多。一些高等院校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社科研究机构也成立了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商标的学者越来越多。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等机构熟悉商标业务的工作人员也越来越多。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中国实现国民经济20年翻两番的目标:“前十年主要是打好基础,积蓄力量,创造条件,后十年进入一个新的经济振兴时期。”自1978年以来的25年,中国商标事业的发展水平与十二大提出的中国经济发展的上述预期目标基本相符。
前十年,即上个世纪80年代,在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目标阶段,中国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经济翻了一番,经济规模明显扩大,为后十年发展打好了基础、积蓄了力量、创造了条件。在此阶段,中国制定并颁布了《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年申请量从2万件逐步上升到9万多件,13年累积申请量576561件,年均申请量44351件,中国商标事业处于恢复发展时期。
后十年,中国确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经济振兴阶段,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民经济实现了翻第二番的目标,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在此阶段,中国第一次修改了《商标法》,并再次修改了《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办法》,商标年申请量跃过10万大关并接近20万件,7年累积申请量1076043件,年均申请量153720件,中国商标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进入新世纪,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步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国民经济在更大规模上开始向翻第三番迈进。十六大作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作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战略决策。与此同时,中国第二次修改《商标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商标法制进一步完善,中国商标事业步入高速发展时期。在十五届五中全会宣布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的2000年,中国的商标年申请量突破20万件;在十六大宣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2002年,商标申请量突破30万件,达37万多件;今年截至9月底的商标申请量为300256件,如果按照前三个季度的平均量来计算,今年的商标申请量可能达到或突破40万件。另外,2000年至2003年9月底的总申请量为1165786件,是探索阶段的4倍,是快速发展阶段的1.1倍,占25年总申请量的41.4%,是1999年之前20年总申请量的70.5%。
如果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分为两个阶段,即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目标阶段和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那么,在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目标阶段,商标年申请量从2万件上升到9万多件,13年(1980年~1992年)累积申请量576561件,年均申请量44351件,年均增长率为13.6%,中国商标事业处于恢复发展时期;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商标年申请量相继突破10万件、20万件和30万件大关,10年(1993年~2002年)累积申请量1941573件,比探索阶段的累积申请量增加1365012件,增长236.8%,年均申请量194157件,年均增长率为16.0%,中国商标事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显而易见,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快,中国商标事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快,两者的互动关系日益密切和明显。
综上所述,中国商标事业一方面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的不断健康发展而迅猛发展,另一方面商标事业的不断发展又对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21世纪的经济是知识经济,21世纪的市场竞争是商标(品牌)竞争。在知识经济和商标(品牌)竞争时代,知识产权在产权中的地位及其在经济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必然进一步增强,商标这一知识产权对于经济市场化进程和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也将日益显著、越发重要。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在致力于建成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期新阶段,中国的商标事业必定会伴随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不断发展以及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而获得更大的发展,并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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