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的梦想不再是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民论文,梦想论文,老有所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建设事关国计民生。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国家财力有限,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制约,我国既不可能简单选择高水平的福利型模式,又不能采取完全自助型模式。应充分调动国家、集体、农民各方面积极性,统筹考虑,精心设计,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近年来,一些地区逐渐探索新农保制度,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积累了有益实践经验。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也存在着仍需解决的问题:一是试点工作缺乏全国统一性的政策,各地模式不统一,大规模推广有一定难度;二是财政补贴水平参差不齐,缺乏财政资金支持的地区农民的参保意愿比较低;三是基金的投资管理政策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难。
建立新农保制度,要符合中国农村人口多、经济负担能力有限、地区不平衡等基本国情,要借鉴和吸取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经验教训,兼顾当前与长远。
坚持低门槛、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要自愿、便转移的基本原则。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多元筹资原则。坚持基本养老保险与土地养老、家庭养老、集体组织养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与农民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五保供养、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原则。近三年应该是我国新农保制度建设初创时期,这对中国的现今和未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影响,应统筹考虑,精心设计,妥善解决制度建设过程面临的有关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第一,避免碎片化,统筹制度设计。首先是要有包容性、过渡性。新农保制度要考虑与城保相对独立,又可以相互转换的模式,应当有利于与城保、工保(农民工养老保险)、土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其他制度的合理衔接和顺利过渡,其覆盖面应考虑城乡无保障居民,从而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打好基础。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都不应成为与农保并驾齐驱的制度,但要尽快制定有关参保办法。其次是要有衔接性、进退性。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可能暂时不能代替这些制度,但要有衔接,要从整体收入分配格局考虑平衡,使其与农村家庭养老、个人储蓄、商业保险等组成完整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总之制度不能太多,不能太乱。
第二,补贴加账户,创新制度模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应体现中国农村特殊的制度环境。建议参照许多国家承担对公民基本保障责任的做法,通过实行基础养老金(老年津贴),建立政府对农村老人的直补机制,从而体现社会公平性、福利性。同时发挥激励功能,通过建立缴费"个人账户",鼓励多缴多得。通过建立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合理补助和政府适当补贴等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明确责任,实现输血和造血机制并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多渠道筹资。一是开征新税种。二是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福利资金来源。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金预算,可筹集部分资金用于社会福利。还可考虑将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一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福利。三是增加发行社会福利彩票筹资。
第四,切实抓好试点推广,允许探索创新。中央要及时了解试点情况建立自我校正机制。有些地方开展的粮食和土地换社保的实践探索以及新农保基金账户功能的创新性实践,应予以继续探索和关注。
第五,管理监督和操作功能的分工整合。在横向上,目前在农村的社会事务管理中有低保救灾的民政部门、合作医疗的卫生部门、计划生育的计生部门等,应统筹考虑,能整合的尽量整合。在纵向上,试点阶段以县级统筹为主,制度推开后要尽量提高统筹层次。在手段上,为满足流动性和管理个人账户的需要,要同时考虑利用先进信息手段进行管理,此外还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社会化发放制度,确保制度有效安全运行。
第六,大力发展社区和社会养老服务保障。应考虑社区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鼓励社会投资举办或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这也是扩内需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