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的基本假定:初步的综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假定论文,中国论文,经济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任何一种理论经济学都是首先有自己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假定,然后才有自己的演绎过程和逻辑推理。经济学的所谓基本假定是指经济生活中的一些最基本的无须证明的事实,经济学家将其抽象概括出来,作为经济分析的基础。因此,它同自然科学中的公理具有类似的性质。它决定了经济学所涉及的一切具体理论问题的研究方向和拓展领域。
对基本假定进行抽象的目的主要在于说明该理论适用的范围和条件。一种理论对于与其基本假定相似的经济现实也许具有普遍意义(当然这还要看其演绎和推理是否保持了逻辑的一致性),但对于与其基本假定相左乃至完全相反的经济现实则无能为力。因此,不同的基本假定实际上也构成了区分各种理论经济学的根本依据。理论上之所以有传统经济学、主流经济学以及新主流经济学等不同学说之分,根本原因即在于其不同的基本假定上,既包括公开提出和明确设定的,也包括暗含在分析之中的。
由于经济学是研究处于特定的外部环境中的人及由此构成的各种集团、阶层乃至社会整体如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的,对经济学基本假定的概括或抽象也必然包括二方面的基本内容:首先是关于行为主体即人的抽象和关于人的经济行为的假定。离开了关于人和人的经济行为的假定,也就无法谈经济学。其次是关于行为环境或行为约束的概括。人的经济行为总是受一定的外部环境的约束,经济学所要揭示的正是人们在特定的行为环境下所形成的特殊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机理。因此,就某种理论经济学的特色或个性而言,或者说,在表明某种理论经济学与其它理论经济学的区别时,后者甚至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当前,在传统经济学日益无法适应中国经济现实,现代经济学的各种学说也无法或不能很好地解释和指导中国经济现实的情况下,理论界在构建新的中国经济学的必要性上已形成越来越普遍的共识。这实际上也说明中国经济运行在基本特征上特别是关于行为环境的基本特征上具有独特的内涵,有必要对此进行科学的抽象和概括,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独立的逻辑演绎和推理,从而形成有别于任何一种现有学说的新经济学,更好地服务于实践。事实上,中国经济理论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这些成果的一个深层反映即是对经济学的基本假定有了很大的拓展,但这种拓展要么是注意了某一方面而忽略了其他,要么是暗含其中未明确设定,使得目前的研究还显得分散和无序。因此关于基本假定的尽可能完整的抽象和归纳已成为中国经济学体系化和范式化的重要步骤。本文的研究实际上具有对国内经济学研究的多方面进展进行综合的性质。
二、关于行为主体的基本假定
中国经济学走向现代化和科学化的首要表现即在关于行为主体的基本假定上。人们自觉地接受并坚持了现代经济学的理性行为(亦称最大化行为)假定。所谓理性行为,是指人们的行为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或者说,在各种可能的选择中,人们总是选择能够为他们带来最大利益的那一个。由于理性行为假定反映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些普遍的无需证明的基本事实,构成人们行为的一般方式,能够最有效地解释人们的行为动机和行为结果,因此,现代经济学把每个经济主体都看作是按照经济理性行为决策的当事人,把每一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都看作是经济当事人理性行为的结果,把考察的中心对准每一具体理性行为产生的制度环境和约束条件,对准每一经济变量决定的行为过程,进而对现实经济生活给予了有效的解释。因此,理性行为假定就成为一切经济分析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经济学家只有从这一基本的理论前提出发,提出新的理论假说,进行科学的理论实证和经验检验,才能对中国改革和发展中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问题作出有效的解释,进而作出自己的理论创造。对此,中国经济学界已形成了普遍的共识,已经取得的成就都是建立在这一基本的理论前提上的。可以说,这是中国经济学不断取得进展的根本保护。
但仅有上述基本假定还不足以说明构建中国经济学的必要性。首先,它不足以说明未来的中国经济学与现有各种学说的区别,正如仅有理性行为假定不足以说明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重大区别一样,相反,关于行为主体的这一假定表明的恰恰是现代各种理论经济学的共同之处;其次,同是理性的经济人,如果处于不同的行为环境或外在约束条件下,其追求最大化的动机在方式、实现程度上仍然具有不同的表现,这种不同不仅表现为数量上的差别,而且还反映了本质上的区别,并制约了理论拓展的方向或领域。典型的例子是,当人们用不完全信息假定来取代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信息假定时,人的理性行为也从完全理性被修正为有限理性。也正是这一修正,导致了主流经济学的重大发展。因此,关于行为环境或约束条件的抽象对于表明某种理论经济学的独特生命力或与其它学说的区别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而目前的理论界显然还没有把关于行为环境的基本假定提高到构建中国经济学的必要步骤来对待,以至使中国的经济理论具有浓厚的引进和模仿的色彩,与中国经济理论体系化和范式化的目标还相距甚远。本文的第三部分将对此作一尝试。显然,这是本文的重点所在。
三、关于行为环境的基本假定
根据中国经济运行的客观现实和理论界对这一现实已有的把握,有以下几方面的关于运行环境的基本事实对于中国经济学的未来走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而作者把它们作为中国经济学的基本假定提出。当然,这些基本假定在现有研究中往往是彼此独立提出的,有的甚至仅仅暗含在分析中,研究者还没有自觉地把它们作为基本前提来对待。作者在此不仅明确提出,而且把它们置于同一体系中。同时,这些基本假定有的在形式和内容上可能与现有某种理论经济学相同或相似;有的在形式上相似,但在内涵上则有重大区别;有的则完全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因此,同时具备上述三种类型基本假定的经济学说必然有别于现有的任何一种经济学。构建中国经济学的必要性或者说中国经济学的生命力也正在于此。
第一、制度变迁假定:
它指中国经济处于由一种经济制度向另一种经济制度变迁的过程之中,人们通常将这一过程称为经济过渡。这是中国经济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最基本的运行特征。由于它较容易被观察到,因而也是学术界较多论及的。部分学者甚至把中国经济学等同于中国过渡经济学或中国制度经济学。无论在表达上有何不同,就中国经济学的构建或创新而言,对制度变迁这一总体特征的肯定,从而对制度变迁过程的理论再现无疑将成为其中的基础理论。这一理论的发展,将决定其它许多具体理论分析方法和分析结论的发展创新,并决定中国经济学未来面貌的根本特征。
制度变迁作为基本假定的引入并非自中国经济学始,相反,中国学者是在受到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变迁假定引入新古典经济学,并成功地发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启发,才开始关注并重视这一已存在的基本事实的。但与新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制度变迁相比,中国的制度变迁又为人们展示了前所未有的新特点:
首先,中国的制度变迁独特的起点。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制度变迁就其本质而言是无所谓起点和终点的。无论处于何种经济形态或经济发展阶段,都存在着人们为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断调整行为规则的努力,因而这种努力过程本身就构成了经济史的重要内容。但当我们谈到中国的制度变迁时,则往往暗含了某个起点。它不仅在时间上是指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这场深刻变革,更重要的在经济形态和经济发展阶段上是指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二位一体的独特制度背景。一方面,中国经济至今未曾有过市场经济的真正发育,十二亿人口,九亿农民,也即占人口70%以上的社会成员仍然处于一种相对简单而初始的生活方式中,这与现代经济学所要求的崇尚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契约主义的普遍生活理念相去甚远。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又是在有别于市场经济理念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历了几十年的初步工业化进程,人们是在已经具备并适应了某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和正式规则基础上展开制度创新的。因此,如果说新制度经济学着重研究具有共同和稳定的文化传统和生活理念的人们如何随着经济发展不断调整行为规则的话,那么,中国的制度经济学必将更多地关注文化传统和生活理念本身的调整,关注非正式规则的变化。
其次,中国的制度变迁具有明显的二重性。一方面,它指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过渡,即经济改革。在国内的大量论著中,制度变迁或经济过渡与经济改革往往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含义。因此,国内关于制度变迁的重要成果实际上是就这一层含义而言的。但中国的制度变迁还涉及到更深层次的问题,或者说,中国的经济改革又是在特定的动态背景下展开的,这就是经济发展。就发展阶段而言,它指由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状态的过渡,或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就经济形态而言,又指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而这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引起的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规则(特别是后者)的变化也许是制度变迁中更深刻、更复杂、也更持久的内容。这种变化在运行机理上显然有别于前一层含义。而这一点恰恰又是理论界特别是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家所普遍忽略的,相反,现有的研究往往把属于经济发展过程所引起或所要求的制度调整也简单地归入经济改革这一层面上,从而要么忽略了很多制度变迁现象,要么使某些研究失去了应有的逻辑起点。
第三,中国的制度变迁(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经济发展)是一种具有较清晰的目标框架和较明确的时间界限的以强制性变迁为主要形式的制度创新过程。此处的强制性变迁虽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概念,但在含义上,作者不仅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而且也包括政府为使法令法规等正式规则的变迁得到其他经济主体的遵循而通过宣传、教育、示范等手段首先在非正式规则上的变化特别是意识形态、伦理道德等的变化,这种变化显然不同于自发性变化即诱致性变迁。虽然我们不可能也不必要描绘出未来制度安排的每个细节,但具有明显指向的制度框架即市场经济体制却是中国经济改革所需要的,也是促使中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的原动力。同时,中国也不可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经历几百年的自发演变过程。我们既没有与其类似的外部国际环境,也没有容忍这种缓慢过程的内部条件,从而使得中国的制度变迁具有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产生"质变"的性质,政府将承担改革和发展的组织者和主要实施者的角色。而那种由诱致性变迁所构成的制度变迁史,也许要在中国基本实现了上述二重过渡目标后才会出现。这种以目标性和时间性为特征的制度变迁必然在运行方式、运行机制、路径依赖等各方面展现出独特性,而这种独特性显然不是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关注的现象,因而也不可能为中国的制度变迁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理论指导。
因此,具有独特内涵的制度变迁假定决定了中国制度经济学具有自己的逻辑起点。由此形成的理论体系也必然不同于新制度经济学。目前中国制度经济理论研究中普遍存在的对新制度经济学的模仿则意味着中国制度经济学从而整个中国经济学的构建远未到达成功的彼岸。
第二、不完全信息假定:
现实经济生活中,不完全信息不仅指那种绝对意义上的不完全,即由于认识能力的限制,人们不可能知道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任何情况,而且是指"相对"意义上的不完全即现实经济运行本身不能够生产出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其突出表现是经济主体之间广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这是由信息这种特殊资源的性质所决定的。而且经济运行的这种特征具有超乎社会形态或发展阶段的性质,广泛存在于各种经济社会中,广泛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构成经济运行的重要特征。因此,中国经济学也应该把它作为自己的基本假定。
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建立在完全信息的假定上,使其理论讨论近乎天真,已无法解释或不能正确解释很多经济现象,因此现代经济学的最新进展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把不完全信息作为经济运行的内生现象或本质属性,研究由此导致的不确定性及其所带来的获利机会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影响以及人们对这种影响的适应(制度就是这种适应的结果),或者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人们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而带来了主流经济学的深刻变革。这一变革已经对中国经济学的创新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并且还将产生更大的影响,我们应该充分吸收现代经济学在不完全信息假定下所作出的一系列理论创新。
值得指出的是,不完全信息假定往往需要与经济运行的其它基本特征相结合并用于解释其它基本特征时才体现其重要作用,如新制度经济学就是在分析制度变迁和创新这一现象时把不完全信息假定纳入分析过程中,使其理论更富解释力。因此对于中国经济学的构建而言,人们不仅要重视不完全信息广泛存在于经济生活的多个方面这一重要事实,而且更应注重不完全信息假定与中国经济运行的其它基本假定相结合以后在表现形式上的特殊性及可能由此而产生的研究新领域。
第三、儒学文化假定:
这主要是指独特的历史文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比之其它假定要更深刻、更广泛也更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讲,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可能是导致中国经济学独特性或个性化的最根本原因。当然用"儒学文化"来概括整个中国文化的内涵也许是不够贴切的,但在没有找到更合适的语汇前,作者还是用它来指整个中国文化,毕竟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中最具历史渊源和影响力的部分。
现代经济学各种学说都以西方文化为其共同背景,这种文化的最基本内核可以概括为个人主义、契约主义和自由主义,因而它们之间往往具有某种相似性或继承性,但中国文化显然不同于西方文化,这种区别甚至是根本性的。因此,根植于中国文化基础上的中国经济学完全可能展现出自己的特点。现在,理论界已越来越认识到文化背景对构建中国经济学的重要性,并把它体现在各自的研究成果中。这一点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上反映出来:首先表现在对具体经济问题的研究中,人们越来越多地把文化作为解释某种经济现象的原因之一来对待,从而使得这种分析是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其次表现在对如经济发展、制度变迁等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中。如樊刚从中国文化重人治和西方文化重法治的比较中,说明了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又如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用中国文化的独特性来解释中国改革的渐进式特征,即改革的路径依赖问题,越来越认识到制度创新与制度存量之间绝不是相互隔离的,相反,制度存量作为一种资源具有很高的利用价值。而此处的制度存量更多地正是指伦理道德、习惯、意识形态等作为文化组成要素的非正式规则;第三表现在对经济哲学、经济学方法论、经济发展观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的研究中,如盛洪强调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然秩序哲学和西方哲学中的科学传统之区别,力图以此找到中国经济学之根。这种研究实际上已具有把文化作为经济学基本假定对待的性质,由此深入下去将可能引起经济学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促进一种理论范式的形成。
但上述研究与西方学者对其文化的概括相比还仅仅是初步的甚至是表面性的,远未深入到中国文化的内核并形成对人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目标的最基本概括。因此,对于中国经济学的构建而言,经济学家们迫切需要与其它学科的学者一起继续深入研究,以真正回答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根本区别究竟是什么,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如何等根本性问题。
四、简要的结束语
中国经济学已经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和创新,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往往表现出某种引进和模仿的色彩,甚至具有某种无序性。要使中国经济学真正成为根植于中国经济现实土壤的自成体系的一种学说乃至新的范式,有必要对此进行更高层次的综合。而对中国经济学基本假定的抽象和概括则是这种综合的重要步骤。它既可能把已有的成果融合于某一共同的体系中,从而预示着中国经济学的根本特征和可能的创新之处,也有利于中国经济学家今后更有效地分工协作,降低研究成本,加快理论创新的步伐。这也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当然本文的分析和综合显然仅仅是一种初步的尝试,对若干基本假定的归纳和表述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而这有待于经济学家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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