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得到“信用贷款”?贷款性质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研究_信用贷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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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0)07-0026-09

一、引言

为了控制风险,目前中国企业获得的商业银行贷款主要是担保贷款。根据作者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统计,2001-2007年间,每年的担保借款都占到银行借款总额的80%左右。这就使无法取得充分担保物或人的企业,特别是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信用贷款。那么,谁能获得“信用贷款”呢?这些获得信用贷款的企业有哪些特征呢?

会计信息是银行进行信贷决策时经常使用的信息来源(Williamson,1985),已有文献检验了会计信息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影响(Abdel-Khalik,1973;Rajan,1994;胡奕明、周伟,2004),然而大多数文献都没有区分贷款的性质来进行研究。

银行贷款按照贷款性质不同通常划分为担保贷款(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抵押、质押”直接表现为银行对企业部分财产的控制,“保证”表现为对保证人的追索权,这三种贷款同为“担保贷款”,而“信用贷款”凭借的是企业自身的信用。事实上对于不同性质的贷款,由于风险最终承担对象不同,对借款人的信息需求有着显著的不同。担保贷款由于其有保证人或担保物,银行可以在贷款无法收回的时候向第三方保证人追索或强制拍卖担保物,从而保证了贷款的相对安全,相对于保证人或担保物的信息,银行对于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相对较低。但是在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时候,由于银行没有获得相应的保证人以及担保物,就势必需要对借款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尽可能降低信贷风险。这说明,能够获得信用贷款的企业可能具有会计信息上的某些特征。

本文从贷款的性质结构(风险承担对象差异)角度着手,对会计信息的信贷决策支持作用机理进行研究,试图深入分析会计信息如何在不同性质的信贷决策中发挥支持作用,以及这些作用是否会受到中国当前制度环境因素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

已有的文献认为,企业会计信息对于银行的信贷决策是有帮助的,并且有很多学者探讨了哪些会计信息对信贷决策更为重要。主要的发现是现金流量信息和财务报表附注对于信贷决策更为相关(Larry,1992;Jones等,1995;Billings和Morton,2002;Kwok,2002;Chung等,1993)。对会计信息的审计也被认为有助于信贷决策,研究发现银行信贷人员更倾向于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信贷人员认为这样的报表更加可靠(Pany和Smith,1982;Strawser,1994)。在债务契约的制定方面,有许多限制性条款是以会计信息为基础的,这些条款用来防止股东或经理通过发放清算性股利或投资高风险项目侵占债权人利益(Watts和Zimmerman,1986;Frost和Bernard,1989;Smith和Warner,1979;Beatty等,2002)。对于银行最担心的借款企业破产问题,已有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对公司破产概率的预测能力(Altman,1968;Ohlson,1980)。

在国内的文献中,胡奕明、周伟(2004)和饶艳超、胡奕明(2005)等发现银行贷款数量与企业财务状况之间有一定联系。但是国内文献更主要的贡献是在与西方文献的制度背景差异的讨论上。较为重要的结论包括:所有权制度制约了会计信息的信贷决策有用性(孙铮,2006;廖秀梅,2007),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合同总体而言没有体现出借款人的差异(胡奕明、唐松莲,2007),但是对于没有政府干预或干预较少的贷款,国有银行能够根据债务人的风险做出相应的调整(何贤杰等,2008)。

遗憾的是,上述国内外大多数文献都没有按照贷款性质结构对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进行区分,一个通常的观点是:对于短期借款,银行主要关心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未来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小,对会计信息尤其是盈利信息的需求相对较少;对于长期借款,银行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大,银行对会计信息尤其是盈利信息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陆正飞等,2007)。这样,大多数文献都是从债务期限结构的角度来讨论银行对会计信息的关注。

我们认为,真正造成对会计信息依赖程度差异的,可能是贷款的性质结构。如果忽视了贷款的性质结构,即风险最终承担对象的差异,研究可能无法合理区分会计信息在不同信贷决策中的作用发挥。系统性的研究应当根据不同最终风险承担的贷款对于会计信息的不同使用要求,来分析会计信息的各类特征如何对不同性质贷款过程发挥作用。

三、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在金融市场中,资金的借贷是属于信息不对称较高的一种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不能仅仅根据市场价格(利率)作为选择借款对象的标准,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很可能出现逆向选择行为,如果单纯以价格作为资金配置的条件,则出价最高的企业往往是确实存在较高信贷风险的企业。因此,与产品市场采取完全价格竞争机制不同,金融借贷市场通常对价格存在较为严格的价格管制(来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与蔓延)。

一旦价格无法成为资源配置的标准,那么其他的信息则成为借贷市场所依靠的对象。不同的制度安排用于解决上述问题。较为常用的制度是担保制度,即将风险转嫁至有较高信用的保证人,或者市场价值较为明确的担保物。但是,在保证人和担保物较难获得的情况下,其他的信息来源的价值将体现出来——会计信息在债务契约中的重要性由此凸显。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能帮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过去进行很好的估计,以更好地预测未来,降低二者间的契约成本,而这个作用对于信用贷款是至为重要的。

(一)假设1

信用贷款中最终的风险承担者是贷款银行,这样银行对于借款企业的会计信息就会予以高度的关注。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将在给定其他条件下,使银行尽可能发放信用贷款;而企业也会在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监督下,形成对自身行为的良好约束。这样就会形成在银行与借款企业重复博弈中的纳什均衡。由此,会计信息质量较高的公司更容易得到银行的青睐,我们提出第一个假设:

H1:会计信息质量高的企业获得信用贷款的比重更高。

(二)假设2

大量西方文献发现具有良好政治关系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Sapienza,2005;Serdar,2005;La Porta等,2002),这些企业在陷入困境时也更容易得到国家的财政补贴(Faccio等,2006)。国内研究中,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对国有上市公司进行补助的经验证据已经逐步积累起来(陈晓和李静,2001;李增泉等,2005;林毅夫和李志贇,2004)。上述文献说明,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实质上起到了为公司贷款提供隐性担保的作用。这种隐性担保事实上是对会计信息的一种替代:即当其他变量能够提供有关债务人的有用信息时,银行信贷人员在信贷决策时将会降低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由此,我们提出第二个假设:

H2:国有企业较之非国有企业,将会削弱假设1的会计信息质量与企业获得信用贷款的比重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三)假设3

1978年以来,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已经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但是这个进程却很不平衡,无论是在行政区域,还是在产业部门的层面上都表现得非常明显(樊纲等,2007)。一般而言,在金融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银行的信贷决策相对比较独立,对风险的控制更为严格,其对发放信用借款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也更高,而在金融业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银行的信贷决策要受到多种力量支配,如政府对信贷资金的强制分配,会削弱银行信贷人员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因此,我们提出第三个假设:

H3:较之金融业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低将会削弱假设1的会计信息质量与企业获得信用贷款的比重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四、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设计

1.对假设1的检验设计

由于会计信息质量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本文从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和会计稳健性(ACC)这样两个维度进行讨论。为了解决内生性,也由于在实际信贷过程中银行往往只能看到企业上期的报表,我们设计实证模型Ⅰ和模型Ⅱ来检验假设1,其中,t+1期的信用贷款作为被解释变量,t期的会计信息质量作为解释变量。模型中使用的变量定义如表1。

这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两个维度做进一步的讨论。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实证研究中主要集中于会计信息本身的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两个方面。本文认为,会计信息本身的质量更为重要,因此在衡量会计信息质量时,我们以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和会计稳健性作为度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代理变量。

(1)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的计算。实证研究中有多种方法计量会计盈余质量,根据夏立军(2003)的研究发现,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基本Jones模型可以有效揭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同时,相对于长期应计项目来说,流动应计项目更容易被用于盈余管理(Teoh等,1998),因此本文使用基本Jones模型对可操纵性流动应计利润进行计量。该方法对非正常应计利润的估计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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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计算可操纵性流动应计利润。这里的DA即代表各公司总应计利润中的可操纵性流动应计利润部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本文需要的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替代指标,所以用DA的绝对值来衡量,本文其他部分所称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均为此绝对值项。

(2)会计稳健性ACC的计算。对于债权人而言,稳健的会计信息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舞弊和盈余高估的风险,给银行提供更多的事前保护机制。以往的文献主要有三种对稳健性的度量方法(Watts,2003a,2003b):第一是基于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之比的度量方法(Beaver和Ryan,2000);第二是基于应计项目的度量方法(Givoly和Hyan,2002);第三是会计盈余和股票收益关系度量方法(Basu,1997)。本文为了更充分运用已有的数据,我们用Ahmed和Dullman(2007)应计项目的计量方法来计算会计稳健性。Ahmed和Dullman(2007)使用了如下的计算公式:会计稳健性ACC=(扣除非经常性项目的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折旧)×(-1)。其中,扣除非经常性项目的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和折旧用年均总资产标准化。根据Ahmed和Dullman(2007),上述变量都使用t-1年、t年、t+1年3年的平均值作为第t年的变量值。例如,1999年的折旧是用1998年、1999年、2000年3年平均值来计算的。计算出的基于应计项目的稳健性指标越大,会计稳健性越高。

2.对假设2和假设3的检验设计

由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样本之间以及金融业市场化高的样本与金融业市场化低的样本之间数量差异很大,我们在这里采用分组的方法来检验假设2和假设3。

本文采用终极控制人的性质来度量股权性质。当终极控制人是中央部委、全国行业总公司、地方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学校或行政事业单位时,本文将其定义为国有企业。如果终极控制人的性质是非上述个体(例如自然人或集体)时,将其股权性质定义为非国有企业。按照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将样本分成两组,分别对模型Ⅰ和模型Ⅱ进行回归来检验假设2。

本文根据《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6年报告》(樊纲等,2007),选取了其中的金融业市场化指数来衡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金融业市场化程度。我们将公司所在地金融业市场化指数排名前15位的定义为金融业市场化程度高的样本,排名后16位的定义为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低的样本(孙铮等,2006)。按照公司所在地金融业市场化高和金融业市场化低将样本分成两组,分别对模型Ⅰ和模型Ⅱ进行回归来检验假设3。

(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2001-2007年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A股公司作为初选样本,剔除金融保险类的观测值,通过手工收集银行短期信用借款、长期信用借款及长短期借款数据,共得到8778个观测点。在计算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样本过程中,剔除其他制造业、木材和家具制造业以及传播与文化业这三个公司过少的行业以及ST公司,共得到样本7527个。在计算会计稳健性指标时,我们剔除了每年的ST公司,共得到样本观测点7714个。

五、描述性统计

表2给出了各主要连续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从表2中可以看到,CREDIT的均值为0.223,银行发放的信用借款的比重并不高;中位数为0.036,与均值相差较大,说明样本公司间的信用贷款获得比例差异较大。会计盈余质量的度量DA均值为0.107,数值较大,同时样本公司的会计盈余质量也存在较大差异。会计稳健性指标均值为-0.002,总体而言样本公司的会计信息不够稳健。表3是各主要变量之间的Pearson与Spearman相关系数检验,其中系数下方括号内是P值。由于衡量会计信息质量有两个维度,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和会计稳健性(ACC)之间就不需要相关系数。对角线以下是Pearson相关系数,对角线以上是Spearman相关系数。可以发现,自变量间的相关系数较低。

(一)假设1的检验结果

六、实证检验结果

表4列示了信用贷款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回归结果,系数下方是t值,“*”“**”“***”分别代表10%、5%、1%显著(下同)。可以看到,会计信息质量无论是从盈余管理角度,还是从会计稳健性角度衡量,都支持了本文假设1:会计信息质量高的企业获得信用贷款的比重更高。

从模型Ⅰ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与信用借款比重成负相关关系,且在5%水平上显著。模型Ⅱ回归结果显示,会计稳健性与信用借款比重成正相关关系,也在5%水平上显著,这说明会计信息质量越高(可操纵性应计利润越小,盈余管理越少),则企业获得信用借款的比重越大。

另外,在表4中,公司规模SIZE、现金比率CASH、资产收益率ROA 3个指标都在1%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公司规模越大,现金流越充沛,盈利能力越强,则越容易获得银行的信用贷款。而资产负债率LEV在模型Ⅰ中为5%水平上显著为正,在模型Ⅱ中不显著,这似乎与我们的经验不太一致:负债率越高,现实中可能会继续获得信用借款。代表银行借款利率的FCOST的系数不显著,这可能与我国的利率受到管制有关,银行无法通过利率调整转嫁风险。

(二)假设2和假设3的检验结果

假设2和假设3的实证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回归系数下方是t值。

按照公司终极控制人的影响,将样本分成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我们可以看到国有企业一组的会计信息质量与信用借款比例之间没有显著相关关系,而在非国有企业一组中,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与信用借款比例在10%水平上负相关,会计信息质量ACC与信用借款比例在5%水平上正相关,说明会计信息质量与信用借款比例的正相关关系在非国有企业中依然存在。这支持了我们的假设2,即国有企业较之非国有企业,将会削弱假设1的会计信息质量与企业获得信用贷款的比重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按照公司所在地金融业市场化程度,将样本分为金融业市场化高和金融业市场化低两组,我们可以看到公司所在地为金融业市场化较低地区的一组中,会计信息质量与信用借款比例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而在金融业市场化较高的一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与信用借款比例在10%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会计稳健性ACC与信用借款比例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说明会计信息质量与信用借款比例的正相关关系在金融业市场化高的地区中显著成立。这印证了我们的假设3,即较之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市场化程度低将会削弱假设1的会计信息质量与企业获得信用贷款的比重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三)敏感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增强本文的研究结论,尽量减少由于样本选择或变量选择等的影响,我们进行了敏感性检验。首先将样本中信用借款占银行借款比重为0的样本剔除,考察前述实证结果在剩余样本中是否依然存在;接着,用银行短期信用借款占短期借款比重作为银行信用贷款可得性的度量;再次,使用修正后的Jones模型计算可操纵性应计利润。所有这些检验,都没有改变论文的结论。限于篇幅,这里不予赘述。

七、结论与政策含义

“谁能获得信用贷款”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比“谁能获得贷款”更为深入的话题。大量文献考察了会计信息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影响,但除少数文献外,大多数文献都没有对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进行区分,忽视了贷款的性质结构,即风险最终承担对象的差异,从而可能无法合理区分会计信息在不同信贷决策中的作用发挥。事实上对于不同性质的贷款,由于风险最终承担对象不同,会计信息发挥作用的程度是不一致的。本文以此作为出发点,进行了实证检验,力图为改善中国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提供理论基础与经验证据,丰富会计信息的债务契约有用性相关文献。

本文以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信用借款占全部银行借款的比重作为企业得到信用贷款的指标,以基本Jones模型计算的可操纵性流动应计利润的绝对值指标和会计稳健性指标来度量会计信息质量,以2001-2007年间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会计信息质量与银行信用贷款决策的关系,并从企业股权性质和企业所在地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两个方面考察制度性因素对上述关系的影响,主要发现如下:

第一,在控制银行信贷决策的其他影响因素后,会计信息质量会影响银行信用贷款的发放——会计信息质量较高的公司更容易得到银行的青睐,在同等条件下,将会得到更高比例的银行信用贷款。

第二,企业的股权性质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与信用借款比重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的股权性质对企业的隐性担保作用削弱了会计信息质量与信用借款比重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而在非国有企业中,会计信息质量与银行信用贷款比重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成立。这说明,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为了克服“信贷歧视”,要想获得信用借款,好的会计信息质量更为重要。

第三,我国各地区存在“金融业市场化”差异,公司所在地的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与信用借款比重之间的关系,较低的金融业市场化削弱了会计信息质量与信用借款比重之间的关系,但在金融业市场化高的地区,银行的信贷决策相对比较独立,对风险的控制更为严格,会计信息质量与银行信用贷款比重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成立。

本文结论的引申含义可能更为重要。会计信息质量与信用借款比重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在上市公司样本中得到了印证,如若这个假设能够在广大中小企业样本中得到证明,那么就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找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因为中小企业往往在借款时缺少抵押担保物(人),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诚信的中小企业如何从银行获得信用贷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本文的政策建议是:对长期无法得到信用贷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企业在会计信息系统建设上的投资也许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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