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思考_wto论文

加入WTO与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思考_wto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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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2)02-0132-09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始于1978年,经济市场化的目的是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0多年来,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市场经济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达到相当的水平。具体的量化指标由于指标选取的不同,计算方法的差异,所得结果也各不相同,但中国经济总体市场化程度的范围大体上在40%至60%之间(顾海兵认为不超过35%,江小薇、宋红旭的测算结果为37%,常修泽、高明华的研究结果为50%,陈宗胜、吴浙、谢思全的估计大体为60%,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课题组的结果为65%左右)。中国学者关于市场化进程的研究是沿着两条思路展开的:一条是从改革的角度研究市场化进程的特点以及怎样推进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另一条是从实证的角度对市场化的程度及水平进行测算。前一种思路主要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从变迁的主体、变迁的成本和收益比较的角度研究怎样以最小的代价来推进市场化进程;后一条思路则主要利用统计指标对市场化的程度予以描述和测度。这两条思路互相补充,互相交叉,构成研究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主线。加入WTO是新世纪影响中国经济走向的重大事件,它不仅将推动中国经济的国际化进程,而且也将大大加快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加入WTO必将推动中国经济市场化向纵深发展,标志着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进入一个新阶段。因此,探讨中国加入WTO 后的经济市场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加入WTO后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新特点,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主要问题,以及WTO框架下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基本任务。

一、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新特点

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休克疗法”式的改革不同,中国采取渐进的方式稳步地推进市场化进程。盛洪将中国的改革过程概括为六个特点,即体制外改革,增量改革,特许改革,补贴改革,计划权利的交易,局部改革(边际改革)。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中国的改革过程非常注意各种利益主体的平衡,力求在改革的过程中使各个利益主体都能受益,尽管收入分配的差距在迅速拉大,但总体上社会各阶层都从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得到了好处,因而中国20年市场化的进程可以看作一个帕累托改进或卡尔多改进的过程。也正是因为这一特点,改革过程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从改革的主体看,中国改革既有由国家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又有由微观主体自发进行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注:关于“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概念是由林毅夫首创的,被公认为是对制度经济学的重要贡献。),还有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中间性”的制度变迁,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过程缺乏统一的标准模式,也没有与国际惯例或标准看齐,因此可以说改革的过程具有探索性和一定程度的自发性。由于中国改革的基础是与市场经济截然不同的计划经济体制,而且经济发展是从很低的水平起步的,因此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尽管是渐进的,但市场经济的引入却不断改善经济运行的效率,支持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然而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改革的推进,中国的市场化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经济中的利益失衡现象加剧,改革的难度加大。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加快改革步伐,但改革却由于触及到诸如国有企业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硬核”而步履艰难,加之经济紧缩没有给改革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中国的市场化进程的动力下降、步伐明显放慢。林毅夫、蔡昉、李周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他们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是由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所决定的,由扭曲价格的宏观政策环境、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和缺乏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构成三位一体的内在体系。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序是从对微观主体的放权让利开始,逐步向资源配置方式和宏观政策环境推进。由于改革措施不配套,导致中国经济出现“乱一活”循环现象。而走出这种循环的关键在于尽快把改革推进到宏观政策环境的层次,使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内部一致性。林毅夫等人的分析是深刻的,解决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关键是积极有效地推进市场化进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概括地讲,中国20年的市场化进程走的是一条稳步推进、更具有本土特色的道路。其显著特征是十分强调各种利益主体的平衡,且由微观领域逐步向宏观领域推进。微观领域放开搞活的同时,维护各经济主体之间的行为规则及市场秩序的建设却大大滞后,宏观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也不配套。经济市场化虽然带来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改革的目标远未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进程大体上只走了一半,经济运行中的不协调和矛盾逐步浮出水面。改革进一步向深层次推进使得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改革的成本加大,改革的动力趋于下降。毫无疑问,只有继续推进和深化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才能有效地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而改革的深入又需要新的推动力量。

加入WTO无疑将给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以有力的推动。WTO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的“俱乐部”,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当完善的规则、惯例及制度,中国加入其中就要接受这些规则、惯例及制度,在这一点上没有条件可讲,只能无条件接受。因此,凡是与WTO规则、惯例相抵触的国内规则及制度都必须废止。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入WTO要求我们在短期内所做的制度创新,其规模和幅度是前所未有的。这种从外部引入的制度创新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在短期内进行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必然会有利益主体受损,利益受损的个人或团体就会反对改革,对此我们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但是必须看到,加入WTO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长期有利的国际环境, 从长远看为我国企业争取到在国际舞台上施展身手的平等权利,为中国经济的崛起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短期的冲击可以看作是我们为获取长远利益而付出的代价,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制度创新要考虑成本和收益大小的比较,只有创新的收益超过成本时,制度创新才可能发生。这个理论对理解我们加入WTO也是适用的,正是基于加入WTO的收益将大于成本的信念我们才孜孜以求15年,最终如愿以偿。但这个理论是对整个国家而言的,将其运用到部门、地区或企业层次就不一定能得出同样的结论。加入WTO本身就是制度创新,其主体是政府,或者更准确地讲是中央政府,但政府作为一个庞大的组织,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纠缠在一起、错综复杂,地方及部门的目标函数未必与中央一致,加入WTO对各行业各企业的影响也大不相同,因此加入WTO涉及到复杂的利益调整过程,这就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和建立适当的补偿机制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加入WTO是两种不同的经济体制在短期内的融合与碰撞,在短期内必然会对我国经济造成冲击。为什么会在短期内遇到冲击呢?从根本上讲是因为我国还没有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任务,我们的政府还不适应更加市场化的经济管理方法,企业体制尤其是涉及到国有企业的规则和制度还没有理顺,在竞争突然加剧的情况下政府和企业都很难适应新的环境。在未来的几年中,我们将进入一个调整和适应的时期,对于像我们这样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国家,需要调整的内容之多、面临的问题之复杂是前所未有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种调整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导致利益关系的失衡,失衡就会导致矛盾和冲突,矛盾和冲突就会增加改革的成本。过去当我们对制度创新的收益与成本的比较拿不准的时候,我们可以暂缓改革进程,等条件成熟时再实施。现在则显然不能这样做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规则、新惯例不能迅速建立起来的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大批企业将被淘汰,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必将下降,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伴随WTO而来的全球化与市场化不仅不能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而且会进一步加剧社会各阶层利益分配中的矛盾,引发一系列的严重问题,使我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总之,加入WTO后市场化进程的突出特点是:此前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没有时间限制,缺乏统一标准和国际规范,因而具有缓慢渐进的特点;而此后的市场化进程则表现出明显的加速特征,已经有了统一标准和国际规范,内外部的压力和紧迫感也将明显增大,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将增大,有可能发生经济波动,如果处理不当,会引发一系列的经济政治问题,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也会陷入困境。面对挑战与机遇共存的复杂局面,我们已经别无选择,抓住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主要问题,加快建设既有中国特色的又符合国际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也是我们肩负的历史重任。

二、产权界定不清晰——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主要问题

成熟的市场经济是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孕育出来的,而中国却是从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从对微观主体的放权让利开始,期望通过价格刺激等手段增强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当各种利益主体进入市场并开始追逐经济利益时,指导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法律、制度的建设却大大滞后,导致各利益主体的自利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合理的自利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损人利己的自私行为。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中国经济中表现出的诸如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侵权事件层出不穷、弄虚作假成风、欠债不还却理直气壮、政府职责不清等奇怪现象。可以说中国市场经济的框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短短20年,而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已走过几百年的历史,差距是自然的,关键问题是这种差距的根源是什么?只有找到这种差距的根源,我们才能搞清楚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进而才能有效地缩小与成熟市场经济的差距。笔者认为:这种差距的根源是产权界定不清晰。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产权的含义。由于西方经济学中的产权概念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产权概念有根本性的不同,因此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在中国经济学家中相差悬殊,经常引起争议。本文不想在这个问题上作进一步探讨,只想说明:本文所指的产权,是采纳被广泛引用的新制度经济学中产权及交易费用学派的产权概念。产权是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的权利,是“使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的作用是“帮助一个人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内在化的激励”。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产权,产权就是制度赋予人们的权利,产权界定就是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细化。清晰界定的产权不仅可以为个人追求自身幸福提供保障和激励,而且可以约束个人的行为,以免侵害其他人的合法利益。产权问题与所有制改革密切相关,但产权包含的内容显然要比所有制包含的内容广泛得多。产权界定清晰并不一定指所有制的调整与变动,更多的是指清晰有效地规定市场中的当事人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权利。即使是公有制企业,如果能使国家、企业经理、工人的权利与义务清晰地划定并有效地执行,企业就能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反之,即使是私营企业,如果不能有效地约束国家、企业主、工人的行为,最终也难逃破产倒闭的命运。这一点已被中国20年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所证明。产权界定越清晰,市场运行的交易费用越低,市场的运行效率就越高。按照科斯定理的第一种表述方法:假如交易费用为零,只要最初的产权界定是明晰的,则不论这种受益或受损的权利归属哪一方,其对资源的配置没有影响。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真实世界中,产权界定不明晰将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科斯这里所讲的产权并不涉及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所有制问题,科斯的分析是在私有制的框架下展开的,其产权是与外部性相关的受益或受损的权利,私有制是他研究产权的前提而非研究的内容。另一位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张五常将私人产权定义为三种权利:使用权(或决定使用权)、自由转让权、不受干预的收入享受权。张五常认为:只要有了这三项权利,所有权是不需要的。可见,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产权是与所有权相关的一组权利。私人所有既非产权清晰界定的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产权显然是一个比所有权涵盖范围更广的概念”。市场经济的运行要求对产权进行不断的明确、细化及调整,这种制度越细化,市场经济的运行越顺畅、效率越高。同样是市场经济,显然存在一个效率高低的不同或可称之为成熟程度不同,就像不同版本的计算机程序一样。中国市场化进程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就市场经济的发育水平而言,仍属于初级版本。西方市场经济在其几百年的演进历史中,由简单的集市贸易逐步扩展到国际贸易,逐步衍生出货币、信用、股票、信用证等复杂的交易工具,通过不断降低交易费用,推动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以上的交易工具从本质上看都是权利的界定与交易的制度化。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界定产权以降低交易费用,进而获取专业化利益的过程。分工和专业化的演化会增加交易费用,而产权的清晰界定会降低交易费用,只有不断降低交易费用,才能推动分工和专业化向纵深发展。衡量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可以有很多指标,但分工水平与交易费用的高低是贯穿其中的主要线索,越是发达成熟的市场经济,可实现的分工水平越高,其在特定分工水平下交易费用越低;越是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分工水平越低,其在特定分工水平下交易费用越高。澳大利亚华人经济学家杨小凯对分工、专业化及交易费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创立了引人注目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可谓抓住了经济演进的本质特征。中国经济经过20年的改革,市场经济的框架已初步建立,但市场经济的运行却障碍重重,运行的效率低下。原因在哪里?我们说,根本原因是我国市场化进程中产权制度不健全,具体说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产权界定不清晰、不明确。市场化改革在激励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没有相应地建立起约束人们行为的产权制度。产权界定不清必然导致交易费用高,进而导致经济运行效率降低。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使在法律上已明确地界定了产权,如果法律执行不力或执行法律的代价太大以致当事人认为通过司法机关执行产权不合算,则产权的界定还是不明晰。换言之,我们更关心的是事实上的明晰而不是法律上的明晰。当然,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如果法律上界定不明晰,就不可能有事实上的明晰。总之,产权界定不明晰是当前我国市场化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它造成交易费用高昂,分工水平受到限制,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经济运行效率低下。中国市场化进程中与产权界定相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企不分。政企不分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顽疾,是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拦路虎”。从理论上分析,政企不分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履行职能中的“公共领域”(注:“公共领域”这个概念由巴泽尔首先提出,是指产权关系中未做出明确界定的部分。“公共领域”将导致当事人之间的财富攫取行为。)过大,我国虽然早已明确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股份制改革也取得重大进展,现代企业制度已初步形成,但现阶段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仍然极其普遍。政府行使权利的随意性很大,权利界定中没有明确归属的“公共领域”必然导致“租金耗散”和“寻租行为”,前者导致资源浪费,降低社会福利;后者则成为腐败产生的根源,不仅侵蚀社会道德的基础,而且扭曲资源的配置。比如说,当政府官员掌握着对企业过多过大的权力时(尤其是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拥有重要股份的股份制企业),企业家的最优选择就是去讨好和贿赂政府官员,不这样做他的企业就办不下去。长此以往,企业家就不成为企业家了。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不仅要进一步界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而且要加快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

(二)地方保护主义屡禁不绝。地方保护主义是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障碍。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市场分割,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的统一性要求。市场经济要求产品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因为这是价格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和保证。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产品和生产要素流动,严重损害了市场的机能,降低了市场运行的效率。地方保护主义的实质是地方政府为了地方或部门利益,运用行政手段或影响力干预市场的正常运行,是为局部利益牺牲整体利益,为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我国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与对地方官员的考核、评价、升迁的体制有关,而且与财税改革过程中地方经济利益的突现与强化有直接的关系,但其根本原因则是各级政府之间的产权界定不明晰。治理地方保护主义需要财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配套,但当前最重要的是健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产权制度,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利内容、权利边界要划分清楚。各级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有一个明确有效的规范。

(三)不合理的制度安排限制并妨碍要素自由流动。这种限制的结果是损害市场的机能,导致经济结构的“刚性”或僵化。如限制私人资本进入电信、金融、保险、农业等部门,或导致与这些部门相关的服务持续短缺,或导致服务水平低、价格高的状况长期不能扭转;再比如继续通过户籍制度限制农民流入大中城市,一方面妨碍农业结构的调整,损害了农民通过自由迁徙改变生活状况的权利,另一方面又造成城市工资水平的不断上升,城乡收入差距趋于扩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互相影响、互相依存,构成市场运行不可分割的体系。要素市场不能正常运行必然会反映在产品市场的失调。江小涓通过对棉纺行业的实证分析,揭示出要素市场改革与产品市场改革的不同步,会导致产品市场上的“过度竞争”,也就是说,竞争机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作用失效。从本质上讲,上述对要素流动的限制政策是改革不彻底的表现,是产权界定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例子,都可以纳入产权分析的范畴。产权不合理必然会妨碍市场机能的正常发挥,市场经济的演进要求不断地用新的产权关系去替代旧的产权关系,使之能更好地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四)法律执行的成本太高。法律赋予人们权利,也赋予人们维护权利的手段。如果每个人都能自觉地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违法的事件就会大大减少。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为什么人们往往不能有效地维护法律赋予的权利呢?关键是法律的执行成本太高,这里涉及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问题,司法腐败的问题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问题。执法效率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是清晰界定市场主体产权的重要环节。为什么假冒伪劣产品能泛滥成灾、侵权事件层出不穷呢?根本原因是司法体系出了问题,我国的司法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只有高效率、低成本的司法服务才能保证权利行使和义务的履行,才能使市场主体与他人交往时形成稳定的预期,才能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

(五)信誉机制失效。说的严重一点就是信誉危机。突出表现是企业恶意拖欠债务及银行呆坏账严重。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参与市场活动的各方当事人本应视信誉为生命。只有讲信誉的当事人才能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而不讲信誉的当事人则会被市场所抛弃。如果市场中的当事人普遍重合同、守信誉,交易费用就会大大降低,市场的效率就会大大提高。信誉就是牺牲眼前利益换取长远利益,让当事人讲信誉的关键是让他对未来能形成稳定的预期,而形成稳定预期的关键是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随意干预。所以说,只有清晰地界定市场参与主体及政府的产权,才能使当事人形成对未来收益的稳定预期,才能逐步建立起信誉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故意拖欠债务的问题以及银行居高不下的呆坏账问题,才能保证市场经济进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总之,市场化进程的主线,就是不断界定产权,不断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的过程。交易费用越低,市场的效率就越高,分工和专业化就能充分地展开并向纵深发展。市场机制的功能就在于优化资源的配置,促进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以不断获取分工和专业化带来的巨大收益。中国20年的市场化实践已清楚地表明:缺乏产权约束的市场经济必然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盛行、损人利己现象泛滥、信任危机恶性蔓延、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下降。产权界定不清的后果是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下降,专业化受到限制,分工不能充分展开,经济发展也就会受到阻碍。就拿我国这几年启动内需、治理通货紧缩的经验来看,虽然政府奉行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人民币多次降息,财政支出和国债发行规模逐年加大,但民间消费和民间投资反应平淡。不能否认,产权不能得到保障,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费用高昂是民间消费和民间投资不能有效启动的重要原因。

三、WTO框架下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基本任务

WTO的宗旨是促进产品、要素、 技术及人才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在世界范围内优化资源的配置,推动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国家,加入一个主要由市场经济国家组成、完全以市场经济为基准设定规则的国际组织,需要我们在短期内作出调整的制度、规则、行为、习惯及观念,其规模之大、内容之复杂都是前所未有的。加入WTO就是一个系统的制度变迁过程,这种制度变迁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其一是WTO明确规定的规则必须无条件接受,凡与WTO规则不相符的国内对外经贸法律和法规必须全面废止。其二是WTO虽然未作明确规定但却与WTO的原则或精神不符的国内规则也必须予以改革。其三是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行为习惯及观念也要转变。第一条可以说是被动的,是国际条约所要求的,我们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就会引起国际争端。后两条可以理解为我们加入WTO后采取的主动应对策略。也就是说,凡是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定、规则、制度以及与市场经济不相符的习惯及观念都将成为我们进一步改革的对象。因为这已经不仅仅是吸引外资的问题了,而是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国家的竞争力乃至整个国家的兴衰的重大问题。当进入各种行业的管制解除的时候,国外的企业就会相继进入,整个产业的竞争不断加剧,如果这时国内企业与政府的产权还没有界定清楚,企业在竞争中必然放不开手脚,竞争的结局就不言而喻了,国内企业不是破产倒闭就是被廉价收购,甚至给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在国内都竞争不过人家,何谈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呢?因此,在五年的缓冲期内,最重要的是理顺各种产权关系,彻底为企业松绑,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提高竞争能力。为此目的,要从两个方面去努力,其一是通过放松管制、界定产权想方设法地降低市场的交易费用,增强市场的功能。市场的功能越弱,政府干预的倾向就越强,而政府干预的倾向越强,市场的功能就越弱。这个恶性循环必须尽快打破。其二是创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社会环境。中国不缺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人,但缺乏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社会环境。在社会转轨的过程中,制度不完善、产权不清、政府对企业的随意干预使中国的企业家很容易偏离正常的价值取向,导致中国企业家队伍的社会公众形象不佳,企业家的社会地位难以提高,从根本上阻碍了中国企业家队伍的形成和稳定成长。

在WTO的框架下,企业是在全球范围内追求经济利益的实体, 哪里的投资环境好、利润率高,就会去哪里组织生产,其国籍特征越来越模糊。不管它最初来自哪一个国家或总部设在哪一个国家,它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都会给投资国带来资本、技术、就业等诸多收益。因此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无论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都是一国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只要依法纳税,只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内外资企业就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当然,外资企业大量进入后可能会增加宏观经济的不稳定,这就要求政府不断加强宏观管理能力。企业的目标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的功能就是生产高质量、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如果外资企业能生产出更好、令消费者更加满意的产品,外资企业就能实现更高的社会福利,从社会的角度看,就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在WTO 的框架下,政府的职能一方面是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上参与全球竞争,另一方面就是营造一个产权明晰、平等竞争的企业经营环境,最大限度地吸引全球企业来从事合法的经商与投资活动。具体说来,政府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清晰地界定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公民之间的产权,不断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并且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给企业以最大的活动空间和自由;(2)健全各种法律法规, 维护高效率运作的司法体系,为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驾护航;(3 )建立健全各种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公民及企业的后顾之忧;(4 )维护和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避免国民经济的大起大落,这也是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的重要内容;(5)引导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观念及行为习惯;(6)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引导和推动本国企业参与全球范围内的合作与竞争。

加入WTO后外资企业将在中国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商品、技术、劳动力、资本的跨国流动更加频繁。作为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的跨国公司,其行为对宏观指标变化的反应更强,跨国投机行为也会与日俱增。本国企业也会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这是我国企业适应竞争环境的变化,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与此相关的资本与人员流动也会成为导致宏观经济不稳定的因素。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只要国家政策能保持相对稳定,宏观经济就基本上是稳定的,这种稳定性来源于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但稳定的代价是微观经济主体的低效率和资源配置的失调。中国20年的市场化进程增加了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但政府仍在很大程度上利用行政手段维持宏观经济的稳定,中国经济中的“乱一活”循环现象就是改革不配套及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的结果。加入WTO 后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政府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活动了,只能选择经济杠杆来对宏观经济进行引导与调控,因此如何利用经济手段化解经济的波动,维护宏观经济的稳定将日益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如果处理不当,宏观经济在市场化进程中就会大起大落,由此引发的通货膨胀及失业就会导致社会矛盾激化,进而可能迫使政府重新加强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导致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陷入困境。

加入WTO是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转折点, 这一转折不仅意味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更重要的是中国20 年市场化进程遇到的难题将在WTO的推动下得以解决。只有政府做政府应该做的事,企业在市场中竞争,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产权得到清晰有效的界定和执行,中国的市场经济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市场化在短期内的迅速推进必将增加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但只要政府能真正地转变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社会保障能力、创造良好稳定的投资环境、加强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中国政府完全可以化解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国经济也将迅速地向成熟的市场经济靠拢和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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