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甘肃两省关于“竞技体育举国体制”问题调查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举国论文,甘肃论文,陕西论文,调查报告论文,两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从1992年开始到目前已经进行了将近10年的时间,社会各个方面都已发生了比较深刻的变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变以往的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大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体育系统而言,必然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以往我国体育体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这种体制的实质就是政府管理体育,负责体育的所有事务。这种举国体制的弊端愈来愈凸现出来,因此,如何变革旧有的举国体制,创造出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是摆在所有体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也是针对我国既有的举国体制的变革,对陕西、甘肃两省进行了调查,进而提出一些建议。
1 研究方法
2002-01-20开始对陕西、甘肃两省的竞技体育状况进行现场调查。期间走访了陕西省甘肃省体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体科所等主要负责人近20人。
2 陕西、甘肃两省的竞技体育发展现状调查
2.1 陕西省竞技体育基本情况
陕西省在全国第9届运动会上,共参加了14个大项、145个小项的决赛,参赛队员167名。取得金牌8.5枚,银牌4.5枚,铜牌4枚,在金牌榜中排名第24位,比八运会提升了11个位次,总分榜中排名第24位,比八运会提升了3个位次。金牌和总分均居于西北5省首位,金牌居西部12省(区)第2位。陕西省夺得金牌的项目是女子飞碟(1枚)、射箭团体(1枚)、男子跳水(2枚)、赛艇(2枚)、跆拳道(1枚)、田径(女子链球1枚)、武术散打(0.5枚)。
2.2 甘肃省竞技体育基本情况
甘肃省在9运会上共取得3.5枚金牌,4.5枚银牌,6.5枚铜牌,17.5个4—8名,总分322分。
3 管理体制问题的调查分析
3.1 对举国体制认识的调查分析
从这两省的调查来看,在举国体制这个问题上,体育政府部门的态度是认可的。认为举国体制搞体育是非常必要的,离开政府,让社会独自搞竞技体育是不现实的。政府管理体育具有独特的优势。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应该继续加强政府对竞技体育工作的行政领导作用。
但是,对于举国体制的认识,不应该是举“体育系统全部资源的举国体制”,而是应该举“全国各个系统全部资源的举国体制”,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举国体制,即体育系统应该加强横向系统的联合。比如在竞技运动项目的科研攻关方面,应该联合各综合性大学、科学研究所共同进行竞技运动项目的课题研究。因为这样的科研机构无论从科研人员的素质上还是科研条件方面都具有很大的优势。再比如,体育产业的经营和管理,需要管理者不仅要懂体育,而且更要懂经济、法律、管理等体育以外的学科知识。
从我们对陕西和甘肃两省的调查中发现,体育系统的横向联合很少,几乎没有。从理论上讲,是社会资源要素没有得到很好的流动和利用,是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的表现。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看,中国形成已久的比较封闭的单位制度是导致资源要素不能合理流动的制度基础。从实践层面讲,在既有的现实条件下,缺乏具有能够联合外单位尤其是科研方面的单位进行联合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的自身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仅仅要懂体育事务,更要具有开阔的视野,丰富的体育以外的知识,具有良好的社会沟通能力,即所谓的“能人”。通过人为的因素,同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或克服由于制度安排上的缺陷而带来的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的效果,但从长远的角度看,要达到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必须从制度设置上下工夫。
3.2 管理体制问题的调查分析
关于管理体制问题,主要集中在国家与省级项目管理中心之间的对接方面还存在着某些不协调;国家项目管理中心的人治倾向和随意性较强,容易挫伤下级项目管理者工作的积极性。所谓人治,就是个人说了算,而不是依靠科学合理的制度。随意性是指国家项目管理中心在出台政策时,不注意听取下级管理中心或工作单位的意见,不能广泛听取基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容易导致政策失误或政策偏差。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具有政府、社团、企业等多重“身份角色”,某种程度上,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样制定政策难免有失偏颇。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或单位,都是由人组成的,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讲,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都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这样的假设前提下,人在没有制度制约或制度不完善而无法制约的情况下,必然会追求个人或单位的利益最大化,这样就会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对于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而言,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多重角色,职能不清,必然导致权力使用不当。通过调查,也可以看出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
此外,两省在成立项目管理中心方面才刚刚开始,陕西省在2001年成立了9个项目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的各项职责、任务、内容都还没有界定清楚,甘肃省刚刚成立几个项目管理中心,其职责、权利与义务无法很好地与国家级项目管理中心对接。
3.3 县级体育管理体制问题的调查分析
政府机构改革把县级体育机构撤并后,陕西省107个县,只有3个县有体委,原来的90多所县级体校到1998年只剩下20多所,只有3—4所继续维持正常训练,10多所业余走训。事实证明,县级体育机构的撤并对县级体育工作的开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县体育运动学校萎缩,参加业训的人数急剧减少,训练工作无法保持正常,教练员的工资待遇补助不能到位。事实上,县级体校构成了我国竞技体育人才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作保障,竞技体育高级人才必将面临匮乏的趋势。
经过调查发现,县级体育机构的撤并,从很大程度上是削弱了政府兴办和管理体育的职能。但是,在陕西和甘肃这样经济相对还不发达的省份而言,离开政府的扶持,让社会办竞技体育,尤其是不太热门的竞技体育项目,又无利可图,社会办竞技体育是不现实的,而且社会办竞技体育的大环境也不成熟,这一点不能脱离实际省情。应该说,竞技体育的发展归根到底离不开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竞技体育与经济的结合或者说与社会的结合是有条件的,比如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经济实现的程度、法律环境、政策环境、人的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文化价值观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因此,在陕西和甘肃两省,尤其是在地区、市和县一级别撤并体育机构对于体育事业的发展很不利。因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限,更需要政府扶持。如果这个时候把体育机构撤并了,就极有可能出现:一方面是政府管理体育职能的削弱;另一方面是市场力量比较薄弱,而竞技体育却没人管、没人办的不利局面。
4 关于训练体制问题的调查分析
训练体制的问题主要包括这样几个主要内容:1、教练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水准、行为规范管理、业务培训制度等;2、运动队的管理;3、训练与科研结合问题。
对于教练员、运动员、科研人员的重要作用毋庸多言,重要的是调查中发现,教练员的来源单一,大多数是运动员退役后继续做教练员。这样的模式在陕西和甘肃还比较普遍,这样的模式对于训练创新、知识更新并无益处。虽然这个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问题,但是这么长时间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或者更确切地说,没有能够很好地避免这样的问题的发生,从制度设置上讲是有问题的。运动员退役当教练员无可质疑,而且很大程度上也是最理想的人选。但重要的是教练员必须有一个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再学习过程,扩大知识面,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过程,很可能就跳不出原有的训练水平,这对于那些体能类项目而言,或技术性较强的竞技项目而言,更是如此。许多事实都已证明,现代体育的竞争,即金牌的背后,其实就是科技的竞争。因此,作为教练员,如果没有很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无论对新知识的理解与接受还是知识创新以及认知方面都会受到很大限制。
在教练员的管理上,两省均采取了聘任制,引进竞争机制,采取总(主)教练目标责任制和奖励制度以及风险抵押金制。这是一种集行政命令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措施。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竞争才可以产生效益。在两省的调查中,我们并没有获得关于教练员管理方面的文件,这说明关于教练员的行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方面还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因此,如何在训练体制中引进竞争机制、市场机制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创新问题。
运动员的管理问题,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运动员的注册和流动问题,这体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到经济不发达地区引进优秀运动员的问题。既然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资源要素就要允许自由流动,但是,还要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原则,谁培养的运动员谁就有权力支配运动员。当然不排除运动员有自己的权力要求,但负责培养运动员的单位仍然应该具有主要控制权。因此,经济发达地区到经济不发达地区引进人才,符合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但是要有条件,那就是付费制度。对于西部地区而言,要建立人才价值评估制度。不要担心人才的流失,重要的是要创造合理有效的制度,从而就可能保持良好的培养人才的循环机制。
至于运动员的具体管理措施,我们在这里没有必要做出过于具体的描述。通过调查发现,关于运动员、教练员的管理制度的文件都早已有之,重要的是制度要体现出社会条件的变化。那就是必须把市场经济原则引进运动训练当中去,如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公平竞争的原则,契约原则,风险承担原则,自由选择的原则,运动员、教练员人本主义的原则等。
在科研方面,通过调查得知,主要有这样几个问题,一是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研仪器设备落后,无法开展具有前沿性的科研攻关项目;二是科研人员的自身素质需要提高,两省的科研所人员没有研究生学历的;三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四是教练员科研意识不强,认为体育科研作用不大;五是科研选题方向不准确,不对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思路;六是科研所没有科研课题;七是各省的科研所信息交流少,合作少,形不成科研合力,结果可想而知,是低水平的重复;八是科研人员和运动员及教练员的利益分配制度不合理,极大地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但最重要的仍然是领导是否重视,领导重视,经费投入就多,这实际上就是人治的因素占主导地位。科研是服务型的,而不是先导型的,科研所在体育局没有主动地位,只是为有夺金牌的运动员服务,科研所的科研工作成为一种简单的进行医务常识监督的作用,没有站在理论前沿进行科研攻关,失去了科研所的真实的地位与作用。
目前,陕西省体育科研所的科研经费是由陕西省科委划拨,只有科研课题申批下来,才有经费,否则,没有经费。而陕西省体科所科研力量有限,因此,申报课题的成功率比较低。与外单位的合作又要受到多方面制约,经济原因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甘肃省体育科研所也面临同样的难题,甘肃省的体育科研所的经费完全由甘肃省科委负责划拨,而人事权由体育局负责管理,因此,在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5 竞赛体制问题的调查分析
5.1 全运会体制问题的调查分析
关于是否需要继续举办全国运动会,调查中发现,一种意见以为,全运会还是有必要继续进行下去,但是,制度上有许多漏洞,应该不断完善。持这种意见的基本上是省体育局工作人员。全运会一旦取消,各省政府对体育工作必将不重视了。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省体育工作的瘫痪。举办全运会的好处就在于能够借此推动地方政府对竞技体育的重视,从而给予财政上的支持。如果没有全运会,那么,地方竞技体育将面临瘫痪的危险,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如陕西和甘肃等。经济落后的省份其市场力量往往比较小,还没有能力去承担发展竞技体育事业。另一方面,竞技体育事业本身很大程度上就是社会公益事业,其生产的产品是公共产品。因此,政府对于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重要的是政府应该以何种方式去发展竞技体育事业。
但是,全运会上暴露出许多问题,如运动员的协议交流问题,裁判的不公正执法问题,裁判员的水平问题。此外,全运会最大的一个弊病可能就是成本过高。表现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奖金制度。给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奖金,使得各体育局及当地政府不堪重负。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另有一种意见以为,全运会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下去。持这种意见的多为体育专家学者。因为可以做这样一个假设,把全国各个省关于某个项目的投入总累计在一起,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而且,无论从人力上、物力上投入都是很大的。目前全运会体制把这种集中国家资源优势办体育的举国力量,某种程度上说,是分散了。力量分散搞和集中全国力量搞,显然效果是不相同的。不仅如此,还造成了竞技体育项目重复建设,低水平重复投资太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而对地方政府而言,都是把“全运金牌战略”当作首要任务。各个省之间要竞争,一方面竞争有利于竞技运动水平的迅速提高。然而,另一方面,由于是各省之间的竞争,因此,各省都是倾全省之力,实行“举省体制”,省与省之间容易形成恶性竞争,或者说封闭式竞争。这样就可能形成以省为单位的封闭式训练模式,各个省之间互相提防,戒心较重,表现为体育资源配置不能达到最优配置,表现为省级低水平的重复投入。同理,对于地、县两级而言,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只是层次不同,但竞争的性质是相同的。之所以会有这种恶性竞争,主要原因就是地区部门利益,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地方官“政绩”的需要。中国有句古话,“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也使得一些地方体育官员不得不首先考虑地方利益,这也是现实情况。
但是,无论是否需要取消全运会,改革全运会是必须的。就目前情况而言,陕西省、甘肃省就十运会战略已开始部署。从管理体制、管理运行机制、项目布局战略、后备人才培养制度、训练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运动员管理制度、竞赛制度等方面均已制定了各项严格的措施,加强这些方面的管理措施,以提高管理效益,即:向管理要效益。
5.2 大奖赛、巡回赛、分站赛等多种赛制问题的调查分析
随着我国体育越来越社会化和市场化,体育赛事的运作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机制的引进从而引发出众多的带有商业气息的体育赛事,比如,大奖赛、巡回赛、分站赛等,以上赛制从商业角度讲,是有利的,但是,对于运动项目本身来讲,未必一定有利。从基层反映上的意见主要是这样两点:第一,“穷”省无财力去支撑众多赛事所需的经费压力;第二,过多频繁的赛事对于训练造成了一定困难,无法系统安排训练。
从经济发达地区的经验来看,这样的赛制未必不可行。有时社会效益和市场效果都比较好。然而,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可能就行不通。因此,从全国的范围看,这样的赛制实行起来仍有难度。这就需要更改赛制规则,以满足各个地区的参加比赛的需要,而不能忽略这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要求。
6 后备人才培养体制问题的调查分析
6.1 基本情况
甘肃省和陕西省主要是通过政府兴办业余体校和运动学校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通过社会办体校在实践中目前阶段还有相当难度。
陕西省共有107个县,机构改革后,只有3个县有体委,1998年之前,只有20多所县体校,其中只有3—4所能够正常训练,10多所业余训练。1998年至2000年恢复了60个县体委。
甘肃省现有10所运动学校,其中省属1所,地、市所属9所,占全省各类中等专业学校7%。通过对全省87个县市区业训调查的情况来看,其训练人数只维持在2000人左右,甘肃省50%的业余训练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6.2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两省业余体校及运动学校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习惯于计划体制的运作方式,办学体制僵化、形式单一,“瓶颈”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二,财政计划薄弱,比例失调,训练经费严重不足,难以调剂训练需要;第三,随着教育改革深入,人才市场机制完善,生源严重萎缩,招生难度越来越大,招生质量下降。运动学校读训矛盾依然存在,培养对象素质不够全面发展,毕业生就业难,学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使得办学规模逐步缩小,生存与发展面临危机;第四,后备人才的培养缺乏政策性引导和有序战略配置,竞技人才流动机制还不规范,业余训练网络功能发挥不够,专业与业余训练脱节,缺乏大系统人才工程和相应人才梯队与人才链,致使甘肃省后备人才培养整体工作相对滞后;第五,是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科学选材含量不够,淘汰率高,工作周期长,见效慢,训练中急功近利,出于个人或小单位的利益,不惜在训练中采取拔苗助长的现象相当普遍。
6.3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目标与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陕西省体育局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时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对体育先进县,体育传统学校,业余训练体校及运动学校的建设进行科学评估。目前采取了三集中体校训练体制,即集中住宿、集中学习、集中训练。恢复了县级体校训练体制。建立了三级训练网:县级,地区、市级体校、省体校、体工队。针对这种情况,陕西省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从政策上规定了“地市必须建立体育运动学校,由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实行全省统一招生;体育先进县(区)、4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以及体育基础好的县(区),都要建立1所青少年体校,实行体教结合,坚持集中学习、集中食宿、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序列,由体育和教育部门联办共管;县、乡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都要有2—3个体育传统项目,并在师资、场地、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到2000年,每个地区(市)都要建成1所体育运动学校,全省在校训练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建成50所县(区)青少年体校,在校人数达到4500人以上;省、地(市)、县(区)三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到750所,在训人数达到30000人。要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体育后备人才专项基金,省上每年安排500万元。”[1]并在2001年出台了一些新的文件,有《关于印发陕西省各市(地)体育局(委)青少年训练、竞赛工作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办体育学校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陕西省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陕西省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后备人才工作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陕西省体育后备人才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陕西省体育运动学校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这些文件制定的评估内容指标都比较详细,指标量化、可操作性强。由此可以看出陕西省对今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的力度明显加大了。
针对业余体校和运动学校进口难和出口难的问题,陕西省准备和西安体育学院结合,联合办学,这样就可以解决学生的学历问题,学生出路就拓宽了,降低了从事这一职业的风险性。
至于体教结合的道路是一个早已有之的思路了,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检验,成效并不大。目前就陕西省和甘肃省而言,这条思路实行起来仍有许多难度。业余训练放在学校,走体教结合的道路,有这样一个难题,就是学校重视升学率,对体育就不重视,因此,业余体育训练在学校里的发展空间就比较狭窄。
在此对甘肃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调查,由于受到资料限制,因此,在这里就不论述与分析了。
7 运动员“进出口”问题——运动员退役后的安置问题的调查分析
其实业余体校和运动学校所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队员的“出路”问题。所谓运动员进口难主要是指愿意参加业余训练和运动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少。这里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从社会大环境来看,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大中型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许多人不愿意去承受接近人体生理和心理极限的运动训练的挑战。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家长已经认识到让自己的孩子去从事竞技体育训练,具有巨大的职业风险。这种风险体现在:一是能够获得金牌的人毕竟是极少数人,大多数人还是拿不到金牌的;二是从事竞技运动,关于运动员在训练中发生伤残事故的保险制度及运动员退役制度都还不完善,使得运动员有后顾之忧;三是运动员过早地从事竞技体育训练,从而耽误了文化课程的学习,这将大大影响运动员退役后的再就业。基于上述原因,竞技运动已经成为一项高风险职业,因此,具有运动天赋的运动苗子惧怕这些后果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从而不敢从事竞技体育训练。出于保险起见,家长也不愿他们从事这项高风险职业。因此,参加业训以及运动学校的学生就会越来越少,从而导致运动员进口难的问题。
所谓运动员出口难问题,主要是指运动员退役后的“出路”问题。没有出路的职业是没有人喜欢的。运动员退役后,由于专业的限制以及自身知识存量的限制,转行从事其他职业相对比较困难,这就使得运动员就业难。因此,很多运动员退役后只能继续留在运动队当教练,这样就导致运动队训练水平更多的是依靠经验而不是科学,从而出现训练水平徘徊不前的严重后果。以往运动员退役后,国家负责运动员的工作安排,这使得从事竞技运动训练成为一个具有诱惑力的职业。此外,通过运动训练,可以上运动学校,可以获得中专文凭,安排工作,这也是一个吸引一些人参加竞技运动训练的重要的原因之一。但是,现在社会条件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一个是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通过计划经济体制,即通过行政命令来为运动员安排工作越来越没有效了。二是中专文凭不能从事小学教育,更不能从事中学和大学教育。三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壮大,扩招生源,因此,客观上使得参加训练的人数减少了。
为此,业余体校以及运动学校,作为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基地,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必须考虑如何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依靠政府财政支持是有限的,因此,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讲,解决出路的问题就是要提高运动员的社会地位,改善运动员的福利待遇,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动员薪酬制度,而不能采取计划体制下的运动员薪酬制度。采取市场体制,加强运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降低风险,或者说,从事竞技体育运动,就应该采取高风险高收益,这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因此,我们以为,如何引进市场机制来改善运动员的薪酬,是可以大大影响人们从事这一职业的重要因素。而降低运动员从事这一职业的风险的措施有:一是加强运动员的现役收入;二是完善运动员退役制度,目前陕西省和甘肃省都采用了货币退役制度,陕西省一次性付给运动员10万元,买断其以往的一切,与体育局脱离关系,而甘肃省由于经济状况不如陕西省,因此,一次性付给运动员3—4万;三是拓宽运动员退役后上大学的路径。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提高竞技运动职业的社会地位,使这一职业在社会众多行业中具有良好的职业前景,只有这样才可能吸引更多更好的有运动天赋的苗子去从事这一职业。
8 运动项目布局战略问题的调查分析
陕西和甘肃两省都在部署十运会金牌战略,围绕着如何多得奖牌,进行战略部署。研究各个项目特点,如:各个省的强项和弱项,世界各国的强项和弱项,本省的强项和弱项,本省的地理环境、气候、人种、经济、人文环境等等,从而确定奖牌的突破点,确定发展项目,或者说在此基础上,运用运筹学进行优势比较,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冷门项目,这些内容已经构成了各省之间的博弈局面。可以说,项目的布局已经成为各个省非常关注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即形成竞技运动项目论证的一门学科。当然布局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还要结合本省、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如教练员的训练水平、敬业精神、管理人员的素质及管理水平等等因素。在目前看来,项目布局是一个分层次的战略体系,即从地区市运会战略开始,到省运战略布局,最后到奥运战略布局,这几个层次之间必须利益协调一致,可以使低层次的全运会战略为高层次的运动会战略目标服务。同时,也只有低层次的战略实施得比较好,才会有高层次的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这是一个有机链条,相辅相成。
其实,项目布局的背后,隐藏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得金牌,应该说,项目布局研究的是一个策略问题,犹如中国的“田忌赛马”,是对策学或运筹学。也是最大限度地利用自身仅有的资源与竞争对手进行搏弈的学问。作为一个体育资源相对有限的国家,或一个省,一个地区,项目布局更为重要。因为,要想取得好的运动成绩,尽可能多地获得金牌,就必须避免“全国出击”,搞“大而全”的战略,只有在充分了解自身优势之所在以及竞争对手优势和劣势的前提下,进行合理项目布局,重点投入,才有可能获得金牌,此外,从策略上,不排除布局在竞争对手容易忽视的运动项目上,也可以有“黑马金牌”,这是一种项目布局上的策略。
由此可以引出,中国的举国体制必须考虑项目布局问题,尤其是针对2008年奥运会,已经不是一种实力的较量,可能会是项目布局技巧上的较量。但是对于仍然实行举国体制的中国来说,有必要进行项目发展论证,进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布局。多布置国家级训练基地,与地方联合承办。集中国家优势,成立国家级竞技运动科学实验室,进行奥运重点项目科研攻关,这是举国体制的优势。
9 竞技体育效益问题——经费投入与金牌产出之比分析
以往的举国体制往往为了能够拿到金牌,在投入方面是不计成本、不计经济效益的。下面表1和表2是陕西、甘肃两省9运会周期的总投入,依此来进行换算金牌的价值的话,陕西省和甘肃省的8运会的一块金牌价值均为人民币2000多万元,当然这只是粗略地估算。而且也不能完全这样来评估金牌的价值。这个时候衡量金牌的效益的往往还有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这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但是,至少可以使我们认识到金牌的价值之大。
表1陕西体育局9运会周期经费投入(万元)
年份财政投入 包干经费 专项经费
19983631.13
2808 823
19996841.25
2805.254306(其中四城会经费:2500)
20003726.15
2915.70 810.45
20014300.16
3672.30 629.86
总计18498.69 12201.25 6569.31
表2甘肃省体育局9运会周期经费投入(万元)
年份
财政投入
正常经费(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专项经费
1998
2410.501480.50 930
19992488.41146.4 1342
2000 3277(含该年度举办省10运会) 1157 2120
2001 3406.12(含参加全国9运会)
303.12 2103
总计 11582.02 5087.02 6495
10 竞技体育市场开发问题的调查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甘肃、陕西两省的体育市场开发是一个薄弱环节。尽管这两省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比较落后,但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必然要求体育市场的开发和利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与原来的举国体制很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体育资金来源的多样化。例如:发行体育彩票,建立体育彩票公益基金,在彩票中心建立一种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法人管理体制,引进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建立并经营管理非赢利性的体育基金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即创新竞赛体制,搞活体育竞赛市场,与企业、社会相结合,联合办体育等等,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举国体制的新内容、新思路。
“陕西省体育彩票开发程度很低,潜力巨大。去年全省人均购买体育彩票仅1.5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2]“甘肃省目前还没有单独发行体育彩票,而是和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电脑体育彩票中心,并于2000年9月25日与青海省联网发行。到2001年底,全省13个地(州、市)47个县(市、区)布点达600多个。发行总计达到1550多万元,提取公益金384万元。”[3]
11 具体对策和措施
(1)举国体制在中国现实国情下是必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举国体制应该引进一些新的思想观念,创建新的运行机制,拓宽筹资途径,改进和提高政府体育公共部门的管理质量。比如引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励约束机制、效益观念、成本观念、市场机制,以及发行体育彩票,成立并经营体育基金,成立体育市场开发部门,都是对以往举国体制的有益的补充和发展。
(2)在现有的举国体制下,各个省、直辖市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省发展的体育管理模式。例如经济发达的地方,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联合兴办体育。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可以强化政府的行政管理手段,在适当的时候,还应该从国家的角度来制定对西部经济不发达省份的倾斜政策。
(3)全运会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裁判法”。依靠严格的制度来管理裁判,创新裁判员的遴选制度,在一些主观性比较强的项目上,尤其要注意裁判的公正执法,如武术、摔跤、足球等项目。解决的办法是通过增加评判的“透明度”,或采取“裁判的回避制度”等措施。
(4)对于全运会上采用的运动员协议交流,可以实施,但要注意从“数量上给以一定的限定”,否则,经济发达地区可能利用经济上的优势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进行“体育人才掠夺”,而忽视了自身的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
(5)国家应在地方多设国家级训练“基地”,由地方承担,实行人才互补,发挥各地方的资源优势。
(6)国家应多组织赛事,如省与省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对抗赛。
(7)各地方之间应进行开放式训练,不能闭门训练,应内部互相促进。
(8)从政策制定上,应该实行“扶强政策”,改变以往的对“过程投入多”的倾向。
(9)针对目前体育人才淘汰率过高、人才浪费太大的问题,就目前而言,只有加强运动训练的选材的准确性,从而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浪费。
12 考察带来的启示
12.1 政府主导,市场引导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陕西和甘肃两省的经济都不发达,这将很大程度上制约陕西和甘肃两省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步伐,通过对两省体育局的实地访谈,笔者以为,体育体制仍然要以政府为领导核心,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确保这两省的体育事业不会出现衰落,即仍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辅的体育发展模式。这对于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而言,是一种适合目前国情的体育发展模式。对于全国而言,由于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改革的深度也不同,因此,在管理模式上也不尽相同。可以依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管理模式。在有些地区,市场力量可能介入体育的程度比较大,而在有些地区,市场力量介入体育的程度比较小。市场的力量和政府的力量并不是简单地对立,而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二者只是在体育的不同领域各有所长而已。诸如: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华东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这些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理、文化、气候,甚至种族不同,决定了各地区体育发展模式可能有所不同,为此,位居我国西北地区的陕西和甘肃两省就需要形成具有西北特色的体育发展模式。
西北体育发展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继续强化政府管理体育的职能。这一点可以通过陕西省制定的各项管理措施中看出来,如体育先进县的评估,传统校、运动校的评估,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措施,奖惩办法等都是通过行政手段达到目的。
在关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面,重要的是要成立各种层次的多种多样的体育俱乐部,有适合各种年龄的人参加的大众体育俱乐部,有发展高水平竞技体育项目的竞技性俱乐部,这样的俱乐部越多,体育的群众基础就越好,体育人口也就越多,无疑为竞技体育的发展奠定了很好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各种俱乐部的发展为退役运动员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俱乐部的经营管理将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很明显的改变将是体育俱乐部制对政府的依赖程度将会大大降低,而政府可以重点考虑宏观管理、政策管理或竞技体育的发展,尤其是冷门项目。
12.2 教育市场的发展壮大,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是一种严峻挑战
西部省面临这样的境况:一方面是高等教育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吸引了大量的生源;另一方面是我国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化时代,全球化时代,市场经济对当前社会各个方面的不断渗透,市场经济对人的素质要求比以往更高了,没有一个良好的受教育的背景,渴望通过体育运动技能获得一个好的工作职位是非常困难的。而且,现代的体育竞争又是非常激烈,因此,如果不付出全身心的投入,很难获得好的运动成绩。由此可以看到,市场经济要求人的综合素质越来越高。而现代竞技场上对运动训练也要求越来越高了,因此,运动训练和学习、接受教育本身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二者之间必须有所舍弃,至少在从事运动期间是如此,然而退役之后呢?所以,对竞技运动的发展必须基于以下几种考虑:一是通过市场给予运动员以高收入,以补偿运动训练所带来的学习上的损失;二是通过退役后为运动员提供上学的机会来安排运动员。这是一种自然转移,因此,提升竞技运动为具有高回报性的职业是吸引优秀运动员来源的重要因素。
12.3 法制建设是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依法行政,以法治体”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体育举国体制的又一重要特征。在体育发展权方面,在体育市场的开发方面,在职业体育的制度建设方面都需要法律的深度介入。因此,法律是新的举国体制的重要内容。
12.4 未来我国举国体制的发展模式
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高度看,我国的竞技体育发展在现阶段必须走“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发展模式。之所以以政府为主导,是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成仍需时日。根据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魏杰的话说,可能至少还需要30—40年的时间[4]。也就是说要到2030年—2040年,中国的市场经济才可能有所成效。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建设好,市场的力量就是有限的,因此,要保持中国的竞技体育水平不会因为体制变革而大起大落,就必须积极稳妥地走“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体育发展模式。回顾以往我国的体育体制,是完全的举国体制,所有投入均来自国家财政收入。这种模式是我国旧有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那么,今后我国体育发展模式将会是“混合式”的,即政府和社会或市场共同兴办。政府管理体育的职能从全方位管理转变到宏观管理上来。而以市场力量为依托的体育社会团体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承担越来越多的管理和经营职能。到了那个阶段,并不是说,政府就不管体育了,而是政府管理更明确了。那个时候的体育分工将更加清晰、明显,职业体育、大众体育、公益体育事业(含某些竞技体育项目)的组织形态更加明确,市场机制会将这些不同表现形态的体育资源比较合理地配置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政府将会加强对大众体育以及公益体育事业的管理,同时,体育社会团体也会依托市场力量,比如体育基金组织的经营和管理,政府政策的倾斜等等多种筹资途径来发展体育事业。应该说,社会分工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体育分工也是如此。这种分工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不是人为设计的。因为自然秩序的发展总是要好于人为的设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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