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三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_投资资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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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三资”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阶段论文,工业发展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6年,我国完成了第三次工业普查。在这次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中,“三资”工业的情况备受关注。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三资”工业资料要全的指示精神,我国统计工作者设计了详细的问卷,反复核实了统计数据,付出了辛勤的劳动。通过数据,人们不难看出,在1985~1995年这10年期间,中国的“三资”工业在促进工业增长、增加工人就业、弥补资金缺口、拓展国际市场空间、传播企业经营管理诀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功能。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前,对于我国“三资”工业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我们却万万不能忽视。

一、“三资”工业企业的资产结构问题

目前,我国“三资”工业企业的资产结构相当脆弱,集中体现为“双高”现象,即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和所有者权益负债率过高。在企业资产负债率方面,到1995年底,“三资”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9.2%。

在西方发达国家,有人把企业的50%资产负债率称为负债警戒线,100%的资产负债率视为破产的警戒线。而目前,如按517个小类行业划分,我国“三资”工业企业中资产负债率超过50%的有300多个行业,其中有20多个行业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80%,它们是:重革业(80.4%)、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业(81.1 %)、 食用植物油加工业(81.1%)、亚麻纺织业(81.6%)、汞冶炼业(81.9%)、镍钴冶炼业(82.0%)、畜牧机械制造业(82.1%)、复合肥料制造业(82.3%)、幻灯机及投影仪制造业(82.7%)、淀粉及淀粉制品业(84.7%)、渔具用丝制造业(84.8%)、锦纶纤维制造业(85.0%)、原油工业(86.2%)、核力发电业(86.6%)、电工专用设备制造业(87.5%)、农林牧渔仪器仪表制造业(87.7%)、海洋运输船制造业(88.0%)、锑冶炼业(91.2%)、稀有高熔点金属矿采选业(92.0%)、硫矿采选业(92.9%)、非食用植物油加工业(98.1%)、橡胶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99.0%)。

资产负债率过高表明企业资产结构的脆弱性相当严重,这不仅意味着债权人的安全保障性很差,而且对于潜在投资者来讲风险也很高。

与此同时,在如此高的资产负债率面前,“三资”工业以自有资金对生产经营和偿还债务又缺乏有力的保证基础,这突出反映在所有者权益负债率过高这一指标上。在生产经营中,为了维持企业资产结构的高度安全性,通常是负债总额控制在自有资本规模的范围内,即所有者权益负债率一般不超过100%。 而目前我国“三资”工业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负债率却平均高达145.3%。从40大类行业划分来看, 所有者权益负债率最低的6个行业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7%)、木材及竹材采运业(20.0%)、黑色金属矿采选业(38.6%)、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4.7%)、非金属矿采选业(87.9%)、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90.2%)。其余34个大类行业的所有者权益负债率都超过了100%,其中有4个大类行业超过了200%,即:家具制造业(202.3%), 煤炭采选业(204.3%),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223.4%),石油加工及炼焦业(292.4%)。也就是说,在相当多的行业中, “三资”工业企业自负盈亏的能力太小,因而严重影响着企业的稳定发展。

某些行业的“三资”工业企业自负盈亏能力较差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其资金不到位引致的。一个企业或行业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之比,反映了企业或行业资金到位状况。从全部独立核算的“三资”工业企业的总体状况来看,似乎情况出乎人们的预料。截止1995年底,“三资”工业企业的实收资本总计4582.4亿元,注册资本总计4494.2亿元,资金到位率为102.0%。其中,中方投资者实收资本总计1936.5亿元, 注册资本总计1741.8亿元,资金到位率为111.2%; 外国投资者实收资本总计1028.8亿元,注册资本总计467.5亿元,资金到位率为220.1%;港澳台投资者实收资本总计1492.1亿元,注册资本总计1553.2亿元,资金到位率为96.1%。

由上可见,从总体状况来看,“三资”工业企业的资金到位状况是令人满意的,但不足之处恰恰在于港澳台投资者的资金到位存在欠缺,如果港澳台投资者能够按照注册资本的承诺进行投入,那么每承诺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62亿元的规模。如果我们对港澳台投资经济再细分的话,那么在与大陆合资经营企业中,港澳台投资方的实收资本总计675.9亿元,注册资本总计为667.6亿元,资金到位率为101.2%;在与大陆合作经营企业中,港澳台投资方的实收资本总计148.7亿元, 注册资本总计为166.1亿元,资金到位率为89.5%;在港澳台独资企业中, 实收资本总计406.0亿元,注册资本总计464.0亿元,资金到位率为87.5%。这些数据在提醒我们,在不少的“三资”企业中,资金到位率低的投资者相当多数是源于我们同族同根的港澳台投资者,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港澳台投资经济的管理,尤其是对港澳台独资企业进行严格的财税监督,对于那种多年不兑现资金投入承诺的“皮包公司”,应坚决予以吊销工商执照,以保持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三资”工业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问题

根据调查表明,目前我国“三资”工业企业产品的平均市场占有率为16.93%,也就是说, “三资”工业企业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我国工业企业产品的总销售收入的16.93%。如按40个大类行业划分, “三资”工业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状况如下,见表1:

表1 “三资”工业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

行 业市场占有率(%)

平均市场占有率16.93

按市场占有率大小划分:

(1)市场占有率≤10%:

木材及竹材采运业

0.01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13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13

武器弹药制造业 0.14

煤炭采选业 0.22

烟草加工业 0.5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73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1.7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76

非金属矿采选业 1.90

其他矿采选业

2.54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5.44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5.79

专用设备制造业 8.0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51

(2)10%<市场占有率≤20%:

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0.65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1.10

普通机械制造业11.37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1.86

化学纤维制造业12.00

造纸及纸制品业14.15

纺织业16.37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业 16.37

食品加工业17.12

医药制造业18.63

金属制品业19.04

行 业市场占有率(%)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19.82

(3)20%<市场占有率≤30%:

橡胶制品业21.19

家具制造业21.36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1.41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22.00

钦料制造业22.73

其他制造业23.60

食品制造业26.06

塑料制品业26.56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35.44

(4)30%<市场占有率≤40%:

服装及其他纤维品制造业40.88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44.27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44.85

(5)50%<市场占有率≤60%: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56.87

如果从40大类行业划分的情况来看,“三资”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30%的行业只有4个,似乎情况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严重, 但如果我们按照517个小类行业的划分来评估产品市场占有率, 就会对今日“三资”工业企业的产品状况有更清晰的了解。

在517个小类行业中,产品市场占有率大于30%、 但低于或等于40%的有50个行业:灯具制造业、日用电气制造业、印刷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他电工器材制造业、人造板制造业、渔具用绳制造业、棉针织品业、制革业、通信设备修理业、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业、啤酒制造业、电动工具制造业、电子计算机修理业、其他塑料制品业、其他家具制造业、其他毛纺织业、不锈钢制品业、冷冻饮品制造业、微电机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电容器制造业、微型汽车制造业、传递标准用计量仪器制造业、其他日用电器制造业、针织品业、塑料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蛋白饲料制造业、制鞋业、其他陶瓷制品业、其他人造板制造业、胶合板制造业、金属包装物品及容器制造业、合成橡胶制造业、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泡沫塑料及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业、吸尘器制造业、革皮服装制造业、葡萄酒制造业、摩托车制造业、手工纸制造业、油墨制造业、糕点糖果制造业、丝针织品业、其他毛皮制品业、化妆品制造业、其他类未包括的食品制造业、乐器及其他文娱用品制造业、塑料鞋制造业、牙膏制造业、洗衣机制造业。

产品市场占有率大于40%、但低于或等于50%的有26个行业:毛针织品业、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业、毛染整业、其他制革业、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服装制造业、其他类未包括的皮革制品业、钛冶炼业、日用杂品制造业、空调器制造业、半导体器件制造业、文具制造业、水产饲料制造业、飞机修理业、电真空器制造业、冷冻设备制造业、灯用电器附件制造业、其他饮料制造业、球类制造业、其他水产品加工业、肥皂及皂粉合成洗涤剂制造业、其他糕点糖果制品业、花画工艺品制造业、摩托车整车制造业、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业、果菜汁饮料制造业。

产品市场占有率大于50%、但低于或等于60%的有30个行业:钟表制造业、其他文化及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皮箱制造业、理发用具制造业、固体饮料制造业、重革业、其他渔具制造业、皮革制品制造业、玩具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电子器件制造业、制伞业、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眼镜制造业、其他体育用品制造业、诊断用品制造业、软饮料制造业、记录媒介的复制、气象海洋水文天文测量仪器制造业、交换设备制造业、汞冶炼业、电子设备及通信设备修理业、其他类未包括的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皮鞋制造业、打字机及油印机制造业、方便主食品业、通信设备制造业、体育用品制造业、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制造业。

产品市场占有率大于60%、但低于或等于70%的有10个行业:工业技术用玻璃制造业、皮包制造业、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碳酸饮料制造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电子设备修理业、电子计算机制造业、其他软饮料制造业、电子计算器制造业、收音机与录音机制造业。

产品市场占有率大于70%、但低于或等于80%的有9 个行业:文化及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复印机制造业、干制水产品加工业、其他纤维素纤维制造业、体育器材制造业、其他通信设备制造业、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业、照相机及器材制造业。

产品市场占有率大于80%、但低于或等于90%的有7 个行业:调味油制造业、实验室仪器及装置制造业、集成电路制造业、小轿车制造业、渔糜及渔糜制品加工业、集装箱制造业、核力发电业。

产品市场占有率大于90%、但低于或等于100%的行业有一个, 即电子乐器制造业。

上述的资料表明,“三资”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30 %的有133个行业,其中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50%的有57个行业。

调查表明,某些行业“三资”工业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高,是与行业内的股权结构密切相关的。例如,目前从“三资”工业企业股权的总体结构上来讲,大陆资本占43.3%。但如按小类行业划分,中资股权比重低于或等于10%的有12个行业;中资股权比重大于10%、但低于或等于20%的有21个行业;中资股权比重大于20%、但低于或等于30%的有46个行业;中资股权比重大于30%、但低于或等于40%的有152个行业;中资股权比重大于40%、但低于50%的有199个行业。这种股权结构对于产品市场占有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例如在“三资”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大于50%的58个行业中,中资股权超过50%的只有9 个行业。从这个角度看,在“三资”企业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过程中,受益最大的是外国资本和港澳台资本。

调查还表明,在某些成熟行业中,“三资”企业产品占有率提高的原因是采取了外国品牌战略。例如:在碳酸饮料制造业,“三资”企业的数量只占6.3%,但其产品市场占有率却为63.99%;在方便主食品业,“三资”企业的数量只占28%,但其产品市场占有率却为59.5%;在调味油制造业,“三资”企业的数量只占11%,但其产品市场占有率却占81.95%。上述成熟行业是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 而竞争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实施品牌战略,并在营销中采取较高的广告密集度;而在这方面,国内有关企业往往力不从心,所以人们到处看到的是外国的品牌和商标,而原先老百姓熟悉的国内名牌不知不觉地消失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国内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的缩减。

调查又表明,某些行业中的“三资”企业存在垄断倾向的可能性,例如:8家“三资”重革企业的产品占有率为52.61%,1 家“三资”汞冶炼企业的产品占有率为57.93%,3家“三资”钛冶炼企业的产品占有率为41.88%,3家“三资”飞机修理企业市场占有率为44.82%,5家“三资”气象、海洋、水文、天文测量仪器制造业的产品占有率为57.55%,1家“三资”核力发电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为89.80%。

通过对517个小类行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现状剖析, 人们就会感到国内商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所面临的严峻局面。有人对此感到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尤其是相当多的“三资”工业企业既没有投入大量的研究开发费用,也没有大量的新产品和高技术产品的投入,但却相当容易地在国内市场占据了重要的地盘,由此使许多人对市场换技术的思路提出了疑义,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事物发展到今天,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许多产品市场占有率在不断萎缩,而我们却并没有由此从外商那里获得相应的高新技术,长此下去,中国的市场有可能成为外国品牌的商品堆集。

三、“三资”工业的实际投资方向问题

对于实际投资方向的考察,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是考察实际投资的产业偏好,一个是考察实际投资的区域偏好。

在实际投资的产业偏好方面,从40大类工业行业的角度来分析实收资本的投入时,就会看出中方、外方、港澳台投资者的行业偏好是略有差异的。

对于外国资本来讲,实际投入规模最大的七大行业依次为: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10.9%),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8.5%),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7.7%),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7.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7%),普通机械制造业(6.0%),食品制造业(5.0%)。

对于港澳台资本来讲,投入规模最大的七大行业依次为:纺织业(10.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2%),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7.1%),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6.5%),塑料制品业(6.0%),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4%),金属制品业(5.3%)。

对于中方资本为讲,投入规模最大的七大行业依次为:纺织业( 9.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8.3%),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7.3%),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9%),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6.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5.3%),塑料制品业(4.7 %)。

从上述数据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无论是中方资本还是外国及港澳台资本,三者实际投入规模最大的七大行业都是符合各自的比较优势的。例如外国资本实际投入规模最大的行业是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外国资本看中该投资领域,原因之一是,在该领域里,外国资本所有者拥有相对先进的技术优势,这样可以在通信领域中的传输设备制造业、交换设备制造业、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业等行业抢先占领中国的市场;原因之二是,在该领域里,中国国内的供应短缺,市场容量极有诱惑力,例如集成电路制造业,这也是中方迫切需要引进外资的领域。正由于上述这两个重要原因,才引致了外国资本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较大规模的实际投入。

对于港澳台资本和中方资本来讲,实际投入规模最大的行业都是纺织业,这也是符合各自的比较利益的。一个原因是,中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港澳台资本实行了纺织业的产业资本向大陆迁移,在产业整合中充分利用中国大陆的人力资源和地理资源;另一个原因是,纺织业一直就是中国重要的产业部门之一,它的产品不仅与市场需求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而且也是中国劳动密集型和换汇型的典型产业,中国资本迫切需要引进境外资本来实行产品的升级换代。

正是由于各自都发挥了本身的相对优势,所以在境外投资者偏好的重点投资领域,其实际投入对我有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例如在投入到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358.7亿元的实收资本中,有91.3 亿元投入到电子元件制造业,73.9亿元投入到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其中44.7亿元投入到电视机、录相机、摄像机制造业),71.3亿元投入到通信设备制造业(其中26.1亿元投入到交换设备制造业),59.9亿元投入到电子器件制造业(其中24.9亿元投入到集成电路制造业)。这些投入对加快我国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如果人们知道,即使是在1995年,国有经济投入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基本建设投资额才仅仅70.3亿元时,就会更加感到“三资”工业企业的该项投入起着相当大的作用。这种投入不仅满足了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且对提升我国电子工业的高度化起到了积极作用。又例如,在投入到非金属矿物品制造业的341.2亿元的实收资本中,有97.7 亿元投入到了陶瓷制品业(其中81.2亿元投入到建筑、卫生陶瓷制造业),有88.9亿元投入到了水泥制造业,72.8亿元投入到了玻璃制品业(其中35.0亿元投入到了建筑用玻璃制品业)。这些投入对加快我国的建筑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实际投资的区域偏好方面,无论是中方投资、外国投资、还是港澳台投资,在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的偏好都是依资递减。

如在实收资本方面,中方投资在三大地区的格局是:东部1374.0亿元,中部417.4亿元,西部145.0亿元;港澳台投资在三大地区的格局是:东部1269.9亿元,中部157.4亿元,西部64.8亿元; 外国投资在三大地区的格局是:东部750.0亿元,中部225.8亿元,西部53.1亿元。

这种实际投资的区域偏好必然也会对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

如在企业数量方面,东部地区为37079个,中部地区为9529个, 西部地区为2951个;在工业增加值方面,东部地区为2092.7亿元,中部地区为386.4亿元,西部地区为107.3亿元;在累计实际投资额方面,东部地区为2489.7亿元,中部地区为515.8亿元,西部地区为142.2亿元;在产品销售收入方面,东部地区为8296.0亿元,中部地区为1401.4亿元,西部地区为418.8亿元;在企业外汇收支顺差方面,东部地区为100.0亿美元,中部地区为9.7亿美元,西部地区为758.7万美元。

对于外商、港澳台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我们应冷静看待。首先,在近期内,外商投资东重西轻的现象还很难有突破性变化。这是因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无论是在区位优势、政策优势方面,还是在人才优势、基础设施优势方面,东部地区都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按照“路径依赖”理论,今天的选择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外国投资和港澳台投资偏好于投资东部地区,也同样是受着历史因素的影响。其次,不能盲目地把缩小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的希望寄托在外资身上。因为,对于中央政府来讲,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和设置各种项目,来帮助西部地区早日脱贫,但外国资本来华投资不是搞扶贫开发的,而是全力搞致富开发的。因此,如果西部地区不具备比东部地区优势的投资条件,那么他们是不会主动往那儿投资的。

四、“三资”工业的外向拓展能力问题

衡量一个企业或行业的外向拓展能力的重要指标是其产品的出口率和外汇平衡能力。

所谓产品出口率是指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在全部产品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目前,全部“三资”工业的产品出口率的平均水平为38.18 %。如果依据40个大类行业统计:

表2 “三资”工业企业的产品出口率

行 业产品出口率(%)

产品出口率的平均水平 38.18

按产品出口率大小分组:

(1)产品出口率≤10%:

木材及竹材采运业

0.00

行 业 产品出口率(%)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0

其他矿采选业

0.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4

煤炭采选业 0.08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67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20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4.21

饮料制造业 4.46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7.58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9.34

(2)10%<产品出口率≤20%:

武器弹药制造业10.04

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77

食品制造业16.57

医药制造业16.89

烟草加工业17.30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7.97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业 19.79

(3)20%<产品出口率≤30%:

造纸及纸制品业20.7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1.40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21.85

普通机械制造业21.9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2.67

食品加工业24.47

化学纤维制造业26.27

专用设备制造业27.67

(4)30%<产品出口率≤40%: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31.53

非金属矿采选业32.36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4.28

橡胶制品业39.73

(5)40%<产品出口率≤50%:

塑料制品业42.59

行 业产品出口率(%)

家具制造业45.77

金属制品业47.21

纺织业48.59

(6)50%<产品出口率≤60%: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51.21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59.11

(7)60%<产品出口率≤70%:

其他制造业66.71

(8)70%<产品出口率≤80%:

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71.74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73.58

(9)80%<产品出口率≤9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81.28

从上表可看出,产品出口比重较大的基本上都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如产品出口比重大于40%的行业:塑料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金属制造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品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等。这些行业的产品出口比重较高的原因是,外商在华投资该行业是充分利用中国丰裕的人力资源,把中国当做低成本的生产基地,然后实施产品向母国返销或向第三国出口的策略所产生的。

应该指出的是,仅从大类行业划分的角度来评估其产品出口比重是不全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弊端在于忽略了在大类行业里的诸多小类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状态。例如,从40大类产业的角度看,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的产品出口比重似乎很低,只有7.6%;但如果从517个小类行业划分的角度看,其产品出口比重则会是另外一种情景: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为12.2%,内河船制造业为15.3%,渔轮制造业为15.9%,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为19.1%,船舶修理业为41.9%,汽车车身制造业为44.0%,海港运输船制造业为64.4%,其他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为100%,其他航空航天器制造业为100%。

产品出口比重大,只说明其产品的外向程度很高,表明了企业的市场策略重点,但并不能说明企业的外汇平衡能力。因为在“三资”企业运行中,除出口创汇外,还有进口用汇。在人民币还没有成为自由兑换货币的宏观背景下,对于采用“两头在外”经营方式的“三资”企业来讲,外汇平衡能力应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要做到企业本身外汇收支基本平衡,一个是要为全国的外汇收支平衡积极做出贡献。

从整体情况看,“三资”工业的外汇收支状况是良好的,外汇收支差额为109.8亿美元。如按轻、重工业划分,则轻工业的顺差为85.1 亿美元。其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产品为58.1亿美元,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产品为27.1亿美元。重工业的顺差为24.7亿美元。其中,采掘工业为0.1亿美元,原料工业为5.3亿美元,加工工业为19.2亿美元。这表明,“三资”工业的良好外汇收支状况是靠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产品出口为支撑力的。但由于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价格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目前我国“三资”工业良好外汇收支的基础能否持久稳定,还值得考虑。同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产品的技术含量低,因而增值程度低,贸易条件也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在重工业产品出口顺差中,加工工业占了绝对地位。这一方面表明,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加深了;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的重工业产品出口对中间产品的进口依赖程度加深了,其弊端在于增值程度低,并且产品出口尤其易受发达国家“产地原则”的限制和干扰。

如果我们按40个大类行业的划分,那么可以看出企业外汇逆差主要集中在饮料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如果从517个小类行业划分的角度评估,则外汇逆差集中在92 个行业,其中外汇逆差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30个行业包括:配合及混合饲料制造业(—1469.9万美元),食用植物油加工业(—3.9亿美元), 味精制造业(—1.1亿美元),啤酒制造业(—5587.2万美元), 果菜汁饮料制造业(—4124.7万美元),其他软饮料制造业(—2447万美元),毛条加工业(—1830.8万美元),丝织业(—6178万美元),轻革业(—3278.3万美元),复合肥料制造业(—4368.8万美元),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业(—8375.7万美元),锦纶纤维制造业(—1937.8万美元),工业技术用玻璃制造业(—2571.9万美元),建筑、卫生陶瓷制造业(—3109.7万美元),轻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2764万美元),金属包装物品及容器制造业(—1925.7万美元),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业(—7204.7万美元),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1199.8万美元),载重汽车制造业(—1033.1万美元),客车制造业(—1021.3万美元),小轿车制造业(—12.6亿美元),摩托车整车制造业(—2.9 亿美元),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业(—3901.7万美元),空调器制造业(—4.1亿美元),传输设备制造业(—4011.3万美元), 电真空器件制造业(—1.1亿美元),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制造业(—7749.8 万美元),工业自动化仪表制造业(—32026.3万美元), 复印机制造业(—2054.1万美元),火力发电业(—2.3亿美元)。

从上述中可以看出,在92个外汇逆差的行业中,外汇逆差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行业依次是:小轿车制造业(—12.6亿美元), 空调器制造业(—4.1亿美元),食品植物油加工业(—3.9亿美元),摩托车制造业(—2.9亿美元),火力发电业(—2.3亿美元),味精制造业(—1.1亿美元),电真空器件制造业(—1.1亿美元)。

小轿车制造业成为中国外汇逆差最大的行业,这是值得人们认真思考的。究其原因,是因为作为支柱产业的中国轿车工业虽然引进外资已十余年,但却始终没有完全摆脱进口组装方式,其直接结果是,由于进口组件成本相当高,必然在本行业造成大量外汇逆差。例如,1994年几种组装轿车的每辆进口成本分别为:

桑塔纳(普通型),进口成本为26150元,占其全部成本(95448元)的27.4%;

夏利(7100),进口成本为32876元,占其全部成本(56780元)的57.9%;

切诺基,进口成本为89451元,占其全部成本(132016元)的67.7%;

奥迪100 (基本型), 进口成本为153919 元, 占其全部成本(205523元)的74.9%;

标致(505 SW8),进口成本为69666元,占其全部成本(126668元)的55%;

奥拓,进口成本为46078元,占其全部成本(55593元)的82.9%;

云雀,进口成本为40900元,占其全部成本(65246元)的62.7%;

捷达,进口成本为124561元,占其全部成本(154372元)的80.7%;

更奇怪的是,有的组装轿车的散件成本已经相当于国际市场上同档成品轿车的销售价格,例如:与夏利车同档次的轿车在国际市场上售价仅为2.5万元人民币,而我们的进口散件成本已达3万元;国际上与一汽奥迪(4缸)同档次的轿车售价为16.6万元人民币, 而我们的进口散件成本已达15.4万元;国际上与捷达同档次的轿车售价为8.3万元, 而我们的散件进口成本却达12.5万元。用价格如此之高的进口散件组装的轿车,还能有什么国际竞争力?!

除此之外,面对“三资”工业企业产品出口活跃的局面,我们不能盲目乐观,还应注意存在的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新产品出口在新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较低,如:“三资”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为14.3%。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为9.1%,中外合作企业为9.5%,外资企业为2.6 %,港澳台与大陆合资企业为25.8%,港澳台与大陆合作企业为16.6%,港澳台独资企业为25.2%。另一个问题是技术出口收入在出口收入中的比重也较低,如:“三资”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不到百万分之五,因为技术出口收入的绝对规模只有180.4万元, 而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规模则为3862.4亿元。在6种企业类型中, 仅有的一点技术出口都是来自合资企业,而其他类型的企业,例如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都没有技术出口收入。上述两个问题的存在,说明“三资”工业企业的出口产品的高度化还有待提高。造成上述状况的基本原因,是许多“三资”工业企业缺乏创新动力和压力。

五、“三资”工业的企业创新问题

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在全球竞争中普遍被视为企业创新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维持企业竞争力的有力手段。这是因为当前全球性竞争日益激烈,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人们的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一个企业如果不能把研究与开发经费提高或保持在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上,就会丧失竞争优势。对企业竞争力可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创新能力,即率先进行新的和改进的产品、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二是生产能力,即把创新转换成产品并成功地在世界市场上销售的能力。可见评估或判断一个企业的竞争力如何时,研究与开发投入是个主要指标。尽管在现实中,研究与开发占销售额的高比率并不能确保其在市场竞争中一帆风顺,但如果在国内外的竞争之间,一个研究与开发占销售额低比率的企业则肯定是困难重重的。从这个角度出发,来观察一下我国的“三资”工业企业现状,则是令人感到担忧的。

目前,全国“三资”工业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水平为0.4%。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0.8%,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为0.1%,外资企业为0.03%,港澳台与大陆合资经营企业为0.3%,港澳台与大陆合作经营企业为0.1%,港澳台独资企业为0.003%。由于研究与开发费用占销售投入比重太低,因此必然造成以下两个结果:一是新产品销售收入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过低。“三资”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为5.2%。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9.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为1.4%,外资企业为0.1%,港澳台与大陆合资经营企业为4.4%, 港澳台与大陆合作经营企业为0.7%,港澳台独资企业为0.03%。 二是高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过低。“三资”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为3.2%。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4.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为 0.8%,外资企业为3.8%,港澳台与大陆合资经营企业为3.1%,港澳台与大陆合作经营企业为0.002%,港澳台独资企业为0.03%。

造成上述状况的基本原因,是许多“三资”工业企业根本不存在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在59311个“三资”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中, 有研究与发展活动的仅258个,存在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只有660 个, 其中有327个机构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有196个机构没有经常性的开发任务,有251个机构不具备一定试验测试条件。 这种状况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外商投资行为的一般特征,即投资者往往利用技术优势,在由母公司对研究与开发的集中控制与协调下,迫使引资国对其形成技术依赖格局,从而造成东道国在技术创新发展权方面的旁落。例如,在中国轻工系统的外商控股的合资企业中,大多数取消了原有中国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而迫使合资企业利用外商母公司研究开发机构所提供的技术。而实践也证明,由外商母公司研究开发机构所提供的技术又往往是其即将淘汰的技术,长此下去,我国轻工业将形成对国外技术的依赖。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因为跨国公司对外投资,与其说是“转移技术”,还不如说是“保持技术”。根据西方学者对世界上最大的569 家公司的调查,在1985~1990年期间,只有11%的公司把其技术创新活动放在国外,其中日本最大的139家公司里只有1%愿意如此,美国最大的243家公司里只有7.8%愿意如此。而且调查表明,在国外开展技术创新的公司中,其重点是传统产品。上述情况既符合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也符合跨国公司行为本质。

按照一般经济理论的共识,企业应是技术创新的载体,而被外商取消了研究开发机构的某些企业还能被视为“企业”吗?这种现象也表明,从总体上来看,外国资本的对华投资旨在把中国当做产品的生产基地或销售基地,而没有把中国当做研究与开发基地。

在企业的生产能力方面,也同样存在着令人担忧的情况,这就是某些行业的实物设备的落后。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国际惯例,外商和港澳台资本来华投资时,可以用实物的形式投入。目前“三资”工业的实物投资为规模是869.0亿元,而在实物投资中,一手设备比例占64.8 %,金额为563.1亿元,其余都是二手设备。甚至在31 个行业的实物投资中,100%的二手设备。它们包括:

表3 31 个行业中的“三资”工业的实物投资全部为二手设备的情况

行 业 实物投资比例(%) 二手设备(%)

教学标本、模型制造业 100.0 100

微型汽车制造业 97.4 100

蛋品加工业 78.8 100

农、林、牧、渔、水利机械修理业 63.6 100

亚麻纤维初步加工业 60.1 100

石墨采选业 57.7 100

其他麻纺织业

55.2 100

铜矿采选业 48.0 100

日用硅酸制品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6.4 100

烧碱制造业 44.2 100

金矿采选业 37.1 100

其他重有色金属冶炼业

27.1 100

地质专用设备制造业 25.9 100

贵金属压延加工业

25.7 100

飞机修理业 21.8 100

机械化农机具制造业 19.1 100

微量元素肥料制造业 18.8 100

锰矿采选业 17.6 100

其他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业 14.2 100

烟叶复烤业 12.0 100

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修理业 10.1 100

酵母制品业 9.3 100

缫丝业 7.7 100

化纤浆粕制造业 7.0 100

煤炭采选业 6.9 100

牙膏制造业 6.4 100

有色金属合金业 3.6 100

滑石采选业 2.8 100

其他乐器及文娱用品制造业1.9 1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 100

电工用碳素制品业0.4 100

从上述可知,在31个行业的实物投资中充斥着价值大约306 亿元的二手设备。如果我们从全国“三资”工业企业目前所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存量的出厂年限来分析,问题将显得更加不容乐观。因为,在“三资”工业企业中,80年代、70 年代以及之前出厂的国产设备大约为371.9亿元,占全部国产设备存量的37%;80年代、70年代以及之前出厂的进口设备大约为4948.6亿元,占全部进口设备存量的76%。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在引资方面存在着极大的盲目性。这种引资行为不仅为外商推销其淘汰设备创造了条件,而且对企业持续发展所需的创新物质基础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六、对今后我国发展“三资”工业的几点政策思考

(一)国家应对外国直接投资的行业市场准入实施有效监控。

此次调查表明,“三资”工业产品市场占有率与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是密切相关的。

目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市场准入类型分为四类,即:鼓励类行业、允许类行业、限制类行业、禁止类行业。除鼓励类行业外,对其他三类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都应明确规定股权安排的界定和合资期限安排的界定,并在限制类行业和禁止类行业中明确规定不准外商独资经营。同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监控措施应贯彻到各个部门或各个行业的有关法律中去。

(二)对中西部投资实施产业优惠政策,逐渐改变外商投资“东重西轻”的格局。

此次调查表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者的区域偏好仍然在我们的东部地区,这与我们引资西进的期望是有差距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较多,但对于外商来讲,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综合投资环境较之东部地区来讲缺乏魅力是至关重要的。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瓶颈”约束和充裕的低成本的熟练工人的供给“短缺”。为此,一方面,需要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实施产业优惠政策和产业投资综合补偿措施;另一方面,国家、地方都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培养的投入,以增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逐步校正外商投资“东重西轻”的状况。

(三)促进“三资”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开展。

此次调查表明,“三资”工业的企业创新存在着严重的缺憾。为了加强“三资”工业的企业创新,一方面我们在审批合资企业时,应注意审核该企业的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是否存在;另一方面应在财税政策上采取刺激措施,鼓励企业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究与开发上面,借以尽快改变新产品在销售收入中比重过低和高技术产品在销售收入中比重过低的“双低”现象,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要做到这一点,就需在法律方面进行某些调整。例如,企业资金少就缺乏先进技术和研究开发能力,而技术比资金更重要,因此,国际的通行做法是对某些行业规定企业的最小投资规模;而我们却来者不拒,没有规定最小投资规模,这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是不利的。

(四)应加强对外商实物投资的监管。

按照我国的法律,是允许外商和港澳台投资者以实物投资于企业的。但调查表明,“三资”工业企业中,80年代以前出厂的进口设备占全部进口设备存量的76%,这是令人感到不安的。因为这些设备按照西方的快速折旧法计算,可能早已属于淘汰之列。而且,在我们的“三资”企业中还有35.2%的实物投资为二手设备,甚至在31个行业的实物投资中全部为二手设备,这种状况是应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因为,机器设备等实物是发挥生产力潜能的物质载体,没有优质的设备,就很难生产出高素质的产品,这对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构成了威胁。应该明确,我们政策上允许外商实物投资,但决不能为外商推销其淘汰设备大开方便之门,因此加强商检迫在眉睫。

(五)加强对国产名牌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资”工业企业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资企业的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的审查,尤其是对原已在国内有知名度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审核时,应要求其在合资时沿用原国产商标品牌。也就是说,在与外商合资时,需注意外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对企业长期运行的影响。特别是某些行业中的合资大企业,多年来忽视了外商对产品商标的所有权,而只是一味地在提高产品的“国产化率”,但是应该明白,这只不过是在复制外国名牌产品而已。即使该种产品的国产化率达到百分之百,那也只不过证明我们具备了完全复制外国名牌产品的能力,但只要该产品的商标所有权仍然属于外方,那么,外方就会运用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对企业进行控制;一旦合资期限结束,那么百分之百“国产化率”的产品将面临着如何命名的窘境。这种情形如果发生在我国加入WTO之后, 那么将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产生重大影响。

当前,在互联网络环境下,更需注意保护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近一年来,我国不少的企业发现其企业名称或其商标名称(或二者兼有)被海外的某些公司抢先在互联网络上注册为域名,其结果,妨碍了我国企业以其公众熟悉的名称进入国际互联网络和进而进入国际市场。目前,我国企业已经开始注意解决在国际互联网中“.com”最高域位上被抢注的域名问题,应该说是一大进步。但这只是解决“域名抢注”的一个领域,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旧的最高域位。因为,最近国际互联网专门委员会建议在1997~1998年,开通7个新的最高域位—“.firm”“.store”“.web”“.arts”“.rec”“.info”“.nom”(郑成思,1997)。我国企业应该密切注意国际互联网络开通新的最高域位的信息,保护自己在新域位上注册的权利,从而为自己的名牌产品通过“信息高速公路”打入国际市场扫清障碍。

注:

(1 )此文的统计表格由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的诸建芳同志协助整理绘制。

(2 )本文第四节中有关中国小轿车的进口组件的价格参考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隆国强同志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总567号、总570号》一文。

(3 )郑成思同志的原文载于中国社科院1997年《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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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三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_投资资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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