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关村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技术路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关村论文,高新技术产业论文,路线论文,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是高新区建设工作的新兵,而且长期在传统产业里工作,根据过去一年多时间我在中关村园区的工作体会,谈一点认识,供大家参考。
我主要想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政府如何有效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建设;第二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讨论一下我们如何把握好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中关村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技术路线。
大家都很关心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自国务院99年6月5号批复加快园区建设以来,在以科技部为代表的中央有关部委领导关注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园区的建设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2000年中关村园区的经济增长和创业势头非常好,园区企业实现的增加值达到了3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2%,全部企业实现的技工贸总收入达到了1679亿,同比增长了60.1%;工业总产值实现1067.6亿元,同比增长了63.7%;实现利润109亿元,同比增长了61.5%;上交税费达到61.6亿元,同比增长51%。上述数据表明了在2000年园区经济保持了整体高速增长,高新技术企业充满活力。同时,新的创业浪潮也在园区蓬勃兴起,2000年当年园区认定新技术企业2461家。
对这种局面的出现,作为政府机构,要思考一个问题,我们做了哪些不做就不足以导致今天局面的工作?
当前,中国基本上进入了按照市场规律发展的新格局。但是,在建设园区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个难点,即政府如何既按照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作模式,来推进经济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又能把握好中国经济当前整体上由计划向市场转轨的大的历史背景,这也是很多重要认识问题上的分歧的根本点。我注意到很多媒体对中关村的表扬和批评,根本点都可以归结到这个问题上。对此,我们提出政府有两条工作主线。第一条主线,既考虑到借鉴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行为模式,又考虑到中关村的现实和未来发展特点,政府主要为园区企业发展创造环境和条件;第二条主线,考虑到当前中国经济由计划向市场转轨的大背景,政府有必要整合区域内的一些创新资源以推动重大产业化项目和产业基地的建设。
现在遇到的最重要的问题,恐怕不在第二条主线。难点在第一条主线上。我们认为,创造环境、条件不是一句空话。如何有效地创造环境跟条件呢?我们的工作应该从三个层面推进:
1、基本的硬环境建设;2、以机制、体制创新为核心的软环境建设;3、思想文化氛围的建设,主要是对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意识形态现象的分析和认识。我主要围绕软环境建设中,如何通过核心的机制、体制创新来创造环境和条件谈谈看法。
软环境建设的核心,要牢牢把握的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一些重要的技术路线,使这些技术路线的每一个环节得以充分的实现。
在软环境建设当中,最重要的是机制、体制创新。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两条机制、体制创新的路线。一条是重要的企业激励制度的路线,一条是资金结合的路线。150年前现代公司制度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问题。到本世纪20年代,为了有效的解决内部人的控制问题,出现了股权激励方式。到70年代,又出现了股票期权的激励制度。这条线索的演变,无疑告诉了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对高科技企业当中的人的激励问题。第二条路线,在200年前,美国出现了融资的主板证券市场,当其不能有效解决高科技中小企业的需求时,到71年出现了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体系,而当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不足以支持那些规模更小、风险更大、不确定性更强的中小企业资金的时候,到了90年出现了配套的OTCBB市场。
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有两条重要的技术路线
第一条,跟全国很多省份是一样的,主要是高科技企业的引入过程。这主要是每个不同的区域认真反省自己的比较优势以后,作出的一个基本的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北京市在贾庆林书记主持工作以后,在市委的八次全会上提出要发展首都经济的重要概念,而且进一步深刻论述首都经济的核心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个定位跟这条路线是完全一致的,主要是因为北京具有非常丰富的科教智力资源,足以引进以知识经济为特征的重要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区域进行发展。当前,中关村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生产型企业的成本比较高。办一个企业,除去人力资源之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因素,比如土地成本、与市场中心的位置、加工过程的距离问题等等。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政府引进的效率问题。市政府最近下了决心,不仅对我们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的调整,也准备在去年已经精简了41.7%的行政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再减20%到30%,而且在中关村构建一个全市最高效率的“一站式”办公体系,促进我们行政方面的工作效率。
值得跟大家探讨的是第二条技术路线。我们认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的有特点的路线,就是如何将园区内丰富的智力资源先演化为市场化导向的科技成果,再将它演变为高科技中小企业,再演变为高科技大企业,这是非常重要的路线,也是有普遍意义的难题。按照这样的想法,我们在软环境建设中设计了几个重要的环境体系。
我们认为首先需要强化的是人力资源体系。我们很清醒,园区内虽然有30万名在校大学生,但是多数人才仍然处在准备阶段,也不能因为有了大学两年级就获得重大成功的比尔·盖茨,就改变高等教学制度。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就应下力量引进人才,特别是归国留学人员。到99年末,全国的归国留学人员在园区企业内工作的大概只有一千人,但是去年6月22号我们发布了留学生整体服务方案,加大了吸引留学生的工作力度,开始取得较好效果。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千多名留生学进入服务体系咨询,有900多人有创办企业的意向,还有300多个小的团队领到了执照。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方面,在针对不同人才发展的培养方面,还有更重要的工作。
我们最近访问了爱尔兰,爱尔兰软件产业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的教育、相关产业发展和科技之间的互动关系处理得非常到位。不是有IT方面的经典教授就可以培养出第一流的,适合IT企业使用的人才。在人才的培养方面,我们认为目前还没有有效的利用好北京作为国际交往中心的重要地位,也没有完全利用好科技园区内部丰富的教学资源,来有效地促进相关产业和教育之间的互动关系。近一段时间内,市政府准备对相关产业做深度分析,特别是对准备重点发展的IT产业的人才进行深入分析,看看到底缺的是最高水平的软件设计师、创意者还是一般工程师,这个问题需要认真讨论。
第二个环节,如何促使高科技人才向市场化导向的成果转化问题。现在仍然存在不少的技术成果跟市场脱离的问题,存在一批重要的成果产业化倾向不足的问题。但是,政府应该怎样有效的促进丰富的智力资源向市场化导向成果转化。我个人认为,我们在过去一年半的工作当中是有疏漏的,也是我们没有完全解决好的问题。当然,这不是说通过公共财政不能有效支持,科教智力资源向市场化导向成果的转化问题。除了花钱,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大学科研所,通过不同渠道获得了大量的政府有效的财政支持。园区也掌握了一批重要的建设资金,但是不是只有花钱才能有效的促进这个转化过程呢?我们在反省,我们认为从技术支撑的角度,我们好像工作有遗漏。
第三个环节,即如何将有市场化导向的成果,向高科技中小企业转化方面,我们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工作,应该说是有作用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创业孵化器体系功能逐步完善和深化。北京的孵化器体系在全国,从总量来讲是领先的。孵化器的一般功能,我个人认为应该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功能是基本的物业服务。北京多数的孵化器都能做到,而且做得不错。第二是基本的创业服务。基本创业服务主要是为不具备规模效益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有规模效益的创业服务。这个方面,北京市的相当一部分孵化器,特别是园区内的孵化器应该说有成绩。我们现在的留学生创业园,还有各种企业办的孵化器,在这个层面上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对已经有市场化导向的成果,向高科技企业的转化过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难点在第三个层次,即孵化器如何为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具有不确定性的服务。不确定性的服务主要是两点。第一是市场体系占有问题;第二是资金的支持问题。但是,不确定的市场体系的占有问题,恰恰跟我们创办孵化器的投资主体行为有关。我们的孵化器如果多数是由政府创办的,就很难实现对不确定性的市场体系的占用问题。我长期在企业工作,自己有充分的感受。一个中小企业需要的最重要的支持,还不是给一点钱就能解决的问题。比如我没有会计师,但是我可以花钱雇会计师,没有法律咨询人员,可以花钱请法律咨询人员。但是,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你花钱很难解决的,即早期的市场扩张过程。我们之所以有一些成果似乎没有产业化的前景,到底是因为它本身就没有前景,还是市场推广过程工作不充分,工作不到位?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这恰恰与科技企业家平均的优势和不足相关。我注意到中关村的企业,相当一批对产业化、市场化的重视程度比传统国有企业好很多,但是,在市场推广方面,也确实表现出了一般科学工作者的普遍不足。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我们非常高兴的看到,园区内有一批大型企业准备兴办孵化器。比如联想、京海这样的传统企业兴办孵化器,支持小企业发展壮大。当然,孵化器的基本运作规则是我为你提供全套服务,甚至让你占用我的市场渠道,而你要给我风险资本进入前的早期股权,这种早期股权是非常值钱的。我们真正意义的孵化器,为企业,特别是为中小企业到底要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呢?层次不同,对孵化器创办者的原始功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个环节方面,我们会继续探索,努力进一步开展工作,争取为有市场前景、但是市场推广能力不足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第四个环节出现的问题是,假定高科技中小企业已经具备一定的基本能力,如何向高科技大型企业发展?这是非常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
贯穿整个技术路线的各个环节,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中介与社会服务的问题。按照国际惯例,小企业向大企业转变的过程,以及前面的各个环节都要涉及中介和社会服务体系的问题。我先谈一谈存在的主要障碍。
当前中介与社会服务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资本所有者与技术所有者的选择效率问题。同时,也存在着类似于创业孵化器体系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回忆一下西方社会在机制、体制创新方面最有效的突破,再反省一下我们园区内多数企业遇到的难点,我个人感觉到,除去大家经常提到的一些重要因素,比如企业家素质问题,成果的市场化导向本身不足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资金的支持,而资金的支持问题,又出现了一个难点,即如何既要把握好标准或者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运作行为,又要考虑到过渡的特点。
在标准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科技中小企业早期阶段的资金需求不能主要依靠商业银行的基本信贷支持。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商业银行的基本信贷制度是低风险固定回报制度,而高科技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应该是高风险、高回报的制度。因为两者的不对称性,使得商业银行支撑高科技中小企业产业化的努力,没有很好的效果。但是,在过渡过程当中又出现了新的现象,所以科技部做了一个非常好的工作,即考虑到高科技中小企业产业化早期获得资金的难点,他们出台了中小创业基金扶持中小科技企业。但仅此是不够的,最根本的规则是大量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应该主要靠风险资本对其进行有效的支持。当前风险资本的主要问题不存在于操作阶段。
风险投资主要有三个问题
1、风险资本的法律形式问题。2、风险资本的有效退出通道问题。3、风险资本的操作,选择效率问题。这三个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在高科技中小企业向大企业转变的过程当中,就会使得整个发展受到根本的制度性的影响。不能假定每一个高科技中小企业的领导者都具备天才的企业领导素质。假定是平均水平,这个资金短缺就会从根本上制约它的发展。当前,风险资本的法律形式问题,我认为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风险资本组合的法律形式问题,第二是激励约束制度的法律形式问题。在组合方面,虽然我们有很多重要的文件,表达了很多善良的愿望。但是,始终不能从操作层面上根本解决。风险资本或者民间资本聚合最根本的方式是公募或私募。但是,目前没有对基金进行有效规范的立法,只有对证券投资资金的有关规定。我们最常用的公司制,由于《公司法》第12条规定,股权投资不能超过净资产的50%,使得当前实际意义上的公司制的风险投资也不能作为很规范的方式。虽然国家七部委有文件规定:风险投资公司不受50%的限制,但是我们在操作当中遇到这样的难点,哪些公司是文件意义上的公司,哪些公司是公司法意义上的一般性投资公司。在这一点上,应该呼吁中央立法机构尽快做出努力。当然,我们也听到了很好的消息,中央立法机构准备在8月份提交人大常委会一审基金立法,我们盼望着重要的基金立法的出台。
仅仅解决了所谓的风险资本组合形式方面的法律,是不是就解决问题了呢?好像还不能完全解决。中关村园区的立法在去年做了一个重要的突破,就是对风险资本的激励约束机制做了立法的探索,就是对有限合伙行为的规范。
北京在有限合伙方面的立法突破,最重要的是两点。一点是借鉴了国际经验,允许法人作为有限合伙的两类合伙者,即不仅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我们还允许他成为普通合伙人。这一点当时是有争议的。但是我们注意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多数国家都同意法人可以作为合伙人。从目前国情出发,也已经存在大量的投资公司和投资顾问公司可以有效地开展合伙活动。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是,我们在有限合伙的实施细则当中表述了一个含义:即不让它向公司方面靠拢,而向合伙方向靠拢。我们认为这尊重了有限合伙的一般意义,合伙协议跟市场主体的关系并重。我们虽然承认它是一个市场主体,但是,我们认为协议的有效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给有限合伙的各种组合提供了空间。但是,我们的确也遇到了两个操作上的难点。第一个难点是理论和现实当中都没有完全解决的,就是如何使得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特别是对自然人这样的合伙人如何承担无限责任。第二,我们既要借鉴国际经验,就是投资者不能参与有限合伙的决策。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情况下,投资者一点不参与经营决策,可能也有问题。所以,我们准备在实践当中推广,允许一般投资者有经营决策的否决权,这是要探索的问题。在实践方面,如果没有很具体的,可操作的东西,仅有我们的号召,不能解决当前的技术性问题,这不是工程技术,但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回避的技术性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风险投资退出通道问题。退出通道不能只关注二板,但为什么大量券商不关心退出通道的其他表现方式?还有回购和购并的问题。我想特别提出的是,仅仅关注二板和购并都是不足的,很重要的是要培育所谓的第三层次资本市场,就是柜台交易系统,这点在实务界实践中是有共识的,但是很困难。如果没有第三层次的资本市场,也就是没有一般的柜台交易系统,我们真正意义的风险资本的退出不可能成为现实。即便购并,也存在在第三层次资本市场进行交换的问题,这样的股权交易系统应该作为支撑高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我们还是很希望科技部的领导更加关注这个问题。全国目前还没有严格意义的第三层次资本市场。当然,有一些地区,比如上海进行了类似的变通处理,但还不是严格的第三层次交易市场。技术交易有很重要的特点:第一,技术交易不是标准品的交易,不是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就解决一切交易过程的,不是标准品,跟期货不同,不是大米,不是小麦,需要人与人之间进行充分的交流才能解决。第二个特点,股权交易是技术交易的重要形式。第三层次资本市场的出现,会有利于技术的交易过程。
第三个问题,关于选择效率问题。假定前面两个问题解决了,是不是问题就完全解决了?也没有。从这点来看,也有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是政府责任,就是当前资本所有者对技术所有者的选择效率很低,平均的交易成本很高,我认为主要责任在政府。因为政府对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负有重要责任。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考虑好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只有两个层面的探索。第一是通过信息系统,为投资者提供分类合理、搜索简便的信息;第二是集中的成果交易会,我们考虑是不是中关村以后每年举办两次或者四次高水准的技术成果交易会,使得有兴趣的投资者,在已经获得媒体信息的基础之上,进行人与人之间的充分交流选择。
靠中介,就足以解决当前的问题吗?当前,我们处在由计划向市场转轨的过程当中,政府不能做的事情,中介就一定能做好吗?有这样的中介吗?有这样的投资者,他一定相信某一个中介组织的投资决策,有吗?谁能成为这样的有效的中介组织呢?需要探讨。在这个问题上,政府负有责任。
在充分选择的第二个层面的问题,是个人操作者的复合型知识结构的问题,我们需要的是既懂投资又懂产业和技术的风险投资家。这个问题可能是操作层面的问题,但也绝不是那么简单。那些管理学院能不能简单通过15门课或者20门课就培养出这样的风险投资高手?我个人表示怀疑。这个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好。
简单概括一下,我个人一直有一个直觉,中关村真正的产业发展高潮并没有实现。不要看去年增长速度都在60%,前年都在40、50%左右。政府要认真反省,我们在强调技术创新的过程当中,在制度和机制创新方面,我们给了这些改革者什么样有效的支持。我们并没有完全解决他们必须解决的必要条件。在产业发展的技术路线上,还有一系列重要的必要条件没有解决,而政府做了一些属于充分条件的工作。我们首先应该从一般意义上解决这些必要条件,然后再去做锦上添花的工作,解决那些可能实现的充分条件。从这个意义讲,我们还有大量艰苦的工作要做。而且,我们也非常希望各地高新区的同志们一起认真探讨,把最共同的问题,反映给高层的决策机构。因为现在在改革事权方面,只有深圳地方政府的改革事权多一些。还有相当一部分改革事权在中央部委和中央立法机构。所以,我们也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一齐探讨,努力解决政府应该解决的这些最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