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现行科技政策的结构、内容与实施_欧盟委员会论文

欧盟现行科技政策的结构、内容与实施_欧盟委员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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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科技政策的概况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科技成果快速地物化为生产力,是企业提高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和环保型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欧盟意识到,任何一个成员国,无论在物质资源上还是人力资源上,都无足够的能力独立地进行大课题研究及其成果的应用,尤其是在高技术领域,欧盟更需要将人力与财力集中和协调起来,以面对世界范围内日益激烈的竞争。因此,各成员国一致认为,为协调和促进各成员国的科研合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各成员国科研产出率,挖掘它们的科研潜力,欧盟应有统一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政策。

欧洲联盟制定统一的科技政策始于八十年代初期,加强欧盟工业的科技基础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改善欧洲公民的生活质量是该政策两个基本任务和主要目的。它既是对各成员国科研与技术开发政策的充实和完善,也是欧盟制定农业、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运输、环境、健康、教育、能源等政策的基础。

欧盟科技政策纲领性的指导文件是科研纲要。纲要每四年左右确定一次,称为多年制科研纲要。在纲要的指导下,欧盟委员会通过招标的形式,广泛吸纳欧盟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大学和研究中心参与计划所确定的研究项目。第一个科研纲要于1983年出台,第二、第三和第四个科研纲要分别于1987—1991、1991—1994和1994—1998执行,现行的第五个科研纲要始于1999年,将于2002年结束。

科研纲要制定的过程是,首先由欧盟委员会负责起草框架文件并拟定具体的科研项目,然后提交欧盟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讨论。在与欧洲议会协商后,部长理事会以加权的多数票表决通过纲要,对于框架内具体的研究项目,也是在咨询欧洲议会意见后,部长理事会以加权的多数票表决通过。欧洲议会的作用是与部长理事会协商,表决通过科研纲要、对计划中的具体项目作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而纲要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主要由欧盟委员会下属的第12委员会(科学、研究与发展)负责。

应当指出,科研纲要并非是欧盟科技政策的唯一内容。早在1969年, 欧洲许多国家(含一些非欧共体国家)就成立了科学与技术合作(COST)组织,目前有28个成员国。如今,在COST范围内需要协调的项目,欧盟出一部分协调费用。目前,一些由COST或欧盟成员国立项但不属于纲要的项目还在进行。此外,欧洲17个国家于1985年发起了著名的、旨在进行高新技术研究的尤里卡计划。尤里卡计划与欧盟科研纲要相比有两点不同,一是尤里卡计划更接近市场需求,即偏重于应用研究,二是希望参与尤里卡计划的企业和研究中心可以提出自己的研究课题,而不必受事先确定的框架的限制。另外,欧盟的科研项目不限于欧盟国家参与,也对像以色列、澳大利亚、瑞士、南非等与欧盟签订有科技合作协议的非欧盟国家开放。

2 第五个科研纲要的结构

为保证政策的有效贯彻和更容易理解,欧盟设立科研项目的指导思想,不再按传统的方式面向具体学科的具体领域,而是面向“问题”。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之一就是学科交叉渗透现象越来越明显,尤其像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的应用等课题,既涉及具体的技术问题,也涉及社会、经济和行为科学等领域。同时,对于综合性强的课题,也需要研究队伍知识结构多样化。因此,结构简单就成了欧盟第五个科研纲要的最大特点。欧盟第五个科研纲要由四个行动计划(统称为间接行动计划)组成。

第一个行动计划由四个主题(项目)构成:①生活质量与生物资源管理;②友好的信息社会;③有竞争力的、可持续的增长;④能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三、四个行动计划分别由以下三个主题(横向项目)构成:①确保欧盟在科研上的国际领先地位;②推动技术创新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参与科研;③提高科研人员的潜力,扩大社会经济知识基础。

2.1 第一个行动计划的内容

第一个行动计划包括系列“关键行动”计划;一般性质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支持科研基础设施的活动三部分内容

欧盟特别强调,如果上述计划中的项目涉及到人类基本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问题,还要进行相关的人种学和法律学研究。此外,受到资助项目的仅限于民用,像地雷的探测与排除这样的课题也不例外。在第一个行动计划内,必须考虑项目成果的运用对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影响,因此,对与社会科学交叉的项目要立项。同时,为使科研成果的传播与利用达到最优化,还需保持各项目间的一致性,此类研究将在第四个行动计划里进一步深入。

2.1.1 关键行动计划。每个关键行动由一系列应用研究、 一般性研究或必要的基础研究项目组成,研究范围不限,内容包括所有学科领域,含盖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示范整个过程,目的是对付或解决欧洲乃至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或问题。例如,第二个主题“友好的信息社会”下,关键行动包括“用于普通公民的系统与服务”、“新的工作方式和电子商务”、“多媒体的内容与工具”、“技术与主要的基础结构”等。

2.1.2 一般性的科研与技术开发活动。 所谓一般性的科研与技术开发活动,是指关键行动计划之外的基础研究。它们将只在数量有限的领域内实施,是对关键行动的补充,是实现主题项目目标的基础。设立这些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保持和改善欧盟在相关领域的科研能力、对有广泛应用价值的技术的推广能力。例如第二个主题中的优先领域有“知识的表达、建立与操作技术”,“毫微米技术”,“量子技术”,“光子技术和生物电子技术,包括未来的新一代集成电路,超高能计算机,和超智能网络”。

2.1.3 支持科研基础设施。 虽然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提供使用是各国政府的责任,但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基础设施,加强国与国的合作,合理建设科研基础设施,确保良好的投资收益,欧盟将依据主题项目目标,对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合理利用提供支持,以促使各成员国或研究机构共同努力,建设具有欧洲水准的、专业化的科研基础设施(包括数据库的兼容性)。例如,第二个主题项目里,对研究基础设施的支持表现为,在因特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在欧洲范围内建立具有快速交互功能和高速通讯能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优先提供支持,因为这个网络已成为所有科研领域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

2.2 第二、三、四个行动计划的内容

这三个横向项目属政策性项目,广泛涉及欧盟与对外政策、技术创新政策、中小企业政策、人力资源政策以及社会与就业等政策。

每个横向项目均包括:

(1)与欧盟的对外政策、技术创新政策、中小企业政策、 人力资源政策总体目标联系在一起的、专项的但不包含在第一个行动计划内的科研活动,但在必要时,包括某些关键行动;

(2)以协调、支持和伴随为主要形式的活动, 目的是保证第一个行动计划内的各个项目协调一致。当主题项目与横向项目交叉重叠需要协调时,将以主题项目为主,在第一个行动计划内采取必要措施,促使横向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在第四个行动计划范围里涉及到对科研基础设施支持的问题,欧盟的任务主要是制定措施来充分保证科研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

下面以第二个行动计划“确保欧盟在科研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为例,来说明横向项目的内容。

设立这个横向主题是为了推动国际间科技合作,加强欧盟的科研能力与它在国际上的领先地位,帮助推行欧盟的对外政策,特别是欧盟今后的扩大,总目标是:①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条件下,根据各国(组织)和各地区需求与条件的多样性,促进欧盟与第三国的企业、机构和研究人员进行科技合作,合作应能为双方带来实在的、相互的、对等的利益。②为欧盟的研究中心和企业方便地获取欧盟以外的、对欧盟有利的科技知识创造条件。③巩固欧盟在国际科研中的地位与作用,在世界范围内推广欧洲的科技文化。④为新的国家加入欧盟作准备,例如,鼓励它们全面参与欧盟的科研纲要;协助稳定中东欧国家和独立国家联合体的科技研究能力;支持和发展欧洲一地中海国家的伙伴关系,帮助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的持续发展。⑤帮助欧洲的科研人员获取其他工业化国家和“新兴经济”国家在科研能力、活动与优先领域等方面的信息与经验,以便加强欧盟的工业竞争力和进入新兴市场。

在第五个科研纲要框架里,欧盟的国际科技合作政策将以两种形式实施,一是通过本行动计划实施,二是通过其他的专门项目实施。

(1)本计划预设的专门活动如下:

针对申请加入联盟的国家、中东欧国家、独立国家联合体、地中海伙伴国和发展中国家,开展具有战略性的科研活动。为能充分利用合作机会、提高欧盟的增值,本项目将为欧盟与一些工业化国家和新兴经济国家进行科技合作提供便利。具体思路是:增加研究人员的参加培训的机会;负责与纲要中的其他项目、与欧盟的其他倡议与政策尤其是外部政策、与各成员国的科研项目,与国际组织如COST和尤里卡计划的协调工作。

(2)国际合作的第二种形式是, 根据项目参与和成果传播的规则,专为联盟的合作伙伴(不受本行动计划的资助)设立的科研项目。

2.3 共同科研中心(CCR)的直接行动计划

直接行动计划CCR负责实施。欧盟现有八个CCR,分布在五个成员国内,直属欧盟委员会领导。CCR主要开展内容涉及面宽的项目研究, 如核安全、新材料、卫星监测等。 在第五科研纲要执行期间, 欧盟要求CCR的项目要紧密配合间接行动计划,重点放在健康、安全、 环境和保护消费者等领域,优先研究的课题是制定标准化草案,以及核能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燃料周期和裂变材料的控制)。

由CCR执行的直接行动计划, 包括具体项目的研究和从体制层面开展对科研的支持活动。CCR对科研的支持可从两方面进行, 一是为成员国的研究人员提供研究条件和设施;二是根据联盟条约必须由欧盟委员会制定和实施的共同政策,由“中立”的CCR提供支持, 如标准化问题。 欧盟委员会积极鼓励CCR与欧洲的科学界和企业界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 鼓励CCR与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进行交流。 鼓励CCR逐步开展具有市场前景的课题研究。欧盟对CCR 拨款有限度的, 但CCR可以寻求其他的经费来源。不管经费从何而来,都纳入现行的财务制度统一管理。

3 欧盟第五个科研纲要目标与项目选择的依据

如前所述,欧盟科技政策基本的和首要的任务是,一是保障欧盟在科研领域的领先地位,充分挖掘欧盟实验室、大学和企业的科研潜力,生产出最好的知识、开发高质量技术,继而提高欧盟的竞争力;二是促使科学研究为联盟的经济与社会目标服务,即为制定各项政策服务。因此可以说,欧盟的科技政策是建立在对科学与技术的高度重视和科学与技术应为实现各项政策目标服务两项原则基础上的。当然,在制定具体的纲要时,还必须考虑科研投资的效益。所以,欧盟在确立科研纲要的目标和设置项目有一套明确的准则。在总结前几个纲要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精简目标和项目的数量,是第五个科研纲要的一个鲜明特色。确定第五个科研纲要的目标和优先发展项目时,依据的标准分为三类共九个。

3.1 确保欧盟“增值”的实现和互补性原则

订立依靠单个成员国无法达到而在欧盟范围内才能更有效、更易实现的科技目标:①集中使用各成员国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充分发挥各成员国的人员和资源优势。有利于欧盟一项或多项政策的实施;②处理成员国共同面临的问题,如标准化、空间开发等。

3.2 便于社会目标实现的原则

订立有助于欧盟实现其主要社会目标的科技发展目标,以解决联盟公民最为关心的问题:①改善就业状况;②提高生活质量和确保公民健康;③保护环境。

3.3 与经济发展和科技发展前景相关的原则

设立项目应优先考虑以下领域:①快速发展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领域;②欧洲企业能够而且必须加强竞争力的领域;③先进科技成果能在中长期扩散与利用、有助于欧盟总体协调与持续发展的领域。

4 预算与计划的实施

4.1 第五个科研纲要的预算和使用

欧盟第五个科研纲要的经费投入及其分配情况见表1和表2。

表1 经费总额及其分配

间 单位:百万埃居

接第一项行动计划 10843

行第二项行动计划475

动第三项行动计划363

计第四项行动计划

1280

直接行动计划739

总计 13700

表2 第一项行动计划各主题经费分布

百万埃居

生活质量与生物资源管理

2413

友好的信息社会

3600

具有竞争力的和可持续增长 2705

能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125

其中: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083

其中:能源1042

总计10843

科研经费的使用,欧盟委员会强调,它不应也不可能用于补贴成为各成员国科研投入,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撒胡椒面”似的拨款,而应为欧盟带来增值。所以,欧盟的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由多国参加的研究项目的管理与协调。具体地讲,对于间接行动计划,要采用“费用分摊”的原则来使用这些经费。所谓“费用分摊”是指,欧盟只承担由企业、大学和研究中心共同承担项目的部分费用,这也是经费使用的主要方式。委员会资助的份额既依据课题的性质及其与市场的接近程度,也取决于国际惯例和各成员国对联盟科技研究贡献的多少。在课题的选择过程中,委员会既要考虑整体也要结合课题本身,还要兼顾各方(国)的研究实力、投资和就业状况。

4.2 协调与管理工作

欧盟委员会认为,第五个科研纲要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采取的管理方法是否有效,而管理方法又与管理工具使用的质量密切相关。第五个科研纲要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从根本上改善项目之间、行动计划之间的协调,疏通信息流通渠道,增强管理的灵活性和反馈能力。因此,改进协调机制与增强灵活性,是欧盟科研纲要实施过程中管理工作的两个主要目标。

4.2.1 协调机制。 计划实施管理中的协调工作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层次上:①项目之间的协调:运用“横向项目”中专门的协调机制来确保关键行动各研究项目的协调。②纲要与欧盟相关政策间的协调:例如,在进行国际科技合作时,必须与欧盟的对外政策相结合,协调工作的重点是强化技术与经济援助项目(中东欧国家经济重建计划,地中海盆地国家社会与经济改革计划等)的联系。③欧盟和各成员国项目之间的协调:a.由关键行动保证,关键行动各项目的综合性交叉性特点,决定了各国在相关领域实施的创始计划与纲要项目之间有更为紧密的关系;b.由科研基础设施的支持项目保证;c.由其他项目(如尤里卡计划,COST)和欧洲的科技合作机构(如欧洲航天局,欧洲核子物理研究中心,欧洲分子生物实验室)保证。

4.2.2 增强管理的灵活性

在科研纲要执行期间,为增强管理的灵活性,欧盟委员会除每年评审、修改一次工作计划,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外,还将建立有限的“自由空间”机制,即在政策规划时,对政策能调动的资源留有一定余地,目的是对某个领域突发的、需要优先解决的事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反应,例如研究和技术的重大突破,需要快速调集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研究解决的问题(“疯牛病”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此可以看到,“自由空间”机制的建立,将增强科研纲要的应变能力,使得欧盟科技政策的贯彻实施更具灵活性。

5 结语

欧盟第五个科研纲要是一个跨世纪计划,它是在总结前几个科研纲要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的。新颖之处是结构简单、面向“问题”,具有开放性和适应性,充分考虑科技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注重发挥欧盟委员会的宏观调控职能。它强调巩固欧盟在基础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更着眼于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以提高欧盟的竞争力,它既是对各成员国科技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各成员国制定本国科技政策的指南。由于欧盟第五个科研纲要的实施还不到一年,短时间内还无法评价其实践效果。对于其执行效果的评价、以及如何评价,是需要进一步跟踪研究的课题。

收稿日期:1999—10—08

本文获“中国—欧盟高等教育合作研究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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