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论文_刘轶剑 罗会波 李劲宇

中小学生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论文_刘轶剑 罗会波 李劲宇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人文法学分院,江西 上饶 330100)

摘要: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人民的希望,但是由于智力、体力等方面还未成熟,他们同时也属于弱势群体,在社会中都还处于不利地位。中小学生是否能够平安健康的茁壮成长关系到每个孩子家庭的期望,更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振兴。近些年,网上曝光的中小学生伤害事件层出不穷,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也逐年递增,怎样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众多学者和社会的备受关注。本文通过研究现阶段中小学生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提出一些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法律

一、前言

中小学生: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我国,中小学生是在法律认可的各类各级初等或中等学校和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保护中小学生的法律主要包括《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是指中小学生对于外界陌生或者未知的人员、物体等对自身产生危害的察觉程度。如果我们可以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那么不仅可以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得到保障,还会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的可持续发展。自我保护能力是人们生活和生存的基本能力,学校和家庭应该把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和健康摆在首位。

二、法律自我保护意识

社会意识包括法律意识,是人们有关法律的观点、思想、心里和理论的概括。分为法律思想和法律心理,法律思想指对法律的解释评价,对个人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判断,始于法律意识更高等次,是需要特定的培养和教育才能累积形成;法律意识是包含人们对法律作用和本质的基本看法,指对当下的法律的态度,属于自发形成,是低层次的状态。

三、中小学生容易受到的伤害

1.来自校内的权利伤害

1.1学校违规收取多余费用。收费项目众多。包括的内容有:老师上课不讲书本内容,课后补课才学习;招收借读学生,收取借读费籍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让学生公摊水费、空调费等;以收取资料费为由,收取超标准费用;强制学生住宿,收取相关费用;以捐赠为由强制学生家长进行缴费等等。

1.2体罚和侮辱学生。媒体曝光的老师体罚或侮辱学生的事件也不胜枚举,中小学生是人格逐渐形成的关键阶段,老师在众人面前体罚和辱骂学生,会另学生自尊心严重受伤,导致厌学自卑的心里,对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劲敌。

1.3限制学生通信自由。老师不能坚决禁止学生带手机的行为,这样会来是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激发老师和学生的矛盾。而且老师没收学生手机之后,只能临时保管却没有最终处置权。

1.4学校内的学生与学生之间。中小学生之间也会产生法律关系,例如中小学生互相斗殴至伤,偷窃学生财物、公开他人隐私等行为侵犯了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权、财产权和隐私权。

2受到校外的侵害

如:校门外道路交通事故;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打斗、伤害行为;学校周边发生的敲诈、侵权行为;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言行和心理成胁;在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引发的侵权和伤害等在学校外,中小学生的合法活动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消费,作为消费者理当富有消费者的权利;如果逛超市等公共场所不能无理由的对中小学生怀疑并搜身或搜所带各种包包,如果发生了类似事件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权就受到的不合法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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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强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建议:

1.对与每个家庭,家长都需要培养中小学生学生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法律教育,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应当在生活中自觉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作为第一老师的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可以让孩子提前了解中小学生依法享有哪些权利,,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当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能够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2.家长和老师应当培养中小学生在遇到特殊状况下寻求帮助的技能。在平时安全教育课上多假设情景,模仿受侵害的状况,教导学生在什么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以及探讨出正确的应急策略,比如说是随机应变的逃脱还是寻求熟人帮助,通过实践活动训练孩子应急处变的能力。

3.避开陌生人,学习防护技能。家长需要嘱咐中小学生尽量避开与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接触,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发现有些人的行为可疑要快速离开。同时家长可以参加一些培训或讲座,以便增加更多的防御措施和知识。

4.训练中小学生识别来自社会的危险。中小学生由于在父母和教师的保护下对外界的危害认识度不高,对身边的危险事物警惕性不高,导致一些意外的发生。因此,教师和家长需要对学生进行理论教学,针对社会中一些常见的危险人员和事物进行分析和探讨。例如:陌生人递给吃的东西怎么办?家里进入小偷怎么办?有陌生的或不熟悉的人敲门怎么办?这些情况发生的概率都很大,老师和家长应该日常督促和反复练习处置办法,这样孩子在遇到情况时,才能处惊不乱。

5.提高中小学生辨别危险情况的辨识度。包括危险符号、危险标记等的认识,还要对交通规则,火灾、触电、天然气泄漏等可能引发事故的事情加以提前预防处理,增加应急常识。

6.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教师需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校园暴力问题的恶劣程度以和危害;禁止相关暴力电影电视书籍的传播;学校应与相关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学校领导、管理人员以及老师的教育及管理强度;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意识的强化;加强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力度;同时学校校门口要有专人值班,对于想要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一定要检查证件、问清事由。发生有人强行进入的情况,校门值班人员一定要及时报告给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总之,校园暴力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要为中小学生创建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使他们得以在和谐、友爱、尊重、平等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五、总结

想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中小学生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只有了解基本的法律法规和正确的防护行为,,中小学生才能利用合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远离伤害。利用法律来预防自己侵害的第一原则是能够进行自我保护的有效工具。学生需要知道权利行使要经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根据法定流程进行。同时中小学生发现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时都可以通过根据法律得到法律的公正保护。

参考文献

[1]杨雄,《家长要注意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J],《家庭教育(中小学家长)》,2005(2)。

[2]何祖顺,《学会分析应变实行自我保护》[J],《思想政治课教学》,2005(5)。

[3]董晓林、杨汝刚、卿剑媚,《学生安全防范及自我保护状况的调查分析》[J],《卫生职业教育》,2005(15)。

[4]颜柳彬,《我园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J],《山东教育》,2005(23)

作者简介:刘轶剑(1994年—),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人,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为法律研究方向;

罗会波(1996年—),男,苗族,贵州省思南县人,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为法律研究方向

李劲宇(1996年—),男,汉族,江西省吉安市人,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为法律研究方向。

论文作者:刘轶剑 罗会波 李劲宇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6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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