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问题研究
肖志飞 胡卫红 秦 岭
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湖北 红安 438400
摘 要: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我国一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当前,它面临着诸多难点。我们认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只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之路,才能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并能及时解决长江流域内人口、资源和生态的矛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新时代检察机关应坚持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作为检察工作重要发力点,围绕“打击、监督、预防、恢复”四个层面,主动履职、智慧监督、铁面司法,为有效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 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
一、强化新发展理念,建立相关检察信息数据库
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过程中,应坚持以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主动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切实增强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成为湖北每一名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的服务和保障长江生态文明建设。要更加注重结合检察办案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力转换,深入推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行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保护了创新创业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
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首先应在第一时间掌握区域内生态环境破坏,侵犯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财产权、及经营权等违法犯罪的信息。因此,一是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要与环保、水利、森林、科研机构、创新主体等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并通过开展走访、调研、巡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收集影响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信息和生态、创新领域犯罪线索。二是要建立创新、绿色检察数据信息库。应主动对接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延伸服务高质量发展检察法律监督的“触角”,强化生态信息的收集功能。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案件移送以及司法监督等制度,有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相互衔接。要加大与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的联系力度,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创新产业聚集区和科研院所的建设实践和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小专项”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作,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制度,有效运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监督。
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可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私宰、违法使用瘦肉精、生猪注水等行为。增加巡检和抽检频率,杜绝病死动物上市销售,构建严格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同时,还应该严格落实屠宰部门的主体责任,动物在屠宰前应该进行严格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执行进场后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2];另外,积极推行标准化畜牧养殖模式,加快构建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强化养殖技术示范推广,推行全程标准化管理和畜产品认证。
二、立足检察办案,打击破坏高质量发展犯罪
(一)依法打击破坏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刑事犯罪。一是要抓住打击重点。应注重加强对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以及“黑砂场”“乱排污”“乱捕捞”、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要重点围绕保护长江经济带各类企业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犯、阻碍创新发展的犯罪行为,鼓励和保障企业大胆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重点针对技术成果转化、产业转移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特点,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将进一步加强司法办案协作,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着力促进和推动以科技创新引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二是要提升震慑力度。关注创新主体、创新成果、创新资金、创新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为创新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宽容审慎的政策环境、充满活力的区域环境。上级检察机关可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为基层办理创新类和生态类案件排除阻力,提升打击震慑力度。三是要及时介入侦查。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依法快捕快诉。
在设备研发方面,2019年我们的目标是日日顺物流有一样设备在全国是最大的,在智能化设备有一个领域是全国最大的。
(一)强化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公安机关非法取证、违法使用强制性侦查措施等侦查违法行为。紧盯长江经济带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破坏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案件立案、侦查等重点环节,积极部署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活动,确保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领域及创新驱动发展领域刑事犯罪得以有效追诉。
(三)不断增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护合力。检察机关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长江经济带跨区域检务协作,完善落实案情通报、案件备案等机制,充分发挥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检察室和工作站作用,提升线索发现和处置水平。服务和保障地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有机农业和生态环保产业,严格执行生产、工艺、产品、安全、排污等标准;服务和保障地方培育壮大绿色康养、生态旅游、医疗服务等大健康产业集群。坚持推行长江经济带生态检察、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听取意见建议,争取理解支持,不断强化检察机关办案力度。探索设立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检察机构或者专门办案组,积极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检察办案整体效能。加强与公安、法院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文件会签、信息共享交流、案件会商通报等制度,形成环保领域司法执法的工作合力。
三、聚集监督主业,确保高质量发展三个效果
2019年,智慧建筑专委会将着重加强组织建设工作,深入了解会员单位、紧密团结核心会员单位、搭建会员单位有效沟通平台;继续围绕标准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标准对行业的发展支撑作用;积极推动课题项目落地成熟,以问题为导向, 推动国密算法、节能技术在智能建筑领域的应用。
(二)依法严惩破坏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职务犯罪。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背后通常隐藏着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甚至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转隶之后,检察机关依然是反腐主力军,各地检察长仍然兼任当地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破坏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其他腐败犯罪。对这些犯罪给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造成的危害,要深挖严查,与有关部门一起下大气力制裁并减轻损害。公诉部门应坚持将打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工作重点,重拳出击,肃清滋生破坏高质量发展犯罪的权力土壤。
(三)强化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监督。现阶段,行政执法依然是生态治理的主要手段。检察机关应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如,专门针对长江经济带范围内化工厂、家具厂整治,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环保项目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补植复绿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二)强化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民事行政监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多种手段,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管和保护职责。大力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坚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领域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不断拓展监督广度、增强监督精度。民行部门还应有针对性的部署开展的“净空、净水、净土”行动,推动治理长江经济带城市黑臭水体、工业废料超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等污染空气、水和土壤的“老大难”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取缔违规排污的“黑作坊”“黑工厂”等,搬迁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码头,促进长江经济带城区水环境治理。应在区域内森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涉林领域开展“小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积极构筑全方位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检察机关还应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区域内稀土、黄砂等矿产资源和河流水土保护工作,遏制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犯罪高发态势。
“广场舞”是一种集健身、娱乐、审美为一体,以大众为主体,配以富有节奏感的音乐,在广场、公园、院坝等宽敞场地开展的群众性健身舞蹈活动。它属于传统舞蹈与音乐的一种变奏式创编,包容性很强,既具有舞蹈审美的情趣,又具有健身运动的特点,适宜广大人群参与其中,所以,其可塑性、艺术性、简易性、普及性等特点明显。随着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群众体育的发展步伐也随之加快,广场舞作为适应时代发展的创意健身舞蹈活动,展现了自身的发展优势。在健康中国2030体系推进过程中,需要广场舞等群众性体育项目参与建设,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类创意打造“健康城市”名片,发挥社群价值,促使中老年人群广泛参与健身等[13]。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做到监督不代替,到位不越位。抓住影响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部署开展针对性强的各种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广度、增强监督精度。
(四)开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工作。站在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络,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以公益诉讼为契机,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助推辖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要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重点办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依法审慎做好起诉工作,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源头治理,注重高质量发展惩防结合
(一)要惩防并举加大对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护力度。对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应坚持打击与预防结合,做到惩防并举。一是开展高质量发展犯罪专题预防。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预防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源头治理。二是在重点区域设立检察联系点。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国家湿地公园等地设立检察联系点,或行政执法巡回检察工作室,并积极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及时发送检察建议。
(二)深入践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恢复性司法理念。一是要注重探索修复模式。在长江经济带森林、水、大气、土地、矿产等资源领域,探索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通过给付货币、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河道疏浚、放流增殖、污水处理以及复绿管护、替代性修复等方式修复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并作为依法不批捕、不起诉或量刑建议的依据,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二是要注重跟踪修复效果。对已办理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案件,检察机关应采取不定期专项检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等方式复核修复效果,防止生态修复补偿流于形式。
五、加强检察宣传,提升高质量发展基本理念
要推动形成人人呵护青山绿水、珍惜碧海蓝天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落实“谁司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检察机关保护长江经济带发展全过程,努力激发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热情和动力。强化检察机关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宣传,依托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建“检察名嘴”宣讲小组、编印宣传册以及到案发地组织公开庭审等方式,传递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检察声音,讲好服务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的检察故事,普及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法律法规和常识,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意识,为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他们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 参 考 文 献 ]
[1]王刚,四个层面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新模式[N].检察日报,2017-10-12.
[2]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Z].2017-11-28.
中图分类号: D92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5-0138-02
作者简介: 肖志飞,男,本科,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卫红,男,本科,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岭,男,本科,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标签:服务论文; 长江经济带论文; 发展论文; 检察论文; 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