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零售业市场利弊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弊论文,零售业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零售业不但利润丰厚、风险小,而且投资短、见效快。在我国零售业处于相对幼稚时期,外资的进入具有较大的威胁性,因此,国家鉴于我国零售业的落后程度及市场潜力,希望通过渐进、有序、高质量的外资引进,促进国内零售业的稳步发展,这一指导思想无疑是正确的。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我国零售业的开放不仅晚于加工制造业,而且在第三产业中也晚于旅游业等,几乎置于与金融业同等“保护”的重要地位。
五年来,外资零售业的进入,使我国传统体制下的商业企业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商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上述政策在现实运行中的矛盾日益突出。
首先,地方引资的强烈愿望与限制性政策发生了严重冲突。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各大城市大肆兴建大中型商场,然而近两年,由于市场需求低迷,商场效益下滑严重,为了救活企业,繁荣市场,提高本地区商业竞争力,企业和地方政府期望引进有实力的外资零售业合资、合作经营的愿望十分强烈;而国内零售业巨大的市场潜力和丰厚的投资回报又强烈地吸引着外资。在合资双方的强烈愿望诱使下,各种试图绕过政策限制的变通办法应运而生,如委托管理、咨询管理、租赁经营、专卖经营等等,甚至铤而走险越权审批,这些做法有的仍然符合国家现行政策法规,有的打了“擦边球”,有的则完全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但是,他们达到了引资的目的。到1997年7月,虽然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外合资零售企业只有18家,但由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以各种变通办法审批的合资零售企业超过200家,而以专卖店形式建立的合资零售企业究竟有多少,恐怕谁也难以说清。这一状况不仅违背了有序开放的原则,导致了无序竞争,引资成本上升,而且使具体的外资管理政策,如合资对象、投资比例、外汇平衡等难以实施监督,甚至也有人认为,这一状况导致了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从而加大了政策选择的难度。
其次,中央政策自身也充满了矛盾。一方面,明显在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1997年10月初经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首家合资连锁商业企业——中日合资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在北京宣告成立,这标志我国零售业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另一方面,在开放地域、审批权限等关键方面的政策限制毫无放松,甚至更加严格。
再次,我国现行零售业开放政策使外资集中进入少数几个沿海大城市,而整个中西部地区零售业利用外资仍是空白,加大了地区间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也使国家期望通过集中权力来限制外资进入、保护国内落后零售业的政策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反思和调整我国现行零售业对外开放的政策,就必须对零售业开放的现实及其趋势有正确而充分的认识。
一、开放零售业市场利大于弊
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领域的积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第一,为参与合资合作的商业企业,特别是长期受到资金短缺困扰的国有零售企业带来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技术改造与资金短缺的矛盾;第二,国际零售集团以其在规模、经营、管理、人才、信息等方面的现代化优势,为国内零售业提供了如何实现商业现代化的示范,有效促进了各种新型零售业态的产生和发展;第三,满足了我国消费需求的增长,不仅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大量的国际名牌商品和新的消费体验,而且,中外商品及商业企业的竞争也使消费者从中得到了实惠。
但是,如果不承认外资的进入给我们的市场带来了冲击,就如同不承认它的积极作用一样是不现实的。据统计,目前已开业的中外合资零售企业的销售总额不超过40亿元,占我国社会商业零售总额不足0.5%,它们所占城市的市场份额一般约为5%,单个企业的年销售尚未超过10亿元,因此目前尚不足以对我国零售业构成威胁。但是,近一年来,国际零售集团大举进军我国沿海城市和经济特区,他们以规模、资金、低价优势以及全新的经营理念在我国零售业市场掀起了巨大的冲击波,他们强大的发展后劲,更令国内同行感到压力重重,有人甚至开始为国内零售业前途深表忧虑,呼吁国家加大限制外资的力度。
如何看待外来冲击,党的“十五”大已为我们澄清了认识。李鹏总理在参加“十五”大北京代表团讨论中指出:“引进外资发展混合经济,不仅不会影响民族工业的发展,而且还会带动民族工业登上新台阶。比如家电行业,国内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上占了很大份额,不少产品还打入了国际市场。这说明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发展混合经济,有利于发展壮大民族经济,有利于促进民族工业上档次”。零售业同样如此——正是外资零售业的冲击,使我们开始认识到国内商业企业严重缺乏“规模效应”;使传统体制下“代销赊帐”的落后经营方式难以为继;而现代商业理念的输入,也使商业企业的经营服务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变。因此,与其说外来冲击危及了我国零售业的生存,“倒不如说它给国有零售企业创造了转变经营机制,提高竞争能力的契机。
二、国际零售业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势不可挡
1995年世界47家最大零售企业排行榜的前十名中,已有半数以上的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日、美、法等零售业巨头们纷纷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亮出自己的店牌,这表明国际零售集团已从“渗透”阶段进入“攻城掠地”阶段。而吸引他们进入我国市场的最重要的原因则是我国市场的巨大潜力。据美国DRI MCCRAW HILL公司曾在1994年发表的题为《中国消费市场:诞生与膨胀》的研究报告称,“中国消费市场正在步入一个规模庞大的长期持续的热潮,估计未来十年内、民间消费支出将会增加两倍,而由去年的2610亿美元,增加到2003 年的7340亿美元。”它预计中国今后十年的消费开支每年将平均增长7.5%,是这期间世界增长最快的消费市场。许多西方人士认同了这一研究结论,认为“真正的全球性企业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进入中国市场。”正是这样一种趋势,使国际零售业跨国公司进军我国市场由“战略机会”选择迅速改变为“战略必须”选择。
三、我国零售业向连锁化、多元化、集团化发展势在必行
规模过小、单体经营是我国零售业目前存在的严重弊端。据有关资料介绍,1995年我国前50家大型商场销售总额为490亿元,只及同期世界最大的零售商美国沃尔玛集团销售额的1/15;而国内最大的连锁超市上海华联超市1996年销售额仅为9亿元,门店数也只有100多个,是沃尔玛集团店铺数的1/25;我国外资零售企业平均规模建筑面积达9.4万平方米,远远高于我国现有商业设施平均面积。随着我国市场对外开放、跨国公司的陆续进入,以及国内同行业之间、不同业态之间的竞争加剧,国内一大批零售企业将面临被挤垮的局面,因而未来三、五年将会掀起一个分化、重组、收购、兼并的热潮,大型零售企业将会顺应时势,利用既得的优势地位,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收购、兼并、布点,并向多种业态扩张,形成大连锁、大集团的布局。而这一过程中外资必定发挥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基于上述分析和认识,加快我国零售业开放进程已是必然选择,相应的零售业开放政策应做出积极的调整:
一、扩大零售业试点地区至各省会城市。五年来,六市、五区(特区)开放试点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向其它沿海城市、内地梯次推进,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这将有利于缩小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消除各种变通做法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在条件成熟地区适当扩大连锁经营试点。连锁经营是零售业的发展方向,而目前我国连锁经营程度极低,经验匮乏,借助外资连锁零售企业的进入,可以加快国内零售企业向连锁化经营方式的转变;
三、明确利用外资的重点,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零售业引资重点应放在对现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的更新、改造、重组上,促进老企业向多种业态扩张,向连锁化经营和集团化管理发展。应尽量减少铺新摊子,如果外资总是以建立新企业来挤垮老企业(而不是救活老企业)的姿态出现,那就违背了我国零售业利用外资的根本目的;
四、允许和鼓励外资参与建立股份制零售企业,特别是参与我国商业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通过吸收外资股份,改变国有商业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建立多元化产权主体,完善资本组合,从而从根本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加强外资零售企业的进出口管理,特别是要利用好跨国公司的销售渠道,促进我国商品打入国际市场;
六、出台鼓励政策,加紧培育我国零售业跨国公司,提高与国外大公司的竞争能力,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作好准备;
七、尽快制定防范性法规,限制跨国公司进入我国零售业市场后进行垄断或不公平竞争等损害我国利益的不正当活动。
在开放中对付外来不利冲击,历来是发展中国家政策选择的难点,而我们应该坚持的原则是,在加快开放步伐的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因势利导,使国内零售业的开放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收稿日期 199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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