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学院
农村金融市场从逻辑上看,既是金融市场在农村领域的延伸,又是农村金融市场化发展的自然结果,它是指农村金融供需主体之间进行信用交易的场所及其与此相关的制度安排与交易关系的总和。它的内涵包括两个层次:一指农村金融供需主体之间货币与信用交易的场所,这是低级的农村金融市场,指的是农村金融市场的硬件设施;二指农村金融市场交易涉及的信用环境、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等制度安排,是市场软环境,是高级的农村金融市常由此可见,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具有成长递进性和层次性的经济范畴。
福建省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有金融机构发展不平衡
银行机构发展较为迅速,保险机构发展相对滞后,证券机构整体发展缓慢,典当机构、信托机构发展严重不足,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充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力量薄弱,县域经济发展缺乏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福建省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去农化"趋势明显,一边是在城市不断增设机构开拓市场,一边则在农村撤并机构,减少营业网点,上收信贷权限,并将农村存款资金通过上层机构源源不断地转移至城市,从而使得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金融机构不平衡,导致市场低效率。尽管农信社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也无法将其关闭,滋生了严重的道德风险。
(二)各地区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差距越来越明显
福建各地区人口分布、资源分布不均衡;乡镇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性质、规模、经营理念、专业人才素质不同;农村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不一;农民的农村金融服务意识深浅度不一,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程度不同;不同地区的金融信贷诚信环境不同,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在不同的地区网点数量不同,布局不同。比如福建省农业银行在福建不同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乡镇企业、个体农业工商户融资难
融资难已成为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低收入农户和贫困型农户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农村金融机构逐步走向商业化和集约化经营,在农村地区撤并机构,减少网点,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服务手段仍不能适应农户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支农资金组织难,财政性资金、企业资金归集到农村较少,低成本存款占比较低,组织资金难度较大,而支农贷款的投放户多、量大,涉农资金不能满足农村市场的信贷需求。
(四)农村资金外流,融资结构存在严重问题
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形成,直接融资比重小,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偏少,而在间接融资中又以短期融资为主,不能满足乡镇企业的资金需求。农产品市场价格长期低迷和不稳定,加上小规模自给自足的农户极低的劳动生产率,乡镇企业大量倒闭,导致贫困地区和农业生产区缺乏投资机会,大量民工外出打工,赚得的钱汇回到家乡的金融机构,通过农村金融机构购买国债、拆借、上存资金等方式回流到城市地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其结果是,导致本已"先天不足"的农村资金大量流失,使得本已"营养不良"的农村金融市场"雪上加霜"。农村、农业和农民难以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农村经济出现了恶性循环。
(五)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缺乏法律保障
第一,非法集资活动形势严峻,各部门协力维护金融稳定秩序压力增大。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金融债权诉讼存在"执行难"现象。比如地下钱庄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威胁社会稳定,如果到期未能偿还贷款,地下钱庄可能会采取暴力追债,进而引发严重的刑事责任。因此,金融司法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信用评级、信用奖惩、信用文化不够健全。不良贷款盘活难,不良贷款一直使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瓶颈,因农户信用较低,还款存在随意性,大量贷款形成死帐、呆帐,给清收工作带来难度,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贷款投放力度减弱。缺乏法律的有效保障,势必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相关立法滞后。我国现有的民间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进程已明显落后于民间金融的发展速度。此外,法律监管的主体缺失由于民间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民间金融主体没有得到明确。
(六)金融服务产品有待进一步创新
福建省农村经济缺乏与资源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体系、政策环境。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不仅涉农机构网点较少,而且服务范围也比较小,金融便民服务渠道和服务形式单一,贷款产品比较单一,结算手段不够先进,资金使用不够便捷,金融服务不能完全适应各类产业发展,信贷业务创新不足,金融服务产品种类少,而且贷款周期短。
(七)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服务风险高
由于福建省资源有限,对资源利用不够合理和充分,乡镇企业、中小型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方式不够合理,经济效益低,而农村金融机构对企业准入有较高要求,小企业难以达到准入要求,因此对信贷资金的吸附能力低,融资渠道有限,农村金融支持的力度偏弱;福建省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企业经营方面的专业人才,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不尽完善,表现为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变化较多,续贷手续繁琐,办贷效率不高,贷后管理不到位等;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无法充分调动经营行和客户经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八)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较少,而且服务范围也比较小,金融便民服务渠道和服务形式单一;农民对金融便民服务工具的认可度低,农民文化素质较低,通常选择营业网点进行处理基础业务而很少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处理,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普及;金融机构便民服务功能不完善,农村信用社的ATM跨行转账业务还未开通。
参考文献:
[1]吴强.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出版社,1990.
[2]王定祥.农村金融市场成长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3]农村金融改革需要新突破[J].福建金融,2012,(2).
论文作者:林南艳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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