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江泽民选集中关于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几点重要论述_政治论文

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江泽民选集中关于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几点重要论述_政治论文

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学习《江泽民文选》关于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若干重要论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政治建设论文,文选论文,论述论文,中国论文,新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深入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需要,是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环节。历史表明,没有民主政治建设,就没有社会主义的长治久安;当代中国形势表明,没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突破,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进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

一、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

民主是具体的、历史的、相对的,因而,一定的民主必然与一定的时代要求相联系,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走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之路。所谓走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之路,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个方面有机统一起来。

(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由历史经验和现实要求作出的客观结论。历史经验和现实发展表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实现人民民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有效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经验作出的必然结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追求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生活幸福的长期斗争和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历程都表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找到了一条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正确道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真正得到确立。“中国是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但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只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成为现实,这是中国人民政治地位的根本变化。观察当代中国的政治,首先要认清这个前提。忽略了这一点,就不能从根本上正确认识中国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的本质”。[2] 所以,党的领导不是自封的,而是在历史运动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现在,有的人主张西方的政党制度,企图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一种主观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的历史观。中国近代史是中国民族的屈辱史,统治者丧权辱国,国家积贫积弱,民不聊生,广大人民群众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文化上受蒙蔽。1921年,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从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斗争,中华民族获得了解放,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被推翻了,人民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开启的人民民主的新历史,中国人民的社会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实现了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3]

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是中国发展和进步的客观要求。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要实现这一理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首要的前提。这是因为,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有可能实现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稳定,“一心一意谋发展”才可能。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深层的矛盾还没有得到解决,这是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没有党的坚强有力的领导,极易形成四分五裂的局面,人民民主和法治得不到保障,中国就会丧失发展和进步的机遇与前提。当代中国另一个基本国情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是党的十六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深化和发展,在方法论上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观察问题的客观性、科学性原则;同时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主体性和价值性。所谓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其主要特征表现为这样六个方面,第一,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第三,人口总量继续增加,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第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第四,我们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第五,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第六,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要解决这六个方面的问题,最为根本的还是要靠发展。而要解决上述六大方面的问题,没有一个能离开党的领导。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本质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主义制度,这就为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证。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为推进人民民主、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立了体现实质民主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没有这些基本制度的建立,实现人民民主就是一句空话。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人民民主权利得到了更加全面的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断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

充分实现人民民主,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要进一步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其具体形式包括,一是领导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国家权力,以此保证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方针、政策能够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二是领导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以此保证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意愿、利益和要求。三是领导人民实行基层民主,由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四是领导人民严格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使公民享有法律上、事实上的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与正义。通过这些制度和法律保障,人民真正作为国家的主人,运用属于自己的公共权力和各项公民权利去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基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认识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4] 从这里可以看出,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完全统一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这样就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了。依法治国,有利于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依法治国对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在中国这样一个有十三亿人口的国家,开创和推进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需要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和权利,同时需要依照统一的法律和制度来加强领导和管理,以保证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有规范有秩序地进行。

二、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原则

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如何始终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如何始终保持全体共产党员按照党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来行动,维护和加强党的坚强团结与高度统一,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将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原则,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坚持这一根本原则。

(一)始终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条不变的政治红线。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社会主义运动与其他社会运动的区别就在于,“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5] 所以,代表人民利益:是一条不变的政治红线,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合法性依据就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植根于人民的政治立场,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理论创新的目的,为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确立了新的理论航标和实践方向。

列宁曾经认为,为了维护党的秘密工作和领导核心的稳定,必须建立革命家组织、加强它的作用,把一切秘密职能集中在少数革命家手中。但这样做,绝对不是把党变成为狭小的脱离群众的阴谋家小集团,也不意味着要用它来代替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更不是说要把广大群众排除于整个运动之外。党组织不仅包括职业革命家组织,而且还有广大的基层组织。党正是通过这些组织形式同广大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的。他认为,党组织如果脱离了群众就会毫无作为。为了加强党同千百万群众的真正联系,列宁强调要实行党内民主和自我批评。正是有的这种正确的群众观、人民利益观,党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运用正确的策略。最终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并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真正由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尔后又胜利地粉碎了国内反革命势力和14国的武装干涉。这一历史事实表现,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代表人民,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和信任。相反,如果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忽视,就必然发生执政党的生存危机。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党的第一代、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邓小平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和繁荣富强贡献了毕生精力。毛泽东始终认为,作为共产党人,必须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毛泽东将是否合乎人民利益作为检验共产党人言行的最高标准。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是由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党的性质、党的奋斗目标以及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观来决定的。邓小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承了毛泽东“人民至上”的思想。他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制定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所提出的经济建设是中心、党的基本路线等一系列理论都是从民族的前途、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他多次指出,改革是全国人民的长远利益所在,只有改革,人民才信任我们,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

(二)从苏共垮台看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性。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自苏共垮台至今,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二是社会主义中国以自身特有的发展方式及其巨大成就,成为全球化大潮中的一个亮点,中国成为当今多极世界中的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社会主义运动之所以会呈现这两个特点,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苏共没有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内出现了既得利益集团;而中国共产党顺乎民意,以实现广大人民利益为宗旨,勇于面对现实,勇于修正错误,勇于迎接挑战,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更加密切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在社会主义运动的曲折发展中,中国共产党非但没有发展执政危机,相反,党的执政能力实践中得到了显著提高。苏共之所以会垮台,其根本原因是戈尔巴乔夫推行的政治改革背弃了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利益被分化、瓦解。戈尔巴乔夫打着“人道主义、民主化和公开性”的旗号、推进所谓的政治改革,其实质是推进西方的基本价值观念和民主政治制度。难怪在苏联解体后,美国领导人对戈尔巴乔夫大加赞扬,认为他在推进人类民主的进程上“贡献”非凡。面对这样的深刻教训,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西方国家的一些人,总想把他们那套民主制度强加给我们,总想让我们实行西方式的民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同西方国家一直在进行尖锐的斗争。西方敌对势力打所谓的‘民主’牌,实质就是要实现他们‘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图谋。我们千万不能上这个当。我国有十二亿多人口,搞西方的那一套三权鼎立、多党竞选,肯定会天下大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头脑一定要清醒”。[6]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整个社会的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不同的利益阶层,因此有的人认为人民的利益已不再具有整体性,还提“人民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已无实质性的意义。这是试图对社会主义政治基础进行釜底抽薪式的瓦解。但是,我们党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管在怎样复杂的情况下,都能清醒地认识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因此,“为社会主义辩护,就是为广大下层人民的平等要求辩护,为人类千百年来的公平和正义呼声辩护,更是为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奋斗已经获得和将继续获得的根本利益辩护,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英雄气短’。”[7]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本质上优越于历史上的其他政治文明类型,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我们才能正确把握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走向。所谓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最为根本的是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同志指出:“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文明都有鲜明的阶级性。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牢牢把握这一点极为重要。如果这一点把握不好、把握不牢,走偏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设很难搞好,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地推动政治文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2]

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制度特征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中国共产党奋斗所争取的一切,就是为了给广大民群众谋取最大利益,包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在内的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这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义。

(一)中国共产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不是为自身谋利益,不是为少数谋利益,它必须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正因为如此,江泽民同志指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治的根本区别。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9]

如何实现社会中最大多人的利益,这是历史上许多进步思想家共同思考的问题,在马克思之前,这一问题没有得到科学地解决。比如空想社会主义者探讨了西方工业化初期无产阶级的贫困现象,并将消除这一现象作为道义上的课题提出来,为实现贫困的无产阶级的利益,他们设计出了较为详尽的“乌托邦”计划,但是现实证明这种设计是不科学的。马克思通过科学研究,认识到历史上的进步阶级的阶级利益和人类普遍利益有某种吻合,并进一步发现无产阶级能够持久地体现人类解放的根本利益,这就奠定了共产主义理想的现实基础,从而产生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人民利益观。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利益观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科学依据:第一,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利益观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的基础上;第二,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超越了古典经济学的狭隘自然主义的资产阶级思想局限;第三,依据唯物史观和科学的研究,马克思主义者将实现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希望寄托于无产阶级自身。经过八十多年的革命与建设,中国共产党人真正实践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利益观。

(二)在政治建设的实践中努力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制度化。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前历史没有过的事情,这就决定了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原创性,其中最为核心的一条,就是如何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制度化。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已经基本形成了的民主政治建设大思路:通过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推动国家的民主政治进程;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在十六大精神的推动下,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正沿着这两个方向扎扎实实地前进。一方面,扩大党内民主的试点工作正在逐步推广:一是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即党的代表大会不仅每年至少要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以履行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而且在闭会期间,代表依然履行相应职能,因而党代会的职能就从一次会议扩展到了整届任期,大大拓展了决策的民主性。二是加强和完善党委会决策制,推行“票决制”,防止少数人拍板决定,用书记办公会或常委会取代党委会作为党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决策机构。三是不断扩大党代会代表的直选范围,等等。这些对于加强党内民主,完善民主集中制,推动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意义都非常重大。另一方面,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等也不断地在改革创新,如人大的“专职委员”制,人民代表向选民的述职制,深圳等试行的行政权力自身的“三分制”及南京等推行的“万人评议国家机关”活动等,都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探索。

但是,真正能够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特征的探索和创新还必须加强。如果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唯一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那么如何把这一宗旨和本质贯彻到政治文明建设和制度创新中就是关键。这里涉及到干部的评价和官员任用的一系列改革。我们一贯倡导“德才兼备”的用人方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靠得住,有本事”,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这种将对干部的评价和对其的任用挂钩的做法也容易产生一个错觉,就是官越大,提拔越快,其本人就越优秀,并很可能使一些人因此而堂而皇之地追逐权势。这或许是当今一些人过分看重“乌纱帽”的制度原因。事实上,为人民服务应当成为包括干部群体在内的一切人的评价尺度,它强调的是全心全意,而不问职务高低、能力大小甚至政绩多少;而任用干部则必须考虑能力、政绩及需要,因而一个干部能否提拔,提拔得快慢是由诸多因素决定的,包括机遇,它不应成为评价干部的根本尺度。这样看来,评价干部和任用干部应当有一定程度的脱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我们要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制度,确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得到最大的社会回报,通过此类的制度导向让为人民服务真正成为干部们的价值追求。总之,淡化“官本位”意识,防止权力的私有化和特殊化,使公共权力真正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是历史的必然。我们要为此而努力。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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