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问题的理论思考&以环境社会学为视角_社会学论文

中国环境问题的理论思考&以环境社会学为视角_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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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一般是指以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灾害及资源枯竭为基本特征的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失调。它对于当下社会发展的运行,对整个人类的生存与永续发展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带来严重的威胁。当前,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正逐步走出自然科学的视野,而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及社会学等学科正以强势的姿态进入这一研究领域,并愈加占有重要的学科地位。

一、环境社会学何以要对环境问题进行理论关照

环境社会学就其最一般的含义而言,是研究环境与社会关系性质的学科,它把生态环境破坏、资源枯竭等现实问题作为一种反思的研究对象,从而考察其形成的社会影响因素及所导致的社会后果,并寻求应对的策略和措施的理论思考。在这个意义上,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实则体现了理论与方法,历史与现实以及政策与实证等综合性特点。

首先,环境问题之所以能够进入社会学的研究视野,主要在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环境问题对社会发展的制约作用愈加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各国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和制约因素。第二,环境问题带来并导致了不同程度、不同地域及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产生了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政治经济等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并不能完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而有所缓解,也不能仅依赖于自然科学做出合理的理论解释,而是需要一种更为综合性的学术视野。

相对于其他社会科学而言,环境社会学则主要侧重于从社会结构、社会意识、社会行为及社会运动等方面切近环境问题的研究,既注重对环境问题的理论阐释,也力求发挥理论的实践功能,以有助于推动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这也意味着,环境问题及其解决并非是单一性的尺度,仅依靠科学技术、经济及政策等手段所能完成,而是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努力的结果。

其次,环境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分支学科,无疑也要坚持社会学最为基本的方法论原则,这一原则就是用社会事实去解释社会事实。遵循这一方法论原则,环境社会学就应当直面当下环境问题的现实,在环境与社会的具体关系中去把握环境问题何以成因的社会性因素,并力求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事实上,早期的一些环境社会学家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就基本上体现了这一学科特征,如20世纪50年代日本学者福武直等人对群马县矿山公害问题的实证性调查,美国学者J·卡顿(Catton)关于环境污染和资源约束的社会影响因素研究工作等。他们的研究正如卡顿所言是一个“真实的环境社会学”,为后来环境社会学的兴起与发展奠定了一个以“经验—理论”研究为基础的良好开端。

再次,在坚持基本的方法论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明晰环境社会学学科自身的研究范式,也就是环境社会学研究所应遵循的方法论原则,以此确证我们所从事的是环境社会学而不是其他学科的研究方式。

依我之见,环境社会学所应坚持的研究范式主要体现为三个基本特征:即关系主义、结构主义及行动主义。关系主义显然是社会学最为基本的学科特征,探讨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体现在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中,就是探讨环境问题视野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如从社会变迁的视角去研究环境与社会关系性质的演变。结构主义强调分析结构与功能的关系,相应的环境社会学则注重分析社会结构因素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影响关系。行动主义则注重改造社会情境,关注组织目标的实现,力求通过集体行动的力量去发挥大众的社会作用,以此起到监督与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得以顺利实施。这三个特征在一定意义上既表达了学科共识的方法论原则,也规定了可能的理论边界,这将有助于我们把握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范式,从而使得我们在明确学科研究主题时不至于泛化理论边界或流于常识化的态度。

研究范式的明晰在一定程度上也规范和限定了环境社会学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社会学研究方法一般呈现为多元化的特征,既有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差异,也存在着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的区别,尤其是还能够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有机的结合在一个理论模型中,这充分提高了理论的解释效度,使之更便于应对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这一点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解释方式。研究方法的多元化特征体现了研究视角的变化以及解释方式及结果的不同,这为环境社会学提供了丰富的收集资料的工具与手段。

但是,研究方法的运用并非是无原则可循的,而是应当遵循两个基本要求:第一,方法论原则优先的要求,即是要以环境社会学的方法论原则作为总的指导原则,以规范我们的研究应定位在环境社会学的学科视域内。第二,社会事实先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强调应根据所要研究的环境问题的事实来确定收集资料的方法,而不是用既定的研究方法去意图套用事实。总之,研究方法的运用不能将其简单化理解,这要取决于方法论原则的立场以及研究对象的具体性质而定。

二、环境社会学怎样对中国环境问题进行理论关照

本文中所指的中国环境问题主要是指建国以来,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环境问题。这种界定主要是出于环境社会学研究范式的要求,探讨当下中国环境问题何以形成的社会影响因素。或者说,探讨中国环境问题同作为社会现实背景的社会发展状况之间的关联性问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环境问题也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伴生物。

就中国环境问题的总体状况而言,应当说是一种发展中的环境退化的趋势。从发展的含义上看,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水平及程度不及发达国家,目前仍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且长期以来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发展目标重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使得我国的生态环境逐渐趋于恶化。市场转型以来,虽然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建设的力度,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旧的影响因素尚未根除,而新的影响因素又凸现出来。因此说,要理解中国环境问题的成因,就应当从国情本身入手,这才是一种切实可行的研究思路。

首先,就中国环境问题的成因来看,主要在于三方面的影响因素:第一,计划性发展目标的影响因素,指以发展理念为主导的计划性经济发展政策所导致的环境外部性。第二,环境管理及环境政策方面的影响因素,即是指有关环境管理的乏力及环境政策的滞后性。第三,社会生活方面的影响因素,主要指社会生活的副产品如生活污水及垃圾等愈加成为了主要的污染源。

建国之初,我国为了尽快实现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具有纲领性的“一五”(1953-1957)计划,其核心是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经济发展政策,强调应当首先发展冶金、燃料、电力、机械制造及化学等项重工业。在这一战略思想的主导下,全国各地在“一五”期间纷纷上马和改建了一些重工业企业,使得工业企业规模迅速膨胀,一些技术装备落后且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如黑色冶金(钢铁)、电力工业及煤矿工业的企业数量高达300家之多。[1]323-324

而且,后继的纲领性计划也间接的强化了这种工业企业规模扩张的现象。如大跃进期间,全国各类工业企业如小炉窑、小水泥厂及小电站的数量迅猛增加,由1957年的17万个增加到1959年的60多万个。这些企业既无自身的治污措施,也无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的制约,使得工业“三废”随意排放,导致环境污染在全国许多地区蔓延开来。[2]2-5文革十年期间,一些工业企业在“靠山、隐蔽、进洞”的方针下,迁入了远离城市及交通要道的山区,进一步扩大了污染的范围。我们仅就1981年的一些数据,可以看出当时环境污染的严重状况,如固体废物年排放量为4亿吨,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的年排放量为2825万吨,而工业废水的年排放量则高达233亿吨。且在部分工业城市中,烟尘和某些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标准值数倍之多。[2]31-35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转型的进程,原有的环境影响因素尚未能完全消除,而新的影响因素也逐渐凸现出来,且愈加呈现为复杂的格局。表现在,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以重化工业快速发展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中期阶段,正经历着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密集化的客观历史过程。而且,由于我国人口规模庞大,油气、水、土地及重要矿产等战略资源供需形势日趋严峻,还面临着难以应付的复合型的跨界环境污染问题。作为世界温室气体的第二排放大国,我国更是面临着巨大的国际减排压力。[3]14-16同时,还要应对各种具体的经济与社会问题,如利益主体日益多样化问题,巨大的就业压力问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问题以及环境不公平等问题。这些问题错综复杂,压缩在一个时空状态下,它既是我国社会发展状态的真实写照,也是构成影响环境问题的新的综合性因素。

此外,环境管理的乏力以及环境政策的滞后性也是我国环境问题成因的主要影响因素。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如在“一五”期间,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并未列入政府的管理工作日程。尽管这一时期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与环境保护内容有关的法规,如《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195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纲要》(1957)等,相应的提出了环境保护的要求,但实际上这一时期工业企业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及废渣基本上是不受控制的。“大跃进”至文革期间,为了应对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又进一步发布了《森林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保护条例》(1963),关停并转了一些盲目上马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环境污染的状况,但仍然难以扼制已经既成事实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直到1973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立,才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进入正轨。此后相继出台和建立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80年代逐步形成了谁污染谁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及强化环境管理等三大政策,与此同时还建立了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八项制度。90年代又明确提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陆续出台了《中国21世纪议程》(1994)、《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等重要决策和决定。2000年以来,又相继出台了国家环境保护的“十五”及“十一五”计划,强调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下大力气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了30部法律法规及100多项行政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督和促进我国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改善,使得“三废”的总量呈下降趋势。[4]277-291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并没有带来令人满意的环境治理的效果,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方面,环境法制存在着失灵现象,使得环境政策得不到有效的实施,环保目标不能如期落实。如我国规定的“十五”计划污染控制目标,即城乡环境质量改善及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2005年相比2000年)减少10%的目标没有能够如期实现。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06年单位GDP能耗降低4%左右的目标也未能真正完成,2006年上半年全国能耗增长仍快于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同比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0.8%。[4]277-291另一方面,规划环评程序还不够完善与合理,导致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如火电、钢铁、建材及有色金属等行业仍然发展较快。如火电投资仍以每年50%的速度递增,而我国大气污染源90%以上来自于重化工业,其中70%的空气污染来源于火电。此外,环境政策也未能及时的对新出现的环境问题做出积极的应对,如电子垃圾污染问题、外来物种入侵问题等都需要相应的政策与措施来加以防范和治理。

还应当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生活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愈加突出,生活污水、垃圾等都已经成为了主要的污染源,且呈不断增长之势。如城市垃圾在1979—1995年的16年间,平均以每年8.98%的速度递增,1998年中国城市的垃圾清运量已经到达14223万吨。而与民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生活污水排放量更是有增无减,如1982年全国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30.3万吨,而“十五”期间则上升到281.4万吨,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已经占到全国废水排放量的一半以上,且污水处理率较低,到2005年也只有52%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4]277-291这意味着,由社会生活方面所导致的环境问题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

从上述的成因分析来看,当前我国总体的环境治理形势不容乐观,呈现为发展中的治理格局,既体现出一定的环境治理的力度与成效,同时也存在着环境治理目标同社会发展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愈加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矛盾与冲突。据国家环保局的报告显示,自1997年以来,环境污染纠纷事件呈直线上升趋势,每年上升的比例约为25%,2002年已超过了50万起。而反映环境问题的“人民来信”也迅速增多,2003年达到了50多万封,群众上访事件也超过了8.5万批次。[5]16显而易见,中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已不能直观的理解为一般性的生态环境问题,也不能简单的归结为经济问题或社会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性问题的集中反映。

其次,从环境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出发去研究当下中国的环境问题,首先要解决好两个基本问题,第一,学科的规范性问题,即在理论研究中如何体现出环境社会学的学科特点。第二,研究的本土化问题,即如何直面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背景,从中去分析及生长出我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主题。

学科的规范性问题对于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十分重要,也是不易把握好的问题。毕竟,环境社会学与相近的环境经济学、环境政治学等学科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一定的近似性,而在研究内容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交叉性领域,如环境政治学与环境社会学都涉及到环境运动及环保组织方面的内容,而环境经济学与环境社会学也都在关注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政策的研究。因此,解决好学科的规范性问题关涉到学科理论边界的把握与否。在此,我强调还是要坚持环境社会学研究范式的基本特征,以此作为我们把握学科理论边界的原则底线。

研究的本土化问题强调的是应以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背景为研究基石,反对盲目的套用西方环境社会学的研究路数,以避免泛化我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主题。事实上,由于各个国家社会发展的起点、路径和程度的不同,以及存在着地域差异和制度安排等因素,使得其各自环境问题的存在形态及其影响因素又不尽相同,不能完全一概而论。西方环境社会学的兴起无疑有其特定的经济与社会背景,它是在面对以现代性为导向的工业化进程中,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制度背景所导致的生态环境衰退的过程,并以此作为理论研究的反思起点。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虽然已经初步完成了市场转型,但在制度安排及市场化程度方面又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们应当正视这种研究背景的差异性,审慎的界定我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主题,这就是:研究社会转型期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影响因素。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泛化研究主题的倾向。

当前,对于中国环境问题的研究,国内一些学者已经从环境社会学的视角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研究,这些研究既有针对具体的、地域性的环境问题所做出的理论阐释,也有关注于政策、文化及价值观方面的学理探究。从研究主题的范围来看,基本上属于“社会学的环境社会学”,即围绕着环境问题及其社会影响因素而展开的。具体说来,第一,关注于社会结构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研究。如探讨历史、社会、文化、价值观及生活生产方式等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6-7]第二,关注于社会组织与社会意识方面的研究,主要是探讨公众环境意识的认知水平与影响因素,以及环保社团组织的社会作用与价值。[8]第三,以实证研究为基础,探讨环境政策的实施效果及其影响因素。[9-10]第四,以社会调查为基础的经验性研究,这些研究重于对环境问题事实性的深描,而少于相关的理论阐释。

总体上看,这些研究涉及到理论、实证及政策等诸多视角,无论在研究主题、学科内容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较好的体现了社会学的学科特征,对于推进我国环境社会学的本土化研究及理论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的研究状况还仍然存在着一些值得我们关注并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第一,学科规范问题仍需要一种共识的态度。虽然我在研究范式上主张关系主义、结构主义及行动主义的特征,但并不认同关系至上主义。关系主义并不是明晰学科研究范式的唯一条件,不等于说所有研究环境与社会关系的内容都可以纳入到环境社会学的学科视野,这还要取决于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如我在分析中国环境问题的成因时指出了三方面的影响因素,但其实我们并不能对这些影响因素都逐一加以研究,对有些影响因素的研究我们往往缺乏合理的理论切入点。第二,相比较于其他社会科学而言,社会学研究更侧重于解释性理解,即对社会事实何以如此给予一定的因果性解释。但问题在于,如果我们对于环境问题的理解仅使用少数几个社会学解释变量,并停留在其何以如此的原因解释层面,满足于一种事后的解读,那么环境社会学的存在也就值得存疑了,无非也就是增加了一些分析因素而已。事实上,我们缺乏的恰恰是需要能够切实反映经济与社会现实背景的政治经济变量。因此,可能的出路就在于要拓展解释变量,审慎的借鉴“环境学的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当然,这要冒承担宏大叙事的理论风险。第三,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经验研究与理论阐释的结合性问题,避免走入常识化的误区。毕竟,作为一种学术研究其首要的功能还是在于可解释性,而不是沉湎于对环境问题的直观描述。

三、几点理论思考

按照一般的理解,环境社会学应当是一门以“经验—理论”为基本特征的学科。或者说,环境社会学强调理论建构的经验基础,而弱化宏大叙事的理论表述。这种理解既继承了学科的理论传统,也体现了学科研究范式的基本要求。而且,对于环境社会学理论性质的理解也关涉到我国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建设问题,这其中有两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深思。

首先,我们能否用少数或单一的理论分析框架来解释中国环境问题的诸多现象,还是针对不同的环境问题来选择相应的理论分析框架。

按照我的理解,这里面既存在着理论分析框架的多元化的问题,也存在着理论研究视角的差异问题。一方面,我们应针对不同的环境问题寻求相应合理的理论分析框架。如对城市环境问题的研究,采用社区及社会组织的视角就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而对于全国性或总体性环境问题的研究,则可以依据社会运行论来作为合理的理论分析框架。当然,这其中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论分析框架之间的衔接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理论研究视角的转换问题,即我们可以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从而转换理论研究的视角,这意味着研究结论的变化及解释程度的差异。如我们既可以从行动者与社会空间的视角来切近城市环境问题的研究,也可以从制度分析、社区及社会组织的视角介入研究。但是,这种研究视角的转换不应当仅是一种解释方式变化的要求,而应是一种关涉到理论价值及意义变化的要求。

其次,宏观理论与“经验—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从理论的建构过程来看,“经验—理论”是依据扎根理论方法建立起来的,具有扎实的经验事实基础,这充分保证了环境社会学能够在理论与现实之间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与敏锐感。但接之而来的问题是,何种经验事实可以构成扎根理论方法的基础,不同的“经验—理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内在逻辑关系,由“经验—理论”是否可以上升为宏观理论。进一步说,环境社会学是否需要一种宏大叙事的理论学说,而宏观理论建构的基础又在于什么。

这些问题目前还尚无明确的结论,有待于进一步的夯实基础与完善理论建构的准备工作。但无疑,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建设至关重要。总之,中国环境社会学的发展正愈加体现出强大的理论生命力,通过不断的完善研究方法论,努力寻求新的理论生长点和研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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